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膠袋徵費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膠袋徵費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9年10月3日 星期四

膠袋徵費11月終於執行 廢膠資源化應同步落實 2019年9月27日 | 訊報

膠袋徵費11月終於執行
廢膠資源化應同步落實
等待多年的澳門“膠袋徵費”將在今年十一月十八日正式實施,標誌本澳正式踏出「以法限塑」的第一步,起步雖遲,但遲到好過無到,筆者希望澳門能夠加快限塑及落實回收廢膠的在地資源化工作,令澳門成為真正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城市。
根據環保局在去年八月公布《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7 》, 塑膠回收量從二零一六年的248.6 噸, 增至二零一七年的278.9 噸,增幅一成二,本來值得高興,但二零一七年的塑膠廢棄量為11 萬7,461 噸(佔城市固體廢物量的23%),即平均每日的塑膠廢棄量為321.8 噸,較2017 年全年回收的278.9 噸為高;換言之,塑膠一年的回收量不及一日的產生量!更重要是,膠袋佔塑膠廢物逾一半,故限制提供免費膠袋對減少塑膠廢料尤關重要。
零售膠袋須徵費每個1元
澳門「膠袋徵費」措施適用於所有零售行為,只要涉及零售交易,除了例外情況(如未事先包裝的食品,如鮮魚、菜、鮮肉或裝載食物等,以及藥品和機場禁區行李安全限制貨品),無論是否以現金交易均受規管,故如美容店售賣化妝產品、食肆售賣醬料、汽車維修店售賣鎖匙扣等,都屬規管範圍,不得免費向顧客提供膠袋;商戶須就每個提供的塑膠購物袋收取澳門幣1元,如消費者沒有就膠袋付款,商戶應拒絕提供,商戶若免費提供將會被罰一千元。環保局具職權監察法律的遵守情況,包括可查核向他人提供塑膠袋倘有的收費記錄資料,若零售業場所違反相關合作義務,則科處10,000元罰款。
含膠須徵費 無包裝可豁免
至於膠袋定義,基本上含有塑膠成份的開口袋就屬徵費範圍,無論是般的背心袋、手抽袋、手挽袋、平口袋、可降解膠袋、膠面紙袋、含有塑膠手柄的紙袋、手柄有膠粒的紙袋,以及含有塑膠成分的不織布袋、滌綸袋、尼龍袋等環保袋都屬?費範圍。若發現違規或有任何查詢可致電環境保護局環保熱線(28762626)舉報。為加強宣傳,法律生效後的首兩年內,須在零售業場所顯眼處展示官方的膠袋徵費宣傳品。
有意見質疑,膠袋徵費難有成效,因為“一文雞”在當今社會高消費環境下未必有作用,但參考其他地區,澳門一元的徵費水平,已較不少地區為高,例如香港0.5港元、台灣1元台幣(約0.26澳門元)、韓國10-100韓圜(約0.067至0.67澳門元)、英國0.05鎊(0.5澳門元),愛爾蘭0.22歐元(約1.9港元)。
政府估計減膠袋量一半
根據其他地區經驗,實施膠袋徵費後,膠袋使用量均可減少一半以上,北歐愛爾蘭更減少逾九成以上。香港2009年實施第一階段的膠袋徵費,涵蓋的三千多大型超市、便利店等,2015年再擴展至全港超過十萬個零售點。雖然香港不少環團批評,香港膠袋棄置量近年連續三年上升,應該要進一步收緊,但客觀而言,香港膠袋整體使用量仍然是較實施前減少逾半以上。根據環保局預計,澳門膠袋徵費將實施後,將可減少逾一半的棄置膠袋量,筆者認為,只要當局做好宣傳,適時執罰,要實現這個目標並困難。
