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林宇滔:膠袋徵費的象徵意義比實際環保效益大 2015-12-24 P04 | 澳門新聞|大眾報

林宇滔:膠袋徵費的象徵意義比實際環保效益大   


大眾報       2015-12-24
P04 | 澳門新聞     


【特訊】環保局就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作公開諮詢,建議實行膠袋收費,優先在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百貨公司、食品類手信店、麵包店、化妝美容衛生用品店推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過去政府主要停留在提高市民環保意識,青年一代的環保意識大大提高,但缺乏環保政策配套,行動上「差一點」。雖然起步晚,但社會爭議不大。認為「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是推動「污染者自付」重要一步,象徵意義比實際產生的環保效益更大,相信能達到局方預期措施推出後受規管的塑膠購物袋用量能減幅5成的目標。

文本建議每個塑膠袋收費 1元,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所用的塑膠購物袋毋需收費。林宇滔表示,認同該文本收費費用、豁免範圍、監管制度等內容,尤其是文本參考了鄰近地區經驗,對豁免收費的膠袋亦有清晰指引。但現時的關鍵是何時可實施。他擔心措施實施後出現監管困難情況,巡查執法上有困難。

被問及會否擔心過了一段時間後市民對徵稅措施的接受度提升,使用膠袋量可能又會回升?林宇滔回應表示,這種「反彈」情況在很多實施膠袋徵費的地區會發生,但總體來講,措施實施後,市民使用膠袋比未收費前減少,冀局方隨著政策推行,對覆蓋範圍、收費等內容作出適當調整,以配合社會發展。



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林宇滔:應將Uber等手機叫車服務發牌監管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 2015-11-04


應將Uber等手機叫車服務發牌監管

林宇滔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
2015-11-04


        Uber原意是以共享經濟的模式,提供一個便捷的網上叫車平台,讓私人車輛的車主在閒置時間提供出租車服務,但此類服務僅有極小數的地區容許,故Uber在其他地方調整策略,包括進入香港時,先提供叫的士的平台,及後轉為提供叫豪華出租車服務。根據香港法例,持“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可合法提供租車服務,原意是為商業人士、偏遠地區居住或殘疾人士提供接戴服務,故Uber在香港提供此類型車輛的叫車服務是完全合法,較早前香港警方被拘捕的司機均是使用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人車輛去接客。

  相對而言,近日澳門高調打擊UBER,確實有選擇性執法之嫌!必須指出,本澳現行法律容許旅行社註冊車輛可提供租車服務,作為旅行社之補充業務,但沒有明確租車服務之範圍,故目前Uber提供的車輛均屬旅遊註冊車輛,提供預約式租車服務,而非在街上兜客,並不屬「白牌車」。事實上,在Uber未進入澳門前,澳門亦曾有手機程式與旅行社會合作推出租車服務,酒店和口岸亦有提供類似的豪華車輛租車服務,一直沒有任何問題。

  綜合本澳法律,只能說UBER以旅遊社註冊車輛提供租車服務確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日前,治安警以接載乘客明顯不是作旅遊用途為由,高調檢控 3宗透過UBER叫車的白牌車個案,向2名司機各開出3萬元的罰單。但事件中,司機明顯是根據僱主指示接載客人,早前行政法院曾判署政府在一宗「白牌車」案敗訴,原因就是司機根據公司指示接載客人並不屬「白牌車」。

       旅遊局對此則表示,旅行社車輛不可以交予第三方作非旅遊活動,查證若有足夠證據,會透過行政程序處罰旅行社,罰則五千至一萬元,但至今仍未對UBER作出起訴。

  若按照當局對法律的擴張性理解,目前本澳不少團體或學校等都有租用旅遊車接載本地居民往返活動目的地的做法,甚至博企穿梭巴士及員工巴士亦有租用旅行社車輛,都不符旅遊目的或旅行社租的法律,這些情況政府一向知悉,到底是當局長年有法不執?還是法律容許旅行社按補充服務規定出租車輛而不須符合旅遊用途的定義?當局至今仍顧左右而言他,欠公眾一個清晰的交待!但作為旅行社司機,卻可能因為警方對法律的演繹而誤墮法網,甚至成為代罪羔羊!

  本人認為,如果Uber僅在本澳法律框架的灰色地帶運作,包括不使用私人冊車輛及在街上兜客,而是在豪華租車的市場上讓居民有多一個選擇,政府根本不應以高壓打擊和排除心態作處理。相反,為何僅僅數架UBER已能引起社會如此大的反響,政府和業界也應深刻反思本澳的士服務為何會令社會產生如此多的埋怨!

  很明顯,Uber提供的豪華租車服務對正招標的特別的士牌照確帶來衝擊,特別是政府在今次特別的士發牌中,仍停留在以“純電召為主,手機叫車為輔"的落後思維,競投者不單要負擔沉重的Call台運作成本,以電召模式調動車輛亦根本無法與Uber等新一代手機叫車程式的高效和方便作競爭。

  故政府應盡快明晰未來特別的士的發展和政策方向,明晰區別豪華租車市場和特別的士服務市場的不同定位,否則勢必令目前特別的士的競投反應將會很冷淡。

  如果今次無人競投特別的士牌照,政府更應開放思維,將今後特別的士的競投方向,面向Uber等網上叫車程式發牌,使其方向改為: “以手機叫車為主,客服Call台為輔"的模式"才能回應社會對的士或租車服務的最新要求,亦能令Uber等網上叫車平台同樣要面對競爭,防止壟斷。

  本人也必須指出,Uber亦有其負面效應,過去在美國部分地區和印度,Uber曾發生一些治安、車資、意外保險等問題。可以預期,隨着Uber在澳門正式大量提供服務,同樣會衍生上述各種問題,出事之後再對其進行監管已經太遲。

  內地已開始對網上叫車程序發牌和作監管,為此,若本準備對Uber等網上叫車程式發出特別的士牌照,也應提出明確的監管要求,當中包括明晰如司機要求、車輛需為特定註冊車輛、明晰最低服務車輛數目、成功應召率,以及訂定收取費用標準等。同時也要防止個別平台壟斷巿場,妨礙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

2015年10月25日 星期日

澳Uber或不違法須明晰定位 林宇滔:商用及旅遊車預約載客合法 籲勿排斥 市民日報 2015-10-25 P01 | 要聞 | 頭條


澳Uber或不違法須明晰定位

林宇滔:商用及旅遊車預約載客合法 籲勿排斥   

市民日報       2015-10-25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風靡全球的Uber正式在澳門試成城中熱話,但其合法性受質疑。目前透過手機程式接單載客的大都是旅行社的7人車;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現行法律容許旅遊及商業註冊車輛可提供出租車服務,目前Uber提供的車輛均屬旅遊或商用註冊車輛,且不是在街上兜客,不屬「白牌車」,提供預約式租車服務也不構成違法。他認為,由於特別的士與Uber明顯出現功能重疊,政府應盡快明晰未來特別的士的定位,若將Uber定位為特別的士的話,政府應對其作出監管,包括明晰有關司機資格和訂定收取費用標準等。

       港被拘司機因無出租車許可證

治安警和交通局強調高度關注有公司聲稱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車輛載客服務,治安警密切留意有關叫車服務軟件的發展,如果發現當中存在違法行為,會依法作出檢控。然而,叫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在澳門運作是否合法?林宇滔表示,Uber只是一個叫車平台,香港有出租車許可證,可以從事豪華的租車服務,為偏遠地區居住或殘疾人士提供接戴服務,但從事相關服務的車輛必須領有出租車准照並貼在車頭,Uber在香港的營運亦不犯法,較早前被拘捕的司機是用沒有出租車許可證的私人車去接載客人。
林宇滔認為,現在問題關鍵是Uber在澳門提供甚麼樣的服務。事實上,在Uber未進入澳門前,澳門亦有出租車服務,即旅行社預訂車輛或酒店也有提供酒店車輛為客人提供接載服務,上述均接受報酬,現行法律規定,提供相關服務的車輛之註冊必須是商用或旅遊用途,相關車輛只要不是在街上兜客,收取報酬接載客人便不違法。商用車購買的車保保額等同於的士保險保額,澳門Uber的車輛均是旅遊註冊車輛,不是私人車,不是以私人車輛在街上兜客,所以並沒有直接違反「白牌車」的法律。

