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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5日 星期五

截取通訊修法應引專員制 持續監督檢討爭公眾信任 2018年10月5日|訊報

截取通訊修法應引專員制 持續監督檢討爭公眾信任   

特區政府正就《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進行公開諮詢,為期四十五天至十一月九日,期望通過今次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在有效偵查和打擊犯罪,以及切實保障居民法定的通訊權利之間取得平衡,從而得到社會大眾的普遍認受和充分支持。

現代社會越來越注重個人私隱保護,澳門《基本法》第三十二條亦明確:「澳門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關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私隱查案如何平衡必具爭議
客觀而言,《刑事訴訟法典》所規範的現行電話監聽制度實施超過二十一年,已經遠遠無法適應現代通訊科技的發展趨勢,故作出相應的修訂和完善也不無道理。但如何在個人私隱和罪案偵查中取得平衡,在任何地區都屬敏感和具爭議性的議題。

不諱言,過去多年,因政府對於電話監聽制度運作並沒有公開清晰的執行機制和指引,也沒有公佈任何統計數字等讓公眾了解執行情況,這個神秘制度一直令公眾有所猜疑,不少政界或傳媒人也確曾懷疑自己通話曾遭監聽,當中或有過慮,但也有不少是合理懷疑,更重要沒有專責部門處理跟進,當事人根本無法釐清自己的疑問,質疑自然揮之不散。

港專員負責監督檢討優化公佈
為此,筆者認為當局若要修訂此法,就必須有機制讓社會對監聽制度建立信心,其中一個可行做法,就是參考香港經驗和結合本澳實況,在新法中包含要求當局制訂和公開執行截聽申請的「實務手則」,亦引入法定獨立第三方,主動監督執法部門,接受公眾投訴,並持續檢討機制運作和提出改善建議,定期公佈有關獲批或拒絕申請的統計數字,令公眾監察制度執行情況,從而逐步建立信心!

筆者對政策討論,很少就不同意見作出逐點回應,但當局近日對今次諮詢的社會意見回應速度和詳盡程度均冠絕近年諮詢,值得肯定!不過,礙於筆者就香港「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的制度理解與當局有明顯分別,實有必要清楚引述相關制度的內容,為社會日後就法案的「建設性」討論拋磚引玉。

當局指出:「根據香港《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除獲委任的小組法官可授權進行通訊截取或監察行動外,由執法部門首長指定的授權人員亦可作出行政授權,授權執法部門人員進行部份的監察行動。

上述條例亦容許執法部門的首長在特定情況下發出緊急授權,授權執法部門人員作出原需小組法官事先授權方能作出的截取或監察行動,其後再向小組法官申請確認該授權。

此外,香港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是在處理具體的個案中接獲市民申請時,在不影響刑事法律程序進行的前提下,審查及斷定是否存在截取或秘密監察,以及有關行為的合法性。
總括而言,香港的制度是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進行的監督,屬事後審查及糾正,而且在香港,是因為存在行政授權等可能出現監督灰色地帶的情況下,有必要設立相關事務專員的事後監督的機構以補足缺失的監督。」

16年截聽授權全由法官
筆者必須指出,香港《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簡稱:《條例》)規定,截取通訊及第1類秘密監察(入侵私隱性較強,如安裝偷聽器等,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等)需要由指定的「小組法官」負責批准,而第2類秘密監察(入侵私隱性較小的)則可由保安部門指定總警司以上職級的人員才可批准;在迫切風險或關鍵證據情況下,部門首長及副首長才可臨時批准截取通訊及第1類秘密監察,但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向小組法官確認有關批准。

但根據「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下簡稱:「專員」)年度報告,2016年按《條例》共發出了1,446項訂明授權(包括新授權及續期授權),當中1,416項屬截取的法官授權、23項屬第1類監察的法官授權,以及7項由執法機關內指定的授權人員批予、屬第2類監察的行政授權,共有21宗授權獲續期超過五次的個案。數據顯示,非法官發出的行政授權僅有7項、且均屬第2類監察,即當年授權99.5%均由法官批出,更沒有錄得任何由執法部門自行緊急授權的截取通訊或第1類監察個案;當局形容香港「專員」僅是「事後監督補足缺失監督」的說法實有以偏蓋全之嫌。

港制度監督執法機構非法官
當局亦指出:「本澳的電話監聽制度由《刑事訴訟法典》規範,整個過程一直都受到獨立的司法權的監管,即預審法官在審查核實符合《刑事訴訟法典》所規定的前提要件後,方能命令或許可進行電話監聽;而在整個執行程序中,法官均需進行監控,執行機關必須就截聽或錄音繕立筆錄,並須連同錄音帶或相類材料,立即傳達予命令或許可行動的法官,讓其知悉有關內容,由法官決定有關資料是否具有作為證據的重要性,考慮是否有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以及決定是否需要繼續進行監聽。」

當局認為,「無論是現行的電話監聽制度,還是建議將來採用的通訊截取制度,本澳都將會維持上述嚴格的司法機關監管的制度。如果本澳採取了香港的模式,那就是要求由一名法官去監督另一名法官所負責的司法工作,這在本澳現行的司法制度中除了司法上訴以外是絕不容許的,因為明顯有違現行制度的司法獨立原則,必將動搖及損害本澳現行的司法制度。」

筆者並沒有質疑本澳目前由法官批准截聽的嚴謹性,但若簡單得出香港制度是一名法官監督另一名法官所負責的司法工作的結論,實有曲解香港機制之嫌。首先,香港司法獨立的權威性絕不比澳門差,且香港現任專員是由已退休的「小組法官」石輝擔任,並非現任法官,故「由一名法官去監督另一名法官所負責的司法工作」根本不成立!

港專員兩年十建議全被接納
此外,香港《條例》(39條)亦明確「專員」的職能是監督部門及其人員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並就條例執行及保安當局的實務守則進行檢討和審查,亦要接受公眾人士的投訴等,《條例》設立獨立專員機制絕不容許專員干預小組法官的決定,相反,「專員」職責是要從機制上完善執法當局向法官提交資料的完整性,確保法官能夠更好作出判斷,確保制度的不斷完善。

根據資料,「專員」過去兩年向執法機關首長分別提出共十項建議,均全部獲採納執行,包括:「向小組法官報告疑有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通話;在申請時提供建議截取的設施所屬用戶的資料;在終止報告中確切述明終止行動的理由;就撤銷截取成果取用權的時間開立電腦記錄;以訂明表格提交就逮捕目標人物向有關當局提供的報告;在申請續期時提出有力理據支持長時間的截取行動;採取更妥善保障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匯報安排;妥為記錄截取的監察工作;在申請文件提供有關疑犯的摘要;在申請內述明情報來源。」

上述建議證明,「專員」不單完全沒有干預「小組法官」批准個案的判斷,相反是通過系統性監管和持續建議完善機制,為「小組法官」往後就審批截取通訊時的自由心證提供更全面充份的資料,確保機制能夠在個人私隱和公眾利益當中取得最合適的平衡。

公開守則專員監督爭信任
就為何本澳不開誠布公公佈每年的申請監聽數字讓公眾知悉和信任,當局表示執法部門沒有權力披露卷宗內容,應交由檢察官和法官決定是否公佈數據。筆者認為,這正好反映現時機制只是由法官決定是否批准監聽,並無任何獨立第三方機制主動和持續檢視機制的運作和完善,目前連定期公佈數字爭取公眾信任都做不了,談何不斷自我完善和檢討機制,贏取公眾信任?

筆者認為,同樣是監聽法律,香港保安局一方面制訂了超過五十頁的公開《實務守則》讓公眾了解當局執法和申請法官批准的詳細程序和前提條件,《條例》亦明確設立獨立「專員」就《條例》和《實務守則》進行持續檢討,亦必須按法例公佈過百頁的「周年報告」,向公眾詳細介紹《條例》的執行情況及統計數據,以及對《實務守則》的檢討建議等。公開透明和持續自我檢討完善的機制,不單沒有影響司法保密或案件偵查,也避免不必要的臆測和憂慮!

公眾諮詢和政策討論的真正目的,不是要拗贏不同意見,而是通過不同意見的溝通交流,求同存異求共識,搵出路!筆者絕對認同當局開展今次諮詢時所言,「期望聆聽社會各界意見,令法案得到社會大眾的普遍認受和充分支持」,但建議參考香港機制為何竟變成不夠建設性?港澳兩地法制不同或只是表面原因,更重要是在高位者有否兼聽則明的胸襟!




