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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 星期二

建經屋不須補貼 無地建屋是誤導 2019年5月24日 | 訊報

建經屋不須補貼 無地建屋是誤導
日前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與政府就經屋法有關訂價條文進行審議,會後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提出經屋訂價有「成本價」與「購買力」兩方案。「成本價」方案以每平方米土地溢價金2.6萬、建築成本每平方米1.7萬及10%的行政費用作計算,經屋實用面積每平方米價約4.85萬元;兩房實用面積約45平方米的單位,售價約218萬元。
第二方案按照購買能力作訂價,根據經屋申請者的入息證明,以七成按揭、供款20年、利息2.375厘、供款佔家庭收入30%計算,實用面積每一平方米約3.55萬,兩房單位約159萬元。
政府經屋計價方式極有問題
委員會認為兩方案各有利弊,認為「成本訂價」與成本掛鈎較實際,期望政府考慮下調行政成本費用比例。至於按照「購買能力」方案,政府補貼較大,建議供款能力佔總收入可提升至40%、供款期延長至30至40 年等。委員會期望政府多加考量,可於兩者間取得平衡。
筆者認為,上述討論由政府提出的兩個經屋訂價方案,到委員會所認為「購買力」方案補貼較大,以及經屋法「去投資化」的目的,均明背離了經屋法的立法原意和邏輯,更違背解決房屋問題是政府基本責任的原則,當局「只收緊門檻、不供應經屋」的施政邏輯一日不變,澳門的房屋問題永遠不會見到解決的曙光。
筆者有必要拆穿政府補貼經屋的謊言!以最近落成的氹仔經屋日暉樓作例子,根據建設發展辦公室公開資料,氹仔經屋日暉大廈項目佔地2,500平方米,樓高廿一層,合共提供二房一廳(T2)單位288個住宅單位,地下至二樓群樓分別建成商業設施、公眾停車場均屬政府物業。
萬七建築成本包政府設施項目
建造工程判給價近2.3億,連同近2千萬的工程監察合同,整體造價不到2.5億,以二百八十八個單位計算,平均每個兩房(T2)單位造價不到87萬,以政府兩房經屋面積約45平方米計算,建造成本每平方米約為1.7萬。必須強調,這個價錢已等同業主贈送公共停車場、群樓商業設施予政府,故所謂政府補貼經屋的說法,只是有心人誤導公眾!政府今次向立法會介紹的所謂經屋建築成本每平方米約1.7萬元,變相要業主承擔公屋商業和公共停車場設施建設成本?按此造價,政府只要落實更多經屋建設,不單可解決居住需求,更是可提供更多社區設施的賺錢生意!
或有人會質疑,上述價格僅計算建築成本,並未計算土地價值的溢價金,故政府計算每平方米二點六萬元溢價金合理!筆者必須指出,澳門從不是高地價地區,回歸後僅拍賣三幅土地,溢價金及地價收入從來只佔政府收入少數,更重要是,即使今日眾多豪宅,實際地價也十分低廉。以豪宅連酒店壹號湖畔為例,其總建築面積27.2萬平方米,溢價金僅4.97億,平均每平方米溢價金僅1800元。筆者去年發公開信要求廉署調查、涉歐案的漁翁街原“牛皮廠”地段去年初獲批動工,其建築面積為3.8萬平方米,但僅需按一九九三年的標準支付1400多萬溢價金,每平方米的溢價金僅368元!何以今日政府計算經屋溢價金,竟以每平方米2.6萬元計算,較現時眾多豪宅更高?
經屋溢價金高過壹號湖畔?
