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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 星期五

建議松山行人隧道內建垂直電梯接駁松山步行徑 林宇滔 2016/01/06

建議松山行人隧道內建垂直電梯接駁松山步行徑
林宇滔
2016/01/06

  經過社會的推動和政府的研究,在上月的運輸工務施政範疇辯論中,工務局表示已完成松山行人隧道步行系統的可行性研究,並在早前已開始探土,初步入口選址於二龍喉公園附近及新口岸油站附近兩端,全長約300米,並將聯結高士德全區,以至外港和水塘步行環境。

  現時每日前往皇朝、新口岸區一帶上班的居民數以萬計,在水塘新路落成後,雖有也有不少人從高士德、美副將經水塘到新口岸區,但有關路段步行設施有限,且要繞過松山,大大影響居民步行意欲,若步程不到三分鐘的松山行人隧道建成後,將紅街市到達皇朝廣場的步程大大縮減至一點八公里,步行時間不到半小時,相信大批往返高士和皇朝區上下班的居民會更多選擇步行,減低繁忙時間的交通和公交壓力,居民亦可更好地掌握出行時間,有助城市環保和居民健康。

  本人在此期望當局能夠進快完成探土和做好環境評估,制訂環保施工方案減少對松山生態的影響,儘快展開工程和交待完工時間。此外,亦期望當局做好隧道兩端的出入口行人設施配套,讓居民更方便使用隧道。

  與此同時,年前本人落區收集巿民對興建松山行人隧道的意見時,不少每日往松山晨運的巿民均反映,因松山纜車運作時間有限,且步行上松山的石級較難行,令老人家和殘障人士難以經常到松山晨運或運動。據本人了解,早年民政總署曾考慮興建一條廂式斜行電梯方便巿民往來二龍喉公園與松山健康徑,但一直擱置至今。

  為此,本人今年年中已正式向民署及工務局提出書意見,期望兩局合作考慮在將興建的松山行人隧道內尋找適合位置,建設垂直升降電梯連接松山步行徑,既可避免日後若興建廂式斜行電梯對山坡樹木和生態環境的影響,亦可令行人隧道和電梯發揮協同效應,方便不同地區的居民使用。

  六月本人亦收到民署的回覆,表示會:“配合相關部門,就有關結合松山行人隧道和興建直升降機連接松山步行徑的計劃,進行各種可行性的研究並選取最優方案。"但至今有關建議最後能否落實,仍是未知之數。為此,本人再次期望民署和工務局能夠就有關問題儘快商討並公佈結果讓社會知悉。

  澳門面積小,適合步行,但要推動步行出行,規劃和交通部門必須將目前“以車為本"的思維,改變成“以行人為本"的思維。當中重點工作包括:增闊行人道和加設適當遮陽撐雨施完善步行環境、提升提升行人過馬路的優先和方便性、增設跨區步行捷徑等。








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處理黑沙環沿岸臭味問題的過程 2013-2017

促請跨部門協調落實沿岸污染治理

2013-09-04
林宇滔

  上月中至今,黑沙環至關閘海濱一帶疑因持續有污水直接排入海中,令沿岸臭氣熏天,附近居民叫苦連天;近日,筷子基北灣亦連續數天出現大量死魚,總量達數千公斤。
  兩事件再次揭示本澳沿岸水質污染嚴重,成因一方面是本澳長年有污水渠錯接雨水渠令污水長年流入沿岸;再者是近年不斷填海,令不少沿岸地區水流變慢、甚至變成死水,污染物難以擴散稀釋和不斷沉積,令海底底泥富含大量有機污染物質,每當遇到天氣或水流劇變,水中藻類或微生物在污染物催化下,出現大量死亡或繁殖等,都會令水中溶解氧大降,進而令大量魚類窒息死亡。

  環保局公佈的檢測亦證實,近日筷子基北灣水中溶氧不足0.5毫克/升,遠低於正常的4毫克/升。周邊填海令北灣成為“死水區"多年,加上長期有污水渠錯接入雨水渠,污水直接流入北灣產生的臭味問題長年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民署近年通過渠網重整截污,流入北灣污水已大減,臭味問題已有所改善,但對於長年沉積在該區富含有機污染物的底泥,當局至今仍未有任何清淤計劃,這亦是北灣近年不時出現死魚的關鍵原因。

  至於近兩、三星期黑沙環海濱沿岸海水臭味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問題,不少居民認為與近日港珠澳大橋填海工程有關。據目前資料,填海確令該區的海域收窄和污染物擴散能力降低。但近日出現的嚴重臭味問題,主要原因應是該區污水泵站正作緊急維修,由於系統原設計沒有後備系統,令工程期間,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沿岸,導至今次臭氣事件,目前首要的工作,是要確保緊急維修儘快完成,避免污染繼續流入該區,但事件再次揭發我們的污水和排水系統設計仍相當落後。
  從整體上,要長遠根治沿岸水質差、臭味和不時出現大量死魚問題,必須從截污、清淤和防治三個方向著手。
  截污就是要避免再有污染未經處理流入沿岸水體,當局需要全面檢視本澳渠網現況,並在更新渠網時確保避免再有渠網錯接;此外,無論筷子基北灣,還是黑沙灣海濱一帶,由於毗鄰內地,故除要做好自身截污外,相關部門更要通粵澳合作機制,共同做好整區沿岸的截污工作。

  清淤就是將長年沉積在水底的污染物清走,清淤可分為工程和生物法,工程就是通過挖泥機械等將污泥直接清走,時間短但對生態影響很大,生物法就是種植水生植物,讓植物生長並吸收底泥中的污染物(又稱生物富集),其優點是對生態破壞少,但需要會較長,早前南西灣湖就是以此方式處理湖底污染物。

  長遠防治就是要有措施避免再次有污染物流入沿岸,包括要從規劃設計上,提升污水渠網安全系數,防止渠網個別部件出現故障時,污水無法分流至後備管網而須直接排到沿岸。此外,考慮澳門污水廠目前仍有逾半污染未經二級處理就排放,當局有必要及早完升污水廠的硬件升級,改善出水水質,減少環境污染。

  目前,民政總署負責本澳的渠網建設和管理、沿岸習慣水域由海事及水務局管理,環保局則有責任協調任何本澳的環境問題。目前澳門沿岸水質污染、臭氣和死魚問題成因基本上已十分清晰,關鍵是制訂時間表,落實跨部門協作,選定方案從截污、清淤和長遠防治三大方向去進行根治!特別是面對港珠澳大橋人工島和本澳新城的大規模填海,勢必令本澳沿岸水污染面對更大的壓力,這個工作已經刻不容緩!













