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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

巴士合同陸續到期 政府計劃欠奉 團體籲公佈新合同事宜 18:07 | 來源 / 澳亞衛視 2017-07-10

巴士合同陸續到期 政府計劃欠奉

團體籲公佈新合同事宜

2017/07/10 18:07 | 來源 / 澳亞衛視





  根據統計,在今年首4個半月,澳門的巴士載客量同比增加7%,日均載客量超過55萬人次,其中錄得最高數字為65.5萬人次,遠遠超過去年全年的記錄,巴士服務需求不斷增大,有關注團體代表就分析,近年來 澳門的巴士服務質量有明顯進步,但繁忙時段乘車難的死結,依然存在。

  而現時,正值澳門的3間巴士公司合約到期時段,早前 交通局與"新時代"進行短期續約,局方計劃在下年8月3間公司簽新合同,對此,林宇滔稱政府至今,仍未主動公佈續約事宜,質疑政府有沒做好合同規劃。

  另外 林宇滔建議,交通局在新合同內推動巴士公司靈活調動班次,增設點對點線路,或加開中段接客班次,施政時要立足市民需求 ,而非營運商利益。

  澳亞衛視記者 尹愛珊 梁嘉傑 澳門報道

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林宇滔:25號巴採長短線運作 澳門日報 2017-06-02 C04 | 澳聞

林宇滔:25號巴採長短線運作   
澳門日報      2017-06-02    C04 | 澳聞  

    【本報消息】新福利廿五號巴士自上月初調整路線,取消路環市區至黑沙海灘的一段行程,引起居民反彈。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建議廿五號巴士因應客流量數據,採用長短線運作方式,間中恢復至黑沙路線。
     林宇滔認同,政府本著資源善用推動路線重整。但政府貿然取消廿五號巴士至黑沙的路線,對外公佈資訊又不足,如沒有交代路環市區至黑沙不同時段的客流量情況。

     公開每月補貼

     金額他估計政府可能發現廿五號巴士部分時段較少人乘搭至黑沙,但又涉及公帑援助,故決定取消該一段路線。惟該巴士路線沿用幾十年,在接載居民前往黑沙方面發揮好大的作用,也是目前前往黑沙四條主要巴士路線中,班次最密及站點最多的,故取消後引起居民的不便及反彈。

     他建議政府因應繁忙及疏落時段的客流量數據,採用長短線運作方式,如在節假日及至黑沙乘客較多的平日時段維持至黑沙的路線,反之,在客流量疏落的時段則可取消,相信此為較折衷的方法。又建議政府公開現時每月補貼三家巴士公司的金額及每條路線的營運效益,方便公衆監察公帑是否善用。
 
    增關閘路氹直達車
 
     他並提到,新時代巴士合同即將到期,另兩家巴士公司合同明年到期,政府需交代未來巴士合同的營運模式,倡增加繁忙時段的特班車服務。指本澳有七萬多外僱,每日由內地到澳門尤其路氹一帶上班,加劇關閘、亞馬喇、路氹區的巴士壓力。建議上午增設關閘至路氹的直達車,下午則增設路氹至關閘的直達車等,疏緩其餘巴士線的載客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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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林宇滔:巴士改線應考慮居民便捷 市民日報 2017-05-22 P04 | 澳聞

