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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7日 星期五

本澳電信業發展「落後於人」 林宇滔:政府長期不作為、零規劃所致 訊報 2017-01-27 A04 | 論盡媒體 | 論盡澳門街


訊報       2017-01-27

A04 | 論盡媒體 | 論盡澳門街 


  
  本澳電信服務一直備受批評。網速慢、收費差、質量差等問題一直困擾廣大市民,即使近年各個營運商紛紛推出新服務,新固網營運商亦逐漸擴展覆蓋範圍,但市民對免費及收費電信服務的評價仍是「彈多過讚」。究竟電信業的未來應何去何從?另外,《特區五年發展規劃》中提到,本澳要建設智慧城市,當中對電子商貿、電子政務等範疇有不少著墨。但是社會普遍感到上述兩個範疇的發展緩慢,面對世界各地紛紛發展電子商貿,政務電子化亦愈來愈流行,本澳應朝向哪個方向發展?
 

本澳電信業發展「落後於人」
林宇滔:政府長期不作為、零規劃所致
  每當提起本澳的電信業,相信不少人的評價均是「網速慢、收費貴、服務差」云云。雖然本澳電信業的三大範疇:流動服務、固網(互聯網)服務及收費電視服務均先後結束專營,名義上「開放市場」,但因政府對電信業發展未有長遠規劃,規管力度不足,電信特許資產由單一營運商獨佔,專線收費過高,導致其他營運商無法公平接入,以及新固網經營者積弱等因素,即使標榜高速、穩定的新技術如4G流動通訊、光纖寬頻等引入本澳,消費者仍對電信業服務、質素、價錢水平等「彈多過讚」。  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表示,社會明顯感覺到本澳的電信業發展較為落後,雖然近年電訊營運商紛紛推出4G流動通訊服務、光纖寬頻等等,但與鄰近地區或發展程度相同的國家相比則較為落後。但他指,本澳在推動新電信技術時亦非一無事處,地方細小,令新技術一經推行,覆蓋率就很容易到達較高的比率。而本澳對網絡基建的硬件投資亦不算差。  雖然如此,但社會仍然感覺到電信服務不似預期,價格相對鄰近地區比較昂貴。林宇滔相信,是由於本澳網絡基礎建設不足、固網未形成有效競爭、專線費用過貴、電信業缺乏規劃等因素所導致。他指出,回歸後本澳電信業發展有較正規的規劃,但多年過去,電信業發展經已到達瓶頸位置,加上電信業出現諸多爭議,主管部門的領導層歷經多次轉換後,整個電信業的政策愈來愈模糊及欠缺規劃,導致今日的局面。

固網服務假開放、真壟斷 新經營者加入亦難競爭
  林宇滔表示,無論是流動通訊、互聯網服務抑或收費電視、三網融合服務,都建基於一個穩定的固網服務,流動營運商欲提供優質服務,就必須向固網營運商租賃專線用作數據傳輸。而現時本澳的固網服務可謂「假開放、真壟斷」,縱使2015年第2間固網營運商MTel已經提供服務,但因覆蓋率不足等因素,仍難與澳門電訊形成競爭。而固網、專線服務欠缺競爭、長期壟斷、速度慢、價格高,亦導致其他電訊營運商難以入場提供電信服務。  林宇滔續指,2011年澳門電訊的固網專營權結束,當時政府曾經透露,希望發出兩個固網牌照,引入競爭。但拖延良久,政府才於2013年向MTel電信發出第2個固網牌照,而第三個牌照至今仍未有著墨。雖然MTel獲發牌後隨即著手建設網絡,並於2015年推出服務,但因網絡未有覆蓋全澳,許多消費者在選擇固網服務時依然「無得揀」。  按牌照規定,MTel在2016年的光纖網絡覆蓋率需達到全澳住宅總數的70%。行政總裁徐德明去年曾表示,雖然公司已交民署的施工規劃覆蓋已超70%,而民署亦批准施工,但仍需待民署及交局展開協調會議才能成事。林宇滔提到,一個有規劃的光纖網絡,理應是「先舖骨幹再設網點」。但事實上,由於複雜的地下因素及掘路問題,MTel難以有規劃地舖設,只能「見縫插針」,「好多人以為Mtel係我門口掘咗路、舖咗網,就等同光纖嚟到我屋企,其實並非如此。舖網無規劃,即使MTel塞咗條線係你門口,條光纖未同骨幹連接,其實都係連唔到。」  林宇滔續指,過往MTel曾提出利用臨時微波傳輸方式,在未有光纖覆蓋的區域提供臨時服務,但政府卻不批准。認為固網營運商舖設網絡的工作屬於公共利益,政府應對舖網工作提出傾斜政策及臨時措施,加快舖網工作,擴大網絡的覆蓋區域,令新舊營運商之間形成公平競爭。

