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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 星期五

樓宇重建免重複徵稅修法近尾聲 市民日報 2017-02-24 P04 | 澳聞

樓宇重建免重複徵稅修法近尾聲   

市民日報       2017-02-24  P04 | 澳聞

    【本報訊】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的「民眾講壇」昨日探討「都市更新的概念推動舊區重建」。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表示,都市更新工作方向為考慮如何改善區內居民的生活質素,從樓宇維修保養、完善社區環境和生活配套等方面推進;而樓宇重建如何避免重複徵稅,據他了解,政府相關部門現時已完成法律草案,爭取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工作。另外,他倡議舊區重整應倣傚台灣,在有條件的舊式低層樓宇加裝電梯,方便年長者和行動不便人士,以及參考香港興建長者公寓,他批評澳門政府在這方面為零政策,建議制訂相關政策,為長者提供舒適的居住條件和安老計劃。
     論壇昨日上午假民眾建澳聯盟中心舉行,林宇滔、工程師學會理事陳桂舜、時事評論員梁啟賢、北區社諮會委員許龍通、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出席。林宇滔接受訪問時表示,都市更新推動工作的方向包括如何改善區內居民生活質素,從殘舊樓宇重建、樓宇維修保養、完善社區環境和生活配套等方面推進。他稱,舊區無論交通規劃和社會設施都不足,政府在樓宇維修基金方面如何令現有樓宇都得到有效維修保養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以及應推動關於舊區很多歷史文化遺跡,將這些現有文物活化,並同社區環境生活相配合。
     另外,關於樓宇重建按樓齡及保養狀況分級,設定不同的重建業權百分比方面,社會爭議大,如香港早年推出將重建業權百分比降至九成,以及因應實際情況,非工業區超過30年的工業大廈降至八成,相信這方面本澳仍需時探討,林宇滔個人認同適當降低比例,包括應該針對樓齡和實際狀況,或其他整體規劃進行討論,倘若不降低,相信很難有效推動舊樓重建。
     倡研究舊樓裝電梯方便長者他又提到,已百分百同意重建的樓宇,如何協助樓宇重建避免重複徵稅,據他了解,政府相關部門現時完成法律草案,爭取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工作。
他續指,澳門進入老齡化社會,社會應該及早思考,舊區重整應倣傚台灣,在有條件的舊式低層樓宇加裝電梯,方便年長者和行動不便的人士,以及參考香港興建長者公寓。
為此,他批評澳門政府在這方面為零政策,建議政府制訂相關政策,為長者提供舒適的居住條件和安老計劃。
    陳桂舜指出:舊區往往缺少周邊配套,建議政府在都市更新時注入新元素,特別是帶動新人口入住,以帶動整個社區活力。至於樓宇重建的業權人同意百分比,他建議可以分拆靈活彈性處理,不同級別樓宇可以選擇不同的百分比。

    陳德勝則表示,都市更新的概念除了關乎房屋之外,還涉及商業、交通、教育及文化等元素;然而相關由政府領導的委員會,包括都更會、文遺會和城規會卻從未共同商討設計總體城市規劃,令都更進度停滯不前。他又認為現時本澳不少市民缺乏樓宇保養概念及知識,政府應該牽頭領導市民安排驗樓。 




2017年2月14日 星期二

林宇滔倡制定驗樓程序指引 2017-02-14 A02 | 澳門新聞 | 濠江日報

林宇滔倡制定驗樓程序指引   


濠江日報       2017-02-14
A02 | 澳門新聞     
  

【特訊】近年樓宇失修、大廈外牆石屎剝落的事件屢見不鮮,日前亞利鴉架街豐榮大廈發生一宗外墻石屎剝落擊傷途人事故,令社會再度關注舊樓維修保養問題。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認為,要加強樓宇管理及法律的宣傳和推廣,提高居民樓宇維修管理的意識,推動大廈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以及未來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擴寬至外墻及結構安全檢測的同時,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協助舊樓業主進行檢修樓宇工作。

林宇滔受訪時表示,本澳大廈外牆剝落傷人的事故時有發生,主要是三十年或以上樓齡的低層樓宇大廈;事實上,香港於2011年修訂《建築物條例》引入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要求樓齡三十年以上的樓宇業主每十年檢驗樓宇公用地方、外牆及伸出物,並要求樓齡十年以上的私人樓宇的業主每五年檢驗和維修樓宇所有窗戶。雖然本澳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明確規定建築物需要每五年作檢驗維修及保養,但由於宣傳不足、亦沒有嚴格執法,令到大部分小業主均不知悉此責任,加上本澳沒有驗樓標準,驗樓師對驗樓收費及項目不一,目前很少低層樓宇有驗樓,他希望盡快完成《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立法,規範大廈公共地方的管理事宜,同時政府要加強樓宇管理及法律的宣傳和推廣,提高居民樓宇維修管理的意識,推動大廈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