2018年9月28日 星期五

輕軌建至媽閣應暫緩 再建先交待造價效益 2018年9月28日|訊報

輕軌建至媽閣應暫緩 再建先交待造價效益   

政府自二零零七年十月正式宣佈落實輕軌一期方案後(全長廿一公里、廿一個車站),經歷各種爭議,輕軌項目磋跎逾十年後,項目由最初預計二零一一年底全線運作,演變為現時預計氹仔線(九點三公里,九個站及輕軌車廠)二零一九年營運。

日前公佈的「輕軌系統……第四階段專項審計報告」更揭示,二零一六年底,運輸基建辦公室對輕軌系統重新規劃,訂定了短、中、遠期共十一條走線,儘管不少估算已過期、且有三條未作任何估算,但十一條輕軌走線「埋單價」肯定已破五百億元,較二零零七年最初四十二億的預算最少超支十倍;不知是可喜還是可悲,運建辦的「短期」並不短,之前引起爭議的澳門段南線(經皇朝及南灣)及北線(大水塘至關閘)更不在短期計劃,即不會在二零二六年前建成。

澳門半島段已無時間表
相反,之前不包括在輕軌一期的東線(連接氹仔北安至A區及關閘)和石排灣線延伸線,卻已包括在運建辦的短期計劃內,且前者預計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完工,後者更計劃今年招標,預計在二零二二年完工,較氹仔延伸至媽閣站要二零二四年完工更快。

面對磋跎逾十年仍未建成有期,造價不斷飆升的輕軌,停建輕軌這隻大白象的呼聲確實越來越大。不過,面對現實,筆者認為現階段全面停建輕軌亦非理性選擇,首先,政府已為輕軌投放約六十億元購買五十五組列車系統(每組兩車廂,已包括取消增購合同三點八億元解約費及七億元延長採購保養費),且氹仔段輕軌工程已完成超過九成五以上,今年四月亦以約五十九億元委託港鐵負責氹仔線通車前的測試、啟用及營運準備及負責首五年營運及保養。
綜合分析現階段資料,氹仔輕軌在明年通車營運應可達成,但正如審計報告公開運建辦委托顧問研究的客流預計,二零二六年氹仔線輕軌段即使能如期連接媽閣站,包括轉乘人次的最樂觀預期,輕軌每日客量僅為十七點四萬人次,只相當目前巴士客量約三成,若輕軌氹仔段不能連手接至媽閣,總客流量僅為氹仔線設計運量的兩成!

氹仔線延至媽閣拖到二0二四
可預見,拖延多年的輕軌已不會成為澳門公共交通的主幹,但換一個角度,若輕軌可以連接氹仔與澳門,分擔一定比例的跨海人流,對本澳繁忙時間早已超負荷巴士和路面壓力,確實是一個重要紓緩,也提供多一個出行選擇。

但弔詭的是,氹仔線延伸至媽閣站的工程,在政府從未交待原因下,由二零一四年預計:「二零一六年氹仔線先營運,一八、一九年接駁至澳門」,變成媽閣站拖延至今年五月才進行招標,氹仔線要二零二四年才能接駁至澳門」,相反,一直不在一期輕軌計劃的石排灣線遲來先上岸,預計今年第四季招標,二零二二年就可完工。

筆者認為,若按輕重緩急,氹仔段通車後,下一步首要的任務就是要連接媽閣站,令輕軌可連接澳門半島和離島,加上媽閣站旁邊有正興建的媽閣交通樞鈕,乘客可轉乘不通公交甚至私人車輛,才能使其發揮合理的效益。且氹仔線延至媽閣站的工程費十五點一七億,已列入二0一八年PIDDA預算,費用亦屬明確,故筆者認為現階段最重要是確保氹仔延伸至媽閣站能如期按預算完工。

至於預計二零二二年完工的石排灣線,按照運建辦顧問預計,二零二六年乘客人次最多為五萬四千,按二零一七年動工,二零二二年完工的動態估算工程費(即已計算通脹因素)為廿四點七億元,但至今仍未正式招標,費用可能會再增加,筆者促請當局有必要向社會清晰交待最終造價、客流預計及營運效益分析,才能上馬!

東線走A區叫價二百一十億?
此外,礙於澳門線南段和北段均有爭議,政府近年提出先興建連接氹仔北安及新城A區的東線,理論上A區目前仍未開發,爭議較少,輕軌東線亦可分擔A區連接本澳其他地區的交通壓力,若東線經A區最終能連接關閘口岸,也可令輕軌發揮關閘連接離島及本澳主要口岸的功能,理論上可大大提升輕軌的效益和客流。若熟識澳門的交通規劃,政府在十年陸路運輸規劃提出雙環雙軸的概念,其實已包括輕軌東線的方案,而新城總體規劃的諮詢文本更有規劃圖顯示該走線。

但審計報告卻首次揭示,根據運建辦的動態估算,即按計劃在二零二一年施工及二零二六年完工,輕軌東線的造價竟近二百一十億元之鉅!造價比整個輕軌第一期加石排灣線更貴,且佔目前五百億起標「埋單價」四成以上。不諱言,這個估價確實令筆者卻步,且政府從未解釋東線鉅額預算如何得出。

若建東線第四通道須留輕軌空間
但筆者估計,東線造價驚人的原因,極可能與需建獨立跨海通道有關!無論是十年陸路交通規劃或新城總體規劃,輕軌東線是從關閘往新城A區,經第四條跨海通道,前往新城E1區再到北安,但政府早前敲定第四條跨海通道採用橋樑方案後,政府並沒有公開交待該方案有否預留位置行駛輕軌,但根據最近第二次公示的環評報告:大橋設計為雙向六車道,設電單車專道。大橋將設有風障設計,使颱風時橋面的行駛條件與路面通行相若,但並未有提及大橋預留輕軌空間。

當局早前突然快馬加鞭力推第四通道橋樑方案,並爭取年內動工,而運建辦亦提出考慮關閘往來離島人流多,將東線加入作短期輕軌計劃,正常的人都會自然聯想第四跨海大橋已預留輕軌空間,今次第四跨海通道竟沒預留輕軌通道,肯定是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的又一經典事例!

輕軌新線無預算效益分析免談
儘管第四通道橋樑方案已上報中央,並已作第二次環評公開諮詢,筆者仍然要強烈促請政府必須三思!除非當局已否決輕軌東線,否則第四通道必須預留輕軌空間!因為輕軌東線要另建一條跨海通道,絕對是浪費時間和資源!


輕軌東線造價驚人,筆者認為當局有必要向公眾清晰交待造價的計算和具體施工時間和工期,絕不能仍按過往「無預算所以無超支」的「神邏輯」蒙混過關,若政府未來交待不清,包括石排灣線、東線及之後的其他線路的預算、動工、完工時間及客流和營運分析等,筆者和社會都寧願「停一停、諗清楚」,甚至壯士斷臂,重新思考哪種集體運輸系統更適合澳門!


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

山竹應對值肯定 基建白卷難交待 2018年9月21日|訊報

山竹應對值肯定 基建白卷難交待   

經歷了去年「天鴿」蹂躪用人命換來的慘痛教訓,日前超強颱風「山竹」襲澳,並在本澳以南約六十公里掠過,政府早在一周前提前預警,跨部門做足功夫,加上全社會經歷去年「天鴿」仍猶有餘悸,做足自保工作。

前線人員辛勞應致敬「山竹」
亦如預期地為本澳帶來懸掛時間最長的十號風球,但幸好未有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商戶的財產損失和社會復原時間亦遠較「天鴿」為低為短,在被動式應對災害上,是次表現確實遠勝去年「天鴿」。不少低窪地區的小商戶向筆者反映,上次「天鴿」政府近乎零預警,令不少貨物及設備浸壞,損失動輒數十萬甚至過百萬,今次「山竹」政府早在一周前不斷提醒,故已盡可能將貨品放高,儘管都有貨品或設備因無地方搬而受浸,今次損失僅約數萬元。

客觀而言,政府及社會在應對「山竹」的氣象預警、訊息發佈、災前預備、低窪地區撤離、緊急應變、善後清理等,都有明顯進步。交通、市面在短時間內恢復正常,全線人員付出了相當大的努力,尤其要向前線、後勤、災後清理人員致敬,居民也相當配合及做好自身的準備工夫,各項工作值得肯定,筆者也必須向所有為應對「山竹」有出過力的前線人員致敬!

氣象預報專業值肯定
當中,氣象局在颱風及風暴潮的訊息發佈的預警性、透明度、準確性和訊息詳盡程度均遠勝去年「天鴿」的「零預警」;也用事實證明,氣象局並不缺乏專業分析和判斷能力,缺的只是稱職負責的領導管理層!社會亦關注,在去年「天鴿」後臨危受命空降氣象局的譚偉文完成任期後,新任班子能否延續這股新作風,繼續用實際行動挽回民間對氣象局的信任?

今次民防跨部門協調亦值得肯定,各部門均各司其職做好分工,集合力量做好應災工作,可以算是近年政府跨部門合作成效的「典範」之一,但這亦令筆者提出一個疑問,當局正草擬的《民防綱要法》準備成立局級部門協調是否必要?既然現行機制已能做好跨部門協調,成立一個新的局級部門先不計額外資源投放,會否令原有運作暢順的機制徒添複雜及更多行政程序?亦似乎有違特區政府精兵簡政的方向。

另一方面,在民防架構協調下,政府今次的信息發佈統一性和準確性亦遠勝去年,儘管仍有個別謠言流出,筆者亦認同任何時候,對惡意造謠的人士作出處罰,但若按早前提出在不知情下,只要轉播謠言也需受罰,筆者實難苟同,甚至會令政府正確的訊息傳播受阻。

逾五米風暴潮或成慣常
今次特區政府整體應對「山竹」的工作確實值得肯定,但瑜不掩瑕。「山竹」帶來本澳有紀錄以來水位第二高的風暴潮,令內港、司打口、青洲及筷子基仍然一片汪洋,近兩萬用戶遭受停電,社會同樣面對不少的財產損失和影響,每年一大浸也絕不是辦法,這亦反映從零八年「黑格比」,再到去年「天鴿」,本澳抗風暴潮的硬件設施、防洪基建完全近乎零進展!