全面檢視沿岸截污 制訂清淤行動計劃

林宇滔
2016/12/07
      因應黑沙環沿岸的臭味問題,環保局表示擬於黑沙環東部沿岸的五、六個排放口,截流污水至新建的黑沙環海濱公園下水道網絡,令沿岸不再流出污水。本人對此表示認同,因為數年前當局曾在筷子基北灣完成同類工程,阻截了污水繼續流入北灣,令該區沿岸臭味有所改善,不過,該區水底因長年沉積大量淤泥,每當出現天氣或水流劇變,細菌會利用水底淤泥中的有機物和氧氣大量繁殖,令水中溶氧大降,故該區不時會出現大量魚類因缺氧而死亡,故截污工程僅屬解決本澳沿岸污染問題的第一步。

      本人在此促請當局必須協調民政總署、環保局、港務局等部門,全面檢視本澳沿岸雨水排放口和增設截污系統,並制訂行動計劃,逐步清理筷子基北灣、黑沙環沿岸及皇朝觀音像對出沿岸的淤泥,才能徹底根治困擾居民已久的沿岸臭味和死魚問題,當局應按此方式,及早處理鴨涌河、內港及至皇朝區觀音像一帶的沿岸污染問題。

  本澳地下渠網一般採用清污分流,法律規定大廈天台、住宅露台及公共地方的地漏,以及街道上的雨水渠要接駁地下雨水渠(或稱清水渠)網直接排放到沿岸,黑沙環海濱就有五、六個雨水渠排放口用作疏導雨水之用,按道理晴天下不會有任何排放。但只要實地觀察,本澳包括黑沙灣海濱、皇朝觀音像、甚至路氹區在內的多個沿岸雨水渠在晴天仍有持續排水,且不少帶有泡沫、油份、甚至排泄物的污水。

      雨水渠持續排放污水原因有幾種,一、如食肆等商舖或住宅將污水渠非法或錯接入清水井;二、住宅用戶將洗衣機放在露台或天台令洗衣水通過露台地漏進入雨水渠網;三、僭建天台屋或更改單位間隔時,將起居飲食、洗衣及廁所產生的污水非法駁入雨水渠。由於這些情況在本澳甚為普遍,故即使在晴天,本澳沿岸的雨水渠口若非已進行截污工程,都會見到有污水持續流出,若遇上水退或水流緩慢,污染物就會在沿岸沉積產生惡臭。近年因珠海圍堰建公路連通港珠澳大橋人工島,以及A區填海等工程影響,令黑沙環一帶水流進一步減慢,故沿岸臭味更趨嚴重。

      要根治沿岸污染,必須按部就班從截污、清淤和防治三個方向著手。截污就是要避免再有污水直接流入沿岸水體,即如今次擬在黑沙環沿岸排放口進行工程,將平日在雨水渠流出的污水截流至污水渠網,停止再有污染物流入沿岸。

      清淤就是將長年沉積水底的淤泥污染物清走,可分為工程和生物法,前者通過挖泥機械等將污泥直接清走,時間短但對生態影響較大;後者是種植水生植物或紅樹林吸收底泥中的污染物(南西灣湖有用此方法),對生態破壞小但須時較長。

      防治就是要有措施避免再有污水經雨水渠網流入沿岸,包括定期巡查商戶及食肆,打擊違法接駁渠道,以及修例將露台地漏改為應接駁至污水渠,以及提升污水泵房的安全系數,防止年前因北區泵房故障,污水無法分流至後備管網而須直接排到沿岸的情況再次出現;此外,針對鴨涌河及內港等涉及跨境污染問題,當局亦應通過粵澳合作機制,確保兩地一同做好截污和清淤工作。

      雖然,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因本身設計問題,已連續多年有逾半污水未完成二級生物處理就直接排放,確對本澳周邊水域水質產生很大污染,但因澳門半島污水廠排放口已延伸三點八公里至港珠澳人工島的南端,故其污水排放並非本澳沿岸污染和臭味的元兇。本人認為,澳門半島污水廠鄰近民居且缺乏足夠的擴容空間,期望當局能儘快落實在港珠澳大橋人工島興建一所有能力處理澳門半島及新城A、B區需要的污水處理廠,長遠解決澳門半島污水廠處理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

本澳沿岸雨水渠在晴天仍持續有污水排放





海事及水務局回覆

環境保護局回覆






2016-11-02澳門電台新聞
電台新聞聲音版:
http://vod4.tdm.com.mo/radio/cnews/2016-11-02_18-39-47.mp3

2017-01-23 A01 | 澳聞 | 頭條 初步設計方案已交工務部門擬今年招標 當局截流助黑沙環除污
初步設計方案已交工務部門擬今年招標當局截流助黑沙環除污   澳門日報      2017-01-23
A01 | 澳聞 | 頭條

     【本報消息】黑沙環沿岸污染嚴重,臭氣熏天,周邊居民備受困擾。政府跨部門去年決定合作設計污水截流,擬於黑沙環沿岸的五、六個排放口截流污水至新建的黑沙環海濱公園下水道網絡。環保局長譚偉文昨日透露,已將民署提供的初步設計方案交予工務部門,爭取今年內為工程招標。

