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7 訊報 P01 | 頭條 | By 林宇滔 | 公帑基金公司急須監管 惟設公產辦違精兵簡政
第五屆政府主要官員大換班,上屆主要官員都各有安排,其中前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除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外,亦兼任為新設立的「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一職。賀受訪時解釋,「本澳欠缺監管公共資本公司的法律,公共投資亦已產生許多公司及巨大的支出,當中單是十七個基金每年共支出涉及二百多億元,故有必要設立機構加強立法規劃和監管。」財局正擬公本企業對外公佈指引根據相關批示,陳海帆將以兼任方式擔任該辦公室主任兩年,主要工作是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的監管制度進行檢視,並推動相應的立法工作及跟進完善措施。
值得一提,財政局今年八月回覆議員質詢時已表示正草擬:《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要求所有政府出資五成以上的公司必須向外公佈企業基本資料、組織架構、董事會、行政管理機關及監事會;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的指定期間公佈財務報表、年度營運報告、倘有的核數報告或監事會報告;公佈取得財貨及勞務金額逾七十五萬或工程種逾二百五十萬的工程項目採購資料如招標文件、報價判給結果等上網供公眾隨時查閱等。
筆者同意以法律規管肯定較以指引形式規範更有效,且對本澳所有公共資本企業及基金進行會全面改革、增加透明度和公佈所有管理層的薪酬等加強監管和讓公眾監督,確實是新一屆政府急須處理的工作。當中社會最關注的焦點肯定是每年發放大量資助、但一直缺乏客觀審批標準、甚至被坊間稱為「私人小金庫」的澳門基金會;但這也並非成立專門辦公室的充足理由!
更重要是,上屆政府一直強調要精兵簡政,儘管成效不彰,但新政府上任首天就新增部門,是否意味「精兵簡政」口號將成為過去式?還是因人制事的不良風氣將會在新一屆政府延續?
公佈工作規劃完成使命應急散此外,辦公室作為三年的臨時項目組有何明確具體工作規劃及時間表?任務完成後會功成身退?還是會像其他項目組一樣不斷續期,由「臨時項目組」,變成自動續期的「永久」項目組?這些都需要新一屆政府清晰向公眾交待!
本專欄一七年底第一篇文章,筆者就論及二零一六年的暨大一億事件。當年澳基會向廣州暨南大學捐款一億元人民幣,社會不單質疑合理性,更質疑既是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且同時為該校副董事長的特首崔世安有利益輸送之嫌。當時發起遊行的團體提出三大訴求,包括撤回捐款、崔世安引咎辭職及改革制度,規定大額公共撥款送交立法會公開審議,有三千人上街遊行。政府當年承諾會檢討澳基會的運作及章程,但至今仍未見有任何行動,很明顯澳基會應是公產辦首要處理的目標。
澳基會應降賭撥款改革章程對澳基會應否資助內地高校?其章程其宗旨為「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包括旨在推廣澳門之活動。」章程只是空泛規定資助方向,沒有禁止資助外地學校,故確有需要儘快制訂更清晰客觀的資助標準避免資源的錯用!此外,章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信託委員會主席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擔任」;二十二條第一款又規定「基金會之監督實體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這是一種「既是球員亦是球證」的制度泵計,在規章上明顯就存有邏輯矛盾!
但相對而言,筆都認為澳基會年年收入水浸無人理更急須關注!澳基會主要收入來源是博彩毛收入的百分之一點六撥款,回歸初賭收每年僅二、三百億,每年撥款僅三、四億元,但隨後賭收急升至二零一三年創三千六百多億元歷史新高,當年澳基會賭場毛收撥款急升至近五十八億元,要知道澳基會一年連資助及自身開支最高也是廿多億,長年收入水浸令自治機構澳基會歷年滾存資金據聞至少有兩、三百億之鉅,但外界從不掌握實際數目,先不要說小金庫有否被濫用亂用,只要對滾存沒有合理投資保值,對公帑已是極大損失!
十七公帑基金年耗逾二百億很明顯,澳基應大幅減少澳基會每年博彩毛收入撥款的比例,將資源用在退休保障、醫療及教育等民生福利事業上面,同時也要大幅改革現有的監管制度、明確資助的客觀標準及透明化基金運作數字,令公帑用得其所。
必須強調,目前政府出資的基金(不包括退休基金會及社會保障基金)達十七個,單是每年開支就逾二百多億,而政府公帑出資逾半的公共資本企業也有十多家,當中更不少出現虧損。故澳基會或者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
筆者認為,新成立的「公產監督辦公室」必須先落實財政局已完成草擬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並公佈相關管理層的薪酬,即時實現資訊的透明化;更要向公眾清晰交待工作規劃和時間表,明確何時完成修章、修法和立法監管的具體時間表,並應在完成任務後將監管職能撥歸其他職能部門,並依法解散。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