 面對全球暖化催生極端天氣,「天鴿」、 「山竹」這類五米多潮高的「洪水猛獸」,已非過往所認為的「五十年一遇」、「百年一遇」,事實告訴我們,超強颱風或五米以上的風暴潮,甚至已是「一年一遇」的常客,應當關注如何有效主動應對風暴潮,並在防洪基建上狠下決心和作部署,做好防風暴潮基建。

正如早前在本專欄已多次提出,在「小修小補」上,儘管海事及水務局於二0一五年完成了「見縫施堵」內港臨時防洪工程,聲稱可抵禦四點一米潮高,但早兩月,內港一帶僅在三米六左右的天文大潮下,就出現嚴重的海水倒灌或雨水渠反湧,導致內港低窪地區一帶出現水浸,反映工程設計或質量根本有問題!

堤圍加至米五效用成疑
雖然,海事局近日已承認該工程確實存在滲漏,故原本五月招標將該堤圍加高至路面一點五米的計劃已押後。筆者在此必須提醒,有關加高提圍的工程即使完工,對應潮高四點八米,也僅能勉強擋住「黑格比」級別的風暴潮(四米六三),但「天鴿」的潮高達五點五八,「山竹」潮高也達五點二五(當時實時數值未核實),加高堤圍工程是否需要確實值得慎思。

因為風暴潮的原理是颱風中心氣壓因颱風風力而大幅降低,變相將海水吸起,故要抵擋風暴潮,堤圍必須足夠高,只要潮高較堤圍高,海水就會無限量湧入,任何水泵或蓄水池面對風暴潮都是無效的!故筆者認為,目前最重要是先確保應對潮高四點一米的(當時聲稱十年一遇)「見縫施堵」內港臨時防洪工程不再滲漏,及盡快完成內港雨水泵房或其他臨時措施,避免內港一月一浸。至於加高至地面一點五米的防洪牆工程,筆者認為應擱置,因為這個工程原意是要抵擋黑格比級別的風暴潮(當時聲稱二十年一遇)。

擋潮閘或高逾七米潮高
然而,本澳已連續兩年遇上五米多的風暴潮。根據當局去年「天鴿」後公佈的資料,原內港擋潮閘設計是以二百年一遇的歷史潮位,即一九九三年颱風「貝姬」的潮高四點七八米為參考,將擋潮閘設計為五點六米,留有餘量,但因應「天鴿」五點五米潮高,需要再加高設計,若再考慮本澳連續兩年受到五米多的風暴潮影響,擋潮閘的高度或要大幅升至七米以上才屬安全合理範圍。

必須指出,今次「山竹」五米二五的風暴潮高雖不及「天鴿」,但原因是當日不是天文大潮且是每日低潮位,原潮高僅兩米;若「山竹」是如去年 「天鴿」般在天文大潮加每日高潮位襲澳,水位最少會再升高一米以上,六米多的潮高,相當於內港最低位的水浸高度將逾三米,即逾一層樓的高度,屆時水浸的影響將極大。

建築物抗風力成新課題
筆者必須提醒,「山竹」雖是以超強颱風(中心風力一百八十五公里以上)吹襲菲律賓呂宋島,但在接近澳門時已減弱為強颱風,威力已有所減弱;故若有超強颱風直接吹襲本澳,其破壞力將更驚人。屆時,不單風暴潮高可能達六米以上,其持續風力亦可能接近本澳建築設計的抵受上限,到時本澳樓宇的堅固程度將受考驗,如何確保本澳樓宇、尤其是高層樓宇得到合適維修保養,確保其抗颶風能力,將是未來的新課題。


不過,本澳樓宇在應對「天鴿」和「山竹」的風力是安全可靠的,只是本澳去年「天鴿」後才推出樓宇窗戶的標準,故窗戶一直是本澳樓宇面對颱風時的弱點,故大家即使貼好窗戶,颱風期間也不應靠近,當風地方更可考慮在窗內加一層遮擋,減少窗戶萬一破裂時的危險。

2018年8月31日 星期五

局部地區水浸不正常 渠道有否淤塞須交待 2018年8月31日|訊報

局部地區水浸不正常 渠道有否淤塞須交待   

繼連續兩月天文大潮期間,內港出現海水倒灌後,廿七日晚上一場豪雨,又令本澳多個地區頓成澤國,青洲、台山、馬場、氹仔波爾圖街、菜園路、路環發電廠圓型地等低窪地區水浸。其中,青洲、台山、馬場等區域水浸水深及小腿,治安警派員採取封路措施,民署渠務人員亦到水浸區域疏理渠道,直至前晚十一時許,青洲一帶水位逐漸退卻。

水浸與天文潮無關
根據氣象局資料,受不穩定西南氣流影響,廿七日晚九時開始,本澳暴雨連場,當局於前晚九時四十五分至昨日凌晨二時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期間澳門半島錄得約九十一毫米雨量,氹仔一百0七毫米、路環區一百四十一毫米雨量紀錄。氣象局表示,雲雨帶前晚九時先影響澳門半島,隨後逐漸向離島發展,期間錄得每小時雨量紀錄約四十至五十毫米,相較過往最高紀錄的六十至七十毫米,前晚只算相對大雨。

氣象局表示,今次浸得最嚴重的青葱大廈、青洲坊大廈周邊道路未設水位監測站,臨近的化地瑪監測站錄得十三厘米水浸記錄;內港部分地區錄得一至兩厘米積水,新橋光復街站錄得五厘米記錄。

值得留意的是,內港等最低窪地區只有輕微積水,與青洲、台山、馬場海拔相約的新橋光復街站亦只有五厘米水深,且離島雨量更高,黑橋等低窪水浸黑點也沒有出現嚴重水浸。

經筆者翻查暴雨期間的潮高亦不到二點五米,今次水浸明顯與天文大潮影響排水能力無關,是部分地區雨水渠無法及時排走雨水,很可能是渠網疏通保養不力導致渠道淤塞,或個別地區渠網排水的設計能力不足有關。

雖有意見指,今次青葱大廈水浸或與正施工的青茂口岸(即粵澳新通道)工程泥沙淤積有關,但根據傳媒實地採訪所見,地盤沉沙池運作正常,當晚水浸並沒有夾雜大量泥沙,且遠至青洲、台山一帶也有水浸,口岸工程泥沙導致水浸的說法並不成立。

中央渠井早見泥沙雜物
值得留意的是,地盤承建商表示,工程未動工前,曾查看馬路中央渠井,發現內有泥沙及雜物,至今沒有減少,影響排水能力,故當晚雨勢停止後,約半小時才全部退水。

民署回覆電台查詢時表示,何賢紳士大馬路一帶的水浸,相關地區原屬未開發地段,過去雨水能排走,但近年社區發展對舊式雨水渠道造成壓力,加上鴨涌河出水口被河床淤泥阻塞,亦影響管道的排洪能力。就青葱大廈周邊道路水浸,民署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經分析,主要原因與短時間內暴雨量集中有關,原有的排水渠道一時間未能即時應付。然而,根據氣象局紀錄,當晚暴雨期間,每小時雨量紀錄約四十至五十毫米,且澳門雨量較離島更少,對於青洲一帶雨水渠道是否因為沒有恆常清理導致淤塞影響排水,民署並未有正面回應。

外判雨水渠清淤成效差
據筆者了解,近年民署以人手不足為原因,將雨水渠的疏通清淤工作外判,但雨水渠位處地底,社會根本無從監督,僅靠民署自身機制對外判商作出監管,或者觀察暴雨期間會否出現水浸作為指標,憑筆者的記憶,近年暴雨水浸情況似乎愈趨嚴重,一方面意味著民署外判雨水渠疏通工作的監管不力;另一方面,就算由民署自行負責的污水渠清理似乎也不太理想,月前羅利老馬路與俾利喇街污水渠反湧大量穢物需要封路清理就是一例。

為改善台山及青洲區水浸,民署計劃於鴨涌馬路與何賢紳士大馬路交界建造一條長約兩百米的雨水溢流管道至沙梨頭北街,減少雨水經由鴨涌河排放,加強渠網在暴雨及漲潮期間發揮的協同排洪作用,排洪管道網改善工程預計十月開展。

上述工程理論上可增加該區大雨時的理論排洪能力,但理論排洪能否起作用,關鍵是渠網的恆常保養和疏通是否足夠,若地下渠道未有恆常的疏通保養,再多的排水工程也是徒然的。
「天鴿」一周年剛過,大家對風暴潮及水浸仍猶有餘悸,繼內港連續兩個月天文大潮出現嚴重水浸,凸顯本澳防溢工程的缺陷,一次暴雨訊號又再次凸顯雨水渠的淤塞,不少居民不禁要問,特區政府真的汲取了「天鴿」的教訓?災後一年我們在防洪、防浸的工作上,到底有甚麼實質工作進展?