鼓勵少用盡用重用膠袋
另一種擔心是,膠袋徵費後,會否大增其他膠袋如環保袋或垃圾袋的使用。平情而論,現時不少市民均使用用過的膠袋作垃圾袋,膠袋徵費後用量大減,垃圾袋的用量也會增加;香港實施膠袋徵費後,本澳派發含膠的環保袋數量確實也有大增,必須指出,有研究指出,因一般環保袋含膠量更多,若使用次數少於一百三十次,其可能較一般膠袋更不環保。但若源頭上不去限制濫用膠袋,也不可能保證每個膠袋均能物盡其用或用作垃圾袋。
筆者認為,塑膠制品開始大量生產使用僅數十年就成為最普遍的生活用品之一,肯定優點及方便易用性,今日推動膠袋徵費,也不是要即時禁用塑膠物品,因為無論從包裝、衛生等的角度,塑料物料至今有其難以取代的優勢,就算重視環保的歐美國家也未有禁塑,而是制訂明確時間表禁用一次性塑膠,因此,推動社會盡量少用、盡量重用、回收再用(資源化)將是現階段最重要的目標,政府也應該開始帶領社會討論,制訂明確澳門禁用一次性塑料的時間表,讓社會和商界及早作出準備和尋找替代物。
全球塑膠再造僅一成澳僅0.23% 
近年無論是微塑膠,還是海洋塑膠垃圾等問題都引起社會關注,加上眾多的環保團體的推動下,很多企業也開始配合推出如無飲管、自攜杯優惠等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的措施;民間也有不少自發性的活動,推動干淨回收。筆者也有參與制作澳門的斟水地圖,推動環保局制訂飲用水機指引,推動本澳公共部門及私人企業參與提供更多的斟水點,鼓勵和方便自攜水樽人士補水,減少飲用瓶裝水,目前本澳已有超過一百個斟水點,且正陸續增加中。越來越多環保生活,在澳門得到逐步推行。
但必須指出,根據統計,全球人類自1950年以來共製91億噸塑膠,當中一半塑膠在4年或更短時間內淪為垃圾,只有約30%仍被使用。若情況持續,2050年全球塑膠將進一步增至130億噸,重量等同3.5萬幢帝國大廈。在塑膠垃圾中,僅9%循環再用、12%焚化,其餘79%倒入堆填區、大海或其他地方。澳門的回收率更低,2017年回收塑膠278.9 噸,不及同年平均一日的塑膠廢料產生量,即回收率僅0.23%。
澳至今無塑膠在地資源化
澳門過去一直經香港將本地收集的廢紙廢膠轉運往內地,因為內地廢料價格較運往東南亞地區高出三、四成。但內地近年逐步收緊廢品入口標準後,本澳的紙類入口成本大增(因要分類入貨櫃),廢膠更苦無出路,僅可零散轉運到東南亞地區,但回收價遠較內地低,故除政府回收的塑膠,本澳基本已沒有任何私人塑膠回收。
加快落實在堆填區建塑膠回收設施
正如筆者過去一直提出,澳門除要提升回收率,更要實現干淨回收,因為目前街道三色回收桶受污染情況嚴重,成功利用率僅得5-10%,故坊間近年越來越多自發性的干淨回收計劃實在值得支持,但回收再多、再干淨,若澳門沒有在地化的回收廢棄物的資源化,再多的回收廢膠其實也沒出路。
因此,澳門目前最緊逼的工作,就是要準快在本澳建立將塑膠資源化的場地,政府早前已表示,會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僻出土地作廚餘回收廠(每日兩百噸),以及作為回收廢紙、廢金屬及廢膠的場地,但至今仍未招標。筆者認為,當局應該在招標中加入明確要求,確保場所承批人按承諾做好廢紙、廢金屬的分?,以及廢膠破碎及拉粒等回收及資源化工作。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9年3月22日 星期五