特許資產缺公平接入 林:應公開帳目、第三方管理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去年曾經召開多次會議,探討電信特許資產的問題。現時本澳的電信特許資產由澳門電訊負責管理。業界反映,澳門電訊在使用特許資產時,向其他營運商收取昂貴的費用,變相窒礙其他營運相公平使用特許資產。而政府與澳門電訊所簽署的「5+5」合同規定,澳門電訊若果沒有嚴重違法或損害公共利益,就會自動續期至2021年,若政府不續約,就要向澳門電訊賠償7至8億元。相關合同亦被坊間批評為「傻仔合同」、「不平等條約」。  林宇滔指出,在政府沒有介入電信特許資產時,澳門電訊在特許資產的接入方面設立了許多有形無形的障礙。而澳門電訊亦可利用代管特許資產的優勢,針對其他營運商收取高昂的接入費用,從而製造更多不公平競爭,「究竟澳門電訊收人哋嘅租專線費用,係咪同收自己嘅一樣咁貴先?其他營運商根本唔夠人鬥,可能佢對自己嘅流動通訊服務唔收任何費用,對其他流動營運商先收,即使人哋收得幾平都無用。」  他續指,當年政府批出這份特許合同時,有要求澳門電訊將特許資產的帳目與其他營運項目分離,並要將特許資產帳目交予政府審核,但過去政府並沒有落實執行,導致政府難以核實特許資產有否被公平使用,「究竟呢個獨立會計帳目幾時做得掂?幾時可以交俾政府?幾時可以公佈?」他認為,透過一個嚴謹的會計帳目,才能體現特許資產是否被公平使用,亦是將來特許資產管理的核心。  「究竟未來電信業發展有咩規劃?5年後政府係咪又繼續無條件俾澳門電訊管理特許資產?定係應該由第三方去介入?」  林宇滔認為,距離合約到期還有4年時間,政府理應開始研究電信特許資產未來的規劃,並提倡未來應由第三方管理電信特許資產,令到由政府擁有的特許資產能夠讓所有電信營運商合理、公平地使用,「唔係5年後又話無時間(研究),又繼續由CTM管理?呢個十分重要,就算你今年做唔到,但係都要利用好呢幾年時間去做好規劃,計劃好電信業未來發展定位、特許資產定位、兩個固網營運商之間嘅關係等等。」

郵電兩局合併 林宇滔諷「創舉」
  澳葡時代郵政、電信範疇的工作均由郵電司負責,回歸後就將電訊服務規管及無線電頻譜管理範疇撥歸電信管理局負責。第四屆政府上台後實行架構重組,因電信管理局部門人數不足100人,故此將郵政、電信兩個範疇重組,並於今年1月1日合併成郵電局。  林宇滔笑言,郵、電兩局合併實屬「創舉」。指近年電信業經已成為世界上任何產業的基本載體,全世界均將電信管理分拆出獨立管理,甚至將電話業務及其他電信業務分拆,「但我從來未見過有任何國家咁反其道而行,將電信局合併返去郵政局,咁咪為合併而合併?」無論如何,郵、電兩局合併已成事實,林宇滔期望新的郵電局未來要重視電信業發展,檢討過去5年電信業「不作為、零規劃」的問題,並規劃好電信業未來5年的規劃,確保特許服務經營合同於2021年到期後,可以確立電信特許資產由誰監管的問題,做好配套規管電信業發展。

