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團體促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 市民日報 2014-11-21 P04 | 澳聞


團體促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   
市民日報       2014-11-21  P04 | 澳聞 

【本報訊】聚賢同心協會昨舉行記者會,批評本澳現時流動數據服務昂貴,居民和電訊營運商經常因流動數據服務計算出現爭議,該會促請當局盡快要求營運商推出流動數據服務「先通知後購買」措施,確保用戶實時查詢數據,及將電訊服務納入消費爭議強制仲裁。
聚賢同心協會秘書長李展濤表示,近年流動上網日趨普遍,隨之而來有關流動上網服務的消費投訴不斷上升,據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資料顯示,單是消委會接獲的電訊服務投訴,每年達200多宗,長期居於消委會投訴分類榜首。
該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亦表示,因流動數據服務一般按用量計算收費,且收費計算方法和計劃多樣而複雜,居民不為意便會引致不必要的金錢損失和收費爭議。
他指出:儘管當局從保障消費者角度實施了500元「封頂費用」措施,但不少消費者反映,電訊商既不能提供實時數據用量查詢,又未能在消費者額定流量用滿後上鎖數據,當出現數據用量爭議時,電訊商只會不斷重複「系統無錯」,以致即使市民向政府部門投訴,都難以介入包括計費系統運作準確度等的專業範疇爭議。
實時查詢用量 爭議強制仲裁就另一方面,本澳電訊營運商對消費者的保障嚴重不足,據當局最新公布的資料,目前只有1間能提供「接近」實時數據量查詢,其餘的用量會延遲數小時,甚至超過1日,消費者往往在不知情或不小心的情況下,因為數據用量超額而被徵收高昂的額外數據費用。
有關問題,聚賢同心協會提出3點建議,包括:一、落實先通知後購買保障用戶,身兼中區社諮會委員的林宇滔促請當局落實去年底在中區社諮會會議上的承諾,落實執行的流動數據服務「先通知後購買」的措施,即當用戶數據接近使用上限時會預先通知用戶,只要用戶以短訊回覆確認就可購買額外用量,否則數據用至上限時會自動上鎖,這種做法可有效保障雙方權利,減少爭議;當局不應繼續拖延,必須強制要求營運商盡快落實。
二、確保用戶實時查詢數據,當局應盡快落實所有營運商都要提供實時查詢數據用量的服務,且必須包括最簡單的USSD 碼查詢方式,同時亦應要求各營運商在電話費單上列明用戶每日數據的使用量,更全面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三、將電訊服務消費爭議納入強制仲裁,建議當局應該將電訊服務等公用事業的消費爭議納入強制仲裁,只要消費者同意就可作仲裁,以便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最後,林宇滔指,聚賢同心協會將以問卷調查方式收集居民意見,稍後亦將約見電信管理局。他又表示,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電訊市場將步入4G時代,流動數據服務的用量需求有增無減,若不加強相關保障措施,消費爭議只會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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