大雨看出地下水道真面目
作家龍應台有一段文字讓筆者記憶深刻──「最好來一場傾盆大雨,足足下它三個小時。如果你撐著傘溜達,一陣,發覺褲角雖濕卻不骯髒,交通雖慢卻不堵塞,街道雖滑卻不積水,表示地下排水系統與都市計劃配合得相當密切,這大概是個先進國家。如果一場大雨使你全身濘泥,汽車輪子陷在路坑裡,積水盈尺,店家的茶壺頭梳漂到街心來,小孩在十字路口用鍋子撈魚,這大概是個「開發中」國家——它或許有錢建造高樓大廈,卻還沒有心力去發展下水道;高樓大廈看得見,下水道看不見。你要等一場大雨才看出真面目來」。

諷刺的是,有分析預計澳門在二零二零年將成為全球人均GDP最高的地區,但我們現時地下水道和管理維護水平仍停留在開發中國家的水平。值得留意的是,澳門供排水規章規定,下水道的設計僅能抵禦十年一遇的暴雨量,考慮近年氣候暖化導致極端天氣頻繁,有關標準明顯需要提升以符社會期望。

十年一遇排水力要提升
此外,目前本澳地下水道的規劃、建造由工務局負責,但渠道的維護管理、更新擴容則由民署負責,當中分工並不清晰,且權責分散。政府近年一直聲稱投放不少資源重整下水道系統,但不是工程遲遲未開工,就是工程完成後,水浸仍無改善。長遠而言,本澳確需要改革渠務統籌機制,協調跨司部門的協作,前瞻和整體規劃本澳下水道的改造,並且要做好恆常管理和維護。


回歸十九年了,特區政府不單未能治好內港水患,暴雨水浸似乎更越趨嚴重,渠道淤塞或只是表面原因之一,政府官員長年思維「淤塞」,才是真正原因!

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遊加拿大反思生活價值 2018年8月24日|訊報

遊加拿大反思生活價值   


趁暑假期間,筆者正與家人在溫哥華探親旅遊,專欄本想繼續關注澳門的時政問題,但到埗一個星期,面對完全不同的生活節奏,地廣人稀的環境和宜人舒適的天氣,也讓筆者不得不停下腳步,換一個角度思考澳門的問題。

溫哥華也有粵語烽煙節目
筆者在當地自駕遊時,碰巧收聽溫哥華當地以廣東話廣播的華人電台也有一個類似「澳門講場」的「烽煙」節目叫「大眾論壇」,當日有數個居民打去都是反映交通問題,且不約而同都投訴內地移民帶來了不良的駕駛習慣,令溫哥華的交通環境越來越差。據統計,大溫哥華地區(溫哥華周邊多個城巿)有二百四十六萬人口,華裔人口四十七點五萬,約佔兩成,而列治文華裔更超過五成。聽到有聽眾說:「我現在平均一個星期要響一次咹,你話交通差唔差?」聽罷筆者想起澳門混亂的交通環境和越來越多的響咹聲,只能會心一笑、感慨萬千!

較八年前筆者首次自駕遊相比,溫哥華變得更人多、車多,但至少在筆者眼中,當地的交通秩序似乎仍能維持得不錯,不知是澳門變得更差,還是溫哥華其實不太差。

駕駛文化慢中有序更有效率
在加拿大開車,車輛不會搶道佔線,即使繁忙時間兩線入一線的交匯處,大家都會有默契地一架接一架,不會打尖,也不會爭位,更重要是車輛不會貪快、貪方便阻礙街口或車道,塞車只要慢慢跟著走,絕不會如澳門般費神;此外,除有行人紅綠燈位置,在加拿大行人任何時候都有絕對優先權,其行人過路線的密度遠比大家想像更多,大家都按照禮讓規則行駛,儘管大家感覺都慢一點,但換來整體交通的穩中有序,令整體行駛效率更高,大家都得益!

更重要的是,合理的交通環境和良好的駕駛文化令駕駛者耐性也會大大提升,地廣人稀加上愛駕駛大車,當地人泊位技術不會太高,故在繁忙地區停車場泊位時,經常前面會有車極緩慢地泊位,但大家都會耐心等待不會響號催促!

當然,澳門的車輛密度是溫哥華無法比擬,但在筆者眼中,近年本澳交通問題惡化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駕駛文化的改變。以前在澳門,要停車或泊車必定會揚手示意後車禮讓,行車時獲禮讓亦會揚手感謝。但官方近年不單沒有加強宣傳推廣保留這些駕駛文化,只是強調經濟手段控車,加上道路設計和劃線缺陷,令駕駛者耐性大減、煩躁感上升,這些優良傳統在外來駕駛者越來越多下,已不多見、甚至「被消失」!

澳駕駛文化劣質化需關注
筆者認為,要改善澳門的交通,改善目前問題多多的道路設計和設置足夠的車位配套,讓大家可按規矩有序而行是基本之一,但如何推動守規矩和禮讓的駕駛文化同樣重要。近日交通範疇官員不斷在縮減道路上的泊位,借口是要擴闊行人路,但官員有否反省,澳門車位本身已奇缺,且行人面對的關鍵問題是過路環境不夠暢順,非靠擴闊行人路寬度可解決;若有心搞好澳門交通,官員更應思考讓行人更方便過路,吸引大家改變出行習慣,而非不斷削減路邊車位和斑馬線,令澳門交通變得對所有人都不友善!

筆者另一個覺得加拿大值得讚賞的,就是他們對自然環境的友善和保護。面積為九百九十八萬平方公里,人口僅得三千五百萬,地廣人稀沒有令他們濫用自然資源;相反,他們更珍惜自然資源,與自然共存已不是一種措施政策,而是加拿大的其中一種生活價值。

為環保不建橋靠渡輪
這幾天在溫哥華所處的卑詩省自四月以來,已累計出現約一千八百個山火的起火點,山火導致卑詩省多地的空氣質量明顯惡化,溫哥華空氣健康指數一度達到高危水平。不過,儘管面對嚴重的霧霾,但除了灰蒙蒙看不見藍天外,筆者仍感覺空氣質素和氣溫較澳門舒適太多,難怪溫哥華多年來一直是全球最佳的宜居城巿前列。

筆者今次第二次到位於溫哥華島的卑詩省首府維多利亞,島上與大陸僅靠每日對開的十四班大型人車混載的遊船與大陸聯繫,每班船可載二千多人和四百多部包括貨櫃及旅遊巴的車輛,橫渡六十公里的海峽需要一小時三十五分,連同等候時間,動輒需要兩三小時。筆者兩次參團遊覽期間,都有中國遊客問導遊,運載量如此多為何不直接建橋?導遊都解釋,橋樑方案因影響環境被否決。這種不同思維價值,就是環保價值觀的差異所在。

更重要是,無論是維多利亞,還是筆者今次與家人首次參團遊覽的斑芙國家公園及哥倫比亞冰原,儘管每年接待遊客數量越來越多,且有不少內地遊客,但不會見到景點地上會有垃圾,廁所也十分整潔乾淨,導遊也會自覺不用擴音喇叭,景點管理做得相當不錯。

為動物遷徙建橋樑
除了斑芙鎮的商業化程度較高外,所有國家公園、冰原等景點都盡量保留簡潔的風貌。其中最令筆者難忘的是,在全長二百三十二公里、景色壯麗的「冰原公路」(九十三號公路),竟然完全沒有手機訊號,很難想像這是一個年吸引數百萬遊客的熱門旅遊景點。

另外,貫通加拿大東西的一號公路竣工逾五十年,因每年都有做定期保養維修屬「舊而不殘」,若有在荒野駕駛經驗的人都會知道,若有動物突然衝過公路,會導致交通意外,動物也可能會被撞死,故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加拿大政府規定,所有設計時速九十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都需要在路旁設置鐵絲網,避免動物橫跨公路造成危險,但圍網會攔斷國家公園生物的自由遷徙;為此,政府特別開挖了公路下的隧道,方便動物遷徙,但經過研究安裝在隧道的錄像設備顯示,僅小型動物會使用隧道橫過公路,大型動物習性是不會穿越隧道的,故政府決定要在公路上建拱橋,讓大型動物橫過,監測錄像顯示橋樑方案成功後,政府規定所有設有欄網的高速公路,均需要在一定距離建設拱橋讓動物遷徙,導遊自豪地說:「每座只供動物使用的拱橋數十年前的造價就高達一百四十萬加幣,造價不菲,這是加拿大隱形但最有心的基建。」這充分凸顯當地保護自然生態的環保價值觀!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8年7月27日 星期五

廉署揭投資技術移民審批荒謬 個案資料應網上公開接受監督 2018年7月27日|訊報

廉署揭投資技術移民審批荒謬 個案資料應網上公開接受監督   

廉政公署月初公佈調查報告,批評貿促局亂批、濫批投資及技術移民。報告揭示貿促局審批時的荒謬,遠超坊間想像,甚至較電影橋段更吸引。例如:貿促局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時,不單審批標準不合邏輯,且審批僅是形式上作文件審查,從沒認真考究文件的真偽及求證事實的真相,亦沒有派員到申請人報稱的公司營運地點核實,部分獲批項目投資金額過低或只用作不動產投資。

廿五萬也獲批重大投資?
就「重大投資移民」金額下限,貿促局解釋,因第三╱二00五號行政法規未明確「重大投資移民」的最低投資金額,故當局一直參照「置業移民」一百五十萬投資金額,作為「重大投資移民」的最低投資金額,至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才調至一千三百萬元(報告公佈後,當局表示會再上調至一千五百萬元)。

相信大家一定會質疑:「重大投資移民」只需一百五十萬的「神邏輯」,但更不可思議的還在後頭。廉署報告揭發,由二00八年至二0一七年,貿促局「重大投資移民」首次獲批臨時居留許可的個案共有一百八十六宗,當中竟有二十八宗(百分之十五)申請人報稱的投資金額連一百五十萬元也不到,甚至有四個低過50萬、其中兩個連二十五萬也不到,居然還有一個「資料不詳」!