      應監管車種司機資格及收費

      至於旅行社的車是否可以從事叫車服務?林宇滔直言,現行相關法律並沒有對此作出嚴格規定,只是簡單指旅行社可以從事租車服務,如果澳門Uber使用的全是商業或旅行社登記的車輛,而且在預約情況,並沒在街上兜客的話,並不構成直接違法。Uber在專用租車的市場上讓居民有多一個選擇,在沒有違法本澳法律情況下,他不認同用排除的心態對待Uber,但任何公共服務的前提是要確保安全、穩定和價格合理。他強調,事件明顯對本澳未來的特別的士牌照帶來衝擊,因為特別的士與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叫出租車功能明顯出現重疊,政府應盡快明晰未來特別的士的發展和政策方向,區別專用車市場和電召的士、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叫出租車市場的不同,否則相信未來特別的士的競投反應將會很冷淡。

        林宇滔指出,若將Uber定位為特別的士的話,政府應對其作出監管,例如內地手機租車程式「滴滴快的」獲上海市交通委發出首個經營許可證,有關公司旗下的私家車,毋須取得「營運車輛」的牌照,可合法經營出租車業務,但對其公司車輛的保險、司機資格評審、培訓、乘客投訴機制提出了要求。過去在美國部分地區和印度,Uber曾發生一些治安、車資、意外保險等問題,為此,未來隨着Uber在澳門大量的運作,可能會衍生問題,出事之後再對其進行監管已太遲,為此,政府也應對其作出監管,並因應本地的情況作相關的規定,包括明晰有關司機資格,例如司機需具備的士駕駛准照,訂定收取費用標準等,為本澳的士服務注入新的思考及方向。他呼籲政府開放思維,對類似Uber的服務商發出牌照進行監管同時,也要防止互聯絡租用車平台被壟斷,影響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

2015年10月18日 星期日

林宇滔:減灰色地帶 避免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 溢價金計算透明利社會監督 市民日報 2015-10-18 P01 | 要聞 | 頭條

林宇滔:減灰色地帶 避免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
溢價金計算透明利社會監督   

市民日報       2015-10-18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近期先後有多個土地發展個案備受社會關注,包括「海一居」土地批租期即將屆滿,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以及漁翁街工廈以較低的溢價金轉成商住用途。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促請工務局,應更公開各項土地資訊,包括每個項目所參照的溢價金計算系數、溢價金以那條街道去計算,以及公布項目入則的日期,以接受社會的監督,減少灰色地帶之餘,亦避免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
     林宇滔表示:政府於2011年推出工廈活化計劃,惟其性質只鼓勵將工廈拆重建成住宅,故該計劃的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相配,但《土地法》中有條文容許工廈土地重新利用,即使沒有工廈活化計劃,工廈亦可申請更改土地用途。

工廈轉住宅方向合理

     他直言隨着社會的變遷,合理將工業大廈換轉成住宅,增加居民的居住空間,同時將鄰近民居的工廈轉成住宅,亦可減少對居民的滋擾,故他個人認同工廈活化計劃的方向;但另一方面,政府推出工廈活化計劃後,即時令工廈租金飆升,故有關政策的效果可謂好壞參半。雖然工廈活動計劃的期限已經屆滿,但對於已經空置和鄰近民居的工廈,的確應該改建成住宅,長遠在規劃上,本澳亦應劃出一個集中的區域作為工業區。
      林宇滔又提到,是次工廈活化另一爭議較大的地方,是兩個同樣由工廈土地轉成商住用途的個案,出現溢價金相差逾倍的情況。工務局解釋因兩個項目建築計劃獲核准日期不同,漁翁街的項目採用2011年的溢價金計算,氹仔永誠街的項目則以2013年的溢價金計算。

溢價金計算日期應明確

     他指過去社會一直質疑溢價金的計算沒有規範,其實溢價金的計算有一套公式,是建築的價值、預計的售價,減去成本再及特別負擔,再乘利潤百分比的系數,問題是有關計算系數每隔一段時間會作出調整,例如政府先後於2007年、2011年10月底、2013年12月中旬修改溢價金的計算系數,即使同一時間申請的項目,採用新、舊的計算系數得出的溢價金,亦可相差數倍。故他促請政府應訂出具體每兩年更新一次溢價金的日期,亦免卻社會質疑政府特別遷就某個項目申請後,才調整溢價金。
     另一方面,溢價金的計算亦牽涉所在地,但不少土地同時位處兩至三條街道,每條街道有不同等級的價值,故當中可能存在灰色地帶,政府亦應公開標明不同土地的溢價金以那條街道去計算,減少社會的質疑。
     此外,林宇滔指項目的入則時間,亦衍生「海一居」問題和閒置土地等問題,發展商總是指政府批則慢拖慢工程進度,基於每個土地都有嚴格的發展限期,希望政府亦一併公開項目入則和批則的時間,一方面接受社會的監督,亦避免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減少爭拗。



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九成六轉介個案皆親屬提供器官 澳人在港難輪屍器官 澳門日報 2015-10-04 A01 | 澳聞

澳門日報       2015-10-04
A01 | 澳聞  
九成六轉介個案皆親屬提供器官 澳人在港難輪屍器官


【本報消息】外地器官捐增日趨普及,鄰埠不少個案引起廣泛關注,無奈澳門無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不能從屍體摘取器官,縱使有心,亦無法遺愛人間。有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病患一般會被轉介至外地診治,在優先轉診地香港,澳人根本無資格輪候當地的屍體器官。衛生局指,澳門病患在外地取得器官移植相當難,數據顯示,九成六以上轉介個案的器官提供者為親屬,即進行的是捐贈及被捐贈方都有風險的活體器官移植。
少換外地屍器官
衛生局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由二○○九年至二○一四年間,共轉介二十三名病人至外地接受器官移植,八成六到香港,也有個別轉至中國內地或葡國。當中包括七位腎移植病人、十五位肝移植病人及一位眼角膜移植病人,十六個案手術成功,成功率約七成。為確保病人得到適切治療,當局透過送外診治制度作補充,政府會負責送外就診的相關開支,病人無需擔心費用問題。經送外診治委員會轉介的個案中,百分之九十六的器官提供者為親屬關係,只有兩宗例外。衛生局長李展潤回覆議員黃潔貞書質時提到,轉至外地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多為親屬捐贈,絕少從外地移植屍體器官,原因是當地供應不足及等候人數多,故病患在外地取得器官移植非常困難。
活體捐贈風險高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縱使澳門有送外診治制度,但一般先將患者轉介至香港,且澳人並無資格輪候香港屍體器官,只能等待機會極微且風險高的活體移植。曾協助過活體移植個案的他感受頗深,指活體捐贈風險頗大,有二十分之一出現併發症的機會,對捐贈及被捐贈者雙方家庭來說都有壓力,“捐肝人係一片好心,但佢都有家庭,如果出咗事,大家又過意得去?”活體捐贈的機會微、風險高,更涉不少道德爭議。心臟、肺、眼角膜等器官只能通過屍體捐贈,縱使發生排斥,亦不會影響到他人,是更穩定長遠的器官來源,亦是更負責任的選擇。這就是其他地區致力推動器官捐贈卡的原因。
倡轉介內地移植
黃潔貞表示,活體捐贈涉及捐贈者及受捐贈者兩個活人,雙方都有風險。從屍體摘除器官則沒有損贈者生命風險的擔憂。不過亦有可能因病情有不同考量,或需由移植哪個器官決定活體或屍體器官移植的優缺點,有的器官活體移植或對受捐贈者的抗排斥率低些,成功率、存活率等更大。澳門人無法排香港屍體器官隊,但可以輪候內地的有關隊伍,惜按本澳的送外就醫機制,病患優先被轉介至香港。提出能否就送外就醫機制與內地部門溝通,遵循內地法律體制情況下,轉介澳人到內地排隊接受屍體器官移植,借助內地的力量,填補本澳現時醫療制度的空白。
一九年前設制度
澳門現時自屍體摘取器官受阻,只因未有界定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黃潔貞認為,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應盡快追趕進度,制訂相關標準及完善法律,有關制度才能有進一步發展。衛生局應反思,該委員會早於九九年成立,工作一直停滯。政府既計劃在離島綜合體發展器官移植技術,須於一九年前完成制度。否則縱有移植技術或配對平台,都未必能做到相關工作,“過往可能聚焦於送外就醫做支援,現時既然目標明確,就必須去做,除非佢放棄呢方面工作,如果唔係,我覺得佢有責任有必要完成,先可以兌現承諾。”



