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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

效港立“競爭法”仍有大段距離 林宇滔:行政不作為致經營壟斷 澳門日報 2016-01-02 B07 | 澳聞

效港立“競爭法”仍有大段距離
林宇滔:行政不作為致經營壟斷

澳門日報       2016-01-02   B07 | 澳聞


     【本報消息】香港《競爭條例》上月全面生效後,供應商不可再建議零售價,波鞋、手機等商品的價格隨即下調。聯合訂價問題在澳亦為人詬病,但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形容本澳仍處於“假開放,真壟斷”階段,連最起碼的消費者權益保障、行政推動市場競爭的措施都沒有,距離“競爭法”立法仍有一段距離,低過香港層次一大截。目前首要修好“消保法”,並從行政上推動市場有效競爭,長遠才有條件立“競爭法”。

電訊業仍一家獨大

     林宇滔指出,香港是經過長時間市場開放,汰弱留強後出現壟斷行為,與本澳現時市場仍未真正開放的聯合訂價行為層次不同。他舉例,燃油市場就是長期聯合訂價的例子,政府在行政上已令到市場未能有效競爭,如石油氣中途倉只提供予七家營運商使用,對新經營者進場形成重重障礙,油站亦多年無再引入新競爭者。
     電信市場方面,一一年澳門電訊專營合同到期,“專營設備”歸政府所有,理應市場開放,但四年過去,至今未形成競爭,連新加入的營運者要借用管道鋪設網絡都不成事;甚至現時的電話亭賣的廣告仍是澳門電訊獨家。“這些設施屬於政府,為何政府冇積極發揮傾斜作用,為何讓原有經營者繼續強勢,令到價格未能真正下調及形成競爭,政府行政上不作為,根本冇推動過市場競爭。”

“消保法”修改冇影

     林宇滔表示,本澳現階段連真正市場開放都未成事,遑論立“競爭法”,居民現時埋怨最多的是明顯有違市場競爭的行為,故首先應從保障居民消費權益做起。但“消保法”一九八八年訂立後多年未修改,消委會連強制要求商戶提供資訊的權限都沒有,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雖然一四年曾就“消保法”進行諮詢,應在去年完成立法,但至今是否已在行政會完成討論都未見蹤影,教人失望。

     林宇滔認為,政府應盡快修訂“消保法”,賦予消委會更大權力,保護好消費者權益,才能令市場有秩序。長遠隨著市場有效競爭,汰弱留強後出現反競爭行為時,就有必要立“競爭法”,逐步規範競爭行為。 



2016年1月2日 星期六

效港立“競爭法”仍有大段距離 林宇滔:行政不作為致經營壟斷 澳門日報 2016-01-02 B07

效港立“競爭法”仍有大段距離 林宇滔:行政不作為致經營壟斷   
澳門日報       2016-01-02 B07 

【本報消息】香港《競爭條例》上月全面生效後,供應商不可再建議零售價,波鞋、手機等商品的價格隨即下調。聯合訂價問題在澳亦為人詬病,但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形容本澳仍處於“假開放,真壟斷”階段,連最起碼的消費者權益保障、行政推動市場競爭的措施都沒有,距離“競爭法”立法仍有一段距離,低過香港層次一大截。目前首要修好“消保法”,並從行政上推動市場有效競爭,長遠才有條件立“競爭法”。
電訊業仍一家獨大
林宇滔指出,香港是經過長時間市場開放,汰弱留強後出現壟斷行為,與本澳現時市場仍未真正開放的聯合訂價行為層次不同。他舉例,燃油市場就是長期聯合訂價的例子,政府在行政上已令到市場未能有效競爭,如石油氣中途倉只提供予七家營運商使用,對新經營者進場形成重重障礙,油站亦多年無再引入新競爭者。
電信市場方面,一一年澳門電訊專營合同到期,“專營設備”歸政府所有,理應市場開放,但四年過去,至今未形成競爭,連新加入的營運者要借用管道鋪設網絡都不成事;甚至現時的電話亭賣的廣告仍是澳門電訊獨家。“這些設施屬於政府,為何政府冇積極發揮傾斜作用,為何讓原有經營者繼續強勢,令到價格未能真正下調及形成競爭,政府行政上不作為,根本冇推動過市場競爭。”
“消保法”修改冇影
林宇滔表示,本澳現階段連真正市場開放都未成事,遑論立“競爭法”,居民現時埋怨最多的是明顯有違市場競爭的行為,故首先應從保障居民消費權益做起。但“消保法”一九八八年訂立後多年未修改,消委會連強制要求商戶提供資訊的權限都沒有,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雖然一四年曾就“消保法”進行諮詢,應在去年完成立法,但至今是否已在行政會完成討論都未見蹤影,教人失望。

林宇滔認為,政府應盡快修訂“消保法”,賦予消委會更大權力,保護好消費者權益,才能令市場有秩序。長遠隨著市場有效競爭,汰弱留強後出現反競爭行為時,就有必要立“競爭法”,逐步規範競爭行為。 