林宇滔:巴士改線應考慮居民便捷
市民日報      2017-05-22   P04 | 澳聞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取消25號巴士駛往黑沙海灘,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見不到政府有充足理由取消25號巴士到黑沙,政府主導巴士路線不應該只講效率,應同時考慮居民的便捷、感受、實際操作等因素;他說:雖不反對當局推動轉乘,但目前長者、婦孺在繁忙時間「愈轉車愈上不到車」,政府應先做好轉乘的配套才調整巴士路線。
    林宇滔表示,政府2011年主導巴士服務後表示會調整巴士路線,藉以提升公交效率,他並不反對此一方向,但過去巴士路線都沒有作出大更改。今次25號巴士線的調整爭議很大,連同早前7及7A號巴士路線合併,政府都沒交代取捨,只表示原本的巴士班次將會更密,但實際上合併後明顯不及原來分開的兩條巴士路線。
    至於政府稱現時仍有15、21A,26A等駛至黑沙海灘,他指出:15號由氹仔到九澳、21A及26A由媽閣或筷子基到黑沙,與25號由關閘開出的客源不同。加上25號巴士營運多年,政府稱去到路環市區後效率降低,變成必須轉乘,會對居民產生不便。
繁忙時段難轉乘 服務模式脫原意「25號不去黑沙,在居民的感情、實際操作上,都見不到政府有充足理由。」他表示,取消25號巴士到黑沙是重大決定,為何不及早同居民溝通?他促請政府交代相關數據,包括黑沙段有多少乘客,尤其長者使用、由路環市區至黑沙阻礙了多少時間等。
    他強調,不反對政府推動轉乘的方向,但繁忙時段市民根本難以轉乘,長者婦孺在繁忙時間愈轉車愈上不到車,很多相關配套交通事務局都未做,包括排隊設施。「這些配套一直做不好,只是縮短班次,尤其25號是居民長期乘搭的。」林宇滔指出:政府主導巴士路線不應該只講效率,應考慮對居民的便捷性、感受、效率及實際操作等作整體考慮。「當時政府說服公眾接受新巴士服務模式的重點是『巴士有社會效益,因應社會需要去傾斜』,不只講效率。」他質疑現時的方向已非當初政府的原意。
    他又發現,交通事務局有新的趨勢,就是開交諮會後表示「未決定、要聽意見」的議題,最後無論坊間意見為何,1個月之後就會執行,25號巴士取消到黑沙的消息「放風」後亦引致很多市民反彈,政府為何要堅持?他批評政府不應這樣做。
    25號可設長短線 適時由政府主導林宇滔認為,25號巴士不應消取駛至黑沙,應因應假日或上下班時間設「長短線」,例如非繁忙時間才調整為不駛至黑沙;而對整體巴士而言,政府應設特班車,在繁忙時段、集中高客流的站點以點對點處理高峰人流,減輕路面壓力,空出車廂讓原來巴士線的市民有機會在沿途上車。他希望政府在與巴士公司簽新合同時體現相關措施,以便處理高峰時期的單向流動。
    對於有意見認為已有大政策毋需諮詢市民,他表示不予認同,「九澳路線一定沒錢賺,是否就不需要,在甚麼時候要體現政府主導的服務模式?」他說,任何政策都應諮詢市民,更重要是有更好的科學數據,「你不拿出數據,居民自然會用感性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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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

社諮委員籲當局設計規劃校巴線路 校車或可納入公交系統?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社諮委員籲當局設計規劃校巴線路
校車或可納入公交系統?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澳時訊】校車會否因為種種現實難題而被時代淘汰?有人就提出讓當局設計特定的“校巴”線路,即以學校為點,從一車對一校的傳統模式改成一車服務多校的新模式。由此一來,將各個學校需要搭乘校車的幼童從零散的個體變為集合的整體,讓校車不被淘汰之餘反而能更好地發揮效用。

    或淘汰一車一校

    記者聯繫到中區社會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早有關注到本澳校車問題的他認為,現時校車服務未得到社會應有的重視。他指出,現時許多學校的校車服務正在不斷萎縮,一架校車服務一間學校的模式未來極有可能被淘汰。
    林宇滔發現,校車行駛的路線迂迴,一架校車走完整個澳門,不僅耗費燃油多,還浪費大量時間。而各個地方的幼稚園和小學都有小部分學童需要搭乘校車,何以不能將這些學校連接起來,讓一架校車服務多個學校,規劃成一條公交路線呢?林宇滔認為,這樣能大大提升校車服務效率,且減少本澳路面繁忙時段的交通壓力。他舉例,如規劃中區的校車行駛路線,分成AB線,減少曲線距離,能有效地分配校車和乘客資源。

    籲納入公交系統

    林宇滔認為,本澳校車已經沒有優先避讓法規,希望可以在其他方面多一些權利,比如將其納入公交系統。“我一直都覺得校車就係公交一種,但實際上唔係,所以佢連嘉樂庇總督大橋都唔可以過,亦都唔可以去公交專道。”他促請政府針對這個行業,解決學童出行需要。他補充到,“當局亦可以考慮先與巴士公司合作,調配一些專線。”
    他稱,此前教育暨青年局就其提議回覆表示,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涉及技術上和操作上的問題,將會諮詢相關專家。林宇滔相信,根據本澳人口出生曲線的走向,未來5-10年間,澳門將會再現出生高峰,到時學童對校車服務的需求會更為凸顯,交通會更擁堵。他希望當局能未雨綢繆,去解決目前能預見的問題。

