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日 星期五

臨時約不利巴士發展 合併單價須清晰交待 2018年8月3日|訊報

臨時約不利巴士發展 合併單價須清晰交待   

政府日前宣佈與新福利及澳巴短期續約15個月,臨時合約模式處理巴士問題,似乎已成為慣例。政府在2011年實施「政府主導」的新巴士服務模式前,2008年同樣以臨時續約方式處理,期間經歷維澳蓮運加入巿場再破產,政府接管再交新時代管理,到今日新時代被併入澳巴,回首「政府主導」的七年,由三變二,再由二變三,巴士服務今日似乎重回原點,唯一不同的是巴士服務由巿場主導,變成政府主導和包底。

早知續約三緘其口拖字訣
就今次續約,包括筆者在內的社會意見,一直要求政府交待續約的方向和有何新要求改善巴士服務,但除了月前突然爆出新時代和澳巴合併外,政府對巴士續約的方向內容一直三緘其口。

到最後關頭,交通事務局在730日下午僅以173字的新聞稿交待,稱仍需與巴士公司磋商條文細節,故按照原公證合同作短期續約15個月,81日起生效。即使續約之後,仍對合同內容諱莫如深,傳媒追問仍無可奉告,社會最快要等合同修訂本稍後刊登於政府公報,才能知悉續約內容。

公共巴士作為公共服務,其合同更新或續期,本應要聽取公眾意見和接受公眾監督,筆者也必須指出,臨時續約對於公共事業的長遠健康發展絕非好事,因為作為巴士公司,在未有長期合約下,根本不可能作出長遠的投資規劃,服務質素和成本或多或少必受影響。

首季客增3.7% 班次跌8.3%
客觀而言,澳門巴士日均載客量從2011年約38萬人次增加至今年首季平均每日58.6萬人次,增幅逾54%;公交出行率亦由當年3成上升到4成左右,暫且先不論服務質素和繁忙時間搭車難的問題,但方向上確符合當年的「公交優先」政策目標,政府現階段真正的工作方向,應是研究如何提升巴士服務的效率和繁忙時間的舒適度,吸引更多巿民改乘公交。

但令筆者憂心的是,在林衍新局長上台後,政府主導的巴士服務模式已逐步遠離2011年提出的「公交優先」和「服務創造需求」的目標,而是更講求成本效益,早前的粗暴加價想用經濟手段減低剛性需要就是一個例子,且根據當局統計,今年首季與去年相比,乘客量雖上升3.7%,但巴士班次卻大跌8.3%,意味著巴士更擠迫及非繁忙時間班次減少;而過往市場主導時,7號車可至媽閣、25號可至黑沙,政府主導後卻維持不了,上述種種變化,都是與「公交優先」和「服務創造需求」的目標相違背。筆者必須質疑,如果只強調成本效益,政府不如直接重回巿場主導,按人頭補貼車資,只要監督得宜,成本效益必定遠高於目前的政府主導模式。現時「政府主導」模式下,巴士公司的收入取決於「服務價值」,可理解成包車費單價。此費是按巴士大小車型、日間或晚間,以及能源類型等不同情況定出每公里的包車價,再乘以按交局要求的班次所行駛的里數,就是巴士公司的總收入,即「服務價值」或「包車費」。

服務價值公眾無權干涉?
按現行制度,實付實扣的車資屬巴士公司收入,但由於車資遠低於「服務價值」,政府會以財政援助的方式,資助「服務價值」與「實付實扣車資」的差額。2017年,三巴的服務價值(相當總收入)為13.5億,車資僅收3.8億(佔收入28%),政府資助九點七億(佔收入72%)。今年首六個月,政府的財政援助為4.69億(佔收入68%),車資為2.17億(佔收入32%)。

礙於三巴於2011年競投巴士服務時存在差價,加上三巴合同不同時期的修訂及續期等。有業界估計,新服務初期,三巴同類型巴士的每公里包車價,最高單價的新福利與最低價的維澳蓮運曾有逾兩成的差距,儘管政府在轉換或續約時確有收窄差距,但未有交待調整的理據。
更重要是,政府是以「財政援助」的方式支付「服務價值」與「車資」收入的差距,且僅屬交局局內預算。故簡單而言,只要林衍新同意 「服務價值(包車價)」,巴士公司基本就能穩袋收入,且近年更換合同訂定服務價值時,交局並沒有向公眾作任何交待,令公眾對服務價值的調升是否合理失去發言權。

合併效益服務單價應體現
今次兩巴表面上是按原合同續約,但值得社會關注的是,新時代和澳巴合併後到底是按澳巴合同的單價?還是新時代的單價?抑或是按兩巴的平均數續約?由於當中涉及的差距,每年是以千萬計,政府必須向公眾清晰交待!

筆者必須指出,林衍新局長在批准新時代和澳巴合併時曾表明,兩巴合併可產生效益,但效益最終歸社會還是巴士公司,臨時續約十五個月「服務價值」單價,就是關鍵的衡量指標;若合併後的單價不能有明顯的下調,政府卻批准兩間巴士公司在合約到期前合併,令自己在新合約談判中處於不利位置,做法完全不合邏輯!

筆者認為,社會目前對所有巴士公司服務的要求是一致的,加上政府並沒有公開招標,政府既然決定以「政府主導」補貼巴士服務,就應該有必要向公眾清楚交待如何訂定兩巴均一致的合理包車單價,以及必須要有明確、清晰和透明的調價機制給予公眾監督。此外,更應將巴士服務的財政援助脫離交局的內部預算,以確保巴士這個重要民生服務不受局內預算開支影響,真正在推動「公交優先」和公帑善用兩大原則中取得有效平衡。

澳門通到期應檢討獨家優惠
另一個最令人不滿的地方,就是政府對一個每年投放十億公帑的公共服務,從來沒有開誠佈公地將巴士營運的原始數據公開讓公眾掌握、分析和研究,每次只是公佈一些有利於自己政策方向的數據作為支撐。

目前所有班次的實時資訊及9成乘客的拍卡數據,都是社會客觀討論及社會政策的重要資訊,當局應該恆常全面公佈巴士運作、資助的原始數據,讓公眾共同監督巴士路線班次的調整、「服務價值」的釐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筆者促請政府,必須及早向公眾明確交待巴士續約的目標方向、條文變化及服務單價調整,更要全面檢視目前合同制肘巴士靈活調動的問題,交待有何具體措施作出調整。

另一個社會較少關注的是,當局與澳門通簽訂的巴士電子收費及清算系統服務同樣今年到期,政府每年支付一千四百多萬購買服務,澳門通去年曾表示,每日七十萬筆交易中,六十萬筆屬巴士交易,政府的外判服務變相令澳門通在巿場擁有壟斷性優勢,政府在續期巴士服務時,會否要求承批人兼容其他電子收費且享有同樣優惠,也是能否推動本澳電子支付多元競爭的關鍵,當局同樣必須向公眾有清晰的交待。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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