捐贈澳冇份 摘屍器官制度無寸進 聚賢會促訂腦死定義 澳門日報 2015-10-04 A01 | 澳聞

澳門日報       2015-10-04
A01 | 澳聞  
捐贈澳冇份 摘屍器官制度無寸進 聚賢會促訂腦死定義


【本報消息】常見外地呼籲“器官捐贈,遺愛人間”,不過此事與本澳無關,皆因沒有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澳人在死後器官捐贈方面是“想捐都捐唔到”。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批評,回歸十五年來政府不作為,使自屍體摘取器官制度毫無寸進,促盡快訂定腦死亡定義。議員黃潔貞倡借鑒外地定義腦死亡,並清晰中央登記系統平台的定位。
廿年前有法可依
十多年來,多位議員曾就器官捐贈制度提出書面質詢,然而政府回應大同小異,“皇帝唔急太監急”。林宇滔表示,本澳早於九六年已有《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法律,九八年有關死後捐贈人紀錄(REDA)及捐贈人個人卡發出的法令,已明確規範器官捐贈行為。在有關制度上,本澳並非“一片空白”,甚至二十年前已有法可依,不過政府一直以“本澳暫未有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以致不允許從屍體摘取器官”回應。
建死後捐贈制度
按有關法律法規,應由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負責定義腦死亡,然而該會一直無執行、政府亦沒推動。澳門單單因為法制上一個關鍵空白,致器官捐贈制度一拖廿年。去年十月政府已重新委任委員會成員,應及早交代工作時間表。“回歸十五年,器官捐贈毫無寸進,唔係社會有任何阻撓,而係政府本身行政不作為。如果真係光輝五年,器官捐贈制度應係一個光輝亮點!”就器官捐贈涉及醫療團隊的人手、技術及經驗問題,林宇滔主張應先建立制度,使死後捐贈器官成為可能。甚至可先在澳做器官摘除手術,再將之送往香港、內地為澳人移植。“如果有器官捐贈來源,澳人將來需要器官捐贈移植時,獲得捐贈的機會就大得多。”
設中央登記平台
衛生局指,界定腦死亡是一項嚴謹和極具科學性課題,特別在科技、道德、文化和宗教等因素互相影響下,有關界定定義仍存在極大爭議。黃潔貞認為,在世界上,甚至鄰近地區已有腦死亡標準,無論是香港還是內地都有完整制度,可借鑒框架再收集醫療界的相應意見,“重點係有冇心去做。爭議一定有,因為始終係新事物,但鄰近地區都有成功例子可借鑒利用,再將爭議點攞出來在社會討論,相信對推動建立制度有幫助。”另外,她有感當局應清晰計劃建立的中央登記系統平台的定位,如輻射範圍、配對對象,以及相應的法律配套等,他日如要在澳進行器官摘除手術,在技術上要同步展開,否則定位不清,整個制度的未來發展不會樂觀。



2015年9月26日 星期六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 澳聞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 澳聞    


  【本報消息】就本澳兩家固網營運商之間互聯互接問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質疑事件非單純兩公司的商業競爭問題,而是影響用戶使用電信服務的基本權益,促請政府盡快介入,徹查並給予公眾交代。
阻礙巿場公平競爭
    據新固網營運商的表述,目前該公司用戶在訪問原有固網營運商提供的本地網站時,例如政府、銀行管理網站等,出現難訪問及延誤等情況,由於缺乏互聯互接,一直只能經海外的網絡供應商連接本地網站。林宇滔認為情況值得政府關注,若然情況屬實,擔心有營運商阻礙電信巿場公平競爭,促請當局認真徹查。
政府應該依法介入
    他指出,現時澳門有法例規管電信營運商之間的互聯互接制度,目的是防止因商業競爭影響用戶。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41/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條,如互連實體在合理的磋商期限內未能達成協議,政府可主動介入互連協議磋商或應任一互連實體請求,亦可介入有關磋商。可是,新固網營運商投入服務至今近九個月,仍未正式與另一固網營運商有直接互聯協議達成,行為完全不能接受,既然法規明確訂明,實在難明政府為何不主動介入。他強調互聯之間的費用是商業行為,應由雙方自行協商,但長時間未能互聯互接則不合理。質疑新固網營運商連互聯協議都未有,何來公平競爭?
    他認為現時先要解決新固網營運商用戶難以訪問本澳網站的問題,其次是兩家固網營運商盡快在短時間內完成互聯互接協議,政府責無旁貸,並確保日後無論是固網抑或電信服務都不能再有類似行為出現才能保障用戶權利。若然事件是因商業行為阻礙所致,他直言並非只是罰款的問題,由於是違反了公平競爭的行為,如果是有公司蓄意使用不合理手段阻礙達成互聯協議,除了應受罰,更應作嚴厲裁處,情況嚴重者更應取消牌照。

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2015-09-25 | 頭條日報

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頭條日報       2015-09-25
P70 | 澳聞     

澳門舊樓失修潛伏的危機一直備受關注,一名女途人上月被外牆石屎擊傷,類似意外防不勝防,當局推出多項優惠計劃扶助老化樓宇維修,惟反應並不理想。有分析認為,當局必須完善業主管理法例,並主動介入舊樓維修,才能拆除這個都市炸彈。

上月二十六日中午,一名五十二歲女途人行經河邊新街時,突然被高空墮下的外牆石屎擊中,導致右腿骨折,需送院急救,反映舊樓失修問題不容忽視。

據最新一期《東周刊》報道,雖然過去數年,專責監管樓宇安全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先後推出多項針對舊樓維修的扶助計劃,包括「樓宇管理資助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等,可惜不是乏人問津,就是維修方案不到位,始終未能根治舊樓的安全問題。

有知情人士歸納出三大障礙,令舊樓難望翻新。首要障礙是澳門未有設立強制驗樓法例,雖然《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業主每五年要驗樓一次,並要承擔公共地方維修,但由於該法規全無約束性,「業主黨然得過且過」。

僅少量大廈有業管會
其次是濠江大部份樓宇未有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類似香港的業主立案法團),知情人士稱,由於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的門檻高,加上不少舊樓住客僅為租客,難以聯絡到業主,故此全澳六千多幢大廈中,僅約二百幢設有業主管理委員會,以致沒有牽頭人提出樓宇維修。
但當中最大的障礙則源於部份業主的自私心態,除了不想夾錢,還擔心所住單位的僭建空間不保,知情人士表示:「例如好多舊樓單位都有僭建花籠,部份業主擔心驗樓『牽一髮動全身』,寧願不搞。」