(記者 梁美婷)



2017年2月2日星期四

社諮委員籲當局設計規劃校巴線路 校車或可納入公交系統?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社諮委員籲當局設計規劃校巴線路

校車或可納入公交系統?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澳時訊】校車會否因為種種現實難題而被時代淘汰?有人就提出讓當局設計特定的“校巴”線路,即以學校為點,從一車對一校的傳統模式改成一車服務多校的新模式。由此一來,將各個學校需要搭乘校車的幼童從零散的個體變為集合的整體,讓校車不被淘汰之餘反而能更好地發揮效用。

或淘汰一車一校

    記者聯繫到中區社會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早有關注到本澳校車問題的他認為,現時校車服務未得到社會應有的重視。他指出,現時許多學校的校車服務正在不斷萎縮,一架校車服務一間學校的模式未來極有可能被淘汰。

    林宇滔發現,校車行駛的路線迂迴,一架校車走完整個澳門,不僅耗費燃油多,還浪費大量時間。而各個地方的幼稚園和小學都有小部分學童需要搭乘校車,何以不能將這些學校連接起來,讓一架校車服務多個學校,規劃成一條公交路線呢?林宇滔認為,這樣能大大提升校車服務效率,且減少本澳路面繁忙時段的交通壓力。他舉例,如規劃中區的校車行駛路線,分成AB線,減少曲線距離,能有效地分配校車和乘客資源。

    籲納入公交系統

    林宇滔認為,本澳校車已經沒有優先避讓法規,希望可以在其他方面多一些權利,比如將其納入公交系統。“我一直都覺得校車就係公交一種,但實際上唔係,所以佢連嘉樂庇總督大橋都唔可以過,亦都唔可以去公交專道。”他促請政府針對這個行業,解決學童出行需要。他補充到,“當局亦可以考慮先與巴士公司合作,調配一些專線。”
     他稱,此前教育暨青年局就其提議回覆表示,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涉及技術上和操作上的問題,將會諮詢相關專家。林宇滔相信,根據本澳人口出生曲線的走向,未來5-10年間,澳門將會再現出生高峰,到時學童對校車服務的需求會更為凸顯,交通會更擁堵。他希望當局能未雨綢繆,去解決目前能預見的問題。


(記者 梁美婷)

 


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

林宇滔:政府不應抗拒新科技,叫車服務應納入規管 2016-08-26 再見 Uber╱每週專題 文:論盡編輯組

林宇滔:政府不應抗拒新科技,叫車服務應納入規管

原文:http://aamacau.com/2016/08/26/new-uber-in-macau/


文:論盡編輯組
時間:2016年08月26日 11:11

自從賭權開放後,來澳旅客急劇上升,的士供不應求,揀客、拒載、濫收車資、司機態度惡劣的情況愈來愈嚴重,令市民出行十分困難,市民對的士服務的投訴及批評不絕於耳。但自從Uber去年10月登陸本澳後,市民出行多了一個新選擇。Uber服務好、隨叫隨到等優點令市民拍手叫好,但服務不合法、乘客安全無保障等問題,亦引起社會關注。而政府對於Uber一再打擊,令Uber被迫退場。究竟本澳是否真的容不下一個叫車服務平台?當局是否應對手機叫車服務合法化?
Uber去年推出UberX服務,以低價搶客。