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

倡委第三方調查供應商服務質素 林宇滔:立消保法保障用戶 澳門日報 2016-11-27 A02 2016-11-27 A02



     
倡委第三方調查供應商服務質素 林宇滔:立消保法保障用戶   

澳門日報       2016-11-27  A02 

【本報消息】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同消委會公佈4G服務收費問卷調查報告的做法,應更多就公共服務作類似調研,將訊息發放,至少將行業收費或易墮的誤區列出,讓消費者可更謹慎消費。但報告中四家電信供應商僅三家提交資料,再次反映“消保法”立法的急切性,冀政府決心將“消保法”在今屆立法會期內完成立法。
監管服務良性競爭
林宇滔指出,由於現時消委會無權強制要求企業提供資訊,故就出現中國電信未提交資料而無法全面比較。事實上,政府去年已有“消保法”立法計劃,並將較複雜的競爭部分剔除,爭議性理應減少,看不到有立法難度,但當局仍以“盡量爭取”回應,令人不滿。希望政府決心在今屆立法會期內完成立法。
林宇滔提到,雖然政府調查4G收費,但公眾要求的網絡服務質素調查,如網速穩定性、服務速度是否達標等,一直欠奉。電信管理局聲稱會要求供應商自行提交報告,但始終不及第三方評價。當局應每年委託第三方就電信供應商的服務質素調查,讓居民科學客觀比較,才能推動良性競爭。
計劃模糊易墮陷阱
他提醒居民注意現時4G“限速不限量”計劃,即數據流量達到某一水平後便會降速的問題,供應商對不同計劃、簽約與否的用量水平寫得不清楚,往往易發生爭議,供應商有責任向用戶清楚說明。同時,居民亦應留意“三地共用”計劃的制式問題,可能誤墮陷阱,這點連調查報告亦未有清楚指出。
另外,他反映收到不少消費者指3G服務網速大不如前,或因供應商將資源投放在4G方面有關,但不應因此令3G用戶受影響,當局應加強檢測及監管。


2016年7月20日 星期三

互聯網流動電訊不屬特許合同賠償範圍 林宇滔:電信毀約毋須賠卅億 澳門日報 2016-07-20 B07

 
互聯網流動電訊不屬特許合同賠償範圍
林宇滔:電信毀約毋須賠卅億   
澳門日報       2016-07-20  B07

【本報消息】電信服務特許資產屬於政府,但是CTM更新及優化後特許資產誰屬再現爭議。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更新及優化後特許資產仍屬於政府。並指若特許合同有不合理之處,政府及CTM雙方可協議修改,否則枉為“五加五”合約。
“冇條件檢討”存疑
政府於今年六月底終於明確電信服務特許資產屬於政府,CTM代管,但雙方在特許資產優化、更新方面的投資歸屬又現分歧,究竟更新後的特許資產誰屬?林宇滔表示,CTM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開始代為管理政府的特許資產,特許合同已要求CTM有必要更新及確保特許資產網絡的運作正常,故任何更新均不影響政府對特許資產的擁有權,這是毫無疑問的。
林宇滔不同意“政府冇條件檢討合同”一說,他反問:“如果完全沒有檢討空間,就毋須今年續期(‘五加五’年合約),而是當初直接簽署十年合約。”直指合同列明只要政府及CTM雙方協議並同意就可修改合同,即使行到最後一步毀約亦毋須賠償三十億元。
林宇滔引用特許合同“特許之贖回”條款,指贖回特許資產其中一點,是“按照相等於至贖回之日前三年的資產負債表中,就專營制度內所發展的業務而產生的除稅前之年平均利潤的兩倍半作出補償”。認為社會單純按CTM每年純利乘以二點五倍,故得出三十億元數值,但忽略了合同規定,只須特許資產的專營制度內的業務,即指固定電話、電報等。他認為,互聯網、流動電訊及其他商業服務均由其他牌照規管,應該不屬於特許合同賠償範圍,故即使毀約賠償金額亦毋須三十億元,希望政府及早向社會交代實際情況,不好誤導社會。
市場假開放真壟斷