應急工程未達要求

      黑沙環沿岸污水和臭味困擾附近居民多年。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馬場北大馬路、近駿青活動中心對開海邊設有一泵房出水口,一三年有大量帶異味及混濁污水源源不絕由渠口直接排放至附近海域,原來與當時更換污水泵站主壓力喉管及壓力支管工程有關。現場刺鼻惡臭隨風飄散,遠至關閘亦聞到陣陣異味,引起社會關注。當局於一五年十二月完成“黑沙環近岸污染應急處理工程”,平整了該區海床,加強了水體流動,以及在深水區設置分隔堤避免淤泥沖回岸邊淺水區。當局雖稱臭味已改善,但區內居民“未收貨”。

      黑沙環污水成因是有污水渠非法接駁雨水渠,令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水流出海面。加上港珠澳大橋人工島和新城填海A區工程等影響,導致淤泥堆積,水質變差發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曾公開說明該區臭氣熏天的“禍因”。隨著北區人口密度不斷提升,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加,即使短期無法根治,坊間期盼當局謀劃短期緩解措施。
截流污水進下水道

     幾經波折,政府跨部門去年決定合作設計污水截流,計劃在黑沙環沿岸的五、六個排放口,截流污水至新建的黑沙環海濱公園下水道網絡,令沿岸不再流出污水。

     譚偉文昨日受訪稱,工作進度理想,今年初已收到民署的初步設計方案,該局隨即交予工務部門,稍後招標及深化設計方案,才開展工程。相關部門爭取今年內為截污工程招標,期望盡快落實施工,根治黑沙環沿岸水污染情況。

多管齊下方能根治

     曾有社諮委建議當局全面檢視本澳沿岸雨水排放口和增設截污系統,同步制訂行動計劃,逐步清理筷子基北灣、黑沙環沿岸和皇朝觀音像對開沿岸的淤泥,徹底解決問題。並按此方式處理鴨湧河、內港和皇朝觀音像附近一帶的沿岸污染。


      當局曾透露會把污水廠尾水排放口延至更遠、水體流動更佳的地方,但隨後未有下文。社會有意見指出,截流工程只屬短期措施,未能根治黑沙環沿岸的污染。除截流外,更要清理積聚的淤泥,還要堵截違法接駁污水渠行?,以及提升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的能力。長遠當然是遷移排污口。工務部門主管曾表示,未來污水處理廠或有三個,位於黑沙環的不變,但會提高處理污水能力。一個在E1區,另一個或移至珠澳人工島。 

20170602-黑沙環排兩截污工程開標

    工程完成後困擾居民的黑沙環沿岸污水臭味問題有望可徹底解決。



2016年7月6日 星期三

落實停車場咪錶拍卡收費 制訂標準推電子貨幣兼容便民 林宇滔 2016年7月6日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

落實停車場咪錶拍卡收費

制訂標準推電子貨幣兼容便民

林宇滔
2016年7月6日

使用小額電子付費,不單方便居民減少携帶輔幣,亦有助商戶減輕處理現金的成本和縮短交易時間,在周邊地區已相當普及,但因沒有制訂相應政策,本澳電子貨幣發展遠遠落後其他地區,僅在政府提供車資優惠的“拍咭搭巴士”得到較普及的應用。

  以公共停車場為例,二○一一年七月,藝園公共停車場率先使用“拍咭”收費,但五年過去,至今仍僅有三分之一的公共停車場安裝了“拍咭”收費,其餘廿多個仍要車主到收費處繳費,部分停車場繳費處繁忙時間更大排長龍。不小車主一直期望當局能儘快在所有公共停車場引入拍咭”收費,當局雖已承諾,在公共停車場管理未來招標時,會要求安裝電子收費系統,亦會兼容本澳主流電子貨幣以方便居民,但至今仍未肯承諾明確全面使用拍卡收費的時間表。

  此外,不少車主均向本人反映,今年五月起街道咪錶轉換公司後,原有接觸式泊車卡已停用,平時自備大量輔幣入錶,十分不便。但當指按合同新經營者只須在明年第四季才須完成更換八成五以上的咪錶至可使用兩款或以上電子貨幣(必須包括一款非接觸式),餘下後年中才全數完成更換,一個僅七年的合同過渡期卻長達兩年進度明顯過慢,本人促請當局應促請新公司儘快完成更換新咪錶的同時,亦應盡力協調新舊營運商協商可否暫時使用原有泊車卡作過渡,亦應在下次招標時制訂機制避免再因更換公司而影響到正常服務提供。

  另一值得關注的是,政府部門在數年前開始引入小額電子付費服務,但卻政出多門,如民署“城市指南”接受澳門通交水費,但民署其他服務點則接受銀聯閃付繳費;財政局亦只接受閃付而不能使用澳門通,公共停車場僅有個別可同時接受澳門通和閃付,大部分只接受澳門通,但氹仔黑橋停車場又只可用閃付,意味著巿民要隨身帶備兩張不同電子貨幣咭才能使用所有服務,公共服務電子貨幣不統一、不兼容,不單不方便居民,亦反映當局政策混亂。
更令人不解的是,年前政府招標的小額電子付費服務,並未要求承辦商能兼容本澳使用最廣泛且唯一享有巴士車資優惠的澳門通,變相對巿民使用造成不便,更不利電子貨幣間的良性競爭,亦局限了市民的選擇。

  小額電子付費在周邊地區發展相當普及,內地甚至進一步已普遍使用手機付費,大大縮短交易成本和時間,方便巿民和商戶。但本地小額電子付費明顯落後周邊地區,本人期望當局應該盡快制訂本澳電子付費、網上或手機支付的發展政策,以減省本澳中小企的營商成本,亦為自助服務和網上商務發展創設空間。