Uber受歡迎 林:源於黑的服務差 特別的士未見影
「點解Uber會大獲好評、大受市民歡迎?關鍵在於社會對的士服務嘅不滿,以及政府對的士嘅規管,導致民怨極深。」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本澳的士拒載、濫收車資的問題極為嚴重,令每個市民都十分憤怒,而的士「搭車難」問題更「揚威」海外,成為本澳在國際間的其中一個污點,「本澳的士所面對嘅問題在於車輛數量少,旅客眾多,的士司機不愁無客。令到市民好難好方便咁搭到的士,即使上到車,都要面對濫收車資、司機態度差嘅問題。」
林宇滔指出,本澳過往曾經存在過兩種的士:普通的士(黑的)以及電召的士(黃的),礙於政府欠缺監管,令到黃的的營運手法與黑的相近。雖然政府早年曾在合同上要求黃的只能提供純電召服務,但顯然與市民的需求脫節,「當時係社諮會我哋都有提出,可唔可以要求黃的係居民區、舊區等難截的士嘅地方設置一啲黃的候客區?我相信此舉再加上原有嘅電召服務,可以令市民更容易上到車。」但政府並未有回應到他們的訴求,最終導致營運電召的士的宏益電召公司於2014年11月結束營運。
黃的退場至今接近兩年,政府雖然在去年就100個特別的士牌照展開競投程序,但至今仍未有下文。林宇滔指出,特別的士牌照開投雖然吸引到3間公司參與競投,但由於行政程序、無障礙的士數量、競投爭議等問題,導致100部特別的士至今仍未投入服務,「的士服務已經唔好,數量已經不足。電召的士無咗,特別的士又缺位,兩年都發唔到牌。即使黑的有call台,但係大家都知道,成功call到的士嘅機會好少。」
「政府又要不斷打擊Uber,甚至要退出營運,但你又無解決好規管的士嘅問題,又無提供一啲方便市民搭的士嘅方案畀我,又要講話公交優先。Uber雖然係一個違法嘅服務,但係大部分市民又覺得好好用。呢個情況形成咗市民累積民怨,支持Uber質疑政府嘅核心問題。」

Uber風險高 乘客安全保障成疑 林:應納入規管
Uber起初登陸本澳時,只有3輛登記在某旅行社名下的車輛參與營運。林宇滔坦言此舉未有違法。指旅行社利用名下車輛,以Uber這個平台接客,是在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之中。亦由於旅行社需要購買保險,即使行車期間有車禍,對乘客而言亦有一個保障。「正如香港嘅出租車許可證一樣,本身呢個方向我哋係支持,因為可以盡用旅行社車輛來服務街客。」
Uber在本澳經營一段時間後,服務大受好評。故Uber於去年12月推出UberX服務,企圖以低價搶客。營運模式亦由旅行社車輛轉變成吸引私人司機以私家車經營。林宇滔認為,以私家車經營「白牌車」或叫車服務,以現行法律來說並不合法,治安當局嚴加打擊亦是無可厚非。而私家車經營Uber服務亦會衍生出乘客保障、計費、司機勞動權益等風險。
「用私家車經營Uber,即使嗰個司機有好嘅駕駛技術,萬一發生車禍,乘客又可唔可以得到足夠嘅保障?本澳及其他國家都出現過涉及Uber司機嘅罪案,乘客安全係一個疑問。香港有報道講過Uber調升每程抽取司機嘅佣金,勞動權益又有無保障?」
林宇滔亦指,即使現時Uber的司機、車輛表面上的質素不錯,但當這個服務演變成恆常的公共用事業時,就要考慮到經營、安全及規管的問題。認為政府不應抗拒新科技,反之應將Uber這種新的營運模式納入規管,並保留這種模式的方便及高效率,「市民點解支持Uber?係因為市民無選擇,而Uber可以令佢哋出行更方便。但如果你問市民,將Uber呢類叫車服務納入規管,確保乘客安全、司機質素,甚至保障司機嘅勞動權益,我諗無人會反對。」