特許資產長期由一家電訊公司持有,造成市場的“假開放真壟斷”,政府如何推動市場更公平利用特許資產?林宇滔表示,政府發出新固網牌照多時,但仍未完成建網、形成競爭,原因是現實限制。因政府規定兩年內不可重複開挖路面,導致新固網公司出現“差條馬路”,無法接通網絡。他認同新固網公司須自行挖路建網,但當出現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無法貫通網絡時,建議政府協調CTM臨時借出地下管道其中一段,允許新固網公司接通網絡,待他日能挖路鋪線就停用。強調只有新固網公司早日完成鋪網,加入市場競爭,才能令社會多一個選擇。 


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五無」澳門構建智慧城市 林宇滔促改革資訊科技發展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6年06月3日 15:15



「五無」澳門構建智慧城市 林宇滔促改革資訊科技發展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6年06月3日 15:15

澳門特區「五年規劃」草案文本提到,澳門要構建智慧城市。聚賢同心協會副理長林宇滔表示,文本列出的只是政府過往的承諾,以及一直說要又未做到的工作,並沒有太大的新意。他說,要構建智慧城市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澳門目前無基建、無配套、無政策、無規劃、無人才,未來的澳門莫說要成為智慧城市,連一個合格的資訊科技城市都可能做不到。他認為,澳門急需從多個層面檢視和改革資訊科技的發展。
 
電信市場被壟斷 窒礙資訊技發展
林宇滔表示,所有資訊科技發展必須建基於高速的網絡傳輸。然而,澳門網速慢,收費高,一直為市民詬病,同時亦窒礙利用網絡平台的科技發展以及其他應用服務。沒有優質完善的網絡基礎建設,要構建智慧城市只能流於空話。
澳門的固網專營權到2011年底才正式開放,但四年半時間已過,澳門市民並沒有感到固定網絡有更多選擇,有更好的服務。林宇滔批評,政府當時沒有及時把握契機,盡快通過政策傾斜,促使新舊營運商之間形成有效競爭,例如在過渡時期使用特許資產,確保新營運者的網絡在最短時間內覆盖。「但政府連特許資產清單都不敢向公眾交待,到目前為止都未有特許資產俾到其他營運商用過。」因此,其他營運者要付出的經營成本一定高,收費自然貴,所以,澳門電訊市場一直被批評為「假開放,真壟斷」。
現時電子支付,甚至手機支付在香港和大陸都已經很普遍,甚至連街邊檔都已經可以用到手機支付,但澳門市民仍要每天袋著一大堆「散銀」出門。林宇滔表示,電子支付及手機支付用不了,對智慧城市的科技應用大打折扣。因為,受制於電訊市場一家獨大,商戶的網絡收費比住戶貴很多,以致現時不少商戶都未必有上網,「上唔到網就用不了電子支付,成本太高,大家都無辦法推動。」
 
個資法騎呢保守 澳門進不了大數據時代
「唔用大數據,城市發展一定落後。」林宇滔指出,智慧城市的核心就是大數據,一切都以數據來驅動,對於私人企業而言,透過分析大數據關聯趨勢,可以優化市場政策,作為政府可以優化公共行政管理,乃至公共事業的運用,從而提升居民的生活質素。然而,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過度保守,窒礙了本澳應用大數據。
林宇滔表示,大數據的應用就是希望在用戶知情下,無目的地大量收集匿名的個人數據,從而分析物流、人流等趨勢。目前全世界都在研究保護個人資料和應用大數據之間的平衡,但特區政府一直都沒有針對不同的行業制訂出個人資料保護的具體指引,個資法只有一個粗糙的硬性規定「不能過度收集資料」,即使用戶同意個人資料被匿名收集,但亦不被個資法容許。
因此,現時很多實用方便的電子服務在澳門都不開放使用,因為通通都被個資法攔下。例如早年google推出澳門地圖的「街景服務」,就因違法個資法而當局罰款。林宇滔說︰「法律一日唔改,大數據在澳門就不能夠使用,因此亦配合不到科技發展,呢個就係最大的矛盾。」

過度保守未必是保護
林宇滔表示,個資法過度保守,令到一些有效保障居民權益的設備都無法應用。他舉例,按現行法例規定,要避免個人資料過度收集,巴士不能安裝俗稱「車頭cam」的行車記錄儀,但私家車安裝則無事。「私家車可以裝車頭cam,但巴士唔可以,呢個到底係咩邏輯?我不是懷疑政府解讀錯法律,而是法律真是這樣解讀的話,法律本身就有問題。如果真係要保護個人資料,你話政府可以要求巴士公司做好資料的後續處理,還是可以要求每一個市民都做好後續處理?好明顯係巴士公司先受監管啦!普通居民鐘意點處理,政府好難限制。」
 