  此外,為鼓勵和方便市民使用電子方式繳費,並推動不同電子貨幣間的良性競爭,短期而言,當局有必要在未來公共服務的小額電子付費系統招標時,要求承投人系統能兼容本澳主流電子貨幣,中長期而言,當局亦應制訂制訂一套本澳電子付費系統的技術標準,讓本澳不同電子付幣均遵照統一標準,確保電子貨幣間的有效競爭和方便居民使用。


2016年2月3日 星期三

促請當局全面檢視導盲磚防滑標準及監督行人道紅磚工程質量 林宇滔 2016-02-03

促請當局全面檢視導盲磚防滑標準及監督行人道紅磚工程質量

林宇滔
2016-02-03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消除殘疾人士的出行障礙,已落實在新建或重整的公共道路時,全面要求採用無障礙設計,當中包括加設導盲磚,降低斑馬線及步行線前的行人道路沿,方便失明人士及輪椅通行等,本人對此方向是認同和肯定的。
  然而,不少居民向本人反映,由於材質問題,當局近年新舖設的導盲磚每逢下雨時均會十分濕滑,一般行人也十分容易滑倒,更何況是須經常使用導盲磚的失明人士?本人亦不止一次親眼目到有老人家和小朋友在導盲磚上滑倒,幸好並無大礙。
  行人道導盲磚防滑效果極差肯定絕非個別事件,且在澳門和離島均普遍存在,亦有不少居民向當局反映問題,只是當局一直未有重視。為此,就導盲磚防滑功能極差,以及賈伯樂提督街紅磚舖砌質量等問題,本人2014年已去信當局要求處理,獲回覆:“行人道已作維修,相關的導盲磚具有防滑功能,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廣場用陶瓷磚(GB/T 23458-2009)的要求。"
  不過,據去年十二月工務局和民政總署與本會就本澳行人道防滑設施的會議介紹,當局雖有內部指引要求行人道磚材在濕水情況下,須符合摩擦系數0.5以上的最低安全標準。但據了解,本澳目前沒有明晰統一的公共道路防滑標準,且當局在選用材料和審視承建商提交物料的規格時,只是按承建商提交的技術資料,並參考鄰近地區指引作“文件審批",卻沒有對地磚或導盲磚的實際摩擦系數作出任何檢驗和測試。
  經過中區社諮委的反映後,工務局在去年底已迅速將賈伯樂提督街培正一段的導盲磚改舖成防滑系數更高的導盲磚,且按實際使用觀察,即使下雨其防滑表現仍十分好,證明確有防滑性能更好的導盲磚,只是當局一直沒有重視導盲磚的防滑問題,且在施工和驗修時,從來沒有實地測試其實際防滑效能。
  近日本人亦收到愕街街坊反映,愕街自動扶梯系統和周邊行人道已基本竣工,但因行人道由原來的混凝土變成石地板,街坊指下雨時其防滑效能遠不及原來石屎地,由於愕街相當徒斜,十分擔心下雨天出入時會滑倒,期望當局認真採取措施增加地板的摩擦力,保障街坊下雨天的出入安全。
  為此,本再次人促請當局,應該儘快就本澳地磚、導盲磚及所有道路材質制訂明晰的防滑標準,並要求設計公司和承建商應提供材料樣板作測試,確保其實際防滑表現符合標準才作舖設,完工後亦應作實地的摩擦系數測試,確保其安全性。
  此外,近年當局重整行人道時大量使用澳洲紅磚舖設行人道,本有美化作用,但由於工程質量參差,不少紅磚舖設不久,已出現凹凸不平、“翹起"、甚至鬆脫,行人一不小心就容易跘到。特別是去年底工務局才作維修的賈伯樂提督街培正一段行人路的紅磚,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已出現大面積的鬆脫和“翹起"。本人在此再次促請當局,必須認真查找本澳行人道和紅磚舖砌工程質量參差的真正原因,並採取針對措施對有問題的路段作出全面修整,更要加強對施工時質量的監管,避免新工程再出現同樣情況,避免不斷重覆“小修小補,再出問題,再小修小補"的死循環。















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林宇滔:應將Uber等手機叫車服務發牌監管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 2015-11-04


應將Uber等手機叫車服務發牌監管

林宇滔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
2015-11-04


        Uber原意是以共享經濟的模式,提供一個便捷的網上叫車平台,讓私人車輛的車主在閒置時間提供出租車服務,但此類服務僅有極小數的地區容許,故Uber在其他地方調整策略,包括進入香港時,先提供叫的士的平台,及後轉為提供叫豪華出租車服務。根據香港法例,持“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可合法提供租車服務,原意是為商業人士、偏遠地區居住或殘疾人士提供接戴服務,故Uber在香港提供此類型車輛的叫車服務是完全合法,較早前香港警方被拘捕的司機均是使用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人車輛去接客。

  相對而言,近日澳門高調打擊UBER,確實有選擇性執法之嫌!必須指出,本澳現行法律容許旅行社註冊車輛可提供租車服務,作為旅行社之補充業務,但沒有明確租車服務之範圍,故目前Uber提供的車輛均屬旅遊註冊車輛,提供預約式租車服務,而非在街上兜客,並不屬「白牌車」。事實上,在Uber未進入澳門前,澳門亦曾有手機程式與旅行社會合作推出租車服務,酒店和口岸亦有提供類似的豪華車輛租車服務,一直沒有任何問題。

  綜合本澳法律,只能說UBER以旅遊社註冊車輛提供租車服務確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日前,治安警以接載乘客明顯不是作旅遊用途為由,高調檢控 3宗透過UBER叫車的白牌車個案,向2名司機各開出3萬元的罰單。但事件中,司機明顯是根據僱主指示接載客人,早前行政法院曾判署政府在一宗「白牌車」案敗訴,原因就是司機根據公司指示接載客人並不屬「白牌車」。

