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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 星期日

加泊車費無助分流 林宇滔建議全面取消月票位 2016/05/01 | 澳門日報

加泊車費無助分流 林宇滔建議全面取消月票位


2016/05/01 12:05 | 來源 / 澳門日報

  澳門日報消息:全澳三十七個公共停車場由六月起將劃一泊車費,私家車每小時日收六元、夜收三元,電單車每小時日收兩元、夜收一元。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批評車場劃一費用,祇是增加泊車費,無助車輛分流。甚至擔憂未來會加劇路面擠塞情況,再次建議全面取消月票位,根據停車場使用率和分時段調整泊車費,提升車場泊車的流動性。
  拖走“殭屍車”奏效
  交通局自去年十二月起分四個階段調整公共停車場的泊車費,有二十個停車場已加價、十個車場今日起加價、另七個停車場由六月起加價。換言之,全澳三十七個公共停車場將由六月起劃一泊車費用,私家車日間(朝八至晚八)每小時收費六元、夜間收費三元;電單車日間(朝八至晚八)每小時收兩元、夜間收一元。月票車位方面,專用位月收兩千三百元,非專用位月收千六元,電單車非專用位四百元。但“加價潮”中,暫未包括民署管理的下環街市停車場(首一小時兩元,其後四元),交通局管理的科學館停車場(每小時三元)。前者有計劃加價,但未有時間表,後者則無交代。
  長期關注車場使用情況的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透過整頓超額月票、拖走“殭屍車”等措施,可見到車場的管理秩序有所改善,但月票車位比例仍高企,少人自願放手。重申不認同月票“祇退不補”政策,建議全面取消月票位。
  分時段設可加可減
  對於所有車場劃一泊車費,林宇滔承認,經加價後,部分過去長期滿載的車場,現時有出現“吉位”供人泊。惟不認同部分長期泊車率不足的車場亦劃一泊車費,舉例中央公園停車場長期維持空置率約一半,若下月起由三元加至六元,與其他停車場的費用一緻,祇會鼓勵車主把車輛駛至上班地區,屆時將加劇繁忙地區的泊車緊張。重申政府應根據停車場泊車率,分時段實施泊車費的可加可減機制,鼓勵車主把車停泊空置率高的車場,起分流作用。
  有說政府把所有車場劃一泊費,避免被質疑利益輸送。林宇滔直斥,政府是怕事行為,車場加價向來不是個人意志,可根據車場泊車率等情況,如統一公式超過八成半的泊率則調高泊費,加大車輛流動。認為政府不敢實施可加可減機制,是因怕月票車主批評不公平。惟第四階段加價的七個離島停車場全沒有月票位,不應有此顧慮。
  他提到,日後路邊咪錶位遠平過停車場,祇會令居民更不願泊入車場,寧願在街道兜圈揾咪錶位,將加劇路面交通擠塞。現時仍有三分之二的公共停車場未做到電子收費,車主要親自到管理處付費較花時間,促政府下決心落實。 

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林宇滔促明確交通規劃 2015-02-05 B07 | 澳聞 | 澳門日報

林宇滔促明確交通規劃   

澳門日報       2015-02-05
B07 | 澳聞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本澳交通問題病入膏肓,繁忙時段擠塞已成常態,若出現落雨、道路工程或主幹道有交通意外,整區交通隨時癱瘓。促請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下月施政辯論時,明晰交代本澳整體交通規劃。

分區校車載學童
他並就交通規劃提出以下意見:

一、盡快就巴士路線重整、車輛控制等諮詢公衆。完善步行環境,適當擴闊行人路和加設遮陽擋雨設施,打通如松山行人隧道等跨區步行捷徑。設立巴士站排隊設施,理順乘車秩序。政府應帶頭落實倡議多年的彈性上班,鼓勵其他私人企業跟隨,助減輕高峰時段驟增的交通壓力。

二、本澳已踏入最少五到十年嬰兒潮,特別龍B今年開始入學,公交繁重,學校周邊道路嚴重擠塞下,即使政府開闢更多學校上落客區,甚至某些路段上學時段禁止其他車輛通行,都無法解決問題,必須及早應對。針對目前校車只接載一所學校學生,營運效率低,政府應跨部門協調設立一些分區校車,集體接載一區的學生到某一區的學校上學,並開放舊大橋等交通專道供校巴使用,縮減目前動輒逾一小時的校車車程,提升營運效率,鼓勵更多學童用校車上學,旣讓家長放心,又可以減少私人車輛在繁忙時段出行,釋放道路空間。

加強監管停車場
三、落實“公交優先”政策。舊大橋跨區點對點的公交專道,確能提高公交運轉效率。但近日社會十分關注媽閣至林茂塘的公交專道,由於僅為路段專道,巴士行經路段間的街口時仍有擁堵問題,這些瓶頸若未能疏導,勢必影響公交專道的成效。當局並應公佈交通流量分析報告,讓民間共同探討、研究解決方案。

四、目前政府公共停車場仍有不少設有固定和非固定月票位,令不少停車場長期出現繁忙時段有位冇車泊情況,加上月票位沒有定期公開招標,有違公平原則。因應本澳目前停車場的使用情況,當局應考慮取消月票位,特別是固定月票,釋放更多車位,提升公共停車場的流轉率。此外,一些不設月票位的新停車場,不時顯示泊位已滿,但內裡卻仍有十多個空位。停車場專營權○三年提前結束,目前本澳管理私人停車場完全空白,當局必須及早制訂私人停車場規範法規,確保私人停車場健康發展,回應社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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