他指出,現時很多巴士司機都對此有怨言,更曾試過有車輛突然在巴士前面急煞,巴士上有長者,有孕婦,有學生,因為沒有車頭cam錄影,以至無辦法追究。林宇滔認為,保護個人資料的關鍵在於如何規範數據的後續處理,而非禁止收集數據。只要處理及保護後續資料得當,當意外發生時,這些重要的資料可以保障巴士司機、乘客,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益,並減少不必要的爭議。「如果乜嘢資料都唔可以收集的話,我見唔到會有什麼社會效益,以及公共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政府一直無政策
林宇滔又批評,政府一直缺乏資訊科技發展的整體政策,當其他地方的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的時候,澳門的主管部門近年仍忙於進行合併,而且未有成果。「你認為佢地仲有餘力制訂資訊科技政策嗎?建設問題、法律問題、政策問題都未解決,人才又點會投身呢個行業呢?呢個行業又點發展呢?」 

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

原固網營運商首五年合同今年到期 林宇滔促第三方管特許資產 澳門日報 2016-06-02 B01

原固網營運商首五年合同今年到期 林宇滔促第三方管特許資產   
澳門日報       2016-06-02  B01     

中區社諮委林宇滔促請當局盡快做好電信業未來發展的策略制訂,落實監管和營造公平的環境推動市場的良性競爭,為本澳社會提供更多元、穩定和價格合理的電信服務。
林宇滔指,在新固網營運商的網絡建設初期,當局有責任協調新固網營運商合理使用政府的特許資產和管道,協助新固網能臨時連接盡快增加網絡覆蓋,推動市場有效競爭。但多年來,在社會各界壓力下,當局仍未向公衆公開固網的特許資產清單,政府的特許資產仍為原固網公司獨享,這與推動市場開放的政策原意背道而馳。
政府與原有固網營運商簽訂“五加五”合同,首五年將於今年底到期,當局當年承諾,若原有固網營運商沒有嚴重違規、服務符合應有水平、不影響公衆利益等,會再獲續約五年。汲取過去五年本澳電信市場開放和無法推動有效競爭的失敗經驗,他強烈促請當局立即檢視和向公衆交代政府特許資產目前僅由原有公司獨家使用的原因。亦要交代有關資產清單、使用狀況和維護成本,以及有關公司有否向政府繳交合理的使用費用等資訊。

為避免不公平競爭,林宇滔亦促請當局今年底續約時,將特許資產交由獨立第三方管理作為續約條件,確保所有營運商能夠公平使用,推動電信市場的有效競爭和費用下調,為本澳資訊科技和電信業的發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空間,亦給居民真正多元、穩定和價格合理的電信服務選擇。 

2016年1月2日 星期六

效港立“競爭法”仍有大段距離 林宇滔:行政不作為致經營壟斷 澳門日報 2016-01-02 B07

效港立“競爭法”仍有大段距離 林宇滔:行政不作為致經營壟斷   
澳門日報       2016-01-02 B07 

【本報消息】香港《競爭條例》上月全面生效後,供應商不可再建議零售價,波鞋、手機等商品的價格隨即下調。聯合訂價問題在澳亦為人詬病,但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形容本澳仍處於“假開放,真壟斷”階段,連最起碼的消費者權益保障、行政推動市場競爭的措施都沒有,距離“競爭法”立法仍有一段距離,低過香港層次一大截。目前首要修好“消保法”,並從行政上推動市場有效競爭,長遠才有條件立“競爭法”。
電訊業仍一家獨大
林宇滔指出,香港是經過長時間市場開放,汰弱留強後出現壟斷行為,與本澳現時市場仍未真正開放的聯合訂價行為層次不同。他舉例,燃油市場就是長期聯合訂價的例子,政府在行政上已令到市場未能有效競爭,如石油氣中途倉只提供予七家營運商使用,對新經營者進場形成重重障礙,油站亦多年無再引入新競爭者。
電信市場方面,一一年澳門電訊專營合同到期,“專營設備”歸政府所有,理應市場開放,但四年過去,至今未形成競爭,連新加入的營運者要借用管道鋪設網絡都不成事;甚至現時的電話亭賣的廣告仍是澳門電訊獨家。“這些設施屬於政府,為何政府冇積極發揮傾斜作用,為何讓原有經營者繼續強勢,令到價格未能真正下調及形成競爭,政府行政上不作為,根本冇推動過市場競爭。”
“消保法”修改冇影
林宇滔表示,本澳現階段連真正市場開放都未成事,遑論立“競爭法”,居民現時埋怨最多的是明顯有違市場競爭的行為,故首先應從保障居民消費權益做起。但“消保法”一九八八年訂立後多年未修改,消委會連強制要求商戶提供資訊的權限都沒有,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雖然一四年曾就“消保法”進行諮詢,應在去年完成立法,但至今是否已在行政會完成討論都未見蹤影,教人失望。