警方本月拘捕一名司機,懷疑在提供「叫車服務」期間酒後駕駛。

叫車程式方便市民出行 林:為何當局不發網約車牌照?
事實上,多個國家已經將網約車服務合法化,內地將於11月1日起實施《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網約車合法地位、平台公司的責任、私家車轉換為網約車的條件等內容。該法規定網約車平台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來運營,以擾亂正常市場秩序。又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制報廢,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8年時需退出網約車經營。《暫行辦法》亦對司機的勞動權益作出保障,司機不可以有犯罪記錄,亦要考取《道路運輸從業員資格》。
反觀本澳,政府僅要求特別的士營運公司要有24小時的預約熱線,配置中英葡人員接聽電話。是否設置手機及網站叫車程式等叫車工具則沒有具體要求,由公司自行決定。林宇滔認為,手機叫車自2014年起在本澳盛行,「點解當年發牌唔係發網約車牌照,而係傳統電召嘅牌照?邏輯上已經有問題。」
他認同營運公司應維持電召專線,讓不懂得使用手機程式的老人家或殘疾人士有另一個渠道叫車。但是現在人手一部手機,若強制要求公司設置手機叫車程式,會更方便一眾「手機一族」叫車,「如果你以前有用過電召專線call車,你都會知道有幾咁唔方便,打去好耐先聽電話,又要報你位置係邊,接線生又要問有無車肯接,又要覆返你有無車,費時失事。但係有手機程式就可以提升效率。點解當局唔係要求公司以apps叫車為主?我相信呢樣嘢會更有前瞻性。」
林宇滔認為,面對「出行愈來愈難」,市民對的士服務極之不滿的情況,當局現在應亡羊補牢,應儘快發出特別的士牌照,讓特別的士儘快投入服務,舒緩市民「出行難」的問題,讓市民有更多選擇。當局亦應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將網約車平台納入規管,制定規範、訂立條件讓公司遵守。並要求司機考取的士從業員資格,確保司機質素,亦保障乘客安全及權益。當局將叫車服務合法化,亦會對黑的構成良性競爭,從而推動黑的提升服務質素,減少拒載、濫收車資、司機態度差的情況出現。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林宇滔:應將Uber等手機叫車服務發牌監管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 2015-11-04


應將Uber等手機叫車服務發牌監管

林宇滔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
2015-11-04


        Uber原意是以共享經濟的模式,提供一個便捷的網上叫車平台,讓私人車輛的車主在閒置時間提供出租車服務,但此類服務僅有極小數的地區容許,故Uber在其他地方調整策略,包括進入香港時,先提供叫的士的平台,及後轉為提供叫豪華出租車服務。根據香港法例,持“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可合法提供租車服務,原意是為商業人士、偏遠地區居住或殘疾人士提供接戴服務,故Uber在香港提供此類型車輛的叫車服務是完全合法,較早前香港警方被拘捕的司機均是使用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人車輛去接客。

  相對而言,近日澳門高調打擊UBER,確實有選擇性執法之嫌!必須指出,本澳現行法律容許旅行社註冊車輛可提供租車服務,作為旅行社之補充業務,但沒有明確租車服務之範圍,故目前Uber提供的車輛均屬旅遊註冊車輛,提供預約式租車服務,而非在街上兜客,並不屬「白牌車」。事實上,在Uber未進入澳門前,澳門亦曾有手機程式與旅行社會合作推出租車服務,酒店和口岸亦有提供類似的豪華車輛租車服務,一直沒有任何問題。

  綜合本澳法律,只能說UBER以旅遊社註冊車輛提供租車服務確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日前,治安警以接載乘客明顯不是作旅遊用途為由,高調檢控 3宗透過UBER叫車的白牌車個案,向2名司機各開出3萬元的罰單。但事件中,司機明顯是根據僱主指示接載客人,早前行政法院曾判署政府在一宗「白牌車」案敗訴,原因就是司機根據公司指示接載客人並不屬「白牌車」。

       旅遊局對此則表示,旅行社車輛不可以交予第三方作非旅遊活動,查證若有足夠證據,會透過行政程序處罰旅行社,罰則五千至一萬元,但至今仍未對UBER作出起訴。

  若按照當局對法律的擴張性理解,目前本澳不少團體或學校等都有租用旅遊車接載本地居民往返活動目的地的做法,甚至博企穿梭巴士及員工巴士亦有租用旅行社車輛,都不符旅遊目的或旅行社租的法律,這些情況政府一向知悉,到底是當局長年有法不執?還是法律容許旅行社按補充服務規定出租車輛而不須符合旅遊用途的定義?當局至今仍顧左右而言他,欠公眾一個清晰的交待!但作為旅行社司機,卻可能因為警方對法律的演繹而誤墮法網,甚至成為代罪羔羊!

  本人認為,如果Uber僅在本澳法律框架的灰色地帶運作,包括不使用私人冊車輛及在街上兜客,而是在豪華租車的市場上讓居民有多一個選擇,政府根本不應以高壓打擊和排除心態作處理。相反,為何僅僅數架UBER已能引起社會如此大的反響,政府和業界也應深刻反思本澳的士服務為何會令社會產生如此多的埋怨!