一直關注舊樓問題的「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首要是確立違反《都市建築總章程》的刑罰,土地工務運輸局亦應主動維修有安全隱患的舊廈,事後才向業主追回費用,以積極態度解決舊樓所帶來問題。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本報消息】就本澳兩家固網營運商之間互聯互接問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質疑事件非單純兩公司的商業競爭問題,而是影響用戶使用電信服務的基本權益,促請政府盡快介入,徹查並給予公眾交代。
阻礙巿場公平競爭
據新固網營運商的表述,目前該公司用戶在訪問原有固網營運商提供的本地網站時,例如政府、銀行管理網站等,出現難訪問及延誤等情況,由於缺乏互聯互接,一直只能經海外的網絡供應商連接本地網站。林宇滔認為情況值得政府關注,若然情況屬實,擔心有營運商阻礙電信巿場公平競爭,促請當局認真徹查。
政府應該依法介入
他指出,現時澳門有法例規管電信營運商之間的互聯互接制度,目的是防止因商業競爭影響用戶。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41/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條,如互連實體在合理的磋商期限內未能達成協議,政府可主動介入互連協議磋商或應任一互連實體請求,亦可介入有關磋商。可是,新固網營運商投入服務至今近九個月,仍未正式與另一固網營運商有直接互聯協議達成,行為完全不能接受,既然法規明確訂明,實在難明政府為何不主動介入。他強調互聯之間的費用是商業行為,應由雙方自行協商,但長時間未能互聯互接則不合理。質疑新固網營運商連互聯協議都未有,何來公平競爭?

他認為現時先要解決新固網營運商用戶難以訪問本澳網站的問題,其次是兩家固網營運商盡快在短時間內完成互聯互接協議,政府責無旁貸,並確保日後無論是固網抑或電信服務都不能再有類似行為出現才能保障用戶權利。若然事件是因商業行為阻礙所致,他直言並非只是罰款的問題,由於是違反了公平競爭的行為,如果是有公司蓄意使用不合理手段阻礙達成互聯協議,除了應受罰,更應作嚴厲裁處,情況嚴重者更應取消牌照。 


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剝奪公衆知情權種不信任禍根 林宇滔:土地發展資訊須公開透明 澳門日報 2015-07-02 A07 | 澳聞

剝奪公衆知情權種不信任禍根林宇滔:土地發展資訊須公開透明   

澳門日報       2015-07-02   A07 | 澳聞

        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並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城規會成員亦多次稱當局從無交代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連城規委員的資訊都十分不足,公衆如何能對規劃條件圖,乃至新城填海規劃提出理性、成熟和符合需求的意見?資訊的不對稱和不全面,難令社會在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徒添不必要的爭議。

推搪塞責漠視公衆

     社諮委林宇滔議程前發言表示,《土地法》、“城規法”和“文遺法”去年三月正式生效,規劃條件圖的公示制度等,對本澳土地管理資訊的公開透明確是一大進步。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該局轄下的土地管理廳的職責包括:“確保本地區所批出土地之實際利用,並負責監管批地合同或修訂批地合同條款之嚴格履行。”意味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

    令人質疑的是,近年每當社會、甚至立法會專責小組要求政府交代本澳土地利用情況,以及閒置土地的情況時,當局卻一直以要整理資料為由推搪,做法完全違背了《土地法》和“城規法”資訊公開原則,不單剝奪了公衆的知情權,亦種下了公衆對本澳土地管理不信任的禍根。
 
      近年本澳經濟高速發展、人口增長快,再加上樓價高企,社會不單對公屋訴求甚殷,對各類型的社區設施,以及休憩空間需求亦大增,但當社會有訴求要增建公屋或各類社會設施時,不同部門都會不厭其煩地以“無地”為擋箭牌。到底本澳是真的沒有任何可用之地?還是當局土地管理不善?甚或是土地早已留作其他用途?

澳真的無地可用?

       林宇滔促政府恪守《土地法》和“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立即採取切實措施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對土地資訊掌握的對稱和充足,才能讓社會各界對土地使用性質能有更全面客觀的討論,進而平衡與取捨。他更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未來各區的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甚至每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亦應以此人均標準作制訂標準,才能逐步改善本澳各區的生活環境。

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社諮委員促公開土地資訊制訂社區設施人均標準 濠江日報 2015-07-02 B04


社諮委員促公開土地資訊制訂社區設施人均標準   

濠江日報       2015-07-02  B04


【特訊】中區社諮會昨日下午3時在三盞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5樓舉行會議,會上多位委員就關注問題發表意見,其中委員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就連城規會對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的質詢都十分不足,社會難以就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故促請當局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並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

林宇滔指出,礙於本澳目前並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就連城規會成員亦多次表示當局無交代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城規會和社會根本難以衡量項目的用途和發展密度是否真正符合本澳整體發展所需,更難對本澳整體城規提出真正符合社會需求和長遠發展的建設性意見。他認為,連城規委員的資訊都十分不足,公眾更難以對規劃條件圖,乃至新城填海規劃提出理性、成熟和符合真正需求的意見及建議,亦不利於社會就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只會徒添更多不必要的爭議。

他指出,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又根據工務局2008年出版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中,當局早有本澳土地利用狀況的詳細系統性資料,只是當局一直不肯對公眾全面公開。更令人質疑的是,近年每當社會,甚至立法會專責小組要求政府交代本澳土地利用情況,以及閒置土地情況時,當局卻一直以要整理資料為由作為推搪,做法違背了《土地法》和《城規法》資訊公開原則,不單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亦種下了公眾對本澳土地管理不信任的禍根。

林宇滔續稱,現時社會不單對公共房屋的訴求甚殷,對各類型的社區設施如托兒、安老、教育、街市、社區等設施,以及休憩空間的需求大增,但當社會有訴求要增建公屋或各類社會設施時,不同部門都會不厭其煩地以「無地」為擋箭牌。因此,他促請當局恪守《土地法》和《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並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未來各區的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甚至每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亦應以此人均標準作制訂標準,才能逐步改善本澳各區的生活環境,提升各區居民的生活質素,讓本澳真正朝宜居城市的方向邁進。




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用垃圾再填一個澳門 #024 論盡紙本 2015年04月16日 18:18



