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社諮會促做好先通知後購買及實時查詢 跨域數據無上限誤用收費驚人 澳門日報 2014-12-04 C06


社諮會促做好先通知後購買及實時查詢 跨域數據無上限誤用收費驚人   
澳門日報       2014-12-04  C06 

中區社諮會昨舉行平常會議,電信管理局代表與委員討論流動數據服務的爭議和監管處理工作。社諮會冀當局切實監管營運商在明年第二季前做好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和實時查詢用量兩項工作。同時,隨著澳珠兩地交往頻繁,跨域數據上鎖宣傳有必要加強,當局應處理現時反購流動數據的價格很不合理的問題。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於三盞燈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社諮會召集人黃有力,副召集人余健楚、鄺玉球主持,邀請電信局電信活動管理廳代廳長譚韻儀、電信標準及技術處長盧山、競爭促進處長蕭永榮與社諮會討論流動數據服務的爭議、營運商及消費者之間的協調機制等問題。
訊號重疊易墮陷阱
鄺玉球及委員林宇滔於會後受訪表示,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社諮會冀當局切實監管營運商做好“先通知後購買”和實時查詢用量兩項工作,減少消費者在不知情下,使用額外數據用量。此外,在社會意見和當局督促下,營運商早前將新客戶的跨域數據服務預先設定為“關閉”,舊客戶則需自行發送數字作上鎖。
雖有關操作簡單,但客戶所知不多,且二十四小時通關在即,澳門與內地交往頻繁,現時兩地邊境數據、電話接收已有訊號重疊問題,長遠需透過加裝設備改善,以及加強與內地協調。然而,跨域數據沒有使用上限,一旦誤用收費會很驚人,認為當局和營運商必須加強宣傳,提醒客戶預先關閉跨域流動數據。
爆額收費差兩百倍
近期有傳營運商擬取消無限數據計劃,有委員認為有否濫用應以數據說明,且現時超出服務計劃的數據購買與計劃內的費用差距達六十至兩百倍,顯不合理,容易造成消費陷阱。委員認為當局須採取措施,令相關收費更合理。

本報記者  羅惠旋  報道 



社諮委指本澳食安問題嚴峻 促訂短中長期管理策略 力報 2014-12-04 P08 | 澳聞 | 澳訊 追擊


社諮委指本澳食安問題嚴峻 促訂短中長期管理策略   
力報       2014-12-04    P08 | 澳聞 | 澳訊 追擊
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日前公布第二及第三季恆常食品市場檢測結果,當中發現15個樣本不合格。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平常會議,委員林宇滔發言,認為檢測結果不合格率為1.7%,較香港去年全年不合格率0.1%高出17倍,反映本澳食安問題相當嚴峻,他促請當局制訂短、中、長期食安管理策略,確保本澳食品安全,讓市民食得安心。
委員林宇滔表示,此次檢測結果反映本澳食安問題相當嚴峻。
他促請當局應盡快制訂短、中、長期的食安管理策略,確保本澳食品安全水平與鄰近地區看齊,讓市民食得安心。
他認為民署在有關食物安全的報告中,沒有即時公布不合格食品及發布任何資訊,報告僅籠統公布超標情況,沒有超標樣本具體抽樣時間、地點,更沒有具體超標項目和含量等數據,令社會和業界不能及時掌握訊息, 本澳食安訊息透明和公開遠未達公眾期望。

另外,會議昨日亦邀請電信管理局代表出席,介紹如何處理流動數據服務的爭議,與營運商及消費者的協調機制等。 

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林宇滔:電訊商試水溫撤無限上網
促當局監管擴容數據設施迎4G   
澳門日報       2014-11-21  B05


【本報消息】電信局日前多次強調並無取消“無限數據收費計劃”,巿面上仍有無限數據計劃。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雖未見有取消無限數據服務,但電訊商正聯合試探市場水溫,促請當局做好有關監管,營運商亦應做好有關數據設施的擴容。
林宇滔表示,隨著4G服務即將推出,用戶對流動數據的需求越來越大,若電訊商推出的服務計劃不能配合居民所需,連最基本對用戶的保障措施也難做好,相信4G服務推出後,必然會增加不少高數據用量用戶的爭議,因居民對營運商的理由毫無還價之力。建議電信局加強監管,並思考如何應對。
至於營運商推出的收費計劃全經由當局先審後批,但他卻發現收費表不合理。舉例某營運商推出一個3G月費計劃,除基本通話及短訊服務外,流動數據服務則僅有2Mb用量,質疑算得上是3G月費計劃嗎?當局有否嚴格審批?他批評電訊政策的發展及執行嚴重滯後,無論收費電視服務或固網服務的開放均是“假開放,真專營”。希望未來新屆政府做好澳門電信市場發展規劃,落實真正時間表,加快行政效率,做好先審後批機制工作。

對於不合理的電訊收費,有居民選擇直接向營運商投訴,但“嘈兩嘈”營運商就主動免除多出的數據費用。林宇滔指出,該會亦接到不少類似個案,不排除是有營運商在提供服務期間故意不向客戶清楚說明條款,投訴增多後才發現公司在處理上理虧,因而作出商業妥協。其實,電信局完全可通過強制性指引要求營運商須統一做法,相信能減少爭議。 




團體促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 市民日報 2014-11-21 P04 | 澳聞


團體促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   
市民日報       2014-11-21  P04 | 澳聞 

【本報訊】聚賢同心協會昨舉行記者會,批評本澳現時流動數據服務昂貴,居民和電訊營運商經常因流動數據服務計算出現爭議,該會促請當局盡快要求營運商推出流動數據服務「先通知後購買」措施,確保用戶實時查詢數據,及將電訊服務納入消費爭議強制仲裁。
聚賢同心協會秘書長李展濤表示,近年流動上網日趨普遍,隨之而來有關流動上網服務的消費投訴不斷上升,據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資料顯示,單是消委會接獲的電訊服務投訴,每年達200多宗,長期居於消委會投訴分類榜首。
該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亦表示,因流動數據服務一般按用量計算收費,且收費計算方法和計劃多樣而複雜,居民不為意便會引致不必要的金錢損失和收費爭議。
他指出:儘管當局從保障消費者角度實施了500元「封頂費用」措施,但不少消費者反映,電訊商既不能提供實時數據用量查詢,又未能在消費者額定流量用滿後上鎖數據,當出現數據用量爭議時,電訊商只會不斷重複「系統無錯」,以致即使市民向政府部門投訴,都難以介入包括計費系統運作準確度等的專業範疇爭議。
實時查詢用量 爭議強制仲裁就另一方面,本澳電訊營運商對消費者的保障嚴重不足,據當局最新公布的資料,目前只有1間能提供「接近」實時數據量查詢,其餘的用量會延遲數小時,甚至超過1日,消費者往往在不知情或不小心的情況下,因為數據用量超額而被徵收高昂的額外數據費用。
有關問題,聚賢同心協會提出3點建議,包括:一、落實先通知後購買保障用戶,身兼中區社諮會委員的林宇滔促請當局落實去年底在中區社諮會會議上的承諾,落實執行的流動數據服務「先通知後購買」的措施,即當用戶數據接近使用上限時會預先通知用戶,只要用戶以短訊回覆確認就可購買額外用量,否則數據用至上限時會自動上鎖,這種做法可有效保障雙方權利,減少爭議;當局不應繼續拖延,必須強制要求營運商盡快落實。
二、確保用戶實時查詢數據,當局應盡快落實所有營運商都要提供實時查詢數據用量的服務,且必須包括最簡單的USSD 碼查詢方式,同時亦應要求各營運商在電話費單上列明用戶每日數據的使用量,更全面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三、將電訊服務消費爭議納入強制仲裁,建議當局應該將電訊服務等公用事業的消費爭議納入強制仲裁,只要消費者同意就可作仲裁,以便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最後,林宇滔指,聚賢同心協會將以問卷調查方式收集居民意見,稍後亦將約見電信管理局。他又表示,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電訊市場將步入4G時代,流動數據服務的用量需求有增無減,若不加強相關保障措施,消費爭議只會愈來愈多。 