  很明顯,Uber提供的豪華租車服務對正招標的特別的士牌照確帶來衝擊,特別是政府在今次特別的士發牌中,仍停留在以“純電召為主,手機叫車為輔"的落後思維,競投者不單要負擔沉重的Call台運作成本,以電召模式調動車輛亦根本無法與Uber等新一代手機叫車程式的高效和方便作競爭。

  故政府應盡快明晰未來特別的士的發展和政策方向,明晰區別豪華租車市場和特別的士服務市場的不同定位,否則勢必令目前特別的士的競投反應將會很冷淡。

  如果今次無人競投特別的士牌照,政府更應開放思維,將今後特別的士的競投方向,面向Uber等網上叫車程式發牌,使其方向改為: “以手機叫車為主,客服Call台為輔"的模式"才能回應社會對的士或租車服務的最新要求,亦能令Uber等網上叫車平台同樣要面對競爭,防止壟斷。

  本人也必須指出,Uber亦有其負面效應,過去在美國部分地區和印度,Uber曾發生一些治安、車資、意外保險等問題。可以預期,隨着Uber在澳門正式大量提供服務,同樣會衍生上述各種問題,出事之後再對其進行監管已經太遲。

  內地已開始對網上叫車程序發牌和作監管,為此,若本準備對Uber等網上叫車程式發出特別的士牌照,也應提出明確的監管要求,當中包括明晰如司機要求、車輛需為特定註冊車輛、明晰最低服務車輛數目、成功應召率,以及訂定收取費用標準等。同時也要防止個別平台壟斷巿場,妨礙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

2015年10月25日星期日

澳Uber或不違法須明晰定位 林宇滔:商用及旅遊車預約載客合法 籲勿排斥 市民日報 2015-10-25 P01 | 要聞 | 頭條


澳Uber或不違法須明晰定位

林宇滔:商用及旅遊車預約載客合法 籲勿排斥   

市民日報       2015-10-25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風靡全球的Uber正式在澳門試成城中熱話,但其合法性受質疑。目前透過手機程式接單載客的大都是旅行社的7人車;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現行法律容許旅遊及商業註冊車輛可提供出租車服務,目前Uber提供的車輛均屬旅遊或商用註冊車輛,且不是在街上兜客,不屬「白牌車」,提供預約式租車服務也不構成違法。他認為,由於特別的士與Uber明顯出現功能重疊,政府應盡快明晰未來特別的士的定位,若將Uber定位為特別的士的話,政府應對其作出監管,包括明晰有關司機資格和訂定收取費用標準等。

       港被拘司機因無出租車許可證

治安警和交通局強調高度關注有公司聲稱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車輛載客服務,治安警密切留意有關叫車服務軟件的發展,如果發現當中存在違法行為,會依法作出檢控。然而,叫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在澳門運作是否合法?林宇滔表示,Uber只是一個叫車平台,香港有出租車許可證,可以從事豪華的租車服務,為偏遠地區居住或殘疾人士提供接戴服務,但從事相關服務的車輛必須領有出租車准照並貼在車頭,Uber在香港的營運亦不犯法,較早前被拘捕的司機是用沒有出租車許可證的私人車去接載客人。
林宇滔認為,現在問題關鍵是Uber在澳門提供甚麼樣的服務。事實上,在Uber未進入澳門前,澳門亦有出租車服務,即旅行社預訂車輛或酒店也有提供酒店車輛為客人提供接載服務,上述均接受報酬,現行法律規定,提供相關服務的車輛之註冊必須是商用或旅遊用途,相關車輛只要不是在街上兜客,收取報酬接載客人便不違法。商用車購買的車保保額等同於的士保險保額,澳門Uber的車輛均是旅遊註冊車輛,不是私人車,不是以私人車輛在街上兜客,所以並沒有直接違反「白牌車」的法律。