當然,近年隨著私人樓價高企,每兩年檢討一次的溢價金確實有大幅調升,但影響的項目數目有限。況且,溢價金的目的是向發展商收取任何供出售的項目,溢價金是項目預計利潤的四成,自住住宅則再減半為利潤兩成;若屬重新利用,溢價金會再減半至利潤一成。而利潤計算的方式,是按政府將本澳街道分成十個等級,每個等級均會有相應的建成價值,按此減去建築成本和融資及行政成本等得出。
筆者一直支持經屋以成本訂價,但不認同經屋「成本訂價」要計算溢價金!原因有三:一、溢價金的原意,是土地法向獲批出土地承批人的利潤分成機制,現行機制下經屋申請人根本不能通過售賣經屋獲利,為何要計算所謂溢價金成本?二、即使計算溢價金,每平方米2.6萬的溢價金成本是以哪個地段級別?經屋只能自住,當局計算溢價金有否有按自住減半?三、當局計算經屋訂價,既要收取建築、溢價金及一成的行政成本,更免費獲贈商業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豈非多重獲利?
法案中亦建議新經屋轉售,只可轉售給房屋局及經屋申請者,且二手經屋轉售將按通脹、折舊率兩個參數計算,變相將經屋售價固化,更聲稱此做法有助達至:「《經屋法》去投資化的立法目的。」
去投資化是僭建經屋法
筆者對此大感詫異!經屋去「投資化」純粹是部分人士自行僭建法律條文,經屋法立法標的從沒提及。現行的經屋法標的僅兩條:一是「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二是「促進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的供應。」但筆者必須指出,經屋如果完全去投資化,缺乏與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步升值能力,只會令其流動性更差。現時法律將經屋售價固化,設立眾多限制,筆者必須問一句,按此邏輯,經屋和社屋還有何分別?政府何不推全民社屋?
筆者一直認為,房地產巿場的健康發展,關鍵在於應與巿民收入同步,與收入同步的穩定升值才是對經濟和社會最有利,經屋作為協助居民置業的工具,其價格與整體樓巿同步調整,實際上有助經屋人士無縫對接私人市場,持續改善居住環境。
根據統計局資料,由2000年至2018年,本澳人口年均增長約1.3萬人,以現時本澳平均每住戶為三人計算,每年約需求約4,300多個新住宅單位,但同期每年僅新增不到2,200個住宅單位(已包括公私樓)。故筆者多次指出,今日本澳樓價高不可攀的核心原因,是整體供應持續不足,加上炒賣和恐慌性需求疊加導致的!若政府能夠下定決心,規劃未來十年每年供應四到五千個住宅單位,當中六成約三千個屬公屋單位,只要堅持落實四到五年,本澳房屋巿場自然能夠重回健康軌道。
公屋土地儲備四萬夠建十年
但政府一直沒有重視公屋供應,2003年、2005年的萬九申請人,接近拖了十年才在2013年完成萬九公屋,萬九後的4600公屋,五年後僅建4100個。有人或會說,政府無地建公屋,但筆者統計過政府曾公佈過的公屋規劃,幕拉士電廠1000、皇庭海景旁2000、氹仔奧林匹克游泳館東側1000、粵澳新通道1400、偉龍8000、A區28000,政府現時可建公屋的土地儲備逾41000個,當然部分地段宅度過高及有爭議,興建數目可能減少,但仍足夠本澳未來十年的公屋需求,沒地建公屋之說根本不成立。而目前數十幅已收回的閒置土地,本身亦可作為私人住宅供應的土地儲備。簡而言之,澳門今日不是沒有土地建公屋私樓,只是政府囤地不發展。

