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 星期五

回顧博彩合同 反思競投方向 2018年6月8日|訊報專欄

回顧博彩合同 反思競投方向   


澳門六家博企的賭牌分別在2020331日(澳博、美高梅)及2022626日(銀河、威尼斯人、永利、新濠)到期。政府年前已明確賭牌到期後將會公開競投而非續期,博監局上月中表示,重新競投賭牌的安排料短期內公佈。

博彩稅佔財政收入八成
澳門去年賭收達2,657億元,儘管較2013年高峰的3,607億元少四分之一,但賭收在經歷20152016年連跌兩年後已明顯回穩,貴賓廳和中場收入均有回升,且中場收入已回復