       旅遊局對此則表示,旅行社車輛不可以交予第三方作非旅遊活動,查證若有足夠證據,會透過行政程序處罰旅行社,罰則五千至一萬元,但至今仍未對UBER作出起訴。

  若按照當局對法律的擴張性理解,目前本澳不少團體或學校等都有租用旅遊車接載本地居民往返活動目的地的做法,甚至博企穿梭巴士及員工巴士亦有租用旅行社車輛,都不符旅遊目的或旅行社租的法律,這些情況政府一向知悉,到底是當局長年有法不執?還是法律容許旅行社按補充服務規定出租車輛而不須符合旅遊用途的定義?當局至今仍顧左右而言他,欠公眾一個清晰的交待!但作為旅行社司機,卻可能因為警方對法律的演繹而誤墮法網,甚至成為代罪羔羊!

  本人認為,如果Uber僅在本澳法律框架的灰色地帶運作,包括不使用私人冊車輛及在街上兜客,而是在豪華租車的市場上讓居民有多一個選擇,政府根本不應以高壓打擊和排除心態作處理。相反,為何僅僅數架UBER已能引起社會如此大的反響,政府和業界也應深刻反思本澳的士服務為何會令社會產生如此多的埋怨!

  很明顯,Uber提供的豪華租車服務對正招標的特別的士牌照確帶來衝擊,特別是政府在今次特別的士發牌中,仍停留在以“純電召為主,手機叫車為輔"的落後思維,競投者不單要負擔沉重的Call台運作成本,以電召模式調動車輛亦根本無法與Uber等新一代手機叫車程式的高效和方便作競爭。

  故政府應盡快明晰未來特別的士的發展和政策方向,明晰區別豪華租車市場和特別的士服務市場的不同定位,否則勢必令目前特別的士的競投反應將會很冷淡。

  如果今次無人競投特別的士牌照,政府更應開放思維,將今後特別的士的競投方向,面向Uber等網上叫車程式發牌,使其方向改為: “以手機叫車為主,客服Call台為輔"的模式"才能回應社會對的士或租車服務的最新要求,亦能令Uber等網上叫車平台同樣要面對競爭,防止壟斷。

  本人也必須指出,Uber亦有其負面效應,過去在美國部分地區和印度,Uber曾發生一些治安、車資、意外保險等問題。可以預期,隨着Uber在澳門正式大量提供服務,同樣會衍生上述各種問題,出事之後再對其進行監管已經太遲。

  內地已開始對網上叫車程序發牌和作監管,為此,若本準備對Uber等網上叫車程式發出特別的士牌照,也應提出明確的監管要求,當中包括明晰如司機要求、車輛需為特定註冊車輛、明晰最低服務車輛數目、成功應召率,以及訂定收取費用標準等。同時也要防止個別平台壟斷巿場,妨礙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

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剝奪公衆知情權種不信任禍根 林宇滔:土地發展資訊須公開透明 澳門日報 2015-07-02 A07 | 澳聞

剝奪公衆知情權種不信任禍根林宇滔:土地發展資訊須公開透明   

澳門日報       2015-07-02   A07 | 澳聞

        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並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城規會成員亦多次稱當局從無交代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連城規委員的資訊都十分不足,公衆如何能對規劃條件圖,乃至新城填海規劃提出理性、成熟和符合需求的意見?資訊的不對稱和不全面,難令社會在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徒添不必要的爭議。

推搪塞責漠視公衆

     社諮委林宇滔議程前發言表示,《土地法》、“城規法”和“文遺法”去年三月正式生效,規劃條件圖的公示制度等,對本澳土地管理資訊的公開透明確是一大進步。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該局轄下的土地管理廳的職責包括:“確保本地區所批出土地之實際利用,並負責監管批地合同或修訂批地合同條款之嚴格履行。”意味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

    令人質疑的是,近年每當社會、甚至立法會專責小組要求政府交代本澳土地利用情況,以及閒置土地的情況時,當局卻一直以要整理資料為由推搪,做法完全違背了《土地法》和“城規法”資訊公開原則,不單剝奪了公衆的知情權,亦種下了公衆對本澳土地管理不信任的禍根。
 
      近年本澳經濟高速發展、人口增長快,再加上樓價高企,社會不單對公屋訴求甚殷,對各類型的社區設施,以及休憩空間需求亦大增,但當社會有訴求要增建公屋或各類社會設施時,不同部門都會不厭其煩地以“無地”為擋箭牌。到底本澳是真的沒有任何可用之地?還是當局土地管理不善?甚或是土地早已留作其他用途?

澳真的無地可用?

       林宇滔促政府恪守《土地法》和“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立即採取切實措施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對土地資訊掌握的對稱和充足,才能讓社會各界對土地使用性質能有更全面客觀的討論,進而平衡與取捨。他更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未來各區的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甚至每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亦應以此人均標準作制訂標準,才能逐步改善本澳各區的生活環境。

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社諮委員促公開土地資訊制訂社區設施人均標準 濠江日報 2015-07-02 B04


社諮委員促公開土地資訊制訂社區設施人均標準   

濠江日報       2015-07-02  B04


【特訊】中區社諮會昨日下午3時在三盞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5樓舉行會議,會上多位委員就關注問題發表意見,其中委員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就連城規會對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的質詢都十分不足,社會難以就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故促請當局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並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

林宇滔指出,礙於本澳目前並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就連城規會成員亦多次表示當局無交代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城規會和社會根本難以衡量項目的用途和發展密度是否真正符合本澳整體發展所需,更難對本澳整體城規提出真正符合社會需求和長遠發展的建設性意見。他認為,連城規委員的資訊都十分不足,公眾更難以對規劃條件圖,乃至新城填海規劃提出理性、成熟和符合真正需求的意見及建議,亦不利於社會就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只會徒添更多不必要的爭議。