2018年1月10日 星期三

稱八成民意支持 當局擬修法 經屋禁入私人市場 2018年1月10日|力報

稱八成民意支持 當局擬修法 經屋禁入私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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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現正起草修改《經屋法》,受到社會各界關注,局長山禮度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受訪,指當局正研究修改《經屋法》條文,讓經屋僅在符合經屋申請條件者之間流動。他強調,在2014年的諮詢報告中,有八成受訪者支持這項做法。對於有意見指《公屋需求研究報告》低估需求量、脫離社會現實,山禮度指現時正跟進及研究整體公屋需求,研究修改《經屋法》,但無礙公屋興建計劃。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昨日受訪時表示,2014年的諮詢報告中,有超過八成受訪者表示不希望經屋流入私人市場,政府會研究及參考相關意見。他稱目前正研究修改《經屋法》,讓經屋只在符合申請條件者之間流動,禁止流入私人市場。草案文本將先經過政府討論,再提上立法會修改。他坦言,草案目前仍在討論當中,提交立法會前不方便透露草案內容。

正跟進及研究公屋需求政府去年委託研究機構研究並發表《公屋需求研究報告》,房屋局前日邀請立法會議員聽取報告內容。有議員認為報告引用的數據過時及單一,如沒有考慮澳門未來十年經濟、居民收入變化等,令研究結果嚴重低估公屋需求量,脫離社會現實。

山禮度指出,政府仍要分析報告內容,稱《報告》只使用2016年及2011年的數據,未來會再跟進,仍有很多完善工作。由於數據、經濟環境及社會情況等不斷變化,所以研究是以滾動式進行,並非報告完成後就永不改變。

他強調,負責《公屋需求研究報告》的顧問公司聽取議員意見後,會再向房屋局反映報告當中存在的問題,並作後續跟進。
公屋一定會起他坦言,雖然團隊仍在研究報告內容,但「起就一定會起(公屋)」,包括新城A區有28,000公屋單位,首7,000個本月內交上城規會,通過就會動工;而偉龍馬路亦有數千單位,希望完成環評報告後可起樓;發電廠則預料今年內動工,市民不用擔心。

經屋轉售從未發生林宇滔:修法是「偽命題」房屋局正研究修改《經屋法》草案,加入條文禁止經屋流入私人市場,但有意見認為目前看不到修法的需要,因為在現行法例下,當局已有辦法阻止經屋流入私人市場。

在上月立法會會議上,議員柳智毅即指出,未來修改《經屋法》,應明確經屋不能由「姓公變姓私」,不應讓經屋流入私人市場。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 2011 年所修訂的《經屋法》已清楚列明,經屋單位經過16年不可轉讓期後,房屋局有購入單位的優先權;換言之,在現行法例下,當局已有辦法阻止經房流入私人市場。而本澳現時未有一座經屋入伙超過16年,目前為止未有任何經屋可以轉售,當局也未曾行使購入優先權,代表當年的法例還未被執行,未見成效,現在又要修法,他質疑修法的原意,又認為當局做法存在「偽命題」。


林宇滔質疑,當局是因房屋政策計劃備受批評,所以突然提起修改《經屋法》,有轉移視線之嫌。他稱,現行法例下,市民即使有意轉售經屋單位,也需要繳付相關差價,當中的利潤本身就不多,而且房屋局有收購單位的主動權,根本不存在「經屋流入私人市場」的可能性,突然提起修法更會掀起不必要的社會矛盾,讓人覺得經屋戶都可獲利。再者,他指出,未來五年也未有經屋計劃開賣,認為當局應優先解決興建經屋的問題,滿足市民需求。

2015年2月24日 星期二

倡保障經屋供應量回應需求 2015-02-24 P04 | 澳門新聞|大眾報

倡保障經屋供應量回應需求   


大眾報       2015-02-24
P04 | 澳門新聞    

【特訊】聚賢同心協會表示,現行的經屋輪候制度存在問題,但亦須看到以往的計分制同樣並非盡善盡美,如果貿然恢復,恐衍生更多不公現象。只有保障經屋供應數量的穩定,才能打好恢復計分制的基礎,更好地回應市民訴求。

2011年實施的新經屋法,將原有的計分排序輪候制度改為現時的分組抽籤且每次“拍完散”的制度,實施多年來屢遭社會詬病,有意見認為應該恢復以往的計分制,方能體現公平。聚賢同心副理事長林宇滔對此認為,現行的輪候制度確實存在問題,但亦須看到以往的計分制同樣並非盡善盡美,例如計分偏低的申請者似乎注定上樓無望等,如果貿然恢復計分制,只怕會有人為了爭取更高分數而使用某些不合規則的手段,進而衍生出更多的不公現象。