林宇滔認為,政府應盡快修訂“消保法”,賦予消委會更大權力,保護好消費者權益,才能令市場有秩序。長遠隨著市場有效競爭,汰弱留強後出現反競爭行為時,就有必要立“競爭法”,逐步規範競爭行為。 

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CTM推「先登記後購買」 林宇滔促引入強制調解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5年04月1日 17:17



CTM推「先登記後購買」 林宇滔促引入強制調解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5年04月1日 17:17
圖片來源:網絡
澳門電訊今日推出3G數據流量「先登記後購買」計劃,在申請該服務後,當數據用量接近上限時會收到提醒,用戶可決定購買附加計劃。若決定不購買,當用量達到上限時就會自動上鎖,無法再使用,直到下一個帳單周期才會自動恢復。用戶若希望登記服務,可用手機致電#129*1#,待短訊確認後就會生效。若用戶希望取消,則致電#129*2#就可取消服務,至於查詢服務情況,則可致電#129*3#。
政府上年四月要求各電訊商,於今年四月推出「先登記後購買」以及實時查詢數據用量服務,澳門電訊及數碼通已推出「先登記後購買」計劃。至於實時查詢數據用量服務,暫時未有消息。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早前曾收過不少用戶投訴,在不知情情況下用爆流量,變相要支付500元數據封頂費,用戶投訴無門。當對用量有爭議時,電訊商亦拒絕接受消委會調解。林宇滔對「先登記後購買」計劃表示歡迎,期望儘快推實時數據查詢、強制調解等措施,才能更保障消費者權益。
聚賢同心協會亦發起問卷調查,收集市民對數據服務權益保障的意見。問卷如下:

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林宇滔:電訊商試水溫撤無限上網
促當局監管擴容數據設施迎4G   
澳門日報       2014-11-21  B05


【本報消息】電信局日前多次強調並無取消“無限數據收費計劃”,巿面上仍有無限數據計劃。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雖未見有取消無限數據服務,但電訊商正聯合試探市場水溫,促請當局做好有關監管,營運商亦應做好有關數據設施的擴容。
林宇滔表示,隨著4G服務即將推出,用戶對流動數據的需求越來越大,若電訊商推出的服務計劃不能配合居民所需,連最基本對用戶的保障措施也難做好,相信4G服務推出後,必然會增加不少高數據用量用戶的爭議,因居民對營運商的理由毫無還價之力。建議電信局加強監管,並思考如何應對。
至於營運商推出的收費計劃全經由當局先審後批,但他卻發現收費表不合理。舉例某營運商推出一個3G月費計劃,除基本通話及短訊服務外,流動數據服務則僅有2Mb用量,質疑算得上是3G月費計劃嗎?當局有否嚴格審批?他批評電訊政策的發展及執行嚴重滯後,無論收費電視服務或固網服務的開放均是“假開放,真專營”。希望未來新屆政府做好澳門電信市場發展規劃,落實真正時間表,加快行政效率,做好先審後批機制工作。

對於不合理的電訊收費,有居民選擇直接向營運商投訴,但“嘈兩嘈”營運商就主動免除多出的數據費用。林宇滔指出,該會亦接到不少類似個案,不排除是有營運商在提供服務期間故意不向客戶清楚說明條款,投訴增多後才發現公司在處理上理虧,因而作出商業妥協。其實,電信局完全可通過強制性指引要求營運商須統一做法,相信能減少爭議。 