用垃圾再填一個澳門

文:許諾
時間:2015年04月16日 18:18
澳門建築廢料堆填區去年已飽和,但環保局今年下半年才就建築廢料徵費展開諮詢。
澳門承載力爆燈,不光是一年3千多萬旅客,還有人去樓空後,遺留給這座城市的巨量垃圾。誰說旅遊業是無污染工業?賭場派不完的膠水樽、吃不完的自助餐、送不完的膠袋、丟不完還殘留著咖喱魚蛋汁的塑膠碗……那即是多少?小食店林立只有百米長的大堂巷就有12個垃圾筒,平均每10步就有1個。每天埋頭苦幹低頭掃垃圾的清潔工說,議事亭前地10多個垃圾筒,農曆新年的高峰期每日要清10次垃圾,平日也清4至5次。
好了,可否更具體一點,那即是多少?環保局最新公佈,2014年平均每天運往焚化爐處理的固體廢棄物有1240公噸,一年即是45.26萬公噸。清潔專營公司曾公佈,2013年8月至10月,平均每日的垃圾量是840公噸,同比勁升32%。以澳門常住人口分攤,即每人每日平均生產的生活垃圾有1.96公斤,開始拋離香港(約1.36公斤) ,甚至比北京、上海、廣州高出至少1倍。面對這驚人增速,環保局亦承認處理固體垃圾的壓力日益嚴峻,「旅客量對市民居住環境影響逐年上升。」。
堆填區爆滿 迫在眉睫
更準確點說,應該是已經見頂,澳門人是時候覺醒。縱使澳門焚化爐現有設計每日的最高處理量可達1700多萬公噸,距離1240萬公噸似乎還有一段距離。但這些逾千噸垃圾每日燒完後,仍留有5至10公噸爐渣和有毒飛灰,需要固化和特別處理。九澳飛灰填埋場兩年前已爆滿,現只能暫存在機場旁邊的建築廢料堆填區。這個全澳惟一的堆填區去年亦已基本飽和。前無去路,後有追兵,而且像滾雪球一樣每日累積。
過去五年,大量建築項目在趕工,賭場酒店、公屋、私樓,還有新居裝修產生的建築廢料,年產量從2009年的131萬立方米增至2013年的225萬立方米,飇升逾71%。2013年單年的升幅更驚人,較2012年的127萬一下子跳升76.2%。推土機已開動,六大博企趕建金光大道新旗艦酒店,建築高峰期在未來幾年更晉高峰。但「污者自付」卻姍姍來遲,建築廢料徵費最快今年下半年才開始諮詢。
選擇一:新城填海?
沒關係!政府說可以用墮性建築廢料填海,循環再用,但這可能只是一個自欺欺人的拖字訣。長期關注澳門環境狀況的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墮性建築廢料無論是用來填海還是送到內地跨境處理,都要先做好分類,但環保局遲至去年10月才推出建築廢料分類指引,之前所有廢料都是混在一起,無可能再翻開重新做這工序。現在面積最大的新城A區已在趕工,新的廢料已趕不及填海。以現時建築廢料的增長速度,林宇滔推斷新城填海可以吸納的數量有限,幾個月的量可能已填滿一個E區。
選擇二:跨境合作?
沒關係!政府還說可以傚法香港,與廣東省合作將建築廢料運到台山廣海灣工業園區填海,面積有近30平方公里,反正澳門有的是錢。不用到橫琴、南沙、江門、翠亨,用錢投資再建一個澳門之前,可以先用垃圾再填一個澳門。但根據《巴塞爾公約》,廢料出口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定,只有水泥、沙石才可以運回內地填海。林宇滔舉例,以前香港就曾經試過內地部門抽檢,發現廢料內有膠袋,結果要整船退回去。更重要是,現在澳門堆填區連一個專用碼頭也未開標動工。

林宇滔批評環保局「唔拖到最後一刻都唔到嘢」,堆填區就是最佳例子。
「現在已經水浸眼眉,最急迫的是時間,分類未做,碼頭未有,建築廢料徵費未做,回收廚餘、電子垃圾通通未做。堆填區已有一個20多米高的小山丘,我不希望有天見到它跑出,變成全氹仔最高的山!當然堆填區在機場旁邊有限高,那是無可能,但情況真的很嚴峻!」事實上,大潭山就是一個由垃圾堆成的山崗,在七、八十年代曾經是一個垃圾堆填區。上輩的澳門人還記得清楚,坐車經過路氹連貫公路(即金光大道) 及鴨涌河公園現址隨風撲來的臭味。
環保局回覆查詢時表示,已確定在建築廢料堆填區興建墮性拆建物料的篩選設施,預計最快今年動工,施工期約1年,生產線建成後估計每日可處理2千噸廢料。當局現正與內地有關部門落實具體操作細節、所需接收設施及流程監管方案。

澳門的回收產業鏈相當單一,只有廢紙、塑膠、金屬類,大多運到內地循環再造。

近5年澳門固體垃圾相關數據
垃圾只是放錯位置的資源
環保局成立多年,源頭減廢、污者自付,講到口水乾仍未見具體政策出台。絕大部分垃圾,無論是有毒無毒、可否再回收,都通通推進焚化爐。澳門垃圾不但高產量,而且回收率亦相當低。2013年,膠樽、紙皮、金屬、玻璃樽等資源垃圾回收率只有19.2%,佔總體垃圾量不足1%。
林宇滔批評,環保局在環境規劃訂下的目標實在太落後,到2020年廢棄物資源回收也只得45%,在一些歐洲國家已是100%,馬上高低立見。他認為,經過多年教育,不少市民已有意識做垃圾分類,特意儲起舊報紙、鋁罐、舊電池等,問題是政府沒有做好回收網絡,只是在某年某月某日拿到某個地方做回收,一點也不便民。如果要市民形成習慣,可以透過民署各區的辦設施做長期回收。他以香港IKEA為例,不少香港人就算要跨區、坐車也願意包好光管、燈泡等垃圾送到店內回收,澳門回收的門檻低得多,一家企業都可以做到,無理由一個政府做不到?

2012 每日人均生活垃圾量各城市比較
另一個典型的情況是,不少市民都願意將垃圾放到分類垃圾筒,但很多人都沒注意將資源垃圾清潔好才丟棄。將杯內的汽水和冰倒掉,有飯菜汁的發泡膠碗,會污染其他乾淨的垃圾,這樣便很難再回收。記者曾查看中區10多個分類垃圾筒,大部分都可說是慘不忍睹,不是湯汁、飲料,就是膠樽、汽水罐和薯片袋混在一起,只見到一個金屬回收筒內的托盤是明顯見到有清洗過。
林宇滔介紹,按照加拿大的模式,資源垃圾只需要分可回收及不可回收兩種,但關鍵是保持潔淨,這樣才可以減省後續處理工序。特別是澳門已引入壓縮式垃圾筒,容量是一般垃圾筒的30倍,所有生活垃圾已壓在一塊,必須靠前期市民的自覺分類。市民要養成自己動手做分類的習慣,同時從選購習慣開始改變,例如一些燙金或有膠面材質的利是封已沒有回收價值,應避免購買,這才是源頭減廢的意義。

記者查看中區多個分類垃圾筒,大部分已變成「大雜燴」沾滿湯汁,失去回收價值。只有極少量分類垃圾有清潔過。

大量旅客湧至,僅百米長的大堂巷已放置了12個垃圾筒。
廚餘回收 可減4成垃圾
香港四月開始全面實膠袋徵費,好不容易,今年環保局終於承諾會就限制膠袋使用進行諮詢。林宇滔認為,除了建築廢料和膠袋徵費應優先推行,向酒店和食肆回收廚餘也應儘快上馬。現時廚餘約佔垃圾總量二至四成,每日有大約248至496公噸。他指出,廚餘本身有大量水份,一併推出焚化爐燃燒會降低爐溫,加重負荷。澳門大酒店和食肆每日都有大量廚餘,有條件做集體回收,大規模處理才能見到成本效益。只要政府下定決心,企業願意多行一步,分派人手做好前期分類,垃圾也可以變成資源。事實上,商家是有責任處理好垃圾,只是環保局沒有要求和規定,企業自然選擇最低成本的方法處理。
長遠而言,林宇滔認為澳門的污者自付政策不單是用者自付,更應傚法歐美國家,由生產者、進口商層面開始為之後的垃圾處理徵費,例如電腦、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特別是電池一類的高污染垃圾,現在也只是跟生活垃圾一併燒掉。
當市民貪方便、政府hea做,到最後環境被破壞,旅客可以隨時離開,但本地居民卻不可以。

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穹頂之下  小城澳門豈會偏安一隅? #024 論盡紙本 2015年04月16日 18:18



穹頂之下  小城澳門豈會偏安一隅?