林宇滔並指出,其實現時本澳經屋問題的關鍵是經屋供應數量難以保證,令市民對經屋產生恐慌性的搶購心理,此前發生的過萬家庭為千多個1房廳單位爭崩頭的事件就是最好證明。因此,如何保障經屋供應數量的穩定才應當是當局工作的重心所在,只有保證此一前提的達成,才能真正解決現時的諸多問題,打好恢復計分制的基礎,更好地回應市民訴求。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林宇滔冀持續供應經屋調控樓市 2014-07-20 P01 | 市民日報

林宇滔冀持續供應經屋調控樓市   

市民日報       2014-07-20
P01 | 要聞  


【本報訊】政府昨起就檢討《經屋法》開展為期2個月的諮詢,並對《經屋法》提出5點局部修改建議。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認同該5點修改建議,尤其短期內經屋未有穩定供應時,應向不同組別分配相應比例的經屋,具體比例應根據對上兩次申請所得的數字科學分配。長遠整體修訂《經屋法》時,林宇滔提倡應回歸舊有《經屋法》的理念,藉持續經屋供應,調控整體樓市重回正軌。

政府對《經屋法》5點局部修改建議分別是先抽籤後審查、保留申請人已遞交的申請資料、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增加申請資格的例外許可、規定申請者居澳不少於183日。
促政府快落實5點建議

林宇滔對此表示:認同政府提出的5點局部修改建議,尤其房屋局已明言需要兩年時間,才能完成手頭上4萬多份經屋申請表的審查,現在供申請的1900個經屋單位已到位,為了審批而讓居民去等兩年,除了浪費了政府的行政資源和居民的時間,故認為該5項建議政府應盡快落實。

就是次《經屋法》局部修訂的重點之一為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政府的原意是免卻非核心家團和個人申請的組別淪為陪跑。林宇滔明言一開始便認為分組排序抽籤的方法是不公平,因看不到排1.1的組別(以65歲以上長者為業主的核心家團)有最迫切的住屋需求,故他建議各個組別分配經屋單位的比例不應有太大的差距,平均分配予各個組別,尤其根據對上兩次申請所得的實際數字,科學分配具體的比例。

另外,政府同期亦會就整體《經屋法》的檢討作諮詢,林宇滔認為過去的《經屋法》設詳細的計分制度,不能說是完全能夠反映家團的客觀情況,但起碼能從家團的人數、收入、居住環境等,按分數去體現其實際住屋情況和迫切性,且計分排序方式必然複雜和嚴謹。惟現行《經屋法》按不同組別排序抽籤,凡有長者的家團將放在優先的隊伍中,此舉只能體現政府某種政策上的傾斜,居民的收入和實質住屋需求,卻不能反映在分組排序的優先次序上。
舊《經屋法》理念完善

林宇滔直言過去《經屋法》的理念是相當先進和完善,只是澳門回歸後長時間停建公屋,在經濟發展下沒有經屋作為槓桿去調控私人樓市,令社屋積壓巨大的住屋需求,在供應嚴重不足下只能以現在的《經屋法》去抽籤「鋪鋪清」,「拖得就拖」。

就整體修訂《經屋法》,林宇滔促請應回歸舊有《經屋法》的理念,以經屋作為回應社會住屋需求的重要政策,應將公屋政策的核心理念改為「經屋為主,社屋為輔」外,經屋亦應是作為調控整個房屋市場的槓桿,透過定期供應適當的經屋單位,只要能解決居民的住屋問題,私人市場的炒風亦不會如此瘋狂。

但林宇滔又指出,上述建議的關鍵是政府要有持續的經屋供應,否則以現在的巨大需求,過去的排隊機制又未能回應現在的實際需要,故於短期經屋未有穩定供應時,仍可沿用分別排序,向不同組別分配相應比例的經屋。


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澳人澳地應是房屋政策核心 2014-05-15 P27 | 專欄 | 澳人澳話 | 力報

澳人澳地應是房屋政策核心   

力報       2014-05-15
P27 | 專欄 | 澳人澳話 | By 林宇滔    


政府日前正式推出原名「澳人澳地」的「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諮詢文本(簡稱「置安居」),但定位僅為公屋政策補充,更明言會與公屋爭土地,再次反映當局根本沒有解決房屋問題的決心。

