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 星期五

無配套強推駕照互認 必然徒添兩地矛盾 2018年4月27日|訊報專欄

無配套強推駕照互認 必然徒添兩地矛盾   


就內地與本澳駕照互認問題,儘管坊間反對聲甚為激烈,但面對社會質疑,特區政府僅以未有具體落實時間帶過,惟行政長官崔世安上周一才以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根據過往慣例,授權簽署代表協議已確定,通常數天內就會簽署落實,但當局至今仍未交待詳細的互認安排或協議條款,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仍未簽署正在測試社會最後反應,二是已簽署但怕條款內容引起強烈反彈拖延不公佈。

政府無視自資研究加限額等建議
政府早在二0一三年底已提出《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當時已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崔世安當時回應強調,留意社會對互認問題,包括有關兩地人口、面積以至口岸管理等具體問題發表許多不同意見,重申政府會以廣大居民的利益為依歸作整體考慮,並在二0一四年委託學術機構進行《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之社會觀點調查研究》報告。有關報告直至去年底才公開,但政府對報告提出之建議:包括就計劃內容製作詳盡介紹及作公眾諮詢,避免不必要的憂慮及誤解;以及應在計劃加入互認條件,包括要完成兩地駕駛規則的課程及限額換證等。

政府對此的藉口是:「二0一四年進行有關駕照互認的研究報告,其數據分析和意見內容已不足反映澳門現況,故交通事務局不以此作為參考。」再次顯示出交局對不利的意見和數據視而不見的「神邏輯」!

十一萬內地外僱有內地牌即可駕駛
更值得留意的是,四年前的《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已悄悄更名為 《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單從名稱變化、互換範圍由廣東省擴大至全國,駕照類型亦由最初的小型汽車變成機動車可見,儘管去年政府新聞稿有提及:「駕照互認僅限於輕型車輛的互認」,要知道香港駕照互認包括摩托車及輕型貨車,今次改名是否為逐步開放鋪路,實令人擔心!

當局至今堅持駕照互認不外乎幾個立不住腳的理由:第一,本澳可供旅客租賃車輛僅有約一百一十架,不會增加本地交通壓力。此回應根本是誤導公眾,因互認駕照後,每年二千二百萬內地遊客中有駕照者可駕駛本澳任何輕型車輛,更重要是,互認會令本澳目前十一點四萬的內地外僱、一點四萬的內地大學生,只要有內地駕照就可即時在澳門駕駛,借車或買車均可,根本不用租車,且十四日後即使不登記,罰則僅三百元,儘管登記有一年上限,但過限期僅罰款一千五百元,且只要接續半年有三個月不在澳門,或重新批出逗留期,一年限期就可重新計算。可以預見,互認後外僱在澳駕駛的情況必會大增,且過界司機問題肯定會較目前更普遍!

外地駕照在澳意外率高港百倍
第二,當局指香港二00四年開始實施內地駕照互認至今沒大問題,且已有不少內地居民通過換領香港駕照在澳門駕駛。首先,因內地有傳言內地司機只要換領香港駕駛執照就可全球自駕遊,結果引發每年數萬內地人換領香港駕駛執照。但內地公安部早已澄清說法不正確,而港運輸署亦明確香港駕駛執照持有人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才可申請國際駕駛執照。

特區政府卻選擇性忽視內地及港府的官方說法,仍承認內地人士在香港換領的駕駛執照可在澳門駕駛,甚至以此作為澳門應開放互認的理據。據治安警公佈,目前已有二千零七十一宗內地人士通過內地與香港駕照互認制度來澳申請駕駛許可,更令人擔心是,香港內地駕照佔整體意外比率僅百分之零點零五(二0一五年),但治安警指二0一七年首十月,涉及非澳門駕駛執照人士之交通意外約九百三十宗,佔本澳整體交通意外高達百分之八,儘管當局未公佈內地駕駛者的比例,但非本澳駕駛者在本澳交通意外的數據比率較香港高出逾百倍計,數字充分表明,收緊外地駕駛者在澳駕駛資格才是目前最急切!但當局竟敢以此數據作為進一步開放內地互認的理由?實在反智!

兩地居民已可考取對方駕照
第三,當局表示,近年有數千名澳門居民到內地考取駕照,故互認可方便居民內地駕駛;但筆者認為,有需要的巿民大部分已按現有規定,經內地駕駛筆試及體檢獲發內地駕照,若特區政府要爭取便利澳門居民,只要與內地明晰有關程序和手續,免去居民要找代辦已能大開方便之門。而內地人士有需要在澳門駕駛,只要有合法逗留資格,同樣可考取澳門駕照,目前已有一千四百七十三位內地人士考獲澳門駕駛資格。這對駕駛者本身及兩地交通安全均是負責任的做法!況且內地駕駛者不用登記可駕駛,亦令當局連提醒兩地不同駕駛規則的機會也沒有!

即使支持互認的居民亦有向筆者投訴,按當局說法,澳人到內地駕駛需親身到內地申請及體檢,但內地居民不用任何手續就可駕駛,做法根本不對等!情況如同港珠澳大橋,澳門興建三千車位的停車場供香港單牌車在澳門口岸入境前停泊,香港則沒有任何停車位供澳門單牌車停泊一樣,澳門單牌車甚至根本無機會上橋!

零配套互認徒添區域矛盾
最後必須強調,筆者並不反對區域合作,但前提是本澳必須認識自身的優勢和劣勢,做好做強自身特色在區域發展中發揮優勢。政府一直強調,目前全球有一百一十個國家和地區成為《道路交通公約》成員的駕照持有人均可在澳門自由駕駛,但筆者可以斷言,一百一十個國家地區來澳駕駛的總量和日數,相對於長期留澳逾十一萬的內地外僱、一點四萬內地學生,以及每年二千二百萬的內地遊客,都肯定是小巫見大巫!

正當政府近期採取很多積極措施推動社會更多使用公共交通及減少私人車輛使用,且非澳門駕駛執照交通意外比率較鄰近地區高逾百倍的情況下,政府竟在互認條文內容「唔清唔楚」、「零配套」和「零應對」下,毫無限額全面容許內地駕駛者可即時在澳擁有駕駛資格,這對僅得四百二十七公里道路的澳門,絕對是一個極為沉重的壓力;加上兩地駕駛方向、規則和習慣存在極大差異,只會衍生更多無謂和不必要的區域摩擦和矛盾,與區域共融的方向根本背道而馳!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精選文章

傳新感言--林宇滔 2017-06-28

傳新角度-林宇滔(Ron) 由 論盡媒體 AllAboutMacau Media  發佈  ·  6月28日 22:51  ·       人到中年, 先後做過記者、傳媒主持、議員助理、社諮委和都更會的公職等,亦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