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林宇滔促徹查固網不互通   
澳門日報       2015-09-25  B06

【本報消息】就本澳兩家固網營運商之間互聯互接問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質疑事件非單純兩公司的商業競爭問題,而是影響用戶使用電信服務的基本權益,促請政府盡快介入,徹查並給予公眾交代。
阻礙巿場公平競爭
據新固網營運商的表述,目前該公司用戶在訪問原有固網營運商提供的本地網站時,例如政府、銀行管理網站等,出現難訪問及延誤等情況,由於缺乏互聯互接,一直只能經海外的網絡供應商連接本地網站。林宇滔認為情況值得政府關注,若然情況屬實,擔心有營運商阻礙電信巿場公平競爭,促請當局認真徹查。
政府應該依法介入
他指出,現時澳門有法例規管電信營運商之間的互聯互接制度,目的是防止因商業競爭影響用戶。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41/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條,如互連實體在合理的磋商期限內未能達成協議,政府可主動介入互連協議磋商或應任一互連實體請求,亦可介入有關磋商。可是,新固網營運商投入服務至今近九個月,仍未正式與另一固網營運商有直接互聯協議達成,行為完全不能接受,既然法規明確訂明,實在難明政府為何不主動介入。他強調互聯之間的費用是商業行為,應由雙方自行協商,但長時間未能互聯互接則不合理。質疑新固網營運商連互聯協議都未有,何來公平競爭?

他認為現時先要解決新固網營運商用戶難以訪問本澳網站的問題,其次是兩家固網營運商盡快在短時間內完成互聯互接協議,政府責無旁貸,並確保日後無論是固網抑或電信服務都不能再有類似行為出現才能保障用戶權利。若然事件是因商業行為阻礙所致,他直言並非只是罰款的問題,由於是違反了公平競爭的行為,如果是有公司蓄意使用不合理手段阻礙達成互聯協議,除了應受罰,更應作嚴厲裁處,情況嚴重者更應取消牌照。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林宇滔:監管固網締有效競爭 市民日報 2013-12-02 P04


林宇滔:監管固網締有效競爭   
市民日報       2013-12-02  P04   

【本報訊】新固網電訊牌照自去年初開標後一拖再拖,直到今年6月月初始正式發出兩個固網牌照,澳門電訊(CTM)是其中一員,而新固網公司亦陸續開始在各區鋪設管網。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促請政府檢討為何發牌工作一拖再拖,同時希望政府要做好價格審批的把關,確保兩家固網公司形成有效競爭,避免聯手哄抬價格,讓各項電訊服務價格有下降之餘亦讓居民能夠有所選擇,最終達至真正的固網市場開放。
林宇滔表示:社會對固網市場開放期待已久,而按固網專營合約,原定是2011年底屆滿,惟政府對新固網牌照發牌卻一拖再拖,從招標到發牌經長時間拖延,結果整個發牌程序一拖1年半。按合約規定,新固網公司須在發牌後18個月啟動服務,且要至少有三成網絡覆蓋率,如果政府按原定時間表在2012年1月發出新固網牌照,相信新的固網公司現時已經投入運作,他促請政府反思和檢討為何發牌工作會一拖再拖。
先降專線費用 帶動連鎖效應隨着固網市場開放,市民最盼望是互聯網服務、各項電訊服務價格下跌,但林宇滔認為基於新固網公司網絡鋪設需時,根據合約要求,新公司的網絡可能要到2019年才有九成九的覆蓋率,故倘要看到固網寬頻服務有直接感受到的減價,相信仍需要一段時間。除了現時互聯網服務一直被社會批評費用高昂外,林宇滔指出:現有固網專線租賃費用亦被批評比其他地區高數倍以上,需要租賃的服務主要包括流動電訊營運商,甚至亦有銀行提款機連線等。基於新公司MTEL表示訂定的收費為另一營運商價格的七成,即意味未來MTEL專線租賃費用對比澳門電訊有三成的下調空間。
他期待MTEL在未來18個月投入服務,且即使只有三成覆蓋率,亦可先為商業公司提供價廉的專線租賃選擇,只要專線租賃費用下調,諸如流動電話營運商成本的下降將會非常明顯和迅速。至於成本下降後能否於價格上反映,關鍵是依靠電信局的審批,他促請當局做好流動電話營運商價格審批的把關工作,確保專線服務費的減低會間接反映到消費者身上。

同時,林宇滔指出:隨着MTEL網絡覆蓋率逐步增加,相信新營運商將逐步與澳門電訊開展商業上的競爭,並對澳門電訊各項固網電訊服務的費用構成壓力,基於政府對電訊服務有審批價格的權力,不論流動電訊到固網電訊服務,政府要透過做好價格審批的把關,確保兩間固網公司的有效競爭,亦要避免兩間公司聯手哄抬價格,最終達至真正的固網市場開放,讓居民能夠有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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