貿促局縱容「假投資、真置業」
另外,廉署揭發多宗「重大投資移民」都是「假投資、真置業」,例如有數宗個案,都是以物業登記資料作為落實投資證明及報稱作辦公地址,但相關物業一直出租!廉署批評,貿促局根本沒有實地巡查,變相縱容外地人繼續以公司購買及經營不動產申請投資移民,恢復二00七年已停止接受申請的置業移民!

廉署批評貿促局在審批「技術移民」同樣欠缺嚴謹標準,在申請人欠缺專業學歷、專業背景與工作職位不符,又或從事的職業非屬管理或專業技術性質等情況,甚至有申請人透過虛假聘用等成功獲批;也有申請人不在澳門,如有「蒙古煤炭項目經理」六年只留澳八天仍獲批「技術移民」!亦有的申請人只列舉自己過往的工作經驗,但並無提交任何證明文件,貿促局在核實下就以此作為建議批准「技術移民」申請的依據。

當中不可思議的個案包括:有申請人原以擔任「某醫療中心副院長」獲批,但因該中心被衛生局中止執照,申請人入職不足一個月便離職,然後轉任一建築公司擔任安全部經理,報稱月薪五萬元,申請人只聲稱工作是負責公司員工的保健及組織醫療講座,且三年工作期間只留澳十四天,續期竟然可獲批!

保安主任交水手證獲批技術移民
另一個是一名菲籍人士在律師事務所擔任保安主任獲批「技術移民」,但申請人無從事任何保安管理的經驗,且只提交「水手培訓課程」及「實用電力」證書作為學歷,經調查其工作實際是律師的私人保鏢。

報告中「騎呢」個案絕不止於此,但篇幅所限,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詳閱報告,也有資深公務員向筆者質疑:「一百五十萬的標準本身就低得極不合理,且呢個標準根本無公開過,正常人投資一百五十萬,理論上都唔敢申請自己係重大投資移民啦!仲有二十八宗一百五十萬元都唔夠,正常一個公務員收到申請,都唔敢建議上級同意申請啦,若非有其他原因或壓力,點會層層上遞都同意,且最後獲批?」假文件獲永久證無得取消?

很明顯今次事件早已遠超制度疏漏或行政疏失的層面,不單在行政層面,負責審批工作的官員要為此問責,廉署及相關部門有必要重新檢視所有正在審批或已獲批的個案,嚴查所有問題個案及是否有人從中收受不法利益!上述的質疑絕非過慮,貿促局表示,自二0一三年至今,因存有違法跡象轉交司法機關跟進的臨時居留許可申請共六十五宗,當中三十七宗由貿促局自行查檢、六宗由其他部門通報,以及二十二宗舉報,涉及包括虛假學歷、虛假聘用、提供虛假文件及作出虛假聲明等,當中如完全不涉濫權貪腐,實難說服公眾!

事件還有一段小插曲。廉署報告之初,貿促局主席張祖榮回應記者時表示,臨時居留權會被取消,若已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個案被揭發違規行為,貿促局會送交檢察院處理,但無法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此講法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無效行為的規定,當局及後已改口風,即使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投資移民申請,最終若經司法機關裁定是以不法行為取得,居民權是可取消的。但局方在有準備回應廉署報告情況下,仍可錯誤理解法律,難怪局方法律意見在回應廉署調查時,仍堅持「技術移民」法規沒有要求申請人留澳期限!

為回應廉署報告,貿促局公佈一些短期措施,包括設部門覆查、最後確認機制、明確申請標準及收緊投資門檻,並承諾會覆查所有個案,徹查當中有否問題。但筆者認為,廉署報告揭示的情況,明顯單靠政府內部監督已經完全沒有作用,內部流程制度的改善遠未能回應公眾的質疑。

網上公佈資料違規個案無所遁形
筆者在此強烈促請當局,必須在不牴觸個人私隱的情況下,公開歷年來已獲批的所有「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個案的基本資料,包括「重大投資移民」項目名稱地址,以及有申請「技術移民」的公司及申請人的職位等,讓公眾有效監督。此工作毋需修法就可實施,情況等同現時政府每季會公佈公司聘用外僱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和外僱名額都可以在網上查詢,這亦令到很多違規聘用外僱情況無所遁形!公佈這些資料,亦絕對有助坊間更有效舉報有問題的個案。

毋庸置疑,本澳整個專才引入政策必須作出大改革,政府若未能通過資訊透明讓公眾有效監督,又拿不出清晰的修法工作時間表,就必須先叫停目前千蒼百孔的「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制度。

問責再打嘴炮賠管治威信
儘管政府高調表示,近年各地都在「搶人才」,不應一刀切停止輸入專才。但現實是,若當局不大幅改革目前「僱主保送」的「技術移民」制度,以及透明化「重大投資移民」讓公眾監管,現有的移民政策只會「劣幣驅逐良幣」不單真人才吸引不了,甚至會令本澳人口結構更劣化!

最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若查明存在違紀違規行為,將根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相關規定,啟動簡易調查程序,絕不姑息。到底今次是動真格?還是打嘴炮?公眾正等待結果。不過,若今次事件仍不需有人為此問責,受損的又是整個特區政府的威信!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8年6月8日 星期五

回顧博彩合同 反思競投方向 2018年6月8日|訊報專欄

回顧博彩合同 反思競投方向   


澳門六家博企的賭牌分別在2020331日(澳博、美高梅)及2022626日(銀河、威尼斯人、永利、新濠)到期。政府年前已明確賭牌到期後將會公開競投而非續期,博監局上月中表示,重新競投賭牌的安排料短期內公佈。

博彩稅佔財政收入八成
澳門去年賭收達2,657億元,儘管較2013年高峰的3,607億元少四分之一,但賭收在經歷20152016年連跌兩年後已明顯回穩,貴賓廳和中場收入均有回升,且中場收入已回復到2013年的95%,澳門博彩業已重新步入穩定期。

根據財政局數字,最近五年,賭博專營權之直接稅(下簡稱博彩稅),為博彩毛收入35%;過去五年,佔政府財政收入介乎76.9%-81.5%。若以實際收支計,博彩稅基本已能應付政府全年開支,但這個平衡很大機會在今年被打破。因為根據2018年預算,政府今年開支達984億,但預計博彩稅824億,近年政府財政開支急升勢頭亟待關注!

博彩業無論在澳門整體經濟還是政府稅收的影響力均舉足輕重,筆者因應賭牌重新競投開始蘊釀的階段,決定在專欄簡介本澳博彩業、稅制及專營合約的情況,以便?磚引玉,讓社會有更多資訊就賭牌重新競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澳門六個賭牌若要細分,可分為三正三副。在政府的允許下,200212月,銀娛將賭牌轉批威尼斯人;有此先例,20054月澳博將賭牌轉批美高梅,20069月永利將賭牌轉批新濠,這個轉批過程中包括理據及博彩公司為何可出售賭牌,當年備受社會爭議,今日先不作詳述。

毛利稅三成九等同大股東
另外,政府年前先後豁免六大博彩企業的利得稅,同樣曾引起社會爭議。目前澳門賭場的稅賦,主要包括四種:第一是博彩毛收入35% 博彩稅,去年約930億,2013年最高曾達1,263億;第二是毛收入1.6 %的澳門基金會撥款,去年近43億;第三是2.4%毛收入用作城巿建設、旅遊推廣及社保(澳博負責疏濬,比例為1.4%),去年近64億;最後是賭枱每張30萬(貴賓廳)及15萬(中場),以及角子機每部1,000元的年溢價金,以目前6,000多張賭枱及15,000部角子機計,每年溢價金約十多億。前三項稅率為毛收入的39%,故一般說澳門博彩稅約四成;而平均稅率38.5%之說,是因澳博38%與其他公司39%除二得出。

過去曾經有意見提出,博彩業利潤豐厚,政府應成立全民博彩公司與民分享利益,但此意見明顯是對博彩業目前的稅收機制不了解,因為澳門博彩稅是以毛收入徵收,簡單來說賭場每贏一百元,政府就可收取39元稅收,當中不用扣取任何成本,故有研究博彩業的學者形容,澳門政府根本是六家博企的優先股大股東,故政府根本毋須和不應落場經營博彩,即使真的要全民分紅,將博企毛收入一定的百分比作分紅才是最高效。

