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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5日 星期日

工廈混業經營形成安全隱患 市民日報 2017-06-25 P03 | 澳聞

工廈混業經營形成安全隱患

市民日報      2017-06-25  P03 | 澳聞


      【本報訊】近日有10間設於工業大廈的兒童遊樂場被民署勒令關閉,令工廈活化成效不彰的問題再受社會關注。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表示,近年已有大量不同種類的非工業商業場所進駐工廈,政府各部門只是隻開隻眼閉,但倘若同層仍有高風險工業運作,難免存在安全隱患,政府必須要正視和面對。他建議透過短期准照,倘工廈的所有業主承諾未來一段時間不從事高風險的工業活動,政府便可以放寬工廈從事其他非工業的商業用途,令工廈的非工業用途規範化合法化,令工廈得到合法化的善用。

      林宇滔轟活化計劃失敗

     研究工廈再利用的都更會第二專責小組成員林宇滔表示:工廈活化計劃於2011年推出,約兩年後計劃被暫停,期間僅有兩幢工廈重建及更改用途成為住宅,他質疑當年的工廈活化計劃根本「改錯名」,該計劃只是鼓勵工廈重建成細面積單位的住宅,便可節省一定的行政程序,雖然更改土地用途成住宅都是方向之一,但與活化根本沒有很大關係。
     林宇滔續說,現在必須要面對的是,本澳的工業已經息微,但澳門的工廈空置率不高,且已有大量不同種類的非工業用途進駐工廈,例如教學、培訓、健身,甚至最近被民署要求停業的遊樂設施等,雖然基本都是違法,但情況已經非常普遍,政府各部門其實亦清楚知道有關情況,甚至有政府指定的國家職業認證的場所亦設於工廈內,政府各部門只是掩耳盜鈴隻開隻眼閉。
     澳門寸金尺土,工廈的租金相對便宜,尤其需要空間較大的場所,都陸續選擇遷入工廈,亦是大勢所趨。林宇滔認為,關鍵是能否確保工廈同幢或同層沒有從事高風險的工作。如果整幢工廈都沒有從事高風險的工業運作,大廈本身的防火條件確實比住宅和商廈高,確實商業和工業用途可以兼容;但倘若工廈內,商業用途的同幢甚至同層仍有高風險工業運作,諸如容許有火警、處理化學品等,難免存在安全隱患,政府必須要正視和面對。

     建議以短期准照放寬用途

    林宇滔指出,如果整幢工廈一次性永久更改用途,未必所有業主都同意,他個人認為,政府可透過短期准照,工廈的所有業主以協議書的形式,承諾未來一段時間,例如最少3年,不從事高風險的工業活動。在排除安全隱患後,政府便可以放寬有關工廈從事其他非工業的商業用途,其後可再按不同用途的商業場所要求增加相應的防火設施,令工廈得到合法化的善用,才是工廈活化的真正出路。但有關操作比較複雜,特別是政府部門大家都不願帶頭承擔的時候,需要有部門站出來牽頭推行有關工作,令工廈的非工業用途規範化合法化。
林宇滔說都更會內部已經討論有關建議,希望能盡快落實推行,令現在已經衍生的問題逐步規範,及令工廈的使用更加優化,長遠可通過政策推動,將高風險的工業活動,陸續集中遷移到離民居較遠的工廈,離居民較近的工廈,則盡量作為非工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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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 星期日

林宇滔:減灰色地帶 避免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 溢價金計算透明利社會監督 市民日報 2015-10-18 P01 | 要聞 | 頭條

林宇滔:減灰色地帶 避免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
溢價金計算透明利社會監督   

市民日報       2015-10-18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近期先後有多個土地發展個案備受社會關注,包括「海一居」土地批租期即將屆滿,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以及漁翁街工廈以較低的溢價金轉成商住用途。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促請工務局,應更公開各項土地資訊,包括每個項目所參照的溢價金計算系數、溢價金以那條街道去計算,以及公布項目入則的日期,以接受社會的監督,減少灰色地帶之餘,亦避免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
     林宇滔表示:政府於2011年推出工廈活化計劃,惟其性質只鼓勵將工廈拆重建成住宅,故該計劃的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相配,但《土地法》中有條文容許工廈土地重新利用,即使沒有工廈活化計劃,工廈亦可申請更改土地用途。

工廈轉住宅方向合理

     他直言隨着社會的變遷,合理將工業大廈換轉成住宅,增加居民的居住空間,同時將鄰近民居的工廈轉成住宅,亦可減少對居民的滋擾,故他個人認同工廈活化計劃的方向;但另一方面,政府推出工廈活化計劃後,即時令工廈租金飆升,故有關政策的效果可謂好壞參半。雖然工廈活動計劃的期限已經屆滿,但對於已經空置和鄰近民居的工廈,的確應該改建成住宅,長遠在規劃上,本澳亦應劃出一個集中的區域作為工業區。
      林宇滔又提到,是次工廈活化另一爭議較大的地方,是兩個同樣由工廈土地轉成商住用途的個案,出現溢價金相差逾倍的情況。工務局解釋因兩個項目建築計劃獲核准日期不同,漁翁街的項目採用2011年的溢價金計算,氹仔永誠街的項目則以2013年的溢價金計算。

溢價金計算日期應明確

     他指過去社會一直質疑溢價金的計算沒有規範,其實溢價金的計算有一套公式,是建築的價值、預計的售價,減去成本再及特別負擔,再乘利潤百分比的系數,問題是有關計算系數每隔一段時間會作出調整,例如政府先後於2007年、2011年10月底、2013年12月中旬修改溢價金的計算系數,即使同一時間申請的項目,採用新、舊的計算系數得出的溢價金,亦可相差數倍。故他促請政府應訂出具體每兩年更新一次溢價金的日期,亦免卻社會質疑政府特別遷就某個項目申請後,才調整溢價金。
     另一方面,溢價金的計算亦牽涉所在地,但不少土地同時位處兩至三條街道,每條街道有不同等級的價值,故當中可能存在灰色地帶,政府亦應公開標明不同土地的溢價金以那條街道去計算,減少社會的質疑。
     此外,林宇滔指項目的入則時間,亦衍生「海一居」問題和閒置土地等問題,發展商總是指政府批則慢拖慢工程進度,基於每個土地都有嚴格的發展限期,希望政府亦一併公開項目入則和批則的時間,一方面接受社會的監督,亦避免發展商反指政府批則慢,減少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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