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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日 星期六

林宇滔:政府應公開可用地清單 正報 2016-09-03 P01

林宇滔:政府應公開可用地清單   

正報       2016-09-03   P01


    【本報訊】政府計劃在舊初級法院建設新中央圖書館,單是工程開支的估算已是九億元。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在過去十年的籌建過程中,已是波折重重。他認為,無論在設計、空間等多方面,新中央圖書館的投資應具前瞻性,但是現在看不到舊初級法院將來能夠滿足多少要求。政府應該提出更多資訊讓公眾思考選址等問題,但將來公開的內容不應是偏面的、宣傳的。

     關於建設新中央圖書館的地點,林宇滔指出,南灣湖 C、D 區,新城填海 A 區南端 (政府早有計劃在那裡建設有特色的標誌建築物) 等都是選擇。他認為,政府應該公開可用土地的清單,這有助進行理性討論。公眾既可監督土地是否用得合適,也可建議各地段的用途。
「政府很多決定都是很狹窄的。有一塊地,就想用來做甚麼。」林宇滔認為,應先檢視全澳各區的土地,並考慮各區缺乏甚麼設施,再從整體角度重新佈局。對於政府一有建設就說:該區的相關設施很少,林宇滔指出,直至現時為止,政府仍沒有全澳和各區人均社區設施 (醫療、教育等) 的數據來客觀決策。

      政府應交代改建及新建工程費用比較

     對於在舊初級法院興建新中央圖書館,林宇滔認為,政府應該清楚交代:改建一幢歷史建築的工程費是多少,在另一選址興建新中央圖書館的工程費又是多少。好讓公眾知道,哪一個方案「賺多尐」,哪一個方案「蝕多尐」。很多年前,林宇滔已撰文提出,把愛都酒店活化成中央圖書館。

    譚司到處點火

     近年,社文範疇的施政不斷出現爭議,林宇滔提出,南灣‧雅文湖畔做得不錯。但是,要把龍環葡韻商業化,不留愛都酒店立面,動用三億改建大賽車博物館,就真的令人難以明白。他認同,大賽車博物館要更新、龍環葡韻要修葺、愛都酒店要活化。續說:「上述都是都要做的。問題在於做的程度和方式。似乎現在感覺 (譚俊榮) 不是到處做事,而是到處『點火頭』。」有記者提出:是否譚俊榮容不下異議?「他很堅持。問題在於他是否真正做到擇善固執?真是見仁見智。」林宇滔表示,核心在於遇到反對意見時,需要求同存異、尋找共識。「他 (譚俊榮) 沒有真真正正客觀冷靜地聽取社會不同意見、處理矛盾。」林宇滔坦言,譚俊榮需要反思做事的手法。 





2016年9月2日 星期五

9億新中央圖書館惹議 林宇滔:政府理據不足難服眾 #042 沙漠中的圖書館╱論盡紙本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6年09月2日 20:20

9億新中央圖書館惹議
 林宇滔:政府理據不足難服眾


#042 沙漠中的圖書館╱論盡紙本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6年09月2日 20:20


     近日政府將拖延10年的新中央圖書館再度提上日程,估算建造費用高達9億元,更堅持選址應在南灣舊法院。但新中圖許多詳細內容未見影,實際造價會否成為「無底洞」?社會不得而知。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新中圖拖延10年,舊法院已非合適的選址。批評當局從未有就預算及選址的決定提出充份理據,未能服眾,資訊缺乏令社會只能「一味靠估」。認為當局應「開誠佈公」,交代新中圖興建計劃的理據,並重新考慮其他選址的可行性。又認為政府應以科學手段規劃社區設施數量,避免資源錯配。