他指出,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又根據工務局2008年出版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中,當局早有本澳土地利用狀況的詳細系統性資料,只是當局一直不肯對公眾全面公開。更令人質疑的是,近年每當社會,甚至立法會專責小組要求政府交代本澳土地利用情況,以及閒置土地情況時,當局卻一直以要整理資料為由作為推搪,做法違背了《土地法》和《城規法》資訊公開原則,不單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亦種下了公眾對本澳土地管理不信任的禍根。

林宇滔續稱,現時社會不單對公共房屋的訴求甚殷,對各類型的社區設施如托兒、安老、教育、街市、社區等設施,以及休憩空間的需求大增,但當社會有訴求要增建公屋或各類社會設施時,不同部門都會不厭其煩地以「無地」為擋箭牌。因此,他促請當局恪守《土地法》和《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並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未來各區的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甚至每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亦應以此人均標準作制訂標準,才能逐步改善本澳各區的生活環境,提升各區居民的生活質素,讓本澳真正朝宜居城市的方向邁進。




2014年9月5日 星期五

港澳前車可鑑 林宇滔: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正報 2014-09-04 P01 | 頭條

港澳前車可鑑 林宇滔: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正報       2014-09-04   P01 | 頭條     
  
    【本報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成員林宇滔指出,香港取消街影的教訓,以及當年歐文龍以「替代法」豁免街影批准興建出那些超高樓,負面效果顯而易見,故絕對不能取消街影條例。
    在昨中區社諮會議程前發言中,林宇滔關注到近日街影條例存廢的爭議。他認為,街影規範建築物高度和間距方面多年來行之有效,確保這個人口密度最高的小城不至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故若貿然取消,「不單背離宜居城市的目標,下一代更可能不見天日!」。
    現行法律規定建築物高度和間距是以街影、地積比和覆蓋率去控制,其中後兩者能否用盡則受前者限制,若取消街影發展商就可起到盡,容易形成屏風樓和熱島效應,既削弱居民日照權,也影響通風衛生,增加居民和行人壓迫感,對社會環境將有災難性影響。
    對於業界一直要求參考鄰地做法,林宇滔反駁,香港一九八七年取消街影後已有沉重教訓,屏風、熱島效應現漸顯,而近年本澳多個備受批評的超高樓和屏風樓項目,正是前運輸司長歐文龍時代以「替代法」豁免街影去批准興建,其負面效應實在顯而易見。
    林宇滔謂,過去十數年正是靠著這條被指「僵化」條例,保護本澳不致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利遠大於弊,作用不容置疑。

    林宇滔承認,街影肯定不是最先進和嚴謹的,長遠而言確要改,訂出較其更嚴謹、前瞻和確保作為宜居城市之建築規範,但在目前三大法等皆沒任何具體條文和機制有效取代,又無日照、通風等嚴謹標準保護下,居民相關權利根本不能保障,故街影條例絕對不能取消。 



林宇滔:毫無規範勿取消街影 市民日報 2014-09-04 P04 | 澳聞 | By 林宇滔

林宇滔:毫無規範勿取消街影


市民日報       2014-09-04   P04 | 澳聞 | By 林宇滔


    【本報訊】近日街影存廢再次引起社會熱議,中區社區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認為,街影條例在本澳多年行之有效,貿然取消不單背離「宜居」城市目標,甚至令下一代不見天日。他認為,目前無論是《城規法》、《土地法》或《文遺法》都沒有任何具體條文和機制有效取代街影條例的規範,加上仍未建立法定的環境評估制度等,在沒有任何方式可作出更好規範下,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林宇滔昨於中區社區諮詢委員會議程前發言時表示,街影條例規範建築物的高度和間距,多年來在本澳行之有效,不單對樓宇高度有所規範,更成功確保本澳這個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小城,不至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若當局貿然取消街影條例,發展商就可不理街道寬窄,用盡地積比率覆蓋率,「地盡其用」令建築項目「密密麻麻」,容易形成屏風樓和熱島效應,既削弱居民日照權,亦影響通風衛生,增加居民和行人的壓迫感,對社會環境將會有災難性的影響,不單背離「宜居」城市目標,甚至令下一代不見天日!

    他說,以香港自1987年取消街影為例,增加了地產項目的設計自由度和利益,但「屏風效應」、「熱島效應」的影響漸顯;部分街道長期「不見天日」,滋生公共衛生問題,教訓沉重。

     而近年本澳多個備受批評的超高樓和屏風樓項目,亦是前司長歐文龍時代以「替代法」豁免街影條例批准興建,貿然取消街影的負面效應實在顯而易見!

    澳門空間小 街影寬鬆 地積比高

    林宇滔認為,本澳現行的街影條例已考慮到澳門空間細小及建築業發展的情況,規限相對「寬鬆」,現行的地積比和覆蓋率已較鄰近地區高,加上本澳建築項目多是單一地段發展,與周邊地區以小區發展可作整體規劃不同,街影條例對規範本澳城市空間和密度的作用顯得尤為重要。

    他指出:長遠而言,本澳有需要訂出較街影條例更嚴謹、更前瞻和更能確保本澳作為宜居城市的建築規範;但目前無論是《城規法》、《土地法》或《文遺法》都沒有任何具體條文和機制有效取代街影條例的規範;特別是本澳目前仍未建立法定的環境評估制度,加上如日照權、通風權、人口密度等的環境標準仍然空白,意味着未來就算即時立法強制項目必須做環評,亦不代表居民的相關環境權利能得到有效保護。

    他稱,參照其他地區經驗,要建立嚴謹的環評制度,以及較完善和運作成熟的環境標準體系,最起碼需要十數年;故在可見的將來,根本沒有任何方式可以作出更好規範,故街影條例絕對不能取消!

