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膠袋徵費的象徵意義比實際環保效益大
大眾報 2015-12-24
P04 | 澳門新聞
【特訊】環保局就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作公開諮詢,建議實行膠袋收費,優先在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百貨公司、食品類手信店、麵包店、化妝美容衛生用品店推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過去政府主要停留在提高市民環保意識,青年一代的環保意識大大提高,但缺乏環保政策配套,行動上「差一點」。雖然起步晚,但社會爭議不大。認為「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是推動「污染者自付」重要一步,象徵意義比實際產生的環保效益更大,相信能達到局方預期措施推出後受規管的塑膠購物袋用量能減幅5成的目標。
文本建議每個塑膠袋收費 1元,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所用的塑膠購物袋毋需收費。林宇滔表示,認同該文本收費費用、豁免範圍、監管制度等內容,尤其是文本參考了鄰近地區經驗,對豁免收費的膠袋亦有清晰指引。但現時的關鍵是何時可實施。他擔心措施實施後出現監管困難情況,巡查執法上有困難。
被問及會否擔心過了一段時間後市民對徵稅措施的接受度提升,使用膠袋量可能又會回升?林宇滔回應表示,這種「反彈」情況在很多實施膠袋徵費的地區會發生,但總體來講,措施實施後,市民使用膠袋比未收費前減少,冀局方隨著政策推行,對覆蓋範圍、收費等內容作出適當調整,以配合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