團體促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 市民日報 2014-11-21 P04 | 澳聞


團體促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   
市民日報       2014-11-21  P04 | 澳聞 

【本報訊】聚賢同心協會昨舉行記者會,批評本澳現時流動數據服務昂貴,居民和電訊營運商經常因流動數據服務計算出現爭議,該會促請當局盡快要求營運商推出流動數據服務「先通知後購買」措施,確保用戶實時查詢數據,及將電訊服務納入消費爭議強制仲裁。
聚賢同心協會秘書長李展濤表示,近年流動上網日趨普遍,隨之而來有關流動上網服務的消費投訴不斷上升,據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資料顯示,單是消委會接獲的電訊服務投訴,每年達200多宗,長期居於消委會投訴分類榜首。
該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亦表示,因流動數據服務一般按用量計算收費,且收費計算方法和計劃多樣而複雜,居民不為意便會引致不必要的金錢損失和收費爭議。
他指出:儘管當局從保障消費者角度實施了500元「封頂費用」措施,但不少消費者反映,電訊商既不能提供實時數據用量查詢,又未能在消費者額定流量用滿後上鎖數據,當出現數據用量爭議時,電訊商只會不斷重複「系統無錯」,以致即使市民向政府部門投訴,都難以介入包括計費系統運作準確度等的專業範疇爭議。
實時查詢用量 爭議強制仲裁就另一方面,本澳電訊營運商對消費者的保障嚴重不足,據當局最新公布的資料,目前只有1間能提供「接近」實時數據量查詢,其餘的用量會延遲數小時,甚至超過1日,消費者往往在不知情或不小心的情況下,因為數據用量超額而被徵收高昂的額外數據費用。
有關問題,聚賢同心協會提出3點建議,包括:一、落實先通知後購買保障用戶,身兼中區社諮會委員的林宇滔促請當局落實去年底在中區社諮會會議上的承諾,落實執行的流動數據服務「先通知後購買」的措施,即當用戶數據接近使用上限時會預先通知用戶,只要用戶以短訊回覆確認就可購買額外用量,否則數據用至上限時會自動上鎖,這種做法可有效保障雙方權利,減少爭議;當局不應繼續拖延,必須強制要求營運商盡快落實。
二、確保用戶實時查詢數據,當局應盡快落實所有營運商都要提供實時查詢數據用量的服務,且必須包括最簡單的USSD 碼查詢方式,同時亦應要求各營運商在電話費單上列明用戶每日數據的使用量,更全面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三、將電訊服務消費爭議納入強制仲裁,建議當局應該將電訊服務等公用事業的消費爭議納入強制仲裁,只要消費者同意就可作仲裁,以便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最後,林宇滔指,聚賢同心協會將以問卷調查方式收集居民意見,稍後亦將約見電信管理局。他又表示,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電訊市場將步入4G時代,流動數據服務的用量需求有增無減,若不加強相關保障措施,消費爭議只會愈來愈多。 


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林宇滔批網絡每下愈況 促電信系統定期公開穩定報告 澳門日報 2014-05-18 A03