    9億預算「一味靠估」 舊法院非合適選址

文化局早前召開記者會,介紹新中圖的規劃情況。局長吳衛鳴堅持新中圖會設在舊法院,但指9億元預算只是按通脹來計算的估算,實際造價不得而知。林宇滔批評,現時社會對新中圖的質疑只是「一味靠估」,政府未有給出具體規劃,亦沒有給予充足資訊讓社會去思考,才引起社會對計劃連番質疑。「究竟新中圖規劃值唔值9億?未來通脹一定係5%?可唔可以更平?究竟9億預算中,有幾多係工程費用?幾多係圖書嘅添置費用?政府都係講得唔清唔楚。」
     對於新中圖的選址方面,林宇滔指出,新中圖計劃推行之初,南灣區的交通壓力不算太大,全澳的公共圖書館網絡亦未有如現在般完善,以舊法院作為新中圖的選址「無可厚非」。但10年過去,新中圖規劃經歷「一波多折」,規劃方案推倒重來、設計比賽結果出爐又取消,一直拖延至今。而社會10年間變化急速,認為舊法院實非新中圖的合適選址,「政府要有充份理據去支持呢個決定。」

   他認為,除了南灣舊法院外,仍有不少優良的選址。指塔石除了文化局大樓、衛生中心、中央圖書館及藝文館外,其他文化設施如玻璃屋、愛都酒店等長年被閒置。認為重新利用舊愛都酒店作為新中圖的選址,既可善用閒置空間,亦可善用現有中圖的資源,是一個很好的空間。又指立法會對出的大草地若可用作興建新中圖,在週邊交通配套、壓力各方面都比舊法院優勝。而新城A區南部被當局規劃成標誌性設施,當局亦可好好利用該處作為具標誌性的圖書館。
    「作為一個每日8000人次使用嘅圖書館來講,雖然南灣區有唔少公交選擇,唔一定需要泊車。但係舊法院係咪一個合適嘅地點?我有很大嘅疑惑。十年過去,拖咗咁耐,政府無詳細介紹呢個方案,就堅持要係呢個地點。我諗呢樣嘢係在公帑投資上說服唔到公眾支持。究竟拖咗咁耐,預算要增加幾多?政府應該要開誠佈公話畀市民知。」

中圖非社區圖書館 林:設計上要有前瞻性

    近年本澳新增不少社區圖書館,大大回應了社區對閱讀的需求及空間。林宇滔認為,中央圖書館的定位應與社區圖書館不同,中央圖書館具有前瞻性,目的在於推動本澳的文化發展,作為培養閱讀、文創、文化活動的空間。但他認為,由於塔石中央圖書館的環境擠迫,使用量高,有必要興建一座具有標誌性的新中圖,「新中圖唔需要豪華,但要有設計、空間及投資嘅前瞻性。唔單只係借書,要有好舒適嘅讀書環境,可以係培養文創、文化活動嘅空間,先係新中圖應有嘅嘢。」

    林宇滔強調,作為一個總面積達33,000平方米的新中圖,並非單純滿足該區需要,而是要讓全澳市民跨區使用,亦要方便市民前往。

規劃思維落後 林:社區設施欠分區系統性數據

    文化局以「南區缺乏圖書館」為由,堅持舊法院為新中圖選址。但林宇滔反駁:「南區唔係有一個何東圖書館咩?」指政府至今未有就社區設施設立分區系統性數據,未有對社區設施的人均使用量作評估,導致政府經常以「該區設施少」為由興建社區設施。「雖然政府係以善意原則去睇設施增加,有地就起佢部門嘅嘢。但係呢啲設施對該區來講係咪最有益?根本無客觀嘅指標。」

    他認為,當局應以按照數據來看待社區設施的多寡,「而家嘅整體標準就係人均,例如澳門人均有幾多張病床、醫生,有幾多圖書館、休憩區面積等,應該要有個整體數字,以及唔同地區嘅平均數字。當某個區份嘅數字低於澳門嘅整體數字時,就優先係該區加設社區設施。如果無咗個平均數,就會出現爭議。」

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剝奪公衆知情權種不信任禍根 林宇滔:土地發展資訊須公開透明 澳門日報 2015-07-02 A07 | 澳聞

剝奪公衆知情權種不信任禍根林宇滔:土地發展資訊須公開透明   

澳門日報       2015-07-02   A07 | 澳聞

        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並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城規會成員亦多次稱當局從無交代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連城規委員的資訊都十分不足,公衆如何能對規劃條件圖,乃至新城填海規劃提出理性、成熟和符合需求的意見?資訊的不對稱和不全面,難令社會在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徒添不必要的爭議。