2014年9月8日 星期一

澳門電台:賈利安為豁免“街影”現屏風樓道歉 2014.09.07 13:51

賈利安為豁免“街影”現屏風樓道歉

2014.09.07 13:51

http://www.tdm.com.mo/c_news/radio_news.php?id=228784

(澳門電台消息)澳門論壇探討應否廢除“街影”條例。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稱,澳門回歸前後一些豁免“街影”的項目均為屏風樓,例如小潭山發展項目, 他認為民間的質疑有根有據。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承諾公布以“替代法”豁免街影的項目,強調“替代法”合法,但他對因此出現屏風樓道歉。他說“糾纏過往沒有意思,應向前看,錯了的事要打我及我的同事兩巴沒所謂”,重申“街影”條例過時且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多名在澳門論壇發言的市民反對取消“街影”,擔心採光和通風。

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和地產發展商會常務副會長王宗發認同取消“街影”。王宗發稱,不可能容易建屏風樓和牙簽樓。(黃秀英 黃偉昌)

澳門論壇林宇滔談街影觀點(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mJA1Gz6Yf0&feature=youtu.be#t=1625s
澳門論壇林宇滔談街影觀點(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mJA1Gz6Yf0&feature=youtu.be#t=3059s

街影PPT
https://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d/15KkS-O_9RAZTFW9EfAk-Mau_-uia6tgIOqu4Oj3XGd8/edit

電台報道:
http://www.tdm.com.mo/c_news/mobile_get_rnews_audio.php?aid=228784
澳門論壇:「街影」存廢   2014-09-07http://www.tdm.com.mo/c_video/play_video.php?id=18879

2014年9月5日 星期五

港澳前車可鑑 林宇滔: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正報 2014-09-04 P01 | 頭條

港澳前車可鑑 林宇滔: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正報       2014-09-04   P01 | 頭條     
  
    【本報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成員林宇滔指出,香港取消街影的教訓,以及當年歐文龍以「替代法」豁免街影批准興建出那些超高樓,負面效果顯而易見,故絕對不能取消街影條例。
    在昨中區社諮會議程前發言中,林宇滔關注到近日街影條例存廢的爭議。他認為,街影規範建築物高度和間距方面多年來行之有效,確保這個人口密度最高的小城不至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故若貿然取消,「不單背離宜居城市的目標,下一代更可能不見天日!」。
    現行法律規定建築物高度和間距是以街影、地積比和覆蓋率去控制,其中後兩者能否用盡則受前者限制,若取消街影發展商就可起到盡,容易形成屏風樓和熱島效應,既削弱居民日照權,也影響通風衛生,增加居民和行人壓迫感,對社會環境將有災難性影響。
    對於業界一直要求參考鄰地做法,林宇滔反駁,香港一九八七年取消街影後已有沉重教訓,屏風、熱島效應現漸顯,而近年本澳多個備受批評的超高樓和屏風樓項目,正是前運輸司長歐文龍時代以「替代法」豁免街影去批准興建,其負面效應實在顯而易見。
    林宇滔謂,過去十數年正是靠著這條被指「僵化」條例,保護本澳不致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利遠大於弊,作用不容置疑。

    林宇滔承認,街影肯定不是最先進和嚴謹的,長遠而言確要改,訂出較其更嚴謹、前瞻和確保作為宜居城市之建築規範,但在目前三大法等皆沒任何具體條文和機制有效取代,又無日照、通風等嚴謹標準保護下,居民相關權利根本不能保障,故街影條例絕對不能取消。 



林宇滔:毫無規範勿取消街影 市民日報 2014-09-04 P04 | 澳聞 | By 林宇滔

林宇滔:毫無規範勿取消街影


市民日報       2014-09-04   P04 | 澳聞 | By 林宇滔


    【本報訊】近日街影存廢再次引起社會熱議,中區社區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認為,街影條例在本澳多年行之有效,貿然取消不單背離「宜居」城市目標,甚至令下一代不見天日。他認為,目前無論是《城規法》、《土地法》或《文遺法》都沒有任何具體條文和機制有效取代街影條例的規範,加上仍未建立法定的環境評估制度等,在沒有任何方式可作出更好規範下,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林宇滔昨於中區社區諮詢委員會議程前發言時表示,街影條例規範建築物的高度和間距,多年來在本澳行之有效,不單對樓宇高度有所規範,更成功確保本澳這個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小城,不至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若當局貿然取消街影條例,發展商就可不理街道寬窄,用盡地積比率覆蓋率,「地盡其用」令建築項目「密密麻麻」,容易形成屏風樓和熱島效應,既削弱居民日照權,亦影響通風衛生,增加居民和行人的壓迫感,對社會環境將會有災難性的影響,不單背離「宜居」城市目標,甚至令下一代不見天日!

    他說,以香港自1987年取消街影為例,增加了地產項目的設計自由度和利益,但「屏風效應」、「熱島效應」的影響漸顯;部分街道長期「不見天日」,滋生公共衛生問題,教訓沉重。

     而近年本澳多個備受批評的超高樓和屏風樓項目,亦是前司長歐文龍時代以「替代法」豁免街影條例批准興建,貿然取消街影的負面效應實在顯而易見!

    澳門空間小 街影寬鬆 地積比高

    林宇滔認為,本澳現行的街影條例已考慮到澳門空間細小及建築業發展的情況,規限相對「寬鬆」,現行的地積比和覆蓋率已較鄰近地區高,加上本澳建築項目多是單一地段發展,與周邊地區以小區發展可作整體規劃不同,街影條例對規範本澳城市空間和密度的作用顯得尤為重要。

    他指出:長遠而言,本澳有需要訂出較街影條例更嚴謹、更前瞻和更能確保本澳作為宜居城市的建築規範;但目前無論是《城規法》、《土地法》或《文遺法》都沒有任何具體條文和機制有效取代街影條例的規範;特別是本澳目前仍未建立法定的環境評估制度,加上如日照權、通風權、人口密度等的環境標準仍然空白,意味着未來就算即時立法強制項目必須做環評,亦不代表居民的相關環境權利能得到有效保護。

    他稱,參照其他地區經驗,要建立嚴謹的環評制度,以及較完善和運作成熟的環境標準體系,最起碼需要十數年;故在可見的將來,根本沒有任何方式可以作出更好規範,故街影條例絕對不能取消!

