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頭條日報 2015-09-25
P70 | 澳聞
澳門舊樓失修潛伏的危機一直備受關注,一名女途人上月被外牆石屎擊傷,類似意外防不勝防,當局推出多項優惠計劃扶助老化樓宇維修,惟反應並不理想。有分析認為,當局必須完善業主管理法例,並主動介入舊樓維修,才能拆除這個都市炸彈。
上月二十六日中午,一名五十二歲女途人行經河邊新街時,突然被高空墮下的外牆石屎擊中,導致右腿骨折,需送院急救,反映舊樓失修問題不容忽視。
據最新一期《東周刊》報道,雖然過去數年,專責監管樓宇安全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先後推出多項針對舊樓維修的扶助計劃,包括「樓宇管理資助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等,可惜不是乏人問津,就是維修方案不到位,始終未能根治舊樓的安全問題。
有知情人士歸納出三大障礙,令舊樓難望翻新。首要障礙是澳門未有設立強制驗樓法例,雖然《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業主每五年要驗樓一次,並要承擔公共地方維修,但由於該法規全無約束性,「業主黨然得過且過」。
僅少量大廈有業管會
其次是濠江大部份樓宇未有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類似香港的業主立案法團),知情人士稱,由於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的門檻高,加上不少舊樓住客僅為租客,難以聯絡到業主,故此全澳六千多幢大廈中,僅約二百幢設有業主管理委員會,以致沒有牽頭人提出樓宇維修。
但當中最大的障礙則源於部份業主的自私心態,除了不想夾錢,還擔心所住單位的僭建空間不保,知情人士表示:「例如好多舊樓單位都有僭建花籠,部份業主擔心驗樓『牽一髮動全身』,寧願不搞。」
一直關注舊樓問題的「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首要是確立違反《都市建築總章程》的刑罰,土地工務運輸局亦應主動維修有安全隱患的舊廈,事後才向業主追回費用,以積極態度解決舊樓所帶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