膠袋徵費應有配套推動環保 鼓勵居民踐行污者自付 速推家居垃圾分類回收 2019年3月18日|市民日報

膠袋徵費應有配套推動環保 
鼓勵居民踐行污者自付 
速推家居垃圾分類回收   
【本報訊】膠袋收費法案已提交立法會待審,政府建議每個膠袋收費1元。昨日出席《澳門論壇》的市民和嘉賓普遍支持,但有市民認為1元收費過低,倡參考歐洲調高膠袋收費,令市民購買膠袋時更審慎,同時應對商舖徵收環保稅。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形容澳門膠袋徵費起步比香港慢了10年,膠袋徵費只是「污者自付」原則的第一步,政府應推出配套措施鼓勵居民由自身做起,落實環保理念,包括盡快推行建築廢料徵費制度、家居垃圾分類回收等,他指應由博企先行先試推行各項環保回收。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膠袋徵費法案,建議每個膠袋收費1元,法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澳廣視電視台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邀請環境保護管理學會理事長曾錦培、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彥邦、澳惜會創會會長陳春紅等出席,共同探討膠袋收費問題。
勿拖延建築廢料徵費立法進度
較多市民在《澳門論壇》發言時支持膠袋徵費,更認為收費1元過低,難以真正達到減少使用膠袋的成效;更指在歐洲每個膠袋收費1歐元,由於收費昂貴,得以推動居民自備膠袋購物。有市民不滿意當局將膠袋問題「斬件」立法,認為不應忽視外賣盒、塑膠杯、塑膠吸管等問題。但亦有市民認為膠袋徵費金額過高,且所收費用不應全部由商戶所有,政府應保留一部分用於推動環保,建議政府向商家徵收環保稅。
林宇滔表示,澳門膠袋徵費起步比香港慢了起碼10年。澳門每日約有300多噸塑膠垃圾,當中過半為塑膠袋。他認為,不論收費是參考香港的5毫還是法案建議的1元,均較不收費有成效,建議及早推行,並定期檢討。他說,膠袋徵費只是「污者自付」原則的第一步,政府不應該再拖延建築廢料徵費的立法進度。並認為要鼓勵居民由自身做起,落實環保理念,如自備膠袋或飲水樽等。他又建議,各項環保回收措施應由博企先行先試,較容易收到成效。
他認為,膠袋徵費目的是令居民減用膠袋,最重要還是居民自覺少用、善用,再重用,最後是資源回收。而在資源回收方面,澳門仍存在空白,自內地收緊了廢料入口條件後,澳門廢膠出口面對很大困難,做好資源管理和重用,令到廢料可以出口到周邊地區再製造,這是社會一直缺乏思考的問題,政府也缺乏支持,推行垃圾徵費並不是為了收取金錢,而是希望居民自覺做好垃圾分類回收。現時街道上設置了垃圾分類回收桶,但相關垃圾回收率只有5%至10%,即100公斤垃圾中只有5至10公斤垃圾可以回收再造,中間還要花大量人力資源處理。大企業,包括博企只要肯做垃圾回收,可能成效比全澳街道上的資源回收桶回收成效更大。
環保袋須多用才不致釀成浪費
曾錦培形容,膠袋徵費是「做咗好過冇做,遲做好過唔做」,認同要落實膠袋徵費政策。他希望政府多站在消費者角度思考政策,舉例如購買30元的物品,倘不使用膠袋,可減少收費1元。法案建議設例外情況,包括盛載未事先包裝的食物或藥品,例如在街市買菜或醫院向患者提供藥物等,可無償提供膠袋,他又擔心例外情況出現會如香港一樣被濫用,並批評政府環保政策是「一單還一單」,當局在環保政策上並沒有整體的短、中、長期構思。
陳春紅引述數據指,平均每人每年到街市消耗約1800多個膠袋,是使用膠袋的重災區,不應排除收費。又認為政府應設有配套措施,鼓勵居民循環使用膠袋,亦應鼓勵家庭主婦自備膠盒盛載鮮活食物。她又建議向商戶徵收環保稅,不能單方面向消費者徵費,需各方面都做好配合。
梁彥邦表示, 香港實施膠袋徵費後,商戶曾推出環保袋,但據統計,環保袋需循環使用131次才達到環保效果,倘只使用一或兩次就棄置,反而造成浪費,必須多向居民推廣環保理念。