新《經屋法》首兩次申請分別只提供約1,500及1,900個經屋單位,錄得超額逾十倍和20倍申請,當局未來可見的經屋儲備卻不到4,400個,僅及最新一次公屋申請的10%,加上目前鋪鋪清和分組抽籤制度,令單身等排較後分組的申請人完全白排,虛耗申請人的時間和政府行政資源!當局經常強調,經屋收入上下限,即7,800(一人下限)至59,000元(兩人上限),已覆蓋80%住戶,根本是自欺欺人!更可笑的是,當局硬要將「置安居」定位為公屋的補充,即多一間「置安居」,就要少一間經屋!

澳大研究已指出樓巿泡沫已相當嚴重,2000至2012年間,居民收入中位數增加2.25倍,但私樓價格增逾十倍,遠超居民購買力。香港房屋同樣嚴峻,但已明確未來十年建屋46萬,公私樓比例為6:4;反觀澳門不單從沒有整體房屋政策,就連2010-2020 公屋規劃也要拖到2012 年才作諮詢,至今仍未有結論!

澳門房屋問題源於長年欠缺明確的長遠房屋政策目標和規劃,加上政府執行能力低,承諾於2012年建成的「萬九公屋」項目,仍有青怡經屋及台山中街社屋拖延至今仍未有明確落成日期,原定明年完工的新城A區填海至今仍未見雛形,政府對房屋問題無目標,更不見執行力和決心,巿民何來信心?

「澳人澳地」應是未來房屋政策的核心,絕非公屋的補充,當局應將擬收回的20多幅閒置土地和五幅新城填海土地,作為澳門人未來置業、向上流動、中小企商營商的持續發展要素,釐清目標後,具體細則可由社會各界共商。

時事評論人 林宇滔



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新法經屋申請費時失事!2014-03-20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 力報

新法經屋申請費時失事!   

力報       2014-03-20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 By 林宇滔     

《新經屋法》2011年生效後首次多戶型經屋申請本周二截止,今次申請包括八個經屋項目合共1,900個單位,一、二房分別800多個,三房約160個,房屋局收到4.2萬宗申請,超額22倍,再次反映社會的龐大需求,但當局至今仍未有抽籤和上樓時間表,更未知下期經屋申請何時展開。

去年3月政府在新法生效後首次推出1,500個路環業興一房單位申請,就吸引逾1.5萬申請,當中不乏多人家團,經審查後仍有1.2萬個申請符合資格,上月才完成電腦抽籤,當局爭取6月開始揀樓,意味即使有現樓,新法單是申請到上樓,最少也要年半時間,根本費時又失事!

新經屋申請不再沿用過去計分排序輪候形式,申請人須每次遞交申請,並按核心家團(直系親屬)、非核心家團(旁系親屬等)和個人申請順序分組;所謂抽籤,只是抽出每組順序,單位按分組順序一直分配。換言之,只要供應不夠,個人申請永遠只是陪跑分子,當局今次接受多戶型申請時,同時收到3,000個放棄之前一房資格的申請,因新法規定申請人若出現在一張以上的名單,將同時失去全部資格,但即使放棄,個人申請在今次多戶型申請肯定又只是陪跑!

不合理抽籤機制令單身人士只能不斷「白排」,輪候名單「鋪鋪清」,耗費大量無謂的行政資源,以及政府缺乏長遠明晰的房屋規劃,都是做成經屋恐慌性申請的元兇,若當局仍自我感覺良好,根本就是自欺欺人!因此,當局必須儘早明晰公共房屋的具體興建、社經屋比例、戶型分布和落成時間表等。同時,亦要儘快檢討經屋法,讓排在較後組別的申請人亦有一定機會中籤,更應取消「鋪鋪清」機制,減省行政資源,避免對巿民和政府前線人員造成無謂的折騰。

時事評論人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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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