文:殷憂
時間:2015年04月16日 18:18
內地大氣污染面臨重大危機,小城澳門其實也不遑多讓。
「北京兩會」舉行前,《穹頂之下》猶如一顆深水炸彈震撼全國!內地知名記者柴靜自資近百萬元,進行為期一年的調查報道,揭露內地燃煤和燃油存在消耗量大、劣質、前端缺少清潔、末端排放缺乏控制四大問題,以致霧霾污染嚴重,將全國人民的視線都聚焦在治理空氣污染的議題上,及後紀錄片相關報道迅即被封殺。
同一天空下的澳門,其實也早已身陷霧霾圏中。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內地現時面對霧霾污染的四大問題,澳門同樣適用。旅客多、耗能大、污染排放沒有標準,法律和監管皆缺席!內地霧霾污染嚴重,澳門亦無法偏安一隅。每逢秋冬季節,吹北風時,風從內陸吹到澳門這邊,會將內地的污染物吹到澳門。所以,在冬天拍照的時候,通常拍一些遠景都會有一片灰蒙看不清楚,這是整體區域污染所導致的。
空氣質量 澳門一樣滿堂紅 
澳門空氣污染狀況不容樂觀,根據環保局最新出版的《2012-2013澳門環境狀況報告》顯示,澳門大氣污染持續惡化,各類型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一派「滿江紅」。據氣象局資料顯示,2014年本澳全年總共有53天的空氣質量屬不良水平,即有心臟病或呼吸系統毛病者的健康可能輕微轉壞,而一般人亦可能會感到不適。(表1)自2012年本澳引入新PM2.5空氣污染物指標後,連續三年,澳門高密度住宅區及路邊的PM2.5濃度的年平均值都有不同程度的超標。(表2)
林宇滔說︰「近幾年澳門空氣質量差了很多,每個市民都可以感受得到。」他質疑五個空氣監測站所反映的情況,與市民感受到的真實情況有偏差。「中央公園、澳北電站的空氣相比起其他住宅區已經很不錯」,但氣象局卻將兩個地點列為「高密度住宅區」,另外,所謂的「路邊監測站」亦「縮進」水井斜巷,與真正的「路邊」仍有一段距離。(見下圖)他指出,空氣質量指數對於居民衡量空氣質量對身體的影響是重要的指標,氣象局應該另覓更有代表性的選址,否則難以真實地反映市民真切的感受。
位於水坑尾水井斜巷的路邊空氣監測站。

澳門空氣質量屬不良水平的天數(表1)
可怕的PM2.5
林宇滔指出,PM2.5是澳門主要的空氣污染物。所謂的PM,即懸浮粒子(Particulate matter,簡稱PM),是指懸浮在空氣中的固體顆粒物或液滴,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而PM2.5即是直徑小於或等於2.5微米的懸浮粒子,是造成嚴重霧霾天氣的「元兇」之一,霧霾在港澳地區卻有個十分詩意的名字,叫煙霞。
PM2.5之所以可怕,是因為這種懸浮粒子能夠在大氣中長時間停留,並可隨呼吸進入體內,積聚在氣管或肺中,令人出現咳嗽、呼吸困難、加重哮喘、導致慢性支氣管炎、心律失常、肺癌等。世界衛生組織估計,PM2.5導致人們的平均壽命減少8.6個月,每年有200多萬人因吸入室內和室外空氣污染中的細小微粒物而死亡。
世衛制定的PM2.5準則值(AQG)為10微克/立方米,對於PM2.5的長期暴露,這是一個最低水平。而澳門現行PM2.5的標準值為35微克/立方米,相對於AQG水平而言,在這個水平的長期暴露會增加大約15%的死亡風險。

PM2.5 年平均值(表2)

二氧化氮年平均值(表3)
電廠排放標準 比內地寬鬆5倍
林宇滔指出,發電廠及車輛尾氣是PM2.5排放量最多的兩大重點污染源。澳門現時約九成電力來自內地供應,因此發電污染相對降低。但澳門發電廠仍有廠房用重油發電,產生的污染物遠高於內地及香港,尤其是啓動階段更為嚴重。去年就有市民上載一條路環發電廠噴黑煙的短片到社交網站上,令公眾質疑發電廠的污染物排放是否不符合標準。
然而,澳門現時有關工商業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專門法律法規幾乎是一片空白,只有數年前九澳毒飛灰事件被揭發,該區惡劣的環境曝光,去年6月政府才針對水泥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設施管理制訂行政法規。而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僅由15年前的陳年合同訂定,多年來也沒有更新過,有關排放限值比中國內地現行標準寬鬆2至5倍。
環保局去年完成《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諮詢工作,計劃對化工與製藥業、工商業鍋爐、水泥工業、儲油庫、發電廠、廢棄物焚化爐及污水處理廠等工商業場所,制訂排放標準及監管法律。當局估計相關措施落實後,與現況相比,本澳每年可減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顆粒物的排放量分別約64%、24% 及39%,有助改善本澳的空氣質素。然而,有關諮詢總結報告已發佈半年,相關法規至今仍未能出台。

本澳車輛密度冠絕全國!

澳門車輛增長表(表4)
尾氣排放 空氣污染原兇
澳門是一個旅遊城市,工業和製造業早已退場。相比起固定污染源,汽車尾氣才是本澳最致命的空氣污染源。澳門科技大學環境研究中心教授王志石指出,澳門道路狹窄不利車輛尾氣流動,汽車流量太大,令交通嚴重擠塞,汽車怠速行駛,汽油未能充分燃燒,令尾氣污染物增加,PM2.5的排放甚至可以增加2至3倍。
車輛尾氣除了產生PM2.5,還有二氧化氮——一種主要的有毒大氣污染物,二氧化氮會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的病情惡化。長時間接觸二氧化氮可能會減弱肺部功能以及降低呼吸系統抵抗疾病的能力。英國估計,每10個英國人,便有一個是死於二氧化氮引起的疾病,每年奪走近6萬條人命。而澳門路邊的二氧化氮濃度15年來亦年年超標!(表3)
據統計局資料顯示,本澳截至今年1月有超24萬架機動車,與2000年11.38萬部相比,僅15年全澳車輛總量便翻了超過一倍!(表4)但澳門行車道總長度近幾年只增長不到1%,2013年總長度為421.3公里。以此計算,澳門每公里平均機動車數目達573部,比全國車輛密度最高的深圳(500輛/公里)還要高。
「道路越塞車,空氣污染越嚴重!交通問題搞不好,尾氣問題也難解決!」王志石說,澳門的空氣污染與道路交通密切相連,交通問題日益惡化,空氣污染的問題亦難以倖免。

本澳十年或以上老舊柴油車約佔總車輛數目1%,但微細粒子(PM2.5)排放則約佔總車輛排放的40%!