中區社區諮詢委員會委員
林宇滔





林宇滔: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澳門日報 2014-09-04 B06 | 澳聞

林宇滔: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澳門日報       2014-09-04    B06 | 澳聞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街影條例”多年來行之有效,不單對樓宇高度有所規範,更確保本澳這個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小城,不至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貿然取消“街影”,不單背離“宜居”城巿的目標,下一代更可能不見天日。

    日照足保公衆衛生

    本澳現行法律規定,建築物高度和間距是根據“街影”、地積比與覆蓋率這個“鐵三角”控制;其中,明確規定因應地段接連的街道數目、樓宇用途等因素,可興建的最大地積比和覆蓋率,但能否用盡還要受“街影條例”限制。任何一個系數出現變化,整棟樓宇外形、高矮肥瘦都會出現很大變化。“街影條例”確保樓宇高度或立面面積與街度寬度成正比,目的是使在全年日照最短的冬至日,建築物所處的街道最少都能獲得一小時的陽光照射。
街影限制高層樓宇必須階梯式退縮或留一定的間距,令街道和樓宇單位之間可以保持“上闊下窄”和一定的距離,增加採光、透風、空間舒適度和視覺美感,更重要是保障足夠日照確保公衆衛生,故本澳狹窄街道即使兩邊都興建高樓,公衆街道和大廈的最低層單位仍會有相當的日照時間。

    街道長期不見天日

    建築業界過去多年一直批評街影條例僵化,如不考慮樓宇坐向等,建議參考鄰近地區,通過環評和電腦模擬方式,精準地反映和解決建築物對周邊通風和採光影響。但必須指出,香港自八七年取消了街影後,地產項目的設計自由度和利益是增加了,但“屏風效應”、“熱島效應”的影響漸顯;部分街道長期“不見天日”,滋生公共衛生問題,教訓沉重。近年本澳多個備受批評的超高樓和屏風樓項目,亦是前司長歐文龍時代以“替代法”豁免街影條例批准興建,貿然取消街影的負面效應顯而易見。

    實行數十年的街影條例肯定不是最先進和嚴謹,實際執行卻對本澳樓宇和街道的日照、通風、樓宇間距密度,乃至公衆衛生、街道和樓宇承載力等,發揮著巧妙的規範和平衡,正是這條“僵化”的條例,保護了澳門這個彈丸之地,不致成為不見天日的石屎森林,其利遠大於弊,作用不容置疑。
需訂更嚴建築規範

    長遠而言,本澳有需要訂出較“街影條例”更嚴謹、更前瞻和更能確保本澳作為宜居城巿的建築規範。但目前無論是“城規法”、“土地法”或“文遺法”都沒有具體條文和機制有效取代街影條例的規範;特別是本澳目前未建立法定的環評制度,日照權、通風權、人口密度等環境標準空白。沒有任何方式可作更好的規範下,“街影條例”絕不能取消。





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減少熱島效應 保障公共衛生 林宇滔:街影人性化無可替代 澳門日報 2014-08-27 A07 | 澳聞

減少熱島效應 保障公共衛生

林宇滔:街影人性化無可替代

  
澳門日報       2014-08-27   A07 | 澳聞

    【本報消息】取消街影條例不等同放高,有其他替代計算方法?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街影條例不止是限高問題,重點是保障居民有足夠的日光照射,“保障自身大廈、對面大廈和大街小巷”,至今未見任何計算方法可取代街影的“以人為本”,強烈反對廢除街影條例,“點解要畀發展商賺到盡,而犧牲全體居民的健康?”直言對提出者感到失望。

憂貼街道建直角樓

    本澳現行《都市建築總規章》第八十八條(俗稱“街影條例”)訂明,一般建築物的高度須與面向街道闊度成七十六度角。林宇滔表示,有街影條例,限制高層樓宇必須退縮,或階梯式設計,“街道下窄上闊”,陽光可照射到“我的大廈、你的大廈和大街小巷”,亦利於空氣流入及散走,減少熱島效應,保障公共衛生及居民健康。
    若果取消街影條例,會後患無窮,發展商只求“地盡其用”,不顧及公共利益,緊貼街道瘋狂興建直角大廈,建築項目“密密麻麻”,容易形成屏風樓,既削弱居民日照權,亦影響通風衛生,令到居民感到壓迫,“下一代將不見天日”。

    香港經驗前車可鑑

    業界辯稱取消街影條例不等同放高,有其他替代計算法。林宇滔表示,現時建築物的高度受到街影、容積率及覆蓋率等三個因素制約。容積率及覆蓋率主要影響樓宇的“高矮肥瘦”,街影亦有相當作用。街影條例重點不在限高,而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質素,“以人為本”。

    香港取消條例後,高樓大廈拔地而起,出現屏風樓、牙籤樓,衍生各種問題,前車可鑑。澳門歐文龍時代曾豁免街影條例,使用其他替代計算法,出現屏風樓、超高樓,亦不能再犯。強調暫時未見任何計算方法,可取代街影的“以人為本”,絕對不能輕易取消。“正因澳人堅持該‘僵化’的法令,現時樓宇密度及空間仍可接受”。
規範指引免棺材房
    林宇滔指出,《都市建築總規章》分為行政篇及技術篇。行政篇關係小業主的切身利益,如水電管網的維修保養,當局已作兩輪諮詢至今未見出台,為何要急於提案關係發展商“地盡其用”技術篇?並稱技術篇內不少規範住宅建築的指引,如限制房間至少九平方米、廚房至少四平方米,以至澳門未出現過多“棺材房”,業界一直想打破規限,他日公開諮詢必須高度關注。自取消街影條例的言論出爐後,網絡民間熱烈討論,不少居民企硬反對廢除“街影”,反感地產霸權,要求“還我陽光”,廢除“街影”可大可小,政治風險極大,執政者需三思。須知澳門地小人多樓多已夠侷促,居民珍惜僅有陽光及空氣,“活得豪裝”比不上“活得健康”。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林宇滔冀持續供應經屋調控樓市 2014-07-20 P01 | 市民日報

林宇滔冀持續供應經屋調控樓市   

市民日報       2014-07-20
P01 | 要聞  


【本報訊】政府昨起就檢討《經屋法》開展為期2個月的諮詢,並對《經屋法》提出5點局部修改建議。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認同該5點修改建議,尤其短期內經屋未有穩定供應時,應向不同組別分配相應比例的經屋,具體比例應根據對上兩次申請所得的數字科學分配。長遠整體修訂《經屋法》時,林宇滔提倡應回歸舊有《經屋法》的理念,藉持續經屋供應,調控整體樓市重回正軌。

政府對《經屋法》5點局部修改建議分別是先抽籤後審查、保留申請人已遞交的申請資料、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增加申請資格的例外許可、規定申請者居澳不少於183日。
促政府快落實5點建議

林宇滔對此表示:認同政府提出的5點局部修改建議,尤其房屋局已明言需要兩年時間,才能完成手頭上4萬多份經屋申請表的審查,現在供申請的1900個經屋單位已到位,為了審批而讓居民去等兩年,除了浪費了政府的行政資源和居民的時間,故認為該5項建議政府應盡快落實。

就是次《經屋法》局部修訂的重點之一為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政府的原意是免卻非核心家團和個人申請的組別淪為陪跑。林宇滔明言一開始便認為分組排序抽籤的方法是不公平,因看不到排1.1的組別(以65歲以上長者為業主的核心家團)有最迫切的住屋需求,故他建議各個組別分配經屋單位的比例不應有太大的差距,平均分配予各個組別,尤其根據對上兩次申請所得的實際數字,科學分配具體的比例。

另外,政府同期亦會就整體《經屋法》的檢討作諮詢,林宇滔認為過去的《經屋法》設詳細的計分制度,不能說是完全能夠反映家團的客觀情況,但起碼能從家團的人數、收入、居住環境等,按分數去體現其實際住屋情況和迫切性,且計分排序方式必然複雜和嚴謹。惟現行《經屋法》按不同組別排序抽籤,凡有長者的家團將放在優先的隊伍中,此舉只能體現政府某種政策上的傾斜,居民的收入和實質住屋需求,卻不能反映在分組排序的優先次序上。
舊《經屋法》理念完善

林宇滔直言過去《經屋法》的理念是相當先進和完善,只是澳門回歸後長時間停建公屋,在經濟發展下沒有經屋作為槓桿去調控私人樓市,令社屋積壓巨大的住屋需求,在供應嚴重不足下只能以現在的《經屋法》去抽籤「鋪鋪清」,「拖得就拖」。

就整體修訂《經屋法》,林宇滔促請應回歸舊有《經屋法》的理念,以經屋作為回應社會住屋需求的重要政策,應將公屋政策的核心理念改為「經屋為主,社屋為輔」外,經屋亦應是作為調控整個房屋市場的槓桿,透過定期供應適當的經屋單位,只要能解決居民的住屋問題,私人市場的炒風亦不會如此瘋狂。