膠袋徵費應撥作基金支持環保 2019年3月18日|正報

膠袋徵費應撥作基金支持環保 
【本報訊】行政會上週完成討論有關膠袋徵費的行政法規,對於建議零售商戶可收取每個膠袋一元收費,有市民表示支持,也有市民反對。尤其是商戶膠袋所得費用歸於商戶,市民不太支持,有市民建議設立環保基金,將收所得的部份費用撥作支持環保團體或環保政策用途。環境保護管理學會理事長曾錦培希望,政府在立法時,多由市民角度思考,不要太側重於一方。
本月十四日獲行政會完成討論的《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草案中建議,規範本澳零售行業中,商戶向顧客提供膠袋時必須有償、收費,暫定每個膠袋收費為一元,收費金額是日後按特首批示訂定及修改價目,將另以行政法規公布。「澳門論壇」昨邀請環境保護管理學會理事長曾錦培、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彥邦、澳惜會創會會員陳春紅,就相關政策表達意見。
對於有關政策,嘉賓和出席論壇的市民普遍表示支持。林宇滔、梁彥邦認為,相關環保政策出台雖然較遲,相信日後透過檢討,逐步擴大範圍,成效可以更理想。但也有嘉賓認為,範圍未夠全面,陳春紅反映,外賣的一次性餐具和街市膠袋使用情況嚴重,認為日後應推動和限制使用。她建議,除源頭減少,應推動重用和回收等配套工作。
不少討論著眼點在於執法和街市檔販應否向消費者無償(即免費)提供膠袋,曾錦培指,香港的街市實施膠袋收費初時,遇到同樣情況,的確,街市濕貨若不能提供膠袋會令消費者不便利。但是否存在濫用,他認為,關鍵在於消費者在該次購物中對膠袋的需要性,包括其他零售行業。除執法,消費者意識也相當重要。他認為,在制定政策時,政府不能太側重於一方,也需要考慮市民角度。
出席論壇的市民,對於日後膠袋需要索價一元,存在贊成,也有反對。有市民認為,膠袋收費可以減少膠袋的使用,值得支持。但有市民反對,尤其是街市濕貨不提供膠袋。有意見反對膠袋費用歸於商家,認為應至少撥一半用作支持環保團體或環保政策用途。另有市民建議,引入易降膠袋和塑膠產品,讓市民及商家使用。


