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熱島效應 保障公共衛生
林宇滔:街影人性化無可替代
澳門日報 2014-08-27 A07 | 澳聞
【本報消息】取消街影條例不等同放高,有其他替代計算方法?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街影條例不止是限高問題,重點是保障居民有足夠的日光照射,“保障自身大廈、對面大廈和大街小巷”,至今未見任何計算方法可取代街影的“以人為本”,強烈反對廢除街影條例,“點解要畀發展商賺到盡,而犧牲全體居民的健康?”直言對提出者感到失望。
憂貼街道建直角樓
本澳現行《都市建築總規章》第八十八條(俗稱“街影條例”)訂明,一般建築物的高度須與面向街道闊度成七十六度角。林宇滔表示,有街影條例,限制高層樓宇必須退縮,或階梯式設計,“街道下窄上闊”,陽光可照射到“我的大廈、你的大廈和大街小巷”,亦利於空氣流入及散走,減少熱島效應,保障公共衛生及居民健康。
若果取消街影條例,會後患無窮,發展商只求“地盡其用”,不顧及公共利益,緊貼街道瘋狂興建直角大廈,建築項目“密密麻麻”,容易形成屏風樓,既削弱居民日照權,亦影響通風衛生,令到居民感到壓迫,“下一代將不見天日”。
香港經驗前車可鑑
業界辯稱取消街影條例不等同放高,有其他替代計算法。林宇滔表示,現時建築物的高度受到街影、容積率及覆蓋率等三個因素制約。容積率及覆蓋率主要影響樓宇的“高矮肥瘦”,街影亦有相當作用。街影條例重點不在限高,而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質素,“以人為本”。
香港取消條例後,高樓大廈拔地而起,出現屏風樓、牙籤樓,衍生各種問題,前車可鑑。澳門歐文龍時代曾豁免街影條例,使用其他替代計算法,出現屏風樓、超高樓,亦不能再犯。強調暫時未見任何計算方法,可取代街影的“以人為本”,絕對不能輕易取消。“正因澳人堅持該‘僵化’的法令,現時樓宇密度及空間仍可接受”。
規範指引免棺材房
林宇滔指出,《都市建築總規章》分為行政篇及技術篇。行政篇關係小業主的切身利益,如水電管網的維修保養,當局已作兩輪諮詢至今未見出台,為何要急於提案關係發展商“地盡其用”技術篇?並稱技術篇內不少規範住宅建築的指引,如限制房間至少九平方米、廚房至少四平方米,以至澳門未出現過多“棺材房”,業界一直想打破規限,他日公開諮詢必須高度關注。自取消街影條例的言論出爐後,網絡民間熱烈討論,不少居民企硬反對廢除“街影”,反感地產霸權,要求“還我陽光”,廢除“街影”可大可小,政治風險極大,執政者需三思。須知澳門地小人多樓多已夠侷促,居民珍惜僅有陽光及空氣,“活得豪裝”比不上“活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