但林宇滔又指出,上述建議的關鍵是政府要有持續的經屋供應,否則以現在的巨大需求,過去的排隊機制又未能回應現在的實際需要,故於短期經屋未有穩定供應時,仍可沿用分別排序,向不同組別分配相應比例的經屋。


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流動數據應先通知後購買 保障市民消費權益 大眾報 2014-07-03 P04

流動數據應先通知後購買 保障市民消費權益   


大眾報       2014-07-03  P04


【    特訊】林宇滔在中區社諮會平常會議議程前發言表示,電信管理局應落實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從而更好保障市民的消費權益。

    他指出,本澳3G流動電話的登記用戶已逾60萬個,現時絕大部分流動數據用戶都會購買定額用量的月費計劃。在實際使用中,用戶根本無法實時查詢數據用量,四家營運商只有一家提供接近實時(延時15分鐘到數十小時不等)的數據量查詢。因此,有越來越多的用戶因數據用量超過月費計劃已被收取高昂的額外流動數據費用。當用量有爭議時,用戶願意自行付費查單,只能查詢到某時段的使用量,無法查證原因。用戶雖然不能接受,不過都會乖乖付費。整個機制對消費者極不公平。


    他又指出,電信局曾承諾會要求營運商以“先通知后購買”提供額外數據服務,即是用戶使用數據接近計劃上八、九成時,會以短訊通知是否需要購買額外數據計劃。隨後,電訊局則轉呔:“先通知後購買是一種收費計劃方式,市場力量會推動。”他認為,電信營運商數量有限,計劃並不是市場推動,而需要當局督促營運商落實。因此,他促請電信管理局,必須督促所有營運商落實“先通知后購買”數據服務和數據用量的實時查詢,保障用戶的權益。此外,亦應要求營運商在電話費單上列明用戶每日的使用量,讓用戶更全面了解自己的使用習慣。最後,針對電信等公共服務的爭議,應引入強制仲裁機制,更好保障市民的消費權益。


跨域數據你上左鎖未?   力報       2013-03-08  P05 | 澳聞 | 眾言堂 | By 林宇滔

https://lamutou.blogspot.com/2013/03/2013-03-08-p05-by_8.html





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認所有客船配備安全帶可減傷亡 團體籲強制扣安全帶 2014-06-15 | 澳門日報

認所有客船配備安全帶可減傷亡 團體籲強制扣安全帶 


澳門日報       2014-06-15
A01 | 澳聞     


【本報消息】一月內發生兩次撞船事故,港澳客輪安全問題敲響警鐘。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事故原因有待調查,政府可以透過要求所有船隻都配備安全帶,強制乘客要扣安全帶,當事故發生時相信可減低傷亡數字。

船公司口頭叫扣帶
林宇滔表示,今次事故較過去一般撞船事故情況特別,當局有必要查清楚屬於機件故障抑或人為因素,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意外引起七十人受傷,值得社會關注。政府有必要採取措施,落實提升港澳高速客輪的安全系數。現時很多意見提出,所有港澳高速客輪都應配備安全帶,船公司只是口頭建議乘客配戴,未來會否考慮強制要求乘客扣安全帶?值得政府考慮,這些措施都可減輕事故發生時造成傷亡的人數。

現時港澳客船主要分兩大類,傳統噴射船(全浸式水翼船),特性就是船隻縱使遇上大浪亦很平穩,但由於採取飛行原理,船隻行駛時水翼會升離水面一、兩米,速度高而平穩。最大問題是倘若發生撞船事故,因為船隻升高於水面,一失動力,船身就會倒下,令乘客受傷。該類船隻不出意外時很穩定,但出意外衝擊力便很大,所以這類船都有配備安全帶。

其他客船主要是雙體或三體船,這些船隻行駛時不會離開水面,不會與水面出現高度落差,衝擊力較細,現時祇有前排座位才配備安全帶。

舊船應配最新設備
過去港澳客輪多次發生事故,都是因為乘客無配戴安全帶,政府現時應該盡快制訂指引,強制要求乘客配戴安全帶。雖然國際慣例,雙體或三體船無需全部座位配上安全帶,但按現時港澳客船航班的頻繁度及乘客的數量分析,社會有共同訴求,可以有更高的安全標準。

海事及水務局去年一月曾就有關客輪安全作研究,他認為現時已經不需再研究,對於要求所有船隻配備安全帶,以及乘客要扣安全帶,相信不會有任何阻力。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現時正在使用的噴射船大多屬於八十年代生產,已經使用二十多年,導航系統、雷達等安全系統是否採用最新的配備?其實無論新船、舊船的設備都應該達到最新要求,這些都值得政府重新檢視。

2014年6月7日 星期六

櫃員機被駭致市民損失 團體指金管局、銀行有責 2014-06-27 P06 | 澳聞 | 澳訊追擊

櫃員機被駭致市民損失 團體指金管局、銀行有責   

力報       2014-06-27
P06 | 澳聞 | 澳訊追擊     


自司警上月底偵破烏克蘭假卡黨盜取銀行卡資料後,司警本月6至19日期間再接獲24名市民被盜用資料報告,共損失澳門幣20多萬元,聚賢同心協會昨日舉行記者會,促請金管局及相關銀行加強監管與溝通,切實保障市民銀行卡資料的安全。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金融管理局以及本澳各銀行並沒有及時跟進和防範,又未曾主動聯繫有可能被盜取資料的客戶更改密碼。他認為是當局監管不力。

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的銀行資料安全,聚賢同心協會建議金管局,應該落實其監管職責,督促各銀行儘快完成更換晶片提款卡進程,令到卡片資料更安全、更難複製。

其次,銀行方面有責任保障市民所使用的櫃員機安全可靠,而不是一旦出現損失就將責任推向客戶一方。林宇滔說,金管局應該和各大銀行建立聯動監督機制,如果發現有任何引致公眾損失的可能,亦可以互相溝通協調,並將風險告知公眾。


2014年6月5日 星期四

中區社諮委關注房屋政策 2014-06-05 P04 | 澳門新聞

中區社諮委關注房屋政策


中區社諮委昨日舉行平常會議,多位委員在議程前發言關注本澳房屋政策。其中委員賴偉良認為,政府若推行置安居計劃,應使用私樓土地,不應與公屋競逐土地資源。委員林宇滔則認為,「澳人澳地」應是未來房屋政策的核心。

會議於昨日下午3時假三盞燈綜合大樓舉行,民署管委會主席黃有力以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出席。

委員賴偉良在議程前發言時指出,在《本澳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諮詢文本》中,政府界定「置安居」計劃為公共房屋與私人房屋之間的「補充措施」,對象是「有能力購買經濟房屋,但希望提升居住環境卻無力追上私人樓宇售價升幅的居民」。不過,政府在文本中強調,「置安居」計劃與公共房屋「存在資源競逐」的情況。然而,根據資料顯示,在私人住宅單位的買家中,已持有一個或以上的住宅單位人士的比重持續增加,由2011年的59%升至2013年的81%,反映出近年購買私人房屋的人士,大多數都不是自住用途。

他認為,「置安居」計劃應該是政府進一步介入私人房屋市場的新手段,它取代市場中私人房屋在滿足民眾住屋需要之角色。在「置安居」計劃下,政府嚴格控制每個居住單位的用途,並確保它們以可負擔的價格出售予有住屋需要的本澳市民。因此,「置安居」計劃所使用的應該是規劃用於私人房屋市場的土地,而不應與現有的公屋競逐土地資源。又建議,有關住宅單位的轉售限制應該跟經濟房屋一樣,最少16年才能在房屋市場「自由」買賣。

