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抨政府環保工作修修補補
市民日報 2014-06-03
P01 | 要聞
【本報訊】針對水泥工業空氣污染排放的行政法規已於本月生效,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相信水泥廠要根據法規做足密封措施,並符合明年新的排放標準,相信區內環境將有明顯的改善。但他質疑政府是次只規範最為嚴重的水泥製造工業場所,卻忽略了其他同樣有市民投訴的高污染設施,批評政府在環保工作上只懂見步行步修修補補,希望當局必須加快其他環保法律的立法工作。
因應九澳水泥廠污染問題,政府迅速制訂了《水泥製造工業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設施管理規定》行政法規,從法律層面優先監管該類場所的空氣污染排放,法規已於本月1日起生效。
林宇滔形容是次行政法規的立法速度是喜出望外,法規採用兩岸四地中比較寬鬆的內地標準是尚可接受,因為該法規將幾乎是推出後即時生效,水泥廠的設施目前根本難以追上最新的標準短期內,且政府已明確要求水泥廠必須於自明年7月起,實施更為嚴格的國家GB 4915-2013最新顆粒物排放標準,屆時新的標準將比現在嚴格一半,如果水泥廠要做足密封措施,並符合明年新的標準,相信區內環境將有明顯的改善。
但他直言即使明年轉用內地新的標準,仍然比香港的標準寬鬆,因應澳門各項高污染的工業設施極為接近民居,重申澳門應採用兩岸四地最嚴格的標準,否則不能追上社會的發展。
就有關行政法規當中規定,倘若水泥廠排放不達標將被科以罰款,林宇滔強調,罰款並非最重要的措施,應該是當水泥廠排放不達標時,經濟局能夠配合環保局的監管,即時勒令水泥廠停工,倘若持續未能改善甚至應取消其牌照。
仍未規範其他高污染行業
另外,他又表示,對於九澳環境的治理,過去一段時間各部門好像絛計可施,但當特首到九澳視察後,「啲辦法突然快得好緊要,原來行政法規都得」,且自特首4月1日到九澳落區後,各部門於接下內兩個月各項工作的成效,遠比過去兩、3年明顯,他反問政府過去幾年「究竟做乜」?質疑跨部門過去一直沒有足夠重視九澳的環境問題。
林宇滔續指出:針對水泥廠的行政法規可非常迅速出台,但卻只針對水泥製造工業埸所,未有涵蓋水泥攪拌等工序,他反問政府為何是次行政法規只針對水泥工業,卻有未一併規範其他發電廠、廢棄物焚化爐、污水處理廠等,同樣有市民投資的高污染設施?是否因其他場所的投訴未有如九澳水泥廠嚴重?他狠批政府在環保工作上一直缺乏前瞻性,只懂見步行步修修補補。
林宇滔並坦言擔心是次政府推出監管水泥工業空氣污染的行政法規,解決了最嚴重的問題後,其他工作便放慢手腳,影響其他環保法律的立法進度,促請當局對於其他環保法律亦要加快,尤為必須加快《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