 
林宇滔批網絡每下愈況 促電信系統定期公開穩定報告   
澳門日報       2014-05-18   A03


斷網事件不絕於耳,昨日適逢世界電信日再現故障,聚賢同心副理事長林宇滔直批“應景”和“諷刺”。他質疑網絡接二連三於更換新系統之際出現故障,究竟是系統質量有問題?抑或網絡本身已處於不穩定的臨界狀態“惹禍”?更讓人懷疑是測試不足、後備方案所致。他促請政府完善電信網絡的監察制度,做好系統的評估、記錄,定期公開各電信系統的穩定性報告,方便公衆自行分析、選擇。
個別事件疊加
每次有電信事故發生,隨之而來是當局、電訊商一大堆專有名詞堆砌的解釋詞句,林宇滔直言是“恰市民”,普通百姓難以分析專業技術,指出問題所在,實情卻是本澳電信的穩定程度下降,出事頻密。例如屢次出事點“更換系統”,本是恆常工作,為何鬧出種種問題,究竟是如電訊商所言,必須歸責供應商“埋單”?抑或網絡本身已處於超負荷的不穩定臨界狀態?技術人員是否有足夠的測試,做足準備方案和後備措施?更有指公司為慳成本將貨就價、人員流失嚴重。雖然當局每次都指屬於“個別事件”,但經常發生的“個別事件”疊加在一起就是系統有問題。
倡事故分三級
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和疑惑,當局多以“自由市場”回應,讓其在三家電信供應商之間自行選擇。林宇滔認為,當三家公司的整體穩定性和服務表現下降,就輪不到市場決定,市民“揀無可揀”。更讓市民耿耿於懷的是,當局是遇到投訴、傳媒捅破才去調查、處理、公佈事件,但有更多中小型不為人知的故障則無需公佈。社會對電信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電信業是社會發展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務,他認為惟靠當局做好專業、科學的系統分析,分析、瞭解、公佈電信業穩定性下降的原因,讓電信業發展朝透明化推進,責無旁貸。建議將事故劃分為高、中、輕不同級別,無論被發現或未被公衆即時知悉的故障,都需要運營商彙報及事後報告,並定期將穩定性狀況向公衆公佈,才能真正達致自由市場、自由選擇的目的。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林宇滔:監管固網締有效競爭 市民日報 2013-12-02 P04


林宇滔:監管固網締有效競爭   
市民日報       2013-12-02  P04   

【本報訊】新固網電訊牌照自去年初開標後一拖再拖,直到今年6月月初始正式發出兩個固網牌照,澳門電訊(CTM)是其中一員,而新固網公司亦陸續開始在各區鋪設管網。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促請政府檢討為何發牌工作一拖再拖,同時希望政府要做好價格審批的把關,確保兩家固網公司形成有效競爭,避免聯手哄抬價格,讓各項電訊服務價格有下降之餘亦讓居民能夠有所選擇,最終達至真正的固網市場開放。
林宇滔表示:社會對固網市場開放期待已久,而按固網專營合約,原定是2011年底屆滿,惟政府對新固網牌照發牌卻一拖再拖,從招標到發牌經長時間拖延,結果整個發牌程序一拖1年半。按合約規定,新固網公司須在發牌後18個月啟動服務,且要至少有三成網絡覆蓋率,如果政府按原定時間表在2012年1月發出新固網牌照,相信新的固網公司現時已經投入運作,他促請政府反思和檢討為何發牌工作會一拖再拖。
先降專線費用 帶動連鎖效應隨着固網市場開放,市民最盼望是互聯網服務、各項電訊服務價格下跌,但林宇滔認為基於新固網公司網絡鋪設需時,根據合約要求,新公司的網絡可能要到2019年才有九成九的覆蓋率,故倘要看到固網寬頻服務有直接感受到的減價,相信仍需要一段時間。除了現時互聯網服務一直被社會批評費用高昂外,林宇滔指出:現有固網專線租賃費用亦被批評比其他地區高數倍以上,需要租賃的服務主要包括流動電訊營運商,甚至亦有銀行提款機連線等。基於新公司MTEL表示訂定的收費為另一營運商價格的七成,即意味未來MTEL專線租賃費用對比澳門電訊有三成的下調空間。
他期待MTEL在未來18個月投入服務,且即使只有三成覆蓋率,亦可先為商業公司提供價廉的專線租賃選擇,只要專線租賃費用下調,諸如流動電話營運商成本的下降將會非常明顯和迅速。至於成本下降後能否於價格上反映,關鍵是依靠電信局的審批,他促請當局做好流動電話營運商價格審批的把關工作,確保專線服務費的減低會間接反映到消費者身上。

同時,林宇滔指出:隨着MTEL網絡覆蓋率逐步增加,相信新營運商將逐步與澳門電訊開展商業上的競爭,並對澳門電訊各項固網電訊服務的費用構成壓力,基於政府對電訊服務有審批價格的權力,不論流動電訊到固網電訊服務,政府要透過做好價格審批的把關,確保兩間固網公司的有效競爭,亦要避免兩間公司聯手哄抬價格,最終達至真正的固網市場開放,讓居民能夠有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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