「道路越塞車,空氣污染越嚴重!交通問題搞不好,尾氣問題也難解決!」王志石說
1:100 柴油車污染比綿羊高百倍
在城市遊走,市民都直覺空氣質量每況愈下,但嚴重程度與氣象局的空氣監測數據似乎總是有一段落差。全澳只得五個空氣監測站,查看相關位置,水坑尾站在繁忙的市中心,路環放在接近高污染源的聯生工業村,其他幾個監測點都是遠離民居或繁忙路段,這或許正是市民感覺有落差的原因。
澳門高密度住宅:
澳北電站 (鄰近南粵批發市場)
路邊監測站:水坑尾 (水井斜巷)
氹仔高密度住宅:中央公園
氹仔一般性監測站:大潭山氣象局
路環一般性監測站:聯生工業村
環保局資料顯示,二衝程電單車及十年或以上老舊柴油車是尾氣排放污染的重災。二衝程電單車約佔總車輛數目5%,但碳排放約佔總車輛排放22%;而十年或以上老舊柴油車約佔總車輛數目1%,但微細粒子(PM2.5)排放則約佔總車輛排放的40%!
然而,林宇滔指出澳門電單車及私家車雖然數量多,但每日行車時間有限,實際排放污染物的時間不多。巴士、的士、貨車、工程車的排放量大,而且行駛里程高,幾乎每分每秒都在道路行駛排放尾氣,污染危害自然更加大。「一架柴油車入黎澳門十年,就污染足十年!換100架電單車,都可能唔夠一架舊式柴油車污染厲害!」
世衛於2012年已確定將柴油發動機排放的廢氣由原來的「可能致癌」級別,提升為「確定致癌」級別,危害程度等同吸入二手煙。長期吸入由柴油發動機排放的廢氣會引致肺癌,亦會增加患膀胱癌風險。
補貼換舊車 半桶水環保
但目前民署只有檢驗柴油車的黑煙,其物質的排放標準依然是「零」。林宇滔指出,柴油車的排放黑煙標準極其寬鬆,即使現時在道路上看到噴著黑煙的「墨魚車」也可能會「達標」。政府於2013年中旬已完《澳門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的諮詢工作,但一拖兩年都未見出台。環保局回覆《論盡》查詢時表示,將爭取今年進入立法程序。
政府於2013年計劃撥款資助金額約4億元,推出「淘汰高污染車輛資助計劃」,鼓勵車主盡快淘汰高污染車輛。但計劃只要求車主淘汰舊車,卻沒有要求車主必須置換為現行最環保的車輛,被社會質疑白花公帑,成效不大,只會令車主更換最便宜的,而非最環保的車輛。相關計劃原定去年下半年底接受首階段申請,但有關計劃目前還在計劃中,未有落實時間表。

餐飲業油煙排放既污染環境,亦影響市民日常生活,但目前仍未有監管制度。
笑話:入歐5車冇歐5油
環保車必須有潔淨能源配合,車輛、能源、尾氣排放三者互相緊扣。但可笑的是,政府多年來能源政策落後,例如:無鉛汽油仍沿用20年前的法令和標準,要求管制項目只有4項,其中含硫量限值非常寬鬆,相當於100倍香港(歐盟V期)無鉛汽油標準,明顯落後於現今國際環保水平。至於輕柴油的行政命令則於2006年實施,只要求對含硫量單一項目進行管制,與現時歐盟V期柴油標準所要求的27個項目比較有一定的差距。
政府2011年曾委託專業機構抽查分析,結果顯示,澳門的無鉛汽油整體質量介乎歐盟III期和歐盟VI期標準之間,而輕柴油則接近歐盟V期的要求。環保局2012年已完成《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行政法規建議方案的諮詢工作,法規草案建議採用歐盟V期標準以及相關執行方式及罰則,但法規到目前仍未出台。環保局同樣稱,爭取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

輕軌通車無期,道路越是擠塞,車輛增長越多,交通陷入死循環。
環保立法清單 拖住先
根據《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中期目標(2012至2015年),本澳要做到限制機動車保有量增長、改變車用燃料結構、出台更嚴格的機動車尾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逐步淘汰高污染車輛;制訂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制訂技術指引、排放標準、加強監管等措施控制食肆油煙及加油站油氣等分散污染源的排放。然而,綜觀上述,每一項都未有出台,跳票機會應該不小。(表5)
政府立法進度跟不上社會發展需求,但更慘的是市民想環保,政府又沒有相關配套設施配合。林宇滔表示,自己去年曾想更換環保電動車,但最終還是打消念頭。「因為現時如果要換電動車,先決條件是要有車位!要不然哪有地方充電啊?!」他指出,現時只有有停車場的企業可以用到環保電動車,而且當大量使用的時候,電池回收又是一個讓人頭痛的問題,但政府亦沒有措施配合。

本澳車多路窄,不利尾氣流動,尤有甚者,不少道路都沒有栽種樹木吸收污染物。
專家教路 治理空氣污染非難事
王志石表示,澳門要治理好空氣污染其實難度不大,只是有沒有決心做好而已。他認為,要治理空氣污染的問題,單夠一個環保局不能成事,必須由交通局、環保局、民政總署、工務局等聯手綜合治理。
除了上述的法律法規要早日出台之外,他表示,輕軌亦要早日通車,就可減少使用巴士,減少一大污染源。澳門自2012年已經引入天然氣巴士,但一直未能普及,只有少數巴士採用。王志石指出,由於天然氣是以氫為主的燃料,經燃燒會變成水氣排放到大氣中,是比較環保的燃料,因此,政府應該在政策上傾斜推廣更換天然氣巴士。
另外,道路改善亦很重要,特別是舊城區以及新城區的規劃上,有關當局必須認真考慮,適當改變道路的用途。「比如說,有些道路就不要搞汽車,直接改成步行街就算了!把道路兩邊都栽上樹。」他指出,本澳的綠化率不算太差,但問題在於綠化不均。
「真正的社區、交通繁忙區、商業繁華區幾乎一棵樹都沒有,都是禿禿的,而樹木都在郊區裡邊。」他指出,樹木,尤其是灌木,對於吸收尾氣和噪音很重要。綠化工程必須要大面積綠化才有規模效應,澳門應該加強區域合作推動綠化工程,「珠海、橫琴如果多種樹,多搞綠化,對澳門的空氣質量絕對有良好的影響。」
王志石認為,澳門作為一個旅遊休閒城市,大陸的霧霾和本地的空氣污染都是嚴重的威脅,他指出,現時北方的霧霾已經有不斷南下的趨勢,這對澳門來說是致命的打擊,「人家來這裡休閒,卻變成來吸廢氣!這怎麼說得通?」他認為加強區城合作治理霧霾,澳門責無旁貸。
(資料來源:環保局、氣象局、統計局)

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CTM推「先登記後購買」 林宇滔促引入強制調解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5年04月1日 17:17



CTM推「先登記後購買」 林宇滔促引入強制調解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5年04月1日 17:17
圖片來源:網絡
澳門電訊今日推出3G數據流量「先登記後購買」計劃,在申請該服務後,當數據用量接近上限時會收到提醒,用戶可決定購買附加計劃。若決定不購買,當用量達到上限時就會自動上鎖,無法再使用,直到下一個帳單周期才會自動恢復。用戶若希望登記服務,可用手機致電#129*1#,待短訊確認後就會生效。若用戶希望取消,則致電#129*2#就可取消服務,至於查詢服務情況,則可致電#129*3#。
政府上年四月要求各電訊商,於今年四月推出「先登記後購買」以及實時查詢數據用量服務,澳門電訊及數碼通已推出「先登記後購買」計劃。至於實時查詢數據用量服務,暫時未有消息。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早前曾收過不少用戶投訴,在不知情情況下用爆流量,變相要支付500元數據封頂費,用戶投訴無門。當對用量有爭議時,電訊商亦拒絕接受消委會調解。林宇滔對「先登記後購買」計劃表示歡迎,期望儘快推實時數據查詢、強制調解等措施,才能更保障消費者權益。
聚賢同心協會亦發起問卷調查,收集市民對數據服務權益保障的意見。問卷如下:

2015年2月24日 星期二

倡保障經屋供應量回應需求 2015-02-24 P04 | 澳門新聞|大眾報

倡保障經屋供應量回應需求   


大眾報       2015-02-24
P04 | 澳門新聞    

【特訊】聚賢同心協會表示,現行的經屋輪候制度存在問題,但亦須看到以往的計分制同樣並非盡善盡美,如果貿然恢復,恐衍生更多不公現象。只有保障經屋供應數量的穩定,才能打好恢復計分制的基礎,更好地回應市民訴求。