牌照期滿賭場連設備歸公
另一個較鮮為人知的賭牌規定,是賭場在牌照期滿後需歸還政府,一如其他專營合同,博企經營的所有賭場及其所有設備用品,在專營期滿後須無條件歸還特區政府。目前所有博彩合同均要求六家博企將旗下所有賭場作獨立單位登記,以便牌照期滿後歸還政府。舊葡京娛樂場便在2001年年底合同到期後已歸還政府,現在只是由政府租用給澳博經營。故理論上,若現有賭牌經營者未能投得新賭牌,政府可將其賭場交予其他投得賭牌經營者經營,但從實際角度,這是近乎不可能的操作,故現有賭牌經營者在新賭牌競投中確實存在先天優勢。有意見認為,應該要發新賭牌引入新的競爭,但礙於本澳土地空間已不多,客觀而言,要有新經營者,再增發賭牌最多也只能一個起兩個止。

加大社會責任專營模式不應變
一個意見是認為澳門賭牌不需要再專營批給,只要符合要求就可申請准照經營博彩,筆者對此明確反對。首先,法律對專營批給的承批人的限制和規範,遠較准照持有人多。現在社會應思考如何推動博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包括為本地人和中小企提供更多多元發展和向上流動的空間,以及投放足夠資源推動產業多元等;若取消專營制度,只會令博企承擔社會責任的壓力大減,博彩巿場的過度競爭對社會治安和其他行業的衝擊必然更大,甚至會有減賭稅的壓力。對澳門百害而無一利。

政府於2016年曾作中期檢討,當時社會不少意見要求政府為博企訂立包括社會責任在內的明確指標,但檢討似乎又虎頭蛇尾,沒有下文。筆者認為,就博企社會責任,不需由政府提出明確要求,而應由六家博企自行提出對關顧員工和社會責任的方案,才是最有效的。這些計劃的執行成效,包括員工及社會對博企的評分,同樣應作為未來賭牌競投的重要參考。
筆者嘗試翻查六家博企合同要求的投資金額,以及去年博企年報盈利表現,讓大家了解目前六家博企在為期20年的賭牌中承諾的投資原來低得難以想像。

澳博(合同要求投資金額47/2017年利潤21億,下同);銀娛(88/114億);永利(40/47.9億);威尼斯人(44/135億);美高梅(40/27億);新濠(40/39億);單在去年,六家博企的利潤為384億,但六家賭牌公司當年承諾的投資計劃僅299億,意味著六家博企一年的利潤已超過六家博企持牌二十年的投資承諾,數字明顯遠於合理水平。

博企一年利潤多過投資承諾
當然,有博企累計在澳投資金額已達一千億,是合同要求的廿六倍,但這也再次反映特區政府當年對承批人的要求實在嚴重偏低,這或與當年澳門博彩業前景未明有關,但現時澳門作為全球賭收最高的巿場,新賭牌競投人的投資金額不單要大幅提高,更重要是應有更詳細和可持續的投資計劃讓特區政府持續監督落實。新加坡的做法是承批人要將所有賭場建成並獲營運許可後,才正式獲發賭牌。

賭牌競投,無論從澳門哪個方面去看都是舉足輕重,也勢將影響澳門未來十多二十年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筆者期望通過這篇文章,能夠喚起社會對賭牌重新競投的關注,同時也提供大家一些基本資訊,作為今後參與賭牌競投討論的客觀基礎。政府也有責任及早公佈未來博彩業重新競投的框架方案,供社會認真討論及提出意見,並逐步將規則細化,為澳門持續發展和多元化發展選擇最合適的賭牌競投和經營監管模式,為本澳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居民生活質素創造條件和打好基礎。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2018年4月27日 星期五

無配套強推駕照互認 必然徒添兩地矛盾 2018年4月27日|訊報專欄

無配套強推駕照互認 必然徒添兩地矛盾   


就內地與本澳駕照互認問題,儘管坊間反對聲甚為激烈,但面對社會質疑,特區政府僅以未有具體落實時間帶過,惟行政長官崔世安上周一才以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根據過往慣例,授權簽署代表協議已確定,通常數天內就會簽署落實,但當局至今仍未交待詳細的互認安排或協議條款,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仍未簽署正在測試社會最後反應,二是已簽署但怕條款內容引起強烈反彈拖延不公佈。

政府無視自資研究加限額等建議
政府早在二0一三年底已提出《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當時已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崔世安當時回應強調,留意社會對互認問題,包括有關兩地人口、面積以至口岸管理等具體問題發表許多不同意見,重申政府會以廣大居民的利益為依歸作整體考慮,並在二0一四年委託學術機構進行《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之社會觀點調查研究》報告。有關報告直至去年底才公開,但政府對報告提出之建議:包括就計劃內容製作詳盡介紹及作公眾諮詢,避免不必要的憂慮及誤解;以及應在計劃加入互認條件,包括要完成兩地駕駛規則的課程及限額換證等。

政府對此的藉口是:「二0一四年進行有關駕照互認的研究報告,其數據分析和意見內容已不足反映澳門現況,故交通事務局不以此作為參考。」再次顯示出交局對不利的意見和數據視而不見的「神邏輯」!

十一萬內地外僱有內地牌即可駕駛
更值得留意的是,四年前的《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已悄悄更名為 《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單從名稱變化、互換範圍由廣東省擴大至全國,駕照類型亦由最初的小型汽車變成機動車可見,儘管去年政府新聞稿有提及:「駕照互認僅限於輕型車輛的互認」,要知道香港駕照互認包括摩托車及輕型貨車,今次改名是否為逐步開放鋪路,實令人擔心!

當局至今堅持駕照互認不外乎幾個立不住腳的理由:第一,本澳可供旅客租賃車輛僅有約一百一十架,不會增加本地交通壓力。此回應根本是誤導公眾,因互認駕照後,每年二千二百萬內地遊客中有駕照者可駕駛本澳任何輕型車輛,更重要是,互認會令本澳目前十一點四萬的內地外僱、一點四萬的內地大學生,只要有內地駕照就可即時在澳門駕駛,借車或買車均可,根本不用租車,且十四日後即使不登記,罰則僅三百元,儘管登記有一年上限,但過限期僅罰款一千五百元,且只要接續半年有三個月不在澳門,或重新批出逗留期,一年限期就可重新計算。可以預見,互認後外僱在澳駕駛的情況必會大增,且過界司機問題肯定會較目前更普遍!

外地駕照在澳意外率高港百倍
第二,當局指香港二00四年開始實施內地駕照互認至今沒大問題,且已有不少內地居民通過換領香港駕照在澳門駕駛。首先,因內地有傳言內地司機只要換領香港駕駛執照就可全球自駕遊,結果引發每年數萬內地人換領香港駕駛執照。但內地公安部早已澄清說法不正確,而港運輸署亦明確香港駕駛執照持有人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才可申請國際駕駛執照。

特區政府卻選擇性忽視內地及港府的官方說法,仍承認內地人士在香港換領的駕駛執照可在澳門駕駛,甚至以此作為澳門應開放互認的理據。據治安警公佈,目前已有二千零七十一宗內地人士通過內地與香港駕照互認制度來澳申請駕駛許可,更令人擔心是,香港內地駕照佔整體意外比率僅百分之零點零五(二0一五年),但治安警指二0一七年首十月,涉及非澳門駕駛執照人士之交通意外約九百三十宗,佔本澳整體交通意外高達百分之八,儘管當局未公佈內地駕駛者的比例,但非本澳駕駛者在本澳交通意外的數據比率較香港高出逾百倍計,數字充分表明,收緊外地駕駛者在澳駕駛資格才是目前最急切!但當局竟敢以此數據作為進一步開放內地互認的理由?實在反智!

兩地居民已可考取對方駕照
第三,當局表示,近年有數千名澳門居民到內地考取駕照,故互認可方便居民內地駕駛;但筆者認為,有需要的巿民大部分已按現有規定,經內地駕駛筆試及體檢獲發內地駕照,若特區政府要爭取便利澳門居民,只要與內地明晰有關程序和手續,免去居民要找代辦已能大開方便之門。而內地人士有需要在澳門駕駛,只要有合法逗留資格,同樣可考取澳門駕照,目前已有一千四百七十三位內地人士考獲澳門駕駛資格。這對駕駛者本身及兩地交通安全均是負責任的做法!況且內地駕駛者不用登記可駕駛,亦令當局連提醒兩地不同駕駛規則的機會也沒有!

即使支持互認的居民亦有向筆者投訴,按當局說法,澳人到內地駕駛需親身到內地申請及體檢,但內地居民不用任何手續就可駕駛,做法根本不對等!情況如同港珠澳大橋,澳門興建三千車位的停車場供香港單牌車在澳門口岸入境前停泊,香港則沒有任何停車位供澳門單牌車停泊一樣,澳門單牌車甚至根本無機會上橋!

零配套互認徒添區域矛盾
最後必須強調,筆者並不反對區域合作,但前提是本澳必須認識自身的優勢和劣勢,做好做強自身特色在區域發展中發揮優勢。政府一直強調,目前全球有一百一十個國家和地區成為《道路交通公約》成員的駕照持有人均可在澳門自由駕駛,但筆者可以斷言,一百一十個國家地區來澳駕駛的總量和日數,相對於長期留澳逾十一萬的內地外僱、一點四萬內地學生,以及每年二千二百萬的內地遊客,都肯定是小巫見大巫!