中區社區諮詢委員會委員
林宇滔





林宇滔: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澳門日報 2014-09-04 B06 | 澳聞

林宇滔: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澳門日報       2014-09-04    B06 | 澳聞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街影條例”多年來行之有效,不單對樓宇高度有所規範,更確保本澳這個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小城,不至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貿然取消“街影”,不單背離“宜居”城巿的目標,下一代更可能不見天日。

    日照足保公衆衛生

    本澳現行法律規定,建築物高度和間距是根據“街影”、地積比與覆蓋率這個“鐵三角”控制;其中,明確規定因應地段接連的街道數目、樓宇用途等因素,可興建的最大地積比和覆蓋率,但能否用盡還要受“街影條例”限制。任何一個系數出現變化,整棟樓宇外形、高矮肥瘦都會出現很大變化。“街影條例”確保樓宇高度或立面面積與街度寬度成正比,目的是使在全年日照最短的冬至日,建築物所處的街道最少都能獲得一小時的陽光照射。
街影限制高層樓宇必須階梯式退縮或留一定的間距,令街道和樓宇單位之間可以保持“上闊下窄”和一定的距離,增加採光、透風、空間舒適度和視覺美感,更重要是保障足夠日照確保公衆衛生,故本澳狹窄街道即使兩邊都興建高樓,公衆街道和大廈的最低層單位仍會有相當的日照時間。

    街道長期不見天日

    建築業界過去多年一直批評街影條例僵化,如不考慮樓宇坐向等,建議參考鄰近地區,通過環評和電腦模擬方式,精準地反映和解決建築物對周邊通風和採光影響。但必須指出,香港自八七年取消了街影後,地產項目的設計自由度和利益是增加了,但“屏風效應”、“熱島效應”的影響漸顯;部分街道長期“不見天日”,滋生公共衛生問題,教訓沉重。近年本澳多個備受批評的超高樓和屏風樓項目,亦是前司長歐文龍時代以“替代法”豁免街影條例批准興建,貿然取消街影的負面效應顯而易見。

    實行數十年的街影條例肯定不是最先進和嚴謹,實際執行卻對本澳樓宇和街道的日照、通風、樓宇間距密度,乃至公衆衛生、街道和樓宇承載力等,發揮著巧妙的規範和平衡,正是這條“僵化”的條例,保護了澳門這個彈丸之地,不致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其利遠大於弊,作用不容置疑。
需訂更嚴建築規範

    長遠而言,本澳有需要訂出較“街影條例”更嚴謹、更前瞻和更能確保本澳作為宜居城巿的建築規範。但目前無論是“城規法”、“土地法”或“文遺法”都沒有具體條文和機制有效取代街影條例的規範;特別是本澳目前未建立法定的環評制度,日照權、通風權、人口密度等環境標準空白。沒有任何方式可作更好的規範下,“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2014年3月1日 星期六

統一訂定幼稚園招生安排免不必要恐慌 2015-03-04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及後續新聞資料

統一訂定幼稚園招生安排免不必要恐慌

2015/3/4
林宇滔

近日本澳59多家幼稚園開始招生,部分學校再次出現去年家長通宵排隊的情況,外界或以為學位是先到先得,但其實家長通宵排隊僅為一張報名表或面試機會,與能否入學無必然關係,實在可憐天下父母心!

  為此,教青局回應指:“從來沒有同意學校設定派發報名表上限"。不過有學校卻指出:“之前從未聽過教青局有這方面的指引”,儘管及後有學校跟從教青局表示不會對派發申請表數量設限,但仍有學校因為人手資源有限,仍要限制收表或面試名額。

  大家或會疑惑,學校為何不面試所有報名的幼童?其實,過去只要幼兒報名,學校都會安排面試選擇合適的學生,但教青局年前起規定「入網」學校(即免費教育網)不能收取報名費,但卻沒為此向學校提供額外資源應對招生面試工作,加上剛生效的「私框」嚴格限制老師額外工時需要補償,無限面試將令學校耗費大量額外行政資源,故校方只好限額派表和面試;有學校雖只容許網上登記免家長通宵苦候,但網上同樣“爭崩頭”,數百名額就在數分鐘內被搶光。

  不過,對於十家「非入網」幼稚園,因可收取報名費,故有資源面試所有學生。很明顯,若非缺乏資源,學校都想「有求必應」,至少可以有更多的收生選擇,這制度不單對「入網」學校不公平,更令部分無法調動家人排隊的學生少了公平選校和面試的機會,亦引起無謂的恐慌,令家長和學校雙輸。

  要解決問題很簡單,只要教青局容許入網學校能收取設定上限的合理報名費,又或者當局因應面試人數,向入網學校調撥額外資源,幼稚園派表或面試就不會再有限額,通宵排隊的不必要恐慌自然會消失,更可讓家長更理性擇校報名,實現校方、家長和學生三贏。

  但很可惜,社會在去年已經要求當局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但一年過去,教青局仍未對所有教育機構訂定明晰的指引,卻在今年有「入網」學校,因為限額派表而出現通宵排隊後回應指:“從來沒有同意學校設定派發報名表上限",但對於有家長投訴10家未加入免費教育網絡的學校收取報名費部分偏高的問題,當局卻又回應稱,有關報名費確是專款專用,並認為費用與面試時間相對較長有關。
  
教青局的回應,再次顯示出當局對於「入網」和「非入網」學校的態度截然不同,「非入網」學校就可以收取專款專用的報名費,而入網學校卻既不能收報名費,當局又不提供面試資源,卻要求校方面試不應設限,做法明顯有違教育公平的理念。當局一方面呼籲家長不應報名太多學校令幼兒壓力過大,卻不認真解決「入網」學校,因沒有資源面試需設限而造成的不必要恐慌,實有卸責之嫌!
      
