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 星期三

補習社聯合定價令社會反感 2020-03-07 | 市民日報


2020-03-07 市民日報 P04  |   澳聞  |  補習社聯合定價令社會反感

【本報訊】有補習社聲稱,與同區的一眾補習社商討後,決定調升補習社每月學費。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目前法律上沒有限制反競爭行為,但有關做法不值得鼓勵,政府應調查當中是否存在聯合定價,並盡快就《競爭法》立法,杜絕有關行為。
教青局在未公布學校何時復課的情況下,指補習社可於 3月2日分批向學生提供服務。網上有傳,有補習社聲稱,由於復課情況未見明朗,與同區的一眾補習社開會商討後,大家一致同意,倘家長沒有接受任何服務,將會於復課後調升每月學費200至300元不等;並稱有關做法是將每年9月調整之學費提前更新,此舉引起家長不滿。
建議盡快就《競爭法》立法
林宇滔表示,在有關消息中,補習社寫明「同該區補習社開會商討」的做法,是非常不智。他表示,理解不同行業目前面對各種困難,補習社亦有定價能力,法律上沒有限制反競爭行為,但社會對此反感,亦不是正常的營商之道,「你們有自由定價權,但不應用不合理、在很多地方都是屬於違法的手段,去做有關處理。」
目前本澳沒有具體法例監管有關行為,他表示,這不是一個好做法,補習社可以因應情況調整價格,但不能出現壟斷、聯合定價,政府要去了解有關內容是否屬實,抑或「靠嚇」,並應主動調查,避免助長有關行為。「未有有關制度時,亦不應明目張膽去做,做法是不值得鼓勵的。」
政府於2014年推出《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政府提出將原本打算納入規管的反壟斷、競爭法部分抽出,獨立成法。林宇滔指出,現時在立法會修改的《消保法》,亦沒有針對聯合定價的內容提出修法。
政府當年表示要分開立法,他認為按當時而言,情況尚可接受。目前補習社出現有關情況,正正是政府要推動落實《競爭法》的重要案例他表示,香港的《競爭法》已訂立一段時間,但只處理1至2個個案,本澳《消保法》沒有競爭法的部分,現時最基本的保障都沒有,《競爭法》更加無影,反映政府立法一拖再拖,促請政府早日立法規管。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