正當政府近期採取很多積極措施推動社會更多使用公共交通及減少私人車輛使用,且非澳門駕駛執照交通意外比率較鄰近地區高逾百倍的情況下,政府竟在互認條文內容「唔清唔楚」、「零配套」和「零應對」下,毫無限額全面容許內地駕駛者可即時在澳擁有駕駛資格,這對僅得四百二十七公里道路的澳門,絕對是一個極為沉重的壓力;加上兩地駕駛方向、規則和習慣存在極大差異,只會衍生更多無謂和不必要的區域摩擦和矛盾,與區域共融的方向根本背道而馳!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7年1月28日 星期六

本澳電信業發展「落後於人」 林宇滔:政府長期不作為、零規劃所致 訊報 2017-01-27 A04 | 論盡媒體 | 論盡澳門街

本澳電信業發展「落後於人」
林宇滔:政府長期不作為、零規劃所致  
 

訊報       2017-01-27  A04 | 論盡媒體 | 論盡澳門街


每當提起本澳的電信業,相信不少人的評價均是「網速慢、收費貴、服務差」云云。雖然本澳電信業的三大範疇:流動服務、固網(互聯網)服務及收費電視服務均先後結束專營,名義上「開放市場」,但因政府對電信業發展未有長遠規劃,規管力度不足,電信特許資產由單一營運商獨佔,專線收費過高,導致其他營運商無法公平接入,以及新固網經營者積弱等因素,即使標榜高速、穩定的新技術如4G流動通訊、光纖寬頻等引入本澳,消費者仍對電信業服務、質素、價錢水平等「彈多過讚」。

  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表示,社會明顯感覺到本澳的電信業發展較為落後,雖然近年電訊營運商紛紛推出4G流動通訊服務、光纖寬頻等等,但與鄰近地區或發展程度相同的國家相比則較為落後。但他指,本澳在推動新電信技術時亦非一無事處,地方細小,令新技術一經推行,覆蓋率就很容易到達較高的比率。而本澳對網絡基建的硬件投資亦不算差。

  雖然如此,但社會仍然感覺到電信服務不似預期,價格相對鄰近地區比較昂貴。林宇滔相信,是由於本澳網絡基礎建設不足、固網未形成有效競爭、專線費用過貴、電信業缺乏規劃等因素所導致。他指出,回歸後本澳電信業發展有較正規的規劃,但多年過去,電信業發展經已到達瓶頸位置,加上電信業出現諸多爭議,主管部門的領導層歷經多次轉換後,整個電信業的政策愈來愈模糊及欠缺規劃,導致今日的局面。

固網服務假開放、真壟斷 新經營者加入亦難競爭

林宇滔表示,無論是流動通訊、互聯網服務抑或收費電視、三網融合服務,都建基於一個穩定的固網服務,流動營運商欲提供優質服務,就必須向固網營運商租賃專線用作數據傳輸。而現時本澳的固網服務可謂「假開放、真壟斷」,縱使2015年第2間固網營運商MTel已經提供服務,但因覆蓋率不足等因素,仍難與澳門電訊形成競爭。而固網、專線服務欠缺競爭、長期壟斷、速度慢、價格高,亦導致其他電訊營運商難以入場提供電信服務。

  林宇滔續指,2011年澳門電訊的固網專營權結束,當時政府曾經透露,希望發出兩個固網牌照,引入競爭。但拖延良久,政府才於2013年向MTel電信發出第2個固網牌照,而第三個牌照至今仍未有著墨。雖然MTel獲發牌後隨即著手建設網絡,並於2015年推出服務,但因網絡未有覆蓋全澳,許多消費者在選擇固網服務時依然「無得揀」。

  按牌照規定,MTel在2016年的光纖網絡覆蓋率需達到全澳住宅總數的70%。行政總裁徐德明去年曾表示,雖然公司已交民署的施工規劃覆蓋已超70%,而民署亦批准施工,但仍需待民署及交局展開協調會議才能成事。林宇滔提到,一個有規劃的光纖網絡,理應是「先舖骨幹再設網點」。但事實上,由於複雜的地下因素及掘路問題,MTel難以有規劃地舖設,只能「見縫插針」,「好多人以為Mtel係我門口掘咗路、舖咗網,就等同光纖嚟到我屋企,其實並非如此。舖網無規劃,即使MTel塞咗條線係你門口,條光纖未同骨幹連接,其實都係連唔到。」

  林宇滔續指,過往MTel曾提出利用臨時微波傳輸方式,在未有光纖覆蓋的區域提供臨時服務,但政府卻不批准。認為固網營運商舖設網絡的工作屬於公共利益,政府應對舖網工作提出傾斜政策及臨時措施,加快舖網工作,擴大網絡的覆蓋區域,令新舊營運商之間形成公平競爭。

特許資產缺公平接入 林:應公開帳目、第三方管理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去年曾經召開多次會議,探討電信特許資產的問題。現時本澳的電信特許資產由澳門電訊負責管理。業界反映,澳門電訊在使用特許資產時,向其他營運商收取昂貴的費用,變相窒礙其他營運相公平使用特許資產。而政府與澳門電訊所簽署的「5+5」合同規定,澳門電訊若果沒有嚴重違法或損害公共利益,就會自動續期至2021年,若政府不續約,就要向澳門電訊賠償7至8億元。相關合同亦被坊間批評為「傻仔合同」、「不平等條約」。

  林宇滔指出,在政府沒有介入電信特許資產時,澳門電訊在特許資產的接入方面設立了許多有形無形的障礙。而澳門電訊亦可利用代管特許資產的優勢,針對其他營運商收取高昂的接入費用,從而製造更多不公平競爭,「究竟澳門電訊收人哋嘅租專線費用,係咪同收自己嘅一樣咁貴先?其他營運商根本唔夠人鬥,可能佢對自己嘅流動通訊服務唔收任何費用,對其他流動營運商先收,即使人哋收得幾平都無用。」

  他續指,當年政府批出這份特許合同時,有要求澳門電訊將特許資產的帳目與其他營運項目分離,並要將特許資產帳目交予政府審核,但過去政府並沒有落實執行,導致政府難以核實特許資產有否被公平使用,「究竟呢個獨立會計帳目幾時做得掂?幾時可以交俾政府?幾時可以公佈?」他認為,透過一個嚴謹的會計帳目,才能體現特許資產是否被公平使用,亦是將來特許資產管理的核心。

  「究竟未來電信業發展有咩規劃?5年後政府係咪又繼續無條件俾澳門電訊管理特許資產?定係應該由第三方去介入?」

  林宇滔認為,距離合約到期還有4年時間,政府理應開始研究電信特許資產未來的規劃,並提倡未來應由第三方管理電信特許資產,令到由政府擁有的特許資產能夠讓所有電信營運商合理、公平地使用,「唔係5年後又話無時間(研究),又繼續由CTM管理?呢個十分重要,就算你今年做唔到,但係都要利用好呢幾年時間去做好規劃,計劃好電信業未來發展定位、特許資產定位、兩個固網營運商之間嘅關係等等。」

郵電兩局合併 林宇滔諷「創舉」

澳葡時代郵政、電信範疇的工作均由郵電司負責,回歸後就將電訊服務規管及無線電頻譜管理範疇撥歸電信管理局負責。第四屆政府上台後實行架構重組,因電信管理局部門人數不足100人,故此將郵政、電信兩個範疇重組,並於今年1月1日合併成郵電局。

  林宇滔笑言,郵、電兩局合併實屬「創舉」。指近年電信業經已成為世界上任何產業的基本載體,全世界均將電信管理分拆出獨立管理,甚至將電話業務及其他電信業務分拆,「但我從來未見過有任何國家咁反其道而行,將電信局合併返去郵政局,咁咪為合併而合併?」無論如何,郵、電兩局合併已成事實,林宇滔期望新的郵電局未來要重視電信業發展,檢討過去5年電信業「不作為、零規劃」的問題,並規劃好電信業未來5年的規劃,確保特許服務經營合同於2021年到期後,可以確立電信特許資產由誰監管的問題,做好配套規管電信業發展。



2017年1月27日 星期五

本澳電信業發展「落後於人」 林宇滔:政府長期不作為、零規劃所致 訊報 2017-01-27 A04 | 論盡媒體 | 論盡澳門街


訊報       2017-01-27

A04 | 論盡媒體 | 論盡澳門街 


  
  本澳電信服務一直備受批評。網速慢、收費差、質量差等問題一直困擾廣大市民,即使近年各個營運商紛紛推出新服務,新固網營運商亦逐漸擴展覆蓋範圍,但市民對免費及收費電信服務的評價仍是「彈多過讚」。究竟電信業的未來應何去何從?另外,《特區五年發展規劃》中提到,本澳要建設智慧城市,當中對電子商貿、電子政務等範疇有不少著墨。但是社會普遍感到上述兩個範疇的發展緩慢,面對世界各地紛紛發展電子商貿,政務電子化亦愈來愈流行,本澳應朝向哪個方向發展?
 