委員林宇滔表示,政府再調升經屋申請人收入和資產限額,兩人家團月收入上限調升至6萬3千5百元,意味從政府角度,本澳有8成多的家團無能力購買私樓。作為負責任的政府,面對8成市民置業只能依靠經屋解決住屋問題的畸形市場,理應要做好未來整體房屋供應規劃,並定出長中短期的公屋供應規劃回應社會的訴求。他又指,當局近日推出解決夾心階層置業的「置安居」公開諮詢,明言會與經屋爭奪僅有的土地資源,令坊間質疑,連經屋供應數量都未能回應需求,「置安居」就是紙上談兵。

他認為,政府制定房屋政策要讓市民看到前景,並認為「澳人澳地」是政府重拾房屋政策主導權的關鍵一役,當局應明確將目前擬收回的20多幅閒置土地和五幅新城填海土地,用作解決澳人未來置業、向上流動、中小企營商持續發展的土地資源。

會議還邀請到工務局及運建辦代表,介紹輕軌澳門半島線南段城巿日高架走線,並進行交流討論。




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林宇滔抨政府環保工作修修補補 2014-06-03 P01 | 要聞 |市民日報

林宇滔抨政府環保工作修修補補   

市民日報       2014-06-03
P01 | 要聞     


【本報訊】針對水泥工業空氣污染排放的行政法規已於本月生效,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相信水泥廠要根據法規做足密封措施,並符合明年新的排放標準,相信區內環境將有明顯的改善。但他質疑政府是次只規範最為嚴重的水泥製造工業場所,卻忽略了其他同樣有市民投訴的高污染設施,批評政府在環保工作上只懂見步行步修修補補,希望當局必須加快其他環保法律的立法工作。

因應九澳水泥廠污染問題,政府迅速制訂了《水泥製造工業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設施管理規定》行政法規,從法律層面優先監管該類場所的空氣污染排放,法規已於本月1日起生效。

林宇滔形容是次行政法規的立法速度是喜出望外,法規採用兩岸四地中比較寬鬆的內地標準是尚可接受,因為該法規將幾乎是推出後即時生效,水泥廠的設施目前根本難以追上最新的標準短期內,且政府已明確要求水泥廠必須於自明年7月起,實施更為嚴格的國家GB 4915-2013最新顆粒物排放標準,屆時新的標準將比現在嚴格一半,如果水泥廠要做足密封措施,並符合明年新的標準,相信區內環境將有明顯的改善。

但他直言即使明年轉用內地新的標準,仍然比香港的標準寬鬆,因應澳門各項高污染的工業設施極為接近民居,重申澳門應採用兩岸四地最嚴格的標準,否則不能追上社會的發展。
就有關行政法規當中規定,倘若水泥廠排放不達標將被科以罰款,林宇滔強調,罰款並非最重要的措施,應該是當水泥廠排放不達標時,經濟局能夠配合環保局的監管,即時勒令水泥廠停工,倘若持續未能改善甚至應取消其牌照。
仍未規範其他高污染行業

另外,他又表示,對於九澳環境的治理,過去一段時間各部門好像絛計可施,但當特首到九澳視察後,「啲辦法突然快得好緊要,原來行政法規都得」,且自特首4月1日到九澳落區後,各部門於接下內兩個月各項工作的成效,遠比過去兩、3年明顯,他反問政府過去幾年「究竟做乜」?質疑跨部門過去一直沒有足夠重視九澳的環境問題。

林宇滔續指出:針對水泥廠的行政法規可非常迅速出台,但卻只針對水泥製造工業埸所,未有涵蓋水泥攪拌等工序,他反問政府為何是次行政法規只針對水泥工業,卻有未一併規範其他發電廠、廢棄物焚化爐、污水處理廠等,同樣有市民投資的高污染設施?是否因其他場所的投訴未有如九澳水泥廠嚴重?他狠批政府在環保工作上一直缺乏前瞻性,只懂見步行步修修補補。

林宇滔並坦言擔心是次政府推出監管水泥工業空氣污染的行政法規,解決了最嚴重的問題後,其他工作便放慢手腳,影響其他環保法律的立法進度,促請當局對於其他環保法律亦要加快,尤為必須加快《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立法工作。

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4G發展須專線租金下調配合 力報 2014-05-22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 By 林宇滔

4G發展須專線租金下調配合   

力報       2014-05-22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 By 林宇滔   

    澳門是兩岸四地唯一未發4G牌照的地區。電信局日前指仍在研究本澳可容納多少個4G牌照、消費者保障和服務質量監管等的技術細節,爭取今年內公布具體方案。政府遲遲不推4G,關鍵是電信發展的命脈──「固網專線」因長年專營壟斷令租金又貴、頻寬又窄,有電信商曾公開指,澳門專線租金較香港貴逾六倍,加上流動數據用量近年急升,營運商需租用大量專線頻寬連接發射基站與總機,有電信商就曾向我自嘲:「3G做再多也是為CTM打工,因盈利大部分用作交專線租金!」因4G要租用的專線頻寬遠較3G為高,專線租金一日不大幅下調,發展4G 贏的只有CTM,這亦為業界和政府對4G 發展一直持觀望態度的根本原因!

    隨著新固網Mtel去年中獲正式發牌,其全光纖網覆蓋今年可達三成、三年達七成,五年可覆蓋全澳;待其今年底完成首階段鋪網就可先提供專線租賃,為4G 發展帶來曙光。然而,由於4G從發牌到建設網絡、再到營運需時最少逾年,招標工作理應要及早進行,而不是重蹈固網和收費電視專營到期後,因發牌程序拖延出現「假開放」怪象(即專營期結束卻沒有新競爭者加入)!

     4G速度高達100Mbps,速度較目前3.5G快數倍,相信可孕育更多不同類型的流動服務應用,但隨著競爭加劇和服務選擇變多,消費爭議肯定會大增!要有效保障消費者,堅持目前電信服務收費計劃「先審批後執行」模式,以及儘早設立電信消費爭議仲裁機制都是必要的。

    此外,針對近年經常出現用戶因數據用量不小心超過月費計劃上限,而要付封頂500元之數據費的問題,當局亦要儘快落實營運商額外數據用量「需先獲客戶確認,再提供服務」的原則,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時事評論人 林宇滔
(逢周四刊載)

電郵 : macaopen@gmail.com



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林宇滔批網絡每下愈況 促電信系統定期公開穩定報告 澳門日報 2014-05-18 A03

 
林宇滔批網絡每下愈況 促電信系統定期公開穩定報告   
澳門日報       2014-05-18   A03


斷網事件不絕於耳,昨日適逢世界電信日再現故障,聚賢同心副理事長林宇滔直批“應景”和“諷刺”。他質疑網絡接二連三於更換新系統之際出現故障,究竟是系統質量有問題?抑或網絡本身已處於不穩定的臨界狀態“惹禍”?更讓人懷疑是測試不足、後備方案所致。他促請政府完善電信網絡的監察制度,做好系統的評估、記錄,定期公開各電信系統的穩定性報告,方便公衆自行分析、選擇。
個別事件疊加
每次有電信事故發生,隨之而來是當局、電訊商一大堆專有名詞堆砌的解釋詞句,林宇滔直言是“恰市民”,普通百姓難以分析專業技術,指出問題所在,實情卻是本澳電信的穩定程度下降,出事頻密。例如屢次出事點“更換系統”,本是恆常工作,為何鬧出種種問題,究竟是如電訊商所言,必須歸責供應商“埋單”?抑或網絡本身已處於超負荷的不穩定臨界狀態?技術人員是否有足夠的測試,做足準備方案和後備措施?更有指公司為慳成本將貨就價、人員流失嚴重。雖然當局每次都指屬於“個別事件”,但經常發生的“個別事件”疊加在一起就是系統有問題。
倡事故分三級
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和疑惑,當局多以“自由市場”回應,讓其在三家電信供應商之間自行選擇。林宇滔認為,當三家公司的整體穩定性和服務表現下降,就輪不到市場決定,市民“揀無可揀”。更讓市民耿耿於懷的是,當局是遇到投訴、傳媒捅破才去調查、處理、公佈事件,但有更多中小型不為人知的故障則無需公佈。社會對電信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電信業是社會發展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務,他認為惟靠當局做好專業、科學的系統分析,分析、瞭解、公佈電信業穩定性下降的原因,讓電信業發展朝透明化推進,責無旁貸。建議將事故劃分為高、中、輕不同級別,無論被發現或未被公衆即時知悉的故障,都需要運營商彙報及事後報告,並定期將穩定性狀況向公衆公佈,才能真正達致自由市場、自由選擇的目的。