推搪塞責漠視公衆

     社諮委林宇滔議程前發言表示,《土地法》、“城規法”和“文遺法”去年三月正式生效,規劃條件圖的公示制度等,對本澳土地管理資訊的公開透明確是一大進步。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該局轄下的土地管理廳的職責包括:“確保本地區所批出土地之實際利用,並負責監管批地合同或修訂批地合同條款之嚴格履行。”意味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

    令人質疑的是,近年每當社會、甚至立法會專責小組要求政府交代本澳土地利用情況,以及閒置土地的情況時,當局卻一直以要整理資料為由推搪,做法完全違背了《土地法》和“城規法”資訊公開原則,不單剝奪了公衆的知情權,亦種下了公衆對本澳土地管理不信任的禍根。
 
      近年本澳經濟高速發展、人口增長快,再加上樓價高企,社會不單對公屋訴求甚殷,對各類型的社區設施,以及休憩空間需求亦大增,但當社會有訴求要增建公屋或各類社會設施時,不同部門都會不厭其煩地以“無地”為擋箭牌。到底本澳是真的沒有任何可用之地?還是當局土地管理不善?甚或是土地早已留作其他用途?

澳真的無地可用?

       林宇滔促政府恪守《土地法》和“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立即採取切實措施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對土地資訊掌握的對稱和充足,才能讓社會各界對土地使用性質能有更全面客觀的討論,進而平衡與取捨。他更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未來各區的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甚至每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亦應以此人均標準作制訂標準,才能逐步改善本澳各區的生活環境。

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社諮委員促公開土地資訊制訂社區設施人均標準 濠江日報 2015-07-02 B04


社諮委員促公開土地資訊制訂社區設施人均標準   

濠江日報       2015-07-02  B04


【特訊】中區社諮會昨日下午3時在三盞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5樓舉行會議,會上多位委員就關注問題發表意見,其中委員林宇滔指出,本澳目前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就連城規會對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的質詢都十分不足,社會難以就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故促請當局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並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

林宇滔指出,礙於本澳目前並無系統性的土地資訊公開透明機制,就連城規會成員亦多次表示當局無交代本澳整體土地的利用和使用狀況,城規會和社會根本難以衡量項目的用途和發展密度是否真正符合本澳整體發展所需,更難對本澳整體城規提出真正符合社會需求和長遠發展的建設性意見。他認為,連城規委員的資訊都十分不足,公眾更難以對規劃條件圖,乃至新城填海規劃提出理性、成熟和符合真正需求的意見及建議,亦不利於社會就本澳整體城規方向尋求共識,只會徒添更多不必要的爭議。

他指出,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組織法》,政府是有專責部門對批地合同作出恆常和嚴格的監管;又根據工務局2008年出版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中,當局早有本澳土地利用狀況的詳細系統性資料,只是當局一直不肯對公眾全面公開。更令人質疑的是,近年每當社會,甚至立法會專責小組要求政府交代本澳土地利用情況,以及閒置土地情況時,當局卻一直以要整理資料為由作為推搪,做法違背了《土地法》和《城規法》資訊公開原則,不單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亦種下了公眾對本澳土地管理不信任的禍根。

林宇滔續稱,現時社會不單對公共房屋的訴求甚殷,對各類型的社區設施如托兒、安老、教育、街市、社區等設施,以及休憩空間的需求大增,但當社會有訴求要增建公屋或各類社會設施時,不同部門都會不厭其煩地以「無地」為擋箭牌。因此,他促請當局恪守《土地法》和《城規法》的公開透明原則,向社會系統性全面公佈本澳土地資訊和利用情況,並期望當局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訂立清晰的綠化、醫療、教育、休憩和社區設施的人均指標,未來各區的詳細規劃、土地利用,甚至每個項目的規劃條件圖亦應以此人均標準作制訂標準,才能逐步改善本澳各區的生活環境,提升各區居民的生活質素,讓本澳真正朝宜居城市的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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