他指出,政府過去推出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但只局限於低層樓宇鐵閘、排污、水、電等範疇的維修,並不涉及樓宇外墻、機構安全檢測等,都市更新委員會曾舉行會議就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進行討論,委員會認為應推出鼓勵措施,推動低層樓宇做好樓宇檢測工作,政府認同並決定擴大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的資助範圍,包括增加資助三十年樓齡以上大廈驗樓等,細節部分待相關部門研究;他希望未來計劃擴大資助範圍至外墻及結構安全檢測的同時,要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


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林宇滔促當局主動處理危樓 2016-04-07|澳門日報

林宇滔促當局主動處理危樓   


澳門日報       2016-04-07
A03 | 澳聞     

中區社諮委林宇滔表示,本澳大廈外牆剝落傷人的事故時有報道,大廈公共部分如外牆、騎樓底等長期失修隨處可見,他促政府推動業主做好維修保養,並主動介入處理殘危樓宇。
加強宣傳相關法律

過去一年最少有四宗大廈外牆剝落傷人的事故,無被報道或不涉傷人的個案更多。本澳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商住及工業樓宇達逾三千四百幢,且本澳對樓宇定期維修保養要求不嚴,可以預料踏入雨季,相關情況定有增無減,對公衆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對越趨嚴峻的舊樓維修問題,他促請當局除要進一步細化和優化樓宇維修基金的多項計劃外,更重要是加強法律的宣傳和推廣,使居民明白公共部分的失修會危及住戶本身和途人的安全,萬一出現意外,小業主可能要負上沉重的賠償責任。根據法律小業主應每五年聘合資格人士檢查和維修物業,倘因失修令他人性命及財產受損,須承擔刑責和金錢賠償。但礙於沒有明晰的驗樓指引和罰則,令法律僅為一紙空文。

促訂明晰驗樓指引
他促當局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提供所有合資格的驗樓專業人員的名單供居民查閱,讓有意驗樓的業主能按照指引和相關資料驗樓,藉以推動定期驗樓的恆常化和規範化。下一步,當局應在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時,強制落實業主對樓宇有定期檢驗和保養的責任,並設罰則及政府強制介入機制,將樓宇失修衍生的意外風險減低。
針對現存殘危樓宇,當局一直聲稱有舊樓進行持續巡查的機制,但實際執行上,當樓宇外牆剝落,一般僅由消防即場清理,工務局人員到場檢驗和記錄後就完事,即使業主一直不進行維修,當局也不會主動介入跟進處理,任由情況繼續或再現險情。有居民亦反映,下環街幻覺圍一座舊樓,去年十月倒塌後,由於建築物處“文遺法”規定的緩衝區,業主只能復修加固不能清拆,但半年過去,該舊樓不單沒有任何維修,危殘情況更甚,這不單反映機制無法有效保護文物,公衆安全也受威脅。

他促當局盡快主動巡查本澳各區樓宇,並建立殘舊樓宇資料庫,以掌握本澳舊樓實際情況,並作出主動恆常巡查和及時處理跟進,減少其對公共安全構成的風險。
針對受“文遺法”保護而不能清拆的殘危樓宇,當局同樣應有機制確保業權人不履行責任下,當局應有即時介入處理的機制。


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樓宇失收欠保障 驗樓法律模糊 市民驗樓意識差難入手 2016/04/06 | 澳亞網

 樓宇失收欠保障 驗樓法律模糊 市民驗樓意識差難入手

2016/04/06 17:04來源 / 澳亞網
 澳門樓宇外牆剝落﹑窗戶墮下的情況時有發生,社區服務諮詣委員會就樓宇維修問題,進行平常會議。有委員提出,當局應盡快制訂強制驗樓措施。

  樓宇外牆石屎剝落,更有數條電線糾纏不清,生鏽的窗戶亦搖搖欲墜,澳門大廈外牆﹑騎樓底等長期失修的情況隨處可見。特區政府一直打響“舊區重整”的口號,不過在工作落實上為人詬病,有團體認為政府方面,對於強制定期驗樓的相關法律並沒有清晰的條文,相關工作一直備受批評。

  澳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表示,根據《都市建築總章程》的條文,小業主應每五年對自己的物業進行檢查和維修,避免因樓宇失修危害到途人的安全而負上沉重的賠償代價,但礙於沒有明晰的驗樓指引和罰則,令法律僅為一紙空文,即使小業主想履行驗樓責任亦不知從何入手。