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降專線租金是電信業發展唯一出路

文:林宇滔
時間:2014年05月16日 11:11
澳門電信業發展長年落後其他地區,關鍵是因為電信業的核心──固網專線服務受專營合約制肘,當局亦未有因應資訊科技爆炸性的發展,以及澳門經濟起飛及時開放巿場。要打破困局,現在只能寄望Mtel固網建成後,能否有效降低專線租金,降低各類資訊服務或應用的入場門檻和營運成本。
2011年前的固網專營時期,不時會聽到巿民埋怨:「澳門龜速上網是因為專營壟斷」,但澳門電訊則會慣例回應互聯網服務早在2000年與流動電話巿場一同開放,專營的只是固網服務,更會強調專營的固網電話長年無乜盈利,澳門電訊每年數億的純利,主要來自非專營的流動電話巿場、商業服務等等。
不說不知澳門長年都有約二十間有互聯網服務牌照的公司,如四家流動電信商均有互聯網牌照,但為何固定寬頻上網,從來只有澳門電訊一家?關鍵是電信業經營的核心命脈--固網專線因專營壟斷,價格長年高企,速度或頻寬卻十分落後。有業界曾公開投訴,澳門專線租金最少較香港貴六倍以上!隨著近年流動上網已經十分普遍,電信商需租用大量專線將機站發射站與總機樓連接,幾大流動電信商一直投訴在澳經營3G上網服務,根本只是幫澳門電訊打工,盈利全歸澳門電訊。可以想象,如果要租專線經營頻寛需求更大的家用或商業互聯網接入服務,更肯定是蝕大本的生意。 
社會近年經常批評本澳4G遲遲不發牌,政府則以4G技術尚待成熟作為搪塞藉口,但業內人士早就明白,由於4G要租用的專線頻寬遠較3G為高,專線租金一日不大幅下調,發展4G肥的只有澳門電訊,這亦是澳門電訊外的業界或政府對4G發展持觀望態度核心原因!隨著Mtel明年有網完成第一階段舖網並提供專線租賃服務,屆時專線租金相信會有較大的下調,4G發展或會見曙光。然而,發牌到真正營運需時最少要一年以上,4G招標工作理應要及早進行,讓營運商或Mtel更有動力去加快建設,而不是重蹈固網和收費電視巿場,因發牌程序拖延令巿場開放遲遲未落實的教訓!
澳門網絡速度慢,還有一個很重要、大家又忽略的原因:專線租金高昂令本澳伺服器成本十分高,收費往往是在美國或香港設置的數倍、甚至十倍以上,故本澳大部分網站的伺服器都設在海外,長年的惡性循環下,無論本地或外地互聯絡使用者,瀏覽本地網站的需求很少,即用戶即使瀏覽本地網站,仍先要將請求傳送到海外伺服器再發回本地用戶,令本地數據流向呈嚴重外向型,進而令整體上網速度更慢、成本亦更高。
近年,無論政府或坊間都不斷提到「三網合一」,不少人以為是新的高科技,其實非也!在模擬訊號的年代,每種信息均需特定網絡傳送,如打電話要話音網、圖文傳真需要專線,互聯絡或電視服務亦要專門的網絡接口;「三網合一」簡單而言,就是應用現有技術,將話音、圖象、視象或任何資料實現數碼化,即將其轉化為「0」或「1」(即電的「開」與「關」)的數據流,並通過同一個數據網絡傳送,再到用戶端還原。簡而言之,將來只需要一個接入口,用戶不單能夠接互聯絡,同時可以打電話、上網、看電視、點播節目等等,理論上只要寬頻足夠大,就可提供無限種類的服務。三網合一的最革命性影響,是服務提供者基建門檻和營運成本可大下降,打破過去電信因為固定投資過高,無法形成有效競爭的問題,只要政府維持公平的巿場環境,服務選擇自然多,價格自然會合理。
這裡還要一提,儘管我們四周都可以看到光纖上網的宣傳,但不說不知,根據澳門電訊早前獲得的固網牌照,今年其住宅光纖網的覆蓋只有86%,要明年才完成100%覆蓋,澳門光纖網絡發展滯後,很大原因是專營令固網缺乏有效競爭,加上專營合約到期資產要歸還政府,這亦是澳門電訊在專營到期後,才加快光纖舖設的原因,這亦反映政府對專營商的監管並不到位。
社會不少人期待著,Mtel明年提供服務後,固網寬頻有擇服務費會大幅下調,但按計劃其網絡需五年才能全覆蓋,且從策略上,Mtel應會先集中提供專線服務確保穩定收入支持長年營運,巿民短期內未必可直接跳槽,但專線租金下降,令不少商業機構,如銀行等的成本降低,間接得益仍會不少。此外,當年政府原準備多發兩張固網牌照,但最終只有一家競投。故政府在早前在有線牌照續期時,亦繼續要求有線必須按計劃建站自已的固網,成為本澳第三個潛在的固網專線租用提供者。
隨著本澳固網專營競爭逐步成形,專線租金下降將會令進入電信服務巿場的門檻和成本大大降低,只要政府政策得宜,相信會培育出更多不同類型的服務選擇,但隨著巿場競爭越趨複雜,以及如何避免固網營運者等濫用巿場支配權利,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巿場,但隨著競爭加劇和服務選擇變多,消費爭議肯定會大增,要有效保障消費者,堅持目前電信服務計劃「先審批後執行」模式,以及儘造設立電信消費爭議仲裁都是必要的,前者長年備受營運商批評影響巿場自由,但這更證明其重要性。此外,已提出多年的電信業競爭法必須盡快出台,但當局至今仍未有明晰立法時間。



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澳人澳地應是房屋政策核心 2014-05-15 P27 | 專欄 | 澳人澳話 | 力報

澳人澳地應是房屋政策核心   

力報       2014-05-15
P27 | 專欄 | 澳人澳話 | By 林宇滔    


政府日前正式推出原名「澳人澳地」的「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諮詢文本(簡稱「置安居」),但定位僅為公屋政策補充,更明言會與公屋爭土地,再次反映當局根本沒有解決房屋問題的決心。

新《經屋法》首兩次申請分別只提供約1,500及1,900個經屋單位,錄得超額逾十倍和20倍申請,當局未來可見的經屋儲備卻不到4,400個,僅及最新一次公屋申請的10%,加上目前鋪鋪清和分組抽籤制度,令單身等排較後分組的申請人完全白排,虛耗申請人的時間和政府行政資源!當局經常強調,經屋收入上下限,即7,800(一人下限)至59,000元(兩人上限),已覆蓋80%住戶,根本是自欺欺人!更可笑的是,當局硬要將「置安居」定位為公屋的補充,即多一間「置安居」,就要少一間經屋!

澳大研究已指出樓巿泡沫已相當嚴重,2000至2012年間,居民收入中位數增加2.25倍,但私樓價格增逾十倍,遠超居民購買力。香港房屋同樣嚴峻,但已明確未來十年建屋46萬,公私樓比例為6:4;反觀澳門不單從沒有整體房屋政策,就連2010-2020 公屋規劃也要拖到2012 年才作諮詢,至今仍未有結論!