      應監管車種司機資格及收費

      至於旅行社的車是否可以從事叫車服務?林宇滔直言,現行相關法律並沒有對此作出嚴格規定,只是簡單指旅行社可以從事租車服務,如果澳門Uber使用的全是商業或旅行社登記的車輛,而且在預約情況,並沒在街上兜客的話,並不構成直接違法。Uber在專用租車的市場上讓居民有多一個選擇,在沒有違法本澳法律情況下,他不認同用排除的心態對待Uber,但任何公共服務的前提是要確保安全、穩定和價格合理。他強調,事件明顯對本澳未來的特別的士牌照帶來衝擊,因為特別的士與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叫出租車功能明顯出現重疊,政府應盡快明晰未來特別的士的發展和政策方向,區別專用車市場和電召的士、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叫出租車市場的不同,否則相信未來特別的士的競投反應將會很冷淡。

        林宇滔指出,若將Uber定位為特別的士的話,政府應對其作出監管,例如內地手機租車程式「滴滴快的」獲上海市交通委發出首個經營許可證,有關公司旗下的私家車,毋須取得「營運車輛」的牌照,可合法經營出租車業務,但對其公司車輛的保險、司機資格評審、培訓、乘客投訴機制提出了要求。過去在美國部分地區和印度,Uber曾發生一些治安、車資、意外保險等問題,為此,未來隨着Uber在澳門大量的運作,可能會衍生問題,出事之後再對其進行監管已太遲,為此,政府也應對其作出監管,並因應本地的情況作相關的規定,包括明晰有關司機資格,例如司機需具備的士駕駛准照,訂定收取費用標準等,為本澳的士服務注入新的思考及方向。他呼籲政府開放思維,對類似Uber的服務商發出牌照進行監管同時,也要防止互聯絡租用車平台被壟斷,影響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

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

交通病入膏肓須訂輕軌缺席政策 市民日報 2015-01-18 P04 | 澳聞

交通病入膏肓須訂輕軌缺席政策   

市民日報       2015-01-18  P04 | 澳聞

    【本報訊】本澳交通問題近年來不斷惡化,不但搭車難,駕車同樣寸步難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形容澳門的交通已到病入膏肓狀況,政府必須重新思考在沒有輕軌下的交通政策方向,交通問題要多管齊下才能改善;他倡議因應學童增加,政府跨部門協調設立一些分區校車,點對點令一架校車可以接載多間學校的學生上學,減少家長用私家車接送子女,同時要優化步行環境,例如設松山行人隧道,方便居民步行往返高士德與皇朝區,令市民出行有更多選擇。

       近日本澳交通問題再度凸顯,每日非繁忙時段多處地點都嚴重交通擠塞,路面無論電單車或其他機動車輛莫不寸步難行。上星期二早上由於下雨,整個北區大塞車至交通癱瘓,相關部門歸咎於掘路工程影響導致交通擠塞,交通局更稱,澳門的發展無可避免路面有工程施工,一般下雨天氣,不少市民改用汽車出行,加上路面發生交通事故可能較多,相對會較為塞車,呼籲市民根據經驗,再提早一些時間出行。

      林宇滔表示,2010至2020年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對澳門交通作出10年規劃,當時的規劃核心是2015年輕軌落成,巴士、的士服務、路網等有重新的規劃和有較大空間作出調整,惟由於輕軌工程一拖再拖,相關規劃根本不能落實,現階段政府必須面對現實,實事求是,重新思考未來10年的交通政策。

     汽車增長率超標 嬰兒潮增自駕車

    他認為,澳門交通接近臨界點,只要主幹道發生一、兩宗交通意外,或者下雨等因素,隨時會令交通癱瘓。政府應反思目前的交通政策,並作出完善。政府相關部門除應做好交通應對措施,更重要的是必須規劃整體交通政策方向。
    他指出:當年政府的目標是到2020年機動車輛平均年增長率低於4%,但去年本澳汽車增長率為6%,政府原本目標經難以達到,如果又沒有好的出行選擇提供給市民,林宇滔強調只會「死路一條」!他又形容,澳門的交通到了病入膏肓狀況,政府必須重新思考在沒有輕軌下的交通政策方向,只有訂出整體目標方向,市民才會有取捨,或以少少犧牲換來更好的交通環境。
     他說,近年本澳出生率高,面對這一波嬰兒潮,由於沒有巴士排隊設施、巴士車廂又擠迫,家長根本不放心讓孩子搭乘巴士上學,故多會使用私家車接送子女上學,幾成趨勢,但往往是一架車載着兩個人,這就導致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嚴重擠塞,即使政府開闢更多學校上落客區,甚至某些路段上學時間禁止其他車通行,都無法解決問題。

