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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流動數據應先通知後購買 保障市民消費權益 大眾報 2014-07-03 P04

流動數據應先通知後購買 保障市民消費權益   


大眾報       2014-07-03  P04


【    特訊】林宇滔在中區社諮會平常會議議程前發言表示,電信管理局應落實流動數據先通知後購買,從而更好保障市民的消費權益。

    他指出,本澳3G流動電話的登記用戶已逾60萬個,現時絕大部分流動數據用戶都會購買定額用量的月費計劃。在實際使用中,用戶根本無法實時查詢數據用量,四家營運商只有一家提供接近實時(延時15分鐘到數十小時不等)的數據量查詢。因此,有越來越多的用戶因數據用量超過月費計劃已被收取高昂的額外流動數據費用。當用量有爭議時,用戶願意自行付費查單,只能查詢到某時段的使用量,無法查證原因。用戶雖然不能接受,不過都會乖乖付費。整個機制對消費者極不公平。


    他又指出,電信局曾承諾會要求營運商以“先通知后購買”提供額外數據服務,即是用戶使用數據接近計劃上八、九成時,會以短訊通知是否需要購買額外數據計劃。隨後,電訊局則轉呔:“先通知後購買是一種收費計劃方式,市場力量會推動。”他認為,電信營運商數量有限,計劃並不是市場推動,而需要當局督促營運商落實。因此,他促請電信管理局,必須督促所有營運商落實“先通知后購買”數據服務和數據用量的實時查詢,保障用戶的權益。此外,亦應要求營運商在電話費單上列明用戶每日的使用量,讓用戶更全面了解自己的使用習慣。最後,針對電信等公共服務的爭議,應引入強制仲裁機制,更好保障市民的消費權益。


跨域數據你上左鎖未?   力報       2013-03-08  P05 | 澳聞 | 眾言堂 | By 林宇滔

https://lamutou.blogspot.com/2013/03/2013-03-08-p05-by_8.html





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4G發展須專線租金下調配合 力報 2014-05-22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 By 林宇滔

4G發展須專線租金下調配合   

力報       2014-05-22   P28 | 專欄 | 澳人澳話 | By 林宇滔   

    澳門是兩岸四地唯一未發4G牌照的地區。電信局日前指仍在研究本澳可容納多少個4G牌照、消費者保障和服務質量監管等的技術細節,爭取今年內公布具體方案。政府遲遲不推4G,關鍵是電信發展的命脈──「固網專線」因長年專營壟斷令租金又貴、頻寬又窄,有電信商曾公開指,澳門專線租金較香港貴逾六倍,加上流動數據用量近年急升,營運商需租用大量專線頻寬連接發射基站與總機,有電信商就曾向我自嘲:「3G做再多也是為CTM打工,因盈利大部分用作交專線租金!」因4G要租用的專線頻寬遠較3G為高,專線租金一日不大幅下調,發展4G 贏的只有CTM,這亦為業界和政府對4G 發展一直持觀望態度的根本原因!

    隨著新固網Mtel去年中獲正式發牌,其全光纖網覆蓋今年可達三成、三年達七成,五年可覆蓋全澳;待其今年底完成首階段鋪網就可先提供專線租賃,為4G 發展帶來曙光。然而,由於4G從發牌到建設網絡、再到營運需時最少逾年,招標工作理應要及早進行,而不是重蹈固網和收費電視專營到期後,因發牌程序拖延出現「假開放」怪象(即專營期結束卻沒有新競爭者加入)!

     4G速度高達100Mbps,速度較目前3.5G快數倍,相信可孕育更多不同類型的流動服務應用,但隨著競爭加劇和服務選擇變多,消費爭議肯定會大增!要有效保障消費者,堅持目前電信服務收費計劃「先審批後執行」模式,以及儘早設立電信消費爭議仲裁機制都是必要的。

    此外,針對近年經常出現用戶因數據用量不小心超過月費計劃上限,而要付封頂500元之數據費的問題,當局亦要儘快落實營運商額外數據用量「需先獲客戶確認,再提供服務」的原則,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時事評論人 林宇滔
(逢周四刊載)

電郵 : macaopen@gmail.com



2013年3月7日 星期四

電信局研究流動數據用量上限 市民日報 2013-03-07 P03 | 澳聞

電信局研究流動數據用量上限   

市民日報       2013-03-07  P03 | 澳聞


    【本報訊】電信管理局規管事務處處長譚韻儀、競爭促進處代處長王姍姍、電信標準及技術處高級技術員張小弟昨到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介紹本地流動數據服務的保障措施。會後,中諮委副召集人鄺玉球及委員林宇滔向傳媒表示,電信局稱正透過積極研究本地流動數據上限服務,要求營運商主動提醒用戶的流動數據用量快達標,以保障消費者。
在本地流動數據服務保障設施方面,澳門電訊、和記、數碼通均設有500元上限「封頂」,而中國電訊則只提供內地使用流動數據服務。鄺玉球稱,普遍用戶只是購買1GB、2GB的流動數據服務,但當用戶使用本地流動數據超過上限時,所收到的費用即使有500元上限「封頂」,亦會是用戶原來的收費的數倍。

    有關計劃未有時間表

    故有電訊營運商提出方案,建議以「先通知後購買」的方式,在用戶相關計劃到限時通知客戶是否需要繼續使用流動數據服務;亦有建議當用戶相關計劃用量達八成或九成時作出通知提醒,電信局表示,正透過有關方案積極研發中,委員關注有關計劃執行的時間表,並建議商運商統一提示標準,電信局代表稱,有關計劃仍在研究中,暫未有時間表。
而用戶要向營運商查詢流動數據的帳單時需收取費用,中諮委委員認為既然有電子途徑可以查詢流動數據,營運商不應額外收取有關費用,至於電信局代表回應認為,會創設更多平台讓用戶查詢流動數據用量。

    據了解,2008年本澳的流動數據用量為3萬GB,去年本澳的流動數據用量為264萬GB,近年流動數據用量增幅大,委員關注營運商的服務質素及負載能力,並建議電信局監督營運商,下調有關收費,並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及合理價格。至於網絡覆蓋方面,由於現時本澳的光纖服務只覆蓋新型大廈,委員建議增加舊區覆蓋點,並下調有關費用。

    曾有市民外遊時使用跨域數據服務,回澳後收到10多萬元的「震撼帳單」,由於跨域數據服務不像本地流動數據服務可以「封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電信局自本年1月1日起,規定營運商對新上台的用戶在跨境流動數據服務會預設為關閉,而舊客戶則向自行設置「自動上鎖服務」,有關資訊可瀏覽電信局網頁查詢,委員建議營運商加強向舊客戶宣傳「自動上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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