澳門房屋問題源於長年欠缺明確的長遠房屋政策目標和規劃,加上政府執行能力低,承諾於2012年建成的「萬九公屋」項目,仍有青怡經屋及台山中街社屋拖延至今仍未有明確落成日期,原定明年完工的新城A區填海至今仍未見雛形,政府對房屋問題無目標,更不見執行力和決心,巿民何來信心?

「澳人澳地」應是未來房屋政策的核心,絕非公屋的補充,當局應將擬收回的20多幅閒置土地和五幅新城填海土地,作為澳門人未來置業、向上流動、中小企商營商的持續發展要素,釐清目標後,具體細則可由社會各界共商。

時事評論人 林宇滔



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林宇滔抨部門層層無盡責 政府工程無控制污染措施 分隔生活區工業區控制污染 市民日報 2014-04-07 P01 | 要聞 | 頭條

林宇滔抨部門層層無盡責 政府工程無控制污染措施
分隔生活區工業區控制污染   

市民日報       2014-04-07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九澳居民長期反映區內粉塵和各種環境污染問題嚴重影響健康,惟當局態度闊老懶理,部門更互相卸責,引起區內居民強烈不滿召開聲討大會。聚賢同心副理事長林宇滔批評各相關部門層層沒有盡責,加上澳門現時又沒有環境標準,政府工程更完全沒有任何控制污染措施,沒有城市總體規劃將生活區與工業區分隔,相信未來類似九澳污染的問題將不斷上演,他促請當局盡快完成城市總體規劃,將高污染行業或設置集中在一起,令生活區與工業區分隔開,盡快就各項環境污染制訂標準,從嚴處理各重大污染源及設置。

    九澳污染問題曠日持久,飛灰場的有毒物質形成空氣污染,加上水泥廠產生粉塵,大型車輛出入捲起道路上的污染物,影響多時,始終未能治理。林宇滔形容,在污染問題上,環保局從來只是抽查角色,各相關部門層層沒有盡責,加上澳門現時又沒有環境標準,各部門只是做「文件工夫」,令跨部門合作變成死結。九澳污染問題是澳門污染問題的濃縮例子,該處有水泥廠、貨櫃碼頭、油庫、電力廠、廢車場等重工業設施,同時又有老人院、青年中心、學校等社區設施,更有村莊,而從環境及城市規劃角度,上述高污染設施與長者、青少年兒童等敏感受體根本不應安置在一起,現在九澳存在先天矛盾,即使政府部門在減低污方面工作做得再好,也很難將區內污染減至零。

    欠缺污染標準 更無違法罰則

    林宇滔認為,澳門政府對土地利用沒有總體規劃是致命傷。澳門面積小,但卻有北安、青洲、聯生工業村、九澳等4個工業區,但哪個才是真正的工業區?當沒有土地時,發展商就會將土地申請改變用途發展住宅,這樣就會不斷出現矛盾。當局應將高污染行業或設置集中在一起,令生活區與工業區分隔開,否則類似九澳的矛盾將不斷上演。他認為,在現有4個工業區中,北安屬理想集中重污染工業設施區地點,皆因該處有焚化爐,而區內又未有大型住宅項目。

    他說,現時澳門已有城規法,未來政府將對澳門進行總體規劃,屆時政府就應研究哪些地方容納高污染設施或工業場所,把居民生活區與工業區分隔開來,這樣才能從核心去解決問題。

    林宇滔又指出,除了總體規劃外,澳門從來都沒有環境污染標準,雖有噪音法,但對空氣污染、水排放等卻沒有法律要求,包括對水泥廠粉麈監管、車輛濺起泥沙等,只有意向性的標準,例如運泥車要密封,不能造成污染,惟如何密封、何謂造成污染等均沒有定義,更沒有違法罰則。他直言,當局對水泥廠污染根本無任何標準可言。現在環保局就制訂規管重大污染源法律展開諮詢,對相關重大污染源的監管,政府應從嚴處理。但根據政府方案,令人覺得當局放軟手腳,例如文本對水泥廠的監管是參考內地標準,遠較香港、台灣的要求低,對於這些貼近居民的高污染設施,為了居民健康着想,澳門相關設施的污染規管要求,至少應是兩岸四地最嚴格的標準。

    水泥廠管唔到 地盤全部亂嚟

    水泥廠污染長期嚴重,雖現行沒有相關法律,是否代表政府甚麼都不能做?林宇滔表示,企業也應負起社會責任,做好密封措施。據他了解,環保局經常有去水泥廠視察,但對方由始至終都沒有改善過硬作設施,水泥運送完全是在開放式環境下操作,一旦有風,又是落貨日子,處於下風位的居民就會受災,政府也知道問題所在,水泥廠問題也不難解決,只要做好密封措施即可,環保局稱沒有法律對其作出直接監管,但作為發牌部門的經濟局完全可以從行政着手對水泥廠粉塵污染作出監管,只要肯做,肯定能做到。

    林宇滔續表示,水泥廠只是其中一個污染源,工地沙塵污染沒有受到監管是造成九澳污染源頭之一。當初政府決定興建九澳隧道是為了可以讓重型車有便捷的通道來往九澳及氹仔,然而相關隧道是否唯一的便捷方式亦成疑?現時九澳接連進行多項大型工程,包括之前進行了護坡工程,將山體削去一大半,以及正展開的新監獄、九澳隧道工程,他形容相關工程「全部都亂嚟」,均是粗放式地盤環境下進行,完全沒有任何控制污染措施,這就涉及到政府工程的監管問題。去年環保局推出需要進行環境評估項目清單,當中包括隧道、公路等公共工程,該指引對上述政府工程有效,但仍發生今時今日的情況,他質疑是工程批出前沒有做環評,政府部門自己也沒有遵守指引,環保局應向社會交代。


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新法經屋申請費時失事!2014-03-20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 力報

新法經屋申請費時失事!   

力報       2014-03-20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 By 林宇滔     

《新經屋法》2011年生效後首次多戶型經屋申請本周二截止,今次申請包括八個經屋項目合共1,900個單位,一、二房分別800多個,三房約160個,房屋局收到4.2萬宗申請,超額22倍,再次反映社會的龐大需求,但當局至今仍未有抽籤和上樓時間表,更未知下期經屋申請何時展開。

去年3月政府在新法生效後首次推出1,500個路環業興一房單位申請,就吸引逾1.5萬申請,當中不乏多人家團,經審查後仍有1.2萬個申請符合資格,上月才完成電腦抽籤,當局爭取6月開始揀樓,意味即使有現樓,新法單是申請到上樓,最少也要年半時間,根本費時又失事!

新經屋申請不再沿用過去計分排序輪候形式,申請人須每次遞交申請,並按核心家團(直系親屬)、非核心家團(旁系親屬等)和個人申請順序分組;所謂抽籤,只是抽出每組順序,單位按分組順序一直分配。換言之,只要供應不夠,個人申請永遠只是陪跑分子,當局今次接受多戶型申請時,同時收到3,000個放棄之前一房資格的申請,因新法規定申請人若出現在一張以上的名單,將同時失去全部資格,但即使放棄,個人申請在今次多戶型申請肯定又只是陪跑!