  本人在此促請當局必須正視所有「入網」和「非入網」學校均應有同等的資源面試所有報名的學生,避免因為「入網」學校資源不足,就不為所有學生進行面試,造成學校招生不公平的同時,又造成恐慌性通宵排隊索取報名表;此外,亦應採取措施落實和監督學校,在面試時不應出現與幼兒年齡不相符的考核內容,令家長和幼兒壓力過大。

  長遠而言,當局亦必須反思,目前政府對所有「入網」和「非入網」學校都有相當大的資源投放,但本澳的「名校」效應和學校資源的差距近年卻不減反增,當局若不積極採取措施拉近學校資源的差距,“公平教育"或“就近入學"等教育理念和原則,只會繼續是“空中樓閣"!

  最後,本人亦要指出,教青局雖然表示明年開始幼兒入學人數會減少近一千人,學額需求就會逐步移向小學階段。但根據官方出生統計,明年適齡入學的小朋友雖較今年減少約750人,但2014年本澳出生嬰兒已經再次急升至7,360人,較7,315個「龍B」更多,意味著後年學位爭奪會較今年更為激烈,並非如當局所說已轉移到小學階段,當局除要及早為「龍B」三年後入讀小學做好鋪排,亦應做好規管和統一明確幼稚園的招生安排,為未來最少五到十年的嬰兒潮作好準備,避免不必的社會恐慌和通宵排隊索取報名表等混亂情況再現。


















教育暨青年局舉行“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新聞發佈會

http://www.gcs.gov.mo/showNews.php?PageLang=C&DataUcn=95671
2015-12-30 15:25:00

來源 : 教育暨青年局
教育暨青年局在12月3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教育廳廳長梁慧琪、學前暨小學教育處處長龔志明及組織暨資訊處處長黎玉燕出席新聞發佈會。會上介紹了“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下稱:中央登記措施)的重點內容,包括中央登記措施的日程及操作示範。
2016/2017學年推出中央登記措施
為進一步優化幼兒教育的招生工作,教青局將於2016年1月推出中央登記措施,讓家長能便捷辦理幼兒首次入學的手續,節省向多所學校輪候領取報名表的時間;簡化學校處理家長輪候報名的程序,減輕相關的行政工作。
中央登記的對象是2016年12月31日年滿3周歲(2013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並首次於澳門報讀幼兒教育階段的幼兒。家長可於2016年1月1日起瀏覽教青局專題網頁,了解各校的招生資訊,並於1月5日至25日透過教青局網頁(www.dsej.gov.mo)進行中央登記,為幼兒選報不多於6所的學校。
















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速增托額、學額應對新一波嬰兒潮 林宇滔 2013-05-08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及回覆

速增托額、學額應對新一波嬰兒潮

林宇滔
2013-05-08

  隨著八十年代嬰兒潮出生的人步入適婚年齡,近年本澳出生率快速回升,去年更龍B就逾7500個。根據近年出生率的趨勢,龍B效應僅是新一波嬰兒潮的序幕,本澳未來幾年出生率應會維持在七千人左右的歷史高峰水平,可以預見未來幾年爭入托、爭入學的問題只會越趨越烈!
  值得留意的是,近年本澳經濟暢旺,目前25到34歲的勞動參與率高達93%,數字反映正值生育期的家庭雙職工比例相當高,令托兒服務需求甚為殷切,爭入托兒所是新嬰兒潮家長首要面對的難題。
  儘管政府近年積極增加托兒學額,單是今年就新增5間新托兒和1400個新托額,令托額總數可達6591個,較去年大增三成,其中全日托額5600餘個。然而,相對於目前逾18000個3歲以下的適齡嬰幼兒,全日制的托兒學額供應不到三分之一,難怪近年托兒學額爭崩頭,不少雙職家庭漁翁撤網也只能空手而回!
  近年同樣面對出生率上升和雙職家庭增加的新加坡,目前全日托額佔適齡幼兒的比例與澳門同是約三分之一,當地政府為回應社會需求,已承諾會將托額比例增至二分之一,確保每兩名幼兒就有一人享有全日托的服務。
  反觀澳門,入托難問題其實早在幾年前已開始出現,但由於沒有明晰的硬指標,但相對快速回升的出生率,當局增加托額只是杯水車薪。當局必須明晰,龍B效應亦只是新一輪嬰兒潮的序幕。為此,本人促請當局應從三方面著手回應社對托額的殷切需求:一是要儘快明晰本澳全日托兒學額佔適齡嬰幼兒的目標比例,並以此作為規劃增加托兒學額的硬指標,想方設法爭取空間和資源增加托額;二是不斷完善半日托、緊急托、臨時托、假日托、延長托兒時間至八時等新服務,並加強宣傳,讓有不同需要家庭能因應自身情況選擇不同的服務;三是儘快落實籌劃支持民間機構開展社區為本的托兒服務的具體工作,為雙職家庭提供更彈性的托兒服務。
  教青局年初預計三年後K1學額最多可增至7200個,這意味著三年後K1學額根本無法滿足去年逾7,500名龍B的入學需求。這還不包括家長選擇心儀學校等的因素,可以預計,繼入托難,爭K1學額將是新嬰兒潮家長面對的第二個難關。
  面對近年本澳步入老齡化社會,近年出生率回升亦本是喜訊,但剛踏入新一波的嬰兒潮,坊間已感覺近年入托、入學問題爭崩頭!政府必須反思為何對此反應遲緩,更未有及早作好規劃和應對。目前,當局不單要亡羊補牢回應社會對托兒服務的迫切需求,並採取措施確保三年後的K1學額能夠滿足龍B需要,更要汲取教訓,及早為新一波嬰兒潮嬰幼兒逐成長產生的教育、醫療衛生、社區服務和設施需求作好規劃和籌謀,為我們下一代創設更好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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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