 林宇滔表示,面對越趨嚴峻的舊樓維修問題,當局除了要制訂驗樓程序指引外,更加要主動巡查殘危樓宇並及時跟進處理問題,也有參與會議的委員認為,政府在最基本的宣傳樓宇定期維修方面,做得不足夠。

 澳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餘韶洲表示,如果私人物業出現了問題,傷害到人的話,究竟居民承擔的責任是什麼,首先宣傳做得不好,另外正如剛才林委員所說,事實上物業已經出現了問題,但事後如何跟進,有沒有勒令業主去維修。

 餘韶洲稱,由私人物業問題衍生到公眾安全,等到事故發生後果不堪設想,特區政府在施政態度應要適時轉變,盡快處理強制驗樓的問題


澳亞衛視記者 李慧彬 趙昊翔 澳門報導 

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2015-09-25 | 頭條日報

舊樓維修欠法定約束 澳門「都市炸彈」拆不完

頭條日報       2015-09-25
P70 | 澳聞     

澳門舊樓失修潛伏的危機一直備受關注,一名女途人上月被外牆石屎擊傷,類似意外防不勝防,當局推出多項優惠計劃扶助老化樓宇維修,惟反應並不理想。有分析認為,當局必須完善業主管理法例,並主動介入舊樓維修,才能拆除這個都市炸彈。

上月二十六日中午,一名五十二歲女途人行經河邊新街時,突然被高空墮下的外牆石屎擊中,導致右腿骨折,需送院急救,反映舊樓失修問題不容忽視。

據最新一期《東周刊》報道,雖然過去數年,專責監管樓宇安全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先後推出多項針對舊樓維修的扶助計劃,包括「樓宇管理資助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等,可惜不是乏人問津,就是維修方案不到位,始終未能根治舊樓的安全問題。

有知情人士歸納出三大障礙,令舊樓難望翻新。首要障礙是澳門未有設立強制驗樓法例,雖然《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業主每五年要驗樓一次,並要承擔公共地方維修,但由於該法規全無約束性,「業主黨然得過且過」。

僅少量大廈有業管會
其次是濠江大部份樓宇未有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類似香港的業主立案法團),知情人士稱,由於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的門檻高,加上不少舊樓住客僅為租客,難以聯絡到業主,故此全澳六千多幢大廈中,僅約二百幢設有業主管理委員會,以致沒有牽頭人提出樓宇維修。
但當中最大的障礙則源於部份業主的自私心態,除了不想夾錢,還擔心所住單位的僭建空間不保,知情人士表示:「例如好多舊樓單位都有僭建花籠,部份業主擔心驗樓『牽一髮動全身』,寧願不搞。」

一直關注舊樓問題的「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政府首要是確立違反《都市建築總章程》的刑罰,土地工務運輸局亦應主動維修有安全隱患的舊廈,事後才向業主追回費用,以積極態度解決舊樓所帶來問題。

2012年3月8日 星期四

加強宣傳 優化基金 林宇滔促強制定期維修樓宇 2012-03-08 | 澳門日報

明晰指引 加強宣傳 優化基金 林宇滔促強制定期維修樓宇   


澳門日報       2012-03-08
B09 | 澳聞   
  
日前筷子基一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導致一途人嚴重受傷,血的教訓再次敲響本澳舊樓維修保養的警鐘。中區社諮委林宇滔促當局盡快完善驗樓指引和技術支援、加強法律宣傳和持續優化樓宇維修基金,修法強制大廈小業主定期維修大廈。

林宇滔指,本澳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早已明確規定建築物需要每五年作檢驗維修及保養,以確保樓宇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但由於當局宣傳不足、亦沒有嚴格執法,令到大部分小業主均不知悉此責任,尤其是大廈的公共部分如外牆等,長期失修的情況隨處可見,樓宇外牆剝落、甚至窗戶墮下的情況亦不時發生,只是因較少傷及途人而一直被忽視。香港去年中已正式修法實施強制驗樓,要求樓齡三十年以上的樓宇業主每十年檢驗樓宇公用地方、外牆及伸出物,並要求樓齡十年以上的私人樓宇的業主每五年檢驗和維修樓宇所有窗戶。

據統計本澳樓齡超過三十年的樓宇有三千多幢,面對越趨嚴峻的舊樓維修問題,林宇滔促當局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以及提供所有合資格的驗樓專業人員的名單供居民查閱,讓有意驗樓的業主能按照指引和相關資料進行驗樓,藉以推動定期驗樓的恆常化和規範化,讓業主更便捷履行好樓宇檢驗保養和維修的責任。針對目前定期驗樓法律未能嚴格執行,亦建議參考鄰埠做法,修法落實強制大廈小業主定期對大廈維修保養的責任並設罰則,減低樓宇失修衍生的意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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