不合理抽籤機制令單身人士只能不斷「白排」,輪候名單「鋪鋪清」,耗費大量無謂的行政資源,以及政府缺乏長遠明晰的房屋規劃,都是做成經屋恐慌性申請的元兇,若當局仍自我感覺良好,根本就是自欺欺人!因此,當局必須儘早明晰公共房屋的具體興建、社經屋比例、戶型分布和落成時間表等。同時,亦要儘快檢討經屋法,讓排在較後組別的申請人亦有一定機會中籤,更應取消「鋪鋪清」機制,減省行政資源,避免對巿民和政府前線人員造成無謂的折騰。

時事評論人 林宇滔


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面試額設限令家長爭崩頭 力報 2014-03-06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逢周四刊載) | By 林宇滔

面試額設限令家長爭崩頭

  
力報       2014-03-06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逢周四刊載) | By 林宇滔



    上周六各幼稚園開始招生,部分學校更有家長通宵排隊,外界或以為學位是先到先得,但其實家長通宵排的僅是一張報名表和一個面試機會,與能否入學無必然關係,實在可憐天下父母心!大家或會疑惑,為何連報名表也要爭崩頭?學校為何不面試所有報名的幼童?
    長年以來,只要報名學校都會對幼童作面試,但教青局數年前起規定「入網」(即免費教育網)學校不能收取報名費,但卻沒因此向學校提供額外資源應對招生面試工作,加上剛生效的「私框」嚴格限制老師額外工時需要補償,面對額外的行政資源和老師工時,學校只能「睇餸食飯」限制派表和面試名額,有學校雖用網上登記免家長通宵苦候,但網上同樣爭崩頭,有學校600名額,十分鐘就被搶完。
    而一些非入網學校,因可收取報名費,故會面試所有學生,如有學校僅收160人,首日已近1,600幼童報名,估計最後須面試逾2,000人。很明顯,若非缺乏資源,學校都想「有求必應」,因至少可以有更多的收生選擇,這制度不單對入網學校不公平,更令部分沒有太多家人可調動的學生少了公平面試的機會。
    要解決問題不難,只要明年教青局容許入網學校能與非入網學校一樣收取報名費,但可設定收費上限;又或者當局因應面試人數,向入網學校調撥額外資源,幼稚園的面試就不會再有限額,通宵排隊的情況自然會消失,更可讓家長更理性擇校報名,實現校方、家長和學生三贏,更重要是體現免費教育的公平擇校原則!
    隨著本澳出生率由回歸初的每年3,000多人,急升至近年的6,000至7,000 人,有關幼兒入托、入學的問題將會成為下一波最熱的民生問題,當局必須及早完善制度,避免不公平和對家長不必要的折騰。

時事評論人 林宇滔
電郵 : macaopen@gmail.com



2014年3月1日 星期六

統一訂定幼稚園招生安排免不必要恐慌 2015-03-04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及後續新聞資料

統一訂定幼稚園招生安排免不必要恐慌

2015/3/4
林宇滔

近日本澳59多家幼稚園開始招生,部分學校再次出現去年家長通宵排隊的情況,外界或以為學位是先到先得,但其實家長通宵排隊僅為一張報名表或面試機會,與能否入學無必然關係,實在可憐天下父母心!

  為此,教青局回應指:“從來沒有同意學校設定派發報名表上限"。不過有學校卻指出:“之前從未聽過教青局有這方面的指引”,儘管及後有學校跟從教青局表示不會對派發申請表數量設限,但仍有學校因為人手資源有限,仍要限制收表或面試名額。

  大家或會疑惑,學校為何不面試所有報名的幼童?其實,過去只要幼兒報名,學校都會安排面試選擇合適的學生,但教青局年前起規定「入網」學校(即免費教育網)不能收取報名費,但卻沒為此向學校提供額外資源應對招生面試工作,加上剛生效的「私框」嚴格限制老師額外工時需要補償,無限面試將令學校耗費大量額外行政資源,故校方只好限額派表和面試;有學校雖只容許網上登記免家長通宵苦候,但網上同樣“爭崩頭”,數百名額就在數分鐘內被搶光。

  不過,對於十家「非入網」幼稚園,因可收取報名費,故有資源面試所有學生。很明顯,若非缺乏資源,學校都想「有求必應」,至少可以有更多的收生選擇,這制度不單對「入網」學校不公平,更令部分無法調動家人排隊的學生少了公平選校和面試的機會,亦引起無謂的恐慌,令家長和學校雙輸。

  要解決問題很簡單,只要教青局容許入網學校能收取設定上限的合理報名費,又或者當局因應面試人數,向入網學校調撥額外資源,幼稚園派表或面試就不會再有限額,通宵排隊的不必要恐慌自然會消失,更可讓家長更理性擇校報名,實現校方、家長和學生三贏。

  但很可惜,社會在去年已經要求當局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但一年過去,教青局仍未對所有教育機構訂定明晰的指引,卻在今年有「入網」學校,因為限額派表而出現通宵排隊後回應指:“從來沒有同意學校設定派發報名表上限",但對於有家長投訴10家未加入免費教育網絡的學校收取報名費部分偏高的問題,當局卻又回應稱,有關報名費確是專款專用,並認為費用與面試時間相對較長有關。
  
教青局的回應,再次顯示出當局對於「入網」和「非入網」學校的態度截然不同,「非入網」學校就可以收取專款專用的報名費,而入網學校卻既不能收報名費,當局又不提供面試資源,卻要求校方面試不應設限,做法明顯有違教育公平的理念。當局一方面呼籲家長不應報名太多學校令幼兒壓力過大,卻不認真解決「入網」學校,因沒有資源面試需設限而造成的不必要恐慌,實有卸責之嫌!
      
  本人在此促請當局必須正視所有「入網」和「非入網」學校均應有同等的資源面試所有報名的學生,避免因為「入網」學校資源不足,就不為所有學生進行面試,造成學校招生不公平的同時,又造成恐慌性通宵排隊索取報名表;此外,亦應採取措施落實和監督學校,在面試時不應出現與幼兒年齡不相符的考核內容,令家長和幼兒壓力過大。

  長遠而言,當局亦必須反思,目前政府對所有「入網」和「非入網」學校都有相當大的資源投放,但本澳的「名校」效應和學校資源的差距近年卻不減反增,當局若不積極採取措施拉近學校資源的差距,“公平教育"或“就近入學"等教育理念和原則,只會繼續是“空中樓閣"!

  最後,本人亦要指出,教青局雖然表示明年開始幼兒入學人數會減少近一千人,學額需求就會逐步移向小學階段。但根據官方出生統計,明年適齡入學的小朋友雖較今年減少約750人,但2014年本澳出生嬰兒已經再次急升至7,360人,較7,315個「龍B」更多,意味著後年學位爭奪會較今年更為激烈,並非如當局所說已轉移到小學階段,當局除要及早為「龍B」三年後入讀小學做好鋪排,亦應做好規管和統一明確幼稚園的招生安排,為未來最少五到十年的嬰兒潮作好準備,避免不必的社會恐慌和通宵排隊索取報名表等混亂情況再現。


















教育暨青年局舉行“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新聞發佈會

http://www.gcs.gov.mo/showNews.php?PageLang=C&DataUcn=95671
2015-12-30 15:25:00

來源 : 教育暨青年局
教育暨青年局在12月3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教育廳廳長梁慧琪、學前暨小學教育處處長龔志明及組織暨資訊處處長黎玉燕出席新聞發佈會。會上介紹了“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下稱:中央登記措施)的重點內容,包括中央登記措施的日程及操作示範。
2016/2017學年推出中央登記措施
為進一步優化幼兒教育的招生工作,教青局將於2016年1月推出中央登記措施,讓家長能便捷辦理幼兒首次入學的手續,節省向多所學校輪候領取報名表的時間;簡化學校處理家長輪候報名的程序,減輕相關的行政工作。
中央登記的對象是2016年12月31日年滿3周歲(2013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並首次於澳門報讀幼兒教育階段的幼兒。家長可於2016年1月1日起瀏覽教青局專題網頁,了解各校的招生資訊,並於1月5日至25日透過教青局網頁(www.dsej.gov.mo)進行中央登記,為幼兒選報不多於6所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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