本澳電信業發展「落後於人」
林宇滔:政府長期不作為、零規劃所致
  每當提起本澳的電信業,相信不少人的評價均是「網速慢、收費貴、服務差」云云。雖然本澳電信業的三大範疇:流動服務、固網(互聯網)服務及收費電視服務均先後結束專營,名義上「開放市場」,但因政府對電信業發展未有長遠規劃,規管力度不足,電信特許資產由單一營運商獨佔,專線收費過高,導致其他營運商無法公平接入,以及新固網經營者積弱等因素,即使標榜高速、穩定的新技術如4G流動通訊、光纖寬頻等引入本澳,消費者仍對電信業服務、質素、價錢水平等「彈多過讚」。  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表示,社會明顯感覺到本澳的電信業發展較為落後,雖然近年電訊營運商紛紛推出4G流動通訊服務、光纖寬頻等等,但與鄰近地區或發展程度相同的國家相比則較為落後。但他指,本澳在推動新電信技術時亦非一無事處,地方細小,令新技術一經推行,覆蓋率就很容易到達較高的比率。而本澳對網絡基建的硬件投資亦不算差。  雖然如此,但社會仍然感覺到電信服務不似預期,價格相對鄰近地區比較昂貴。林宇滔相信,是由於本澳網絡基礎建設不足、固網未形成有效競爭、專線費用過貴、電信業缺乏規劃等因素所導致。他指出,回歸後本澳電信業發展有較正規的規劃,但多年過去,電信業發展經已到達瓶頸位置,加上電信業出現諸多爭議,主管部門的領導層歷經多次轉換後,整個電信業的政策愈來愈模糊及欠缺規劃,導致今日的局面。

固網服務假開放、真壟斷 新經營者加入亦難競爭
  林宇滔表示,無論是流動通訊、互聯網服務抑或收費電視、三網融合服務,都建基於一個穩定的固網服務,流動營運商欲提供優質服務,就必須向固網營運商租賃專線用作數據傳輸。而現時本澳的固網服務可謂「假開放、真壟斷」,縱使2015年第2間固網營運商MTel已經提供服務,但因覆蓋率不足等因素,仍難與澳門電訊形成競爭。而固網、專線服務欠缺競爭、長期壟斷、速度慢、價格高,亦導致其他電訊營運商難以入場提供電信服務。  林宇滔續指,2011年澳門電訊的固網專營權結束,當時政府曾經透露,希望發出兩個固網牌照,引入競爭。但拖延良久,政府才於2013年向MTel電信發出第2個固網牌照,而第三個牌照至今仍未有著墨。雖然MTel獲發牌後隨即著手建設網絡,並於2015年推出服務,但因網絡未有覆蓋全澳,許多消費者在選擇固網服務時依然「無得揀」。  按牌照規定,MTel在2016年的光纖網絡覆蓋率需達到全澳住宅總數的70%。行政總裁徐德明去年曾表示,雖然公司已交民署的施工規劃覆蓋已超70%,而民署亦批准施工,但仍需待民署及交局展開協調會議才能成事。林宇滔提到,一個有規劃的光纖網絡,理應是「先舖骨幹再設網點」。但事實上,由於複雜的地下因素及掘路問題,MTel難以有規劃地舖設,只能「見縫插針」,「好多人以為Mtel係我門口掘咗路、舖咗網,就等同光纖嚟到我屋企,其實並非如此。舖網無規劃,即使MTel塞咗條線係你門口,條光纖未同骨幹連接,其實都係連唔到。」  林宇滔續指,過往MTel曾提出利用臨時微波傳輸方式,在未有光纖覆蓋的區域提供臨時服務,但政府卻不批准。認為固網營運商舖設網絡的工作屬於公共利益,政府應對舖網工作提出傾斜政策及臨時措施,加快舖網工作,擴大網絡的覆蓋區域,令新舊營運商之間形成公平競爭。

特許資產缺公平接入 林:應公開帳目、第三方管理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去年曾經召開多次會議,探討電信特許資產的問題。現時本澳的電信特許資產由澳門電訊負責管理。業界反映,澳門電訊在使用特許資產時,向其他營運商收取昂貴的費用,變相窒礙其他營運相公平使用特許資產。而政府與澳門電訊所簽署的「5+5」合同規定,澳門電訊若果沒有嚴重違法或損害公共利益,就會自動續期至2021年,若政府不續約,就要向澳門電訊賠償7至8億元。相關合同亦被坊間批評為「傻仔合同」、「不平等條約」。  林宇滔指出,在政府沒有介入電信特許資產時,澳門電訊在特許資產的接入方面設立了許多有形無形的障礙。而澳門電訊亦可利用代管特許資產的優勢,針對其他營運商收取高昂的接入費用,從而製造更多不公平競爭,「究竟澳門電訊收人哋嘅租專線費用,係咪同收自己嘅一樣咁貴先?其他營運商根本唔夠人鬥,可能佢對自己嘅流動通訊服務唔收任何費用,對其他流動營運商先收,即使人哋收得幾平都無用。」  他續指,當年政府批出這份特許合同時,有要求澳門電訊將特許資產的帳目與其他營運項目分離,並要將特許資產帳目交予政府審核,但過去政府並沒有落實執行,導致政府難以核實特許資產有否被公平使用,「究竟呢個獨立會計帳目幾時做得掂?幾時可以交俾政府?幾時可以公佈?」他認為,透過一個嚴謹的會計帳目,才能體現特許資產是否被公平使用,亦是將來特許資產管理的核心。  「究竟未來電信業發展有咩規劃?5年後政府係咪又繼續無條件俾澳門電訊管理特許資產?定係應該由第三方去介入?」  林宇滔認為,距離合約到期還有4年時間,政府理應開始研究電信特許資產未來的規劃,並提倡未來應由第三方管理電信特許資產,令到由政府擁有的特許資產能夠讓所有電信營運商合理、公平地使用,「唔係5年後又話無時間(研究),又繼續由CTM管理?呢個十分重要,就算你今年做唔到,但係都要利用好呢幾年時間去做好規劃,計劃好電信業未來發展定位、特許資產定位、兩個固網營運商之間嘅關係等等。」

郵電兩局合併 林宇滔諷「創舉」
  澳葡時代郵政、電信範疇的工作均由郵電司負責,回歸後就將電訊服務規管及無線電頻譜管理範疇撥歸電信管理局負責。第四屆政府上台後實行架構重組,因電信管理局部門人數不足100人,故此將郵政、電信兩個範疇重組,並於今年1月1日合併成郵電局。  林宇滔笑言,郵、電兩局合併實屬「創舉」。指近年電信業經已成為世界上任何產業的基本載體,全世界均將電信管理分拆出獨立管理,甚至將電話業務及其他電信業務分拆,「但我從來未見過有任何國家咁反其道而行,將電信局合併返去郵政局,咁咪為合併而合併?」無論如何,郵、電兩局合併已成事實,林宇滔期望新的郵電局未來要重視電信業發展,檢討過去5年電信業「不作為、零規劃」的問題,並規劃好電信業未來5年的規劃,確保特許服務經營合同於2021年到期後,可以確立電信特許資產由誰監管的問題,做好配套規管電信業發展。

2017年1月21日 星期六

林宇滔:委任委員應抱廣闊胸襟 2017-01-20 城規會換屆╱每週專題 文:論盡 時間:2017年01月22日 12:12


林宇滔:委任委員應抱廣闊胸襟

文:論盡
時間:2017年01月22日 12:12
城規會換屆在即。社會有意見擔心新一屆的委員組成會偏向商界,敢言聲音會被抹殺。時事評論員林宇滔表示,下任委員對新城總體規劃及分區詳細規劃有重大影響,認為政府委任委員時應抱廣闊胸襟,讓城規會持多元聲音以發揮其諮詢功能,否則總規在公眾諮詢甚至立法會只會遇着更多阻力,更難實行。
委員組成應多元 積極發言最重要
林宇滔表示,城規會是一個全公開的諮詢機構,不同意見的交鋒有助後續政策更能顧全各方意見。他認為,平日會就問題發表意見的委員不算多,不論委員持支持或反對意見,如希望發揮城規會諮詢組織的作用,政府就沒理由將平日積極發言的委員換走。「因為客觀上,在本來的構成中每個委員都代表不同界別,一些積極發言的委員只要言之有理,不論甚麼界別都應被留下來。」
同是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的林宇滔表示,現時公眾對諮詢組織,如都更會、城規會等有質疑,是因為委任上的偏頗,而只要委任得胸襟廣闊,很多諮詢的問題及社會質疑自然會一掃而空。
「所以如何做到有胸襟的委任,就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林宇滔

下任委員對總規有重要影響
他又指,新一屆城規會及再下一屆城規會對「新城總體規劃」及「分區詳細規劃」都有重大影響。如在制定總體規劃時,過去積極發言、社會亦覺得相對較能代表社會大部分意見的委員不在會中,公眾會對政府在總規上有更多質疑,令總規遇到更多阻力,並影響後續的「分區詳細規劃」實行。
「先天已有一個極具爭議性的總體規劃,如能夠在城規會得到充份有效的討論,政府在中間就可作出一個有效平衡。總規最後都要過公眾諮詢,還要過立法會,如你擔心又不太想聽反對意見而在委任上有偏頗,不能真正反映民意時,後面的事同樣都要面對,跑不掉的。」
林宇滔強調,委任要達成多元,城規會才能發揮作用,而現時城規會的組成,感覺偏重商界,利益迴避制度亦不夠嚴謹。他強調,商界積極發言的委員都應被留下,因為大家代表不同立場。「我相信政府能掌握,知道怎樣委任得多元,但是否真的有這胸襟,這是考驗政府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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