市民認同膠袋徵費 籲引入易降解替代品 2019年3月18日|濠江日報

市民認同膠袋徵費 籲引入易降解替代品   
【特訊】為保護環境及減少塑料污染,政府計劃徵收膠袋使用費;相關計劃建議日後大部分零售行為過程中若提供膠袋則必須收費,費用標準由行政長官訂定,當局亦曾建議每個膠袋收取一元的費用,並表示在諮詢時獲居民的普遍認同。而法案同時豁免盛載未事先包裝的食物或藥品,如街市買菜或醫院向病患提供藥物等情況時可無償使用膠袋。澳門論壇昨日圍繞有關問題展開討論,並嘗試邀請環保局派員出席,但最終該部門未能安排代表參與討論。
有市民在發言時認為,徵收一元的費用並不算多,但社會應該回想過往未出現膠袋時大家一樣能照常生活,現在政府為了保護環境而限制使用塑料製品,為何會出現異議。反而政府更應該在法例生效後加強監管,杜絕商家為促進市民多購物而鑽法律空檔,在象征性收取塑料使用費後隨意派發膠袋。坊間亦有聲音呼籲理性對待塑料污染,指市民犧牲方便減少使用膠袋,但如果政府無法讓市民正視塑料造成的污染,包括難以分解以及焚燒後將產生有毒氣體等,問題始終無法解決。亦有市民建議仿效歐洲國家,將膠袋當成商品出售,轉變大家將膠袋當成消耗品的思想,同時考慮引入可自然分解或容易生物降解的膠袋替代品。
出席論壇的澳惜會創會會員陳春紅表示,讓政府徵收環保稅的建議值得考慮,除提升消費者承擔責任的意識,商家亦有必要得到監管;另外她亦支持引入由易分解材料製成的「膠袋」。而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彥邦則認為「一元」只是針對現階段的暫時性收費,政府應該每隔幾年便檢討一次膠袋的徵費標準。環境保護管理學會理事長曾錦培指出,為保護環境而制定徵收膠袋使用費,政府還需要妥善考慮日後的管理問題。他解釋,當局為膠袋徵費是希望促進「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改變市民對於膠袋就是商品附屬品的想法;曾錦培續稱,法律不會偏向於任何一方,所以上述設定是避免市民認為不使用膠袋便能抵扣一部分「商品費用」,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既能提高市民環保意識,同時保障商家利益,藉此達至「雙贏」。
加大資源回收利用
持續推進環境保護
出席論壇的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彥邦認為,本澳在環保工作上遠遠落後於鄰近地區,環境保護管理學會理事長曾錦培亦質疑本澳在環保問題上「一單還一單」,缺乏整體的短中長期計劃。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出席昨日澳門論壇時指出,針對膠袋徵費只是環保的其中一步,最終目標應該是基於資源如何得到循環利用來制定環保計劃。以膠袋為例,減少使用不僅僅是「少用」,而應該向著「善用」,再到「重用(重複利用)」的方向不斷進步。尤其是「重用」方面涉及分類回收,政府在分類垃圾上設置了不同顏色代表不同種類垃圾的垃圾桶,但即便如此,現時街上「三色桶」實際上真正的回收率亦僅有5%至10%,同時垃圾在回收後尚需花費大量人力資源去分類。他呼籲大企業要以身作則,包括博企內部要先做好回收,如落實廚餘回收便已是環保工作上一項非常大的成果。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彥邦表示,政府計劃2022年啟動中央收集廚餘以作沼氣燃燒發電的計劃,另外早年啟動的再生水計劃,所得較為潔淨的水卻比日常的淡水貴2至3倍,質疑耗費巨大資源卻用如此昂貴的水資源來沖廁是否值得。對於梁彥邦提出的有關環境保護應該普及至社區各方面的問題,環境保護管理學會理事長曾錦培相信與政府缺乏綜合治理計劃有關。他稱,海事局早於2015年便已有再生水計劃,但即使政府有心做好環保,真正落實工作時卻將環保問題分割開「一單還一單」。他認為應該有綜合性的短、中、長期規劃,站在市民的角度出發才能真正做好環保工作。

傳新建議及早推行膠袋徵費並作定期檢討 鼓勵自身做起落實環保 2019年3月18日|星報(澳門)

傳新建議及早推行膠袋徵費並作定期檢討 
鼓勵自身做起落實環保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林宇滔:膠袋徵費的象徵意義比實際環保效益大 2015-12-24 P04 | 澳門新聞|大眾報

林宇滔:膠袋徵費的象徵意義比實際環保效益大   


大眾報       2015-12-24
P04 | 澳門新聞     


【特訊】環保局就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作公開諮詢,建議實行膠袋收費,優先在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百貨公司、食品類手信店、麵包店、化妝美容衛生用品店推行。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過去政府主要停留在提高市民環保意識,青年一代的環保意識大大提高,但缺乏環保政策配套,行動上「差一點」。雖然起步晚,但社會爭議不大。認為「推行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之制度」是推動「污染者自付」重要一步,象徵意義比實際產生的環保效益更大,相信能達到局方預期措施推出後受規管的塑膠購物袋用量能減幅5成的目標。

文本建議每個塑膠袋收費 1元,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所用的塑膠購物袋毋需收費。林宇滔表示,認同該文本收費費用、豁免範圍、監管制度等內容,尤其是文本參考了鄰近地區經驗,對豁免收費的膠袋亦有清晰指引。但現時的關鍵是何時可實施。他擔心措施實施後出現監管困難情況,巡查執法上有困難。

被問及會否擔心過了一段時間後市民對徵稅措施的接受度提升,使用膠袋量可能又會回升?林宇滔回應表示,這種「反彈」情況在很多實施膠袋徵費的地區會發生,但總體來講,措施實施後,市民使用膠袋比未收費前減少,冀局方隨著政策推行,對覆蓋範圍、收費等內容作出適當調整,以配合社會發展。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