2011年實施的新經屋法,將原有的計分排序輪候制度改為現時的分組抽籤且每次“拍完散”的制度,實施多年來屢遭社會詬病,有意見認為應該恢復以往的計分制,方能體現公平。聚賢同心副理事長林宇滔對此認為,現行的輪候制度確實存在問題,但亦須看到以往的計分制同樣並非盡善盡美,例如計分偏低的申請者似乎注定上樓無望等,如果貿然恢復計分制,只怕會有人為了爭取更高分數而使用某些不合規則的手段,進而衍生出更多的不公現象。

林宇滔並指出,其實現時本澳經屋問題的關鍵是經屋供應數量難以保證,令市民對經屋產生恐慌性的搶購心理,此前發生的過萬家庭為千多個1房廳單位爭崩頭的事件就是最好證明。因此,如何保障經屋供應數量的穩定才應當是當局工作的重心所在,只有保證此一前提的達成,才能真正解決現時的諸多問題,打好恢復計分制的基礎,更好地回應市民訴求。


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林宇滔促明確交通規劃 2015-02-05 B07 | 澳聞 | 澳門日報

林宇滔促明確交通規劃   

澳門日報       2015-02-05
B07 | 澳聞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本澳交通問題病入膏肓,繁忙時段擠塞已成常態,若出現落雨、道路工程或主幹道有交通意外,整區交通隨時癱瘓。促請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下月施政辯論時,明晰交代本澳整體交通規劃。

分區校車載學童
他並就交通規劃提出以下意見:

一、盡快就巴士路線重整、車輛控制等諮詢公衆。完善步行環境,適當擴闊行人路和加設遮陽擋雨設施,打通如松山行人隧道等跨區步行捷徑。設立巴士站排隊設施,理順乘車秩序。政府應帶頭落實倡議多年的彈性上班,鼓勵其他私人企業跟隨,助減輕高峰時段驟增的交通壓力。

二、本澳已踏入最少五到十年嬰兒潮,特別龍B今年開始入學,公交繁重,學校周邊道路嚴重擠塞下,即使政府開闢更多學校上落客區,甚至某些路段上學時段禁止其他車輛通行,都無法解決問題,必須及早應對。針對目前校車只接載一所學校學生,營運效率低,政府應跨部門協調設立一些分區校車,集體接載一區的學生到某一區的學校上學,並開放舊大橋等交通專道供校巴使用,縮減目前動輒逾一小時的校車車程,提升營運效率,鼓勵更多學童用校車上學,旣讓家長放心,又可以減少私人車輛在繁忙時段出行,釋放道路空間。

加強監管停車場
三、落實“公交優先”政策。舊大橋跨區點對點的公交專道,確能提高公交運轉效率。但近日社會十分關注媽閣至林茂塘的公交專道,由於僅為路段專道,巴士行經路段間的街口時仍有擁堵問題,這些瓶頸若未能疏導,勢必影響公交專道的成效。當局並應公佈交通流量分析報告,讓民間共同探討、研究解決方案。

四、目前政府公共停車場仍有不少設有固定和非固定月票位,令不少停車場長期出現繁忙時段有位冇車泊情況,加上月票位沒有定期公開招標,有違公平原則。因應本澳目前停車場的使用情況,當局應考慮取消月票位,特別是固定月票,釋放更多車位,提升公共停車場的流轉率。此外,一些不設月票位的新停車場,不時顯示泊位已滿,但內裡卻仍有十多個空位。停車場專營權○三年提前結束,目前本澳管理私人停車場完全空白,當局必須及早制訂私人停車場規範法規,確保私人停車場健康發展,回應社會需求。


2015年1月18日 星期日

交通病入膏肓須訂輕軌缺席政策 市民日報 2015-01-18 P04 | 澳聞

交通病入膏肓須訂輕軌缺席政策   

市民日報       2015-01-18  P04 | 澳聞

    【本報訊】本澳交通問題近年來不斷惡化,不但搭車難,駕車同樣寸步難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形容澳門的交通已到病入膏肓狀況,政府必須重新思考在沒有輕軌下的交通政策方向,交通問題要多管齊下才能改善;他倡議因應學童增加,政府跨部門協調設立一些分區校車,點對點令一架校車可以接載多間學校的學生上學,減少家長用私家車接送子女,同時要優化步行環境,例如設松山行人隧道,方便居民步行往返高士德與皇朝區,令市民出行有更多選擇。

       近日本澳交通問題再度凸顯,每日非繁忙時段多處地點都嚴重交通擠塞,路面無論電單車或其他機動車輛莫不寸步難行。上星期二早上由於下雨,整個北區大塞車至交通癱瘓,相關部門歸咎於掘路工程影響導致交通擠塞,交通局更稱,澳門的發展無可避免路面有工程施工,一般下雨天氣,不少市民改用汽車出行,加上路面發生交通事故可能較多,相對會較為塞車,呼籲市民根據經驗,再提早一些時間出行。

      林宇滔表示,2010至2020年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對澳門交通作出10年規劃,當時的規劃核心是2015年輕軌落成,巴士、的士服務、路網等有重新的規劃和有較大空間作出調整,惟由於輕軌工程一拖再拖,相關規劃根本不能落實,現階段政府必須面對現實,實事求是,重新思考未來10年的交通政策。

     汽車增長率超標 嬰兒潮增自駕車

    他認為,澳門交通接近臨界點,只要主幹道發生一、兩宗交通意外,或者下雨等因素,隨時會令交通癱瘓。政府應反思目前的交通政策,並作出完善。政府相關部門除應做好交通應對措施,更重要的是必須規劃整體交通政策方向。
    他指出:當年政府的目標是到2020年機動車輛平均年增長率低於4%,但去年本澳汽車增長率為6%,政府原本目標經難以達到,如果又沒有好的出行選擇提供給市民,林宇滔強調只會「死路一條」!他又形容,澳門的交通到了病入膏肓狀況,政府必須重新思考在沒有輕軌下的交通政策方向,只有訂出整體目標方向,市民才會有取捨,或以少少犧牲換來更好的交通環境。
     他說,近年本澳出生率高,面對這一波嬰兒潮,由於沒有巴士排隊設施、巴士車廂又擠迫,家長根本不放心讓孩子搭乘巴士上學,故多會使用私家車接送子女上學,幾成趨勢,但往往是一架車載着兩個人,這就導致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嚴重擠塞,即使政府開闢更多學校上落客區,甚至某些路段上學時間禁止其他車通行,都無法解決問題。

    優化校車使用率 打通跨區步行徑

    林宇滔表示,過去校車在接送學童上學方面發揮方面很大作用,但政府一直沒有對學校做好協調統籌,每間學校都只解決自己的問題,「如果係澳門區學校,就兜晒成個澳門先番到學校,如果係氹仔學校,就要兜晒成個氹仔,有家長反映兜成個半鐘先到學。」這導致校車營運效率很低,更加重路面壓力。

    同時,他又促使家長更想自行駕私家車接送子女上學。面對現時嚴峻的交通問題,政府跨部門應研究考統籌及優化校車的使用,提高校車的使用效率。教青局及交通局是否可以協調設立一些分區的校車,點對點令1架校車可以接載多間學校學生上學,在減低路面壓力的同時,亦方便學童和節省搭車時間。未來幾年,本澳小學生及幼稚園學生人數會不斷上升,預見學生對交通需求將會倍增,當局應及早作好規劃部署。

     他又指出:交通問題要多管齊下才能改善,步行環境的優化也很重要。2008年政府估計2011年每日需要往返高士德、筷子基和皇朝區上下班的人次超過4萬,這些人不是搭巴士就是駕駛車輛上班,如果能在松山隧道開闢一條行人隧道,讓居民由皇朝廣場步行至紅街市,路程只是2.3公里,只需約30分鐘時間,如果政府能打通跨區的步行捷徑,相信可以吸引很多人改用步行上下班,既準時、又健康、更環保,還可以釋放路面交通壓力,基本上可以解決部分居民的出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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