    優化校車使用率 打通跨區步行徑

    林宇滔表示,過去校車在接送學童上學方面發揮方面很大作用,但政府一直沒有對學校做好協調統籌,每間學校都只解決自己的問題,「如果係澳門區學校,就兜晒成個澳門先番到學校,如果係氹仔學校,就要兜晒成個氹仔,有家長反映兜成個半鐘先到學。」這導致校車營運效率很低,更加重路面壓力。

    同時,他又促使家長更想自行駕私家車接送子女上學。面對現時嚴峻的交通問題,政府跨部門應研究考統籌及優化校車的使用,提高校車的使用效率。教青局及交通局是否可以協調設立一些分區的校車,點對點令1架校車可以接載多間學校學生上學,在減低路面壓力的同時,亦方便學童和節省搭車時間。未來幾年,本澳小學生及幼稚園學生人數會不斷上升,預見學生對交通需求將會倍增,當局應及早作好規劃部署。

     他又指出:交通問題要多管齊下才能改善,步行環境的優化也很重要。2008年政府估計2011年每日需要往返高士德、筷子基和皇朝區上下班的人次超過4萬,這些人不是搭巴士就是駕駛車輛上班,如果能在松山隧道開闢一條行人隧道,讓居民由皇朝廣場步行至紅街市,路程只是2.3公里,只需約30分鐘時間,如果政府能打通跨區的步行捷徑,相信可以吸引很多人改用步行上下班,既準時、又健康、更環保,還可以釋放路面交通壓力,基本上可以解決部分居民的出行問題。






2011年6月22日星期三

中區社諮委員冀立法規管發財巴 2011-06-22 A04 | 濠江日報

中區社諮委員冀立法規管發財巴   

濠江日報       2011-06-22
A04 | 澳門新聞     

【特訊】日前交通局局長汪雲透露在制訂《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的過程中,研究將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納入管理優化公交,對發財車的停泊供需量、空間、配置等作重點研究。

對此,中區社諮委員林宇滔認為,賭場通過發財車招攬客人無可厚非,當中亦方便了部份居民出行。近年「發財巴」數目增長迅速,擔心當博彩市場飽和,博企可能藉增加發財車數目,吸引更多客人,屆時將增加路面壓力,廢氣增加,不利環保,最終影響本澳旅遊業,本澳旅遊業未見其利即先受其害。他認為,近年發財車的負面效應逐漸浮現,認為交通局要加快推出規管制度。

政府曾表態視「發財巴」為本澳公交的一部分,因此林宇滔認為,應將其納入交通整體規劃中,規定其數量、營運、路線及車輛。他又指,規管目標並非針對一、兩條路線,而是訂出配合整個公交政策的規管措施,為娛樂場客運專車更好定位,協助本澳旅遊業發展,例如規定酒店增加往返世遺路線,改變「發財巴」只為賭場服務的情況,發揮其最大的功用。雖然目前的法律未能對「發財巴」作出有效規管,僅有一條豁免旅遊用車輛牌稅的法律,但其實政府可借此「小小的槓桿」,提升規管效率。

與此同時,林宇滔認為有必要立法規管發財巴,指出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博企可以不理會停泊限制、路線限制等規管措施,監管形同虛設。他又指,娛樂場客運專車對澳門交通壓力的負面影響逐漸浮現,因此當局須盡快立法,期望明年有進展。

此外,林宇滔認為本澳的公交環保效益偏低,有檢討必要。他舉例,八月一日實施的新巴士服務的巴士仍使用歐盟三期車型,估計將使用到二零二零年。而目前歐盟已經制訂「歐盟四」、「歐盟五」標準,每代之間的排放量以倍數減少。建議政府資助公交,鼓勵包括發財車營運商在內的公交公司採購環保車型,定出娛樂場客運專車車型體積指引。另一方面,提升「發財巴」的環保標準至「歐盟四」,並嚴格檢測所有車型是否達環保標準。另外,林宇滔亦指出目前博企員工巴士無需要行李架,建議「大車換細車」,減輕路面壓力、減少污染。企業亦能夠從中減省油耗,節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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