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 星期四

林宇滔促立法限制電話推銷 2020-03-12 | 市民日報

2020-03-12  市民日報 P04  |   澳聞  | 林宇滔促立法限制電話推銷


【本報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前日公布,2019年開立的調查卷宗,一半涉及美容推銷。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不得不承認個資辦做了一定工作,但明顯未能對美容推銷電話的行為起到阻嚇作用,且《個資法》對調查證實並入罪門檻很高,也無法處理首次來電的推銷電話。他促請郵電局就《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立法,讓居民對商業推銷有拒絕權。
個資辦表示,去年涉及美容推銷全年共發出24張罰單,6張涉及美容推銷,4人被罰,涉款71.5萬。個資辦認為,在打擊擾民推銷方面一定程度上回應社會要求。
林宇滔表示,個資辦的確有依法打擊擾民的美容推銷,但受限法律條文規定,對投訴人有很多要求,包括當事人需提供很多資料,如要明確向推銷電話表明不想再接收該公司之電話,若該公司不理當事人意願再來電才算違法,因此去年僅有幾宗成功處罰個案,相信都是依靠當事人的配合,而罰款金額相對亦重,4人被罰共涉及71.5萬,不得不承認個資辦做了一定工作,值得肯定,但有關處罰個案以至罰款,明顯未能對美容推銷電話的行為起到阻嚇作用,居民仍然不斷受到滋擾。
居民對商業推銷應有拒絕權
他繼說,打擊美容推銷電話不能單靠個資辦,且《個資法》對調查證實並入罪門檻很高,也無法處理首次來電的推銷電話。綜觀鄰埠香港十多年前因為預錄電話推銷、電郵及傳真氾濫,早2007年底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以及建立「拒收訊息登記冊」予居民登記,不願接受推銷的市民登記10日後,任何商業電子訊息發送到登記冊的號碼均屬違法。不過由於香港相關《條例》未涵蓋人對人的促銷電話,同樣令港人飽受推銷電話騷擾之苦,故去年4月,香港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加強人對人促銷電話法律框架」,並正草擬相關法律,把真人促銷電話納入《拒收訊息登記冊》監管,只要撥出或接收的電話號碼在香港,都會受到規管。而英國、澳洲、加拿大、新西蘭、法國、美國和新加坡同樣有包括促銷電話在內的《拒收訊息登記冊》。
林宇滔表示,過去本澳電信管理局其實亦曾就非應邀電子訊息的行政法規草案諮詢電訊業界、政府部門和社團,但至2015年電信管理局改口稱《個資法》已有相關規定而擱置立法。他強調,不認同《個資法》能完全處理推銷電話滋擾問題,促請郵電局就《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立法,針對商業推銷,居民應該有拒絕權,再配合《個資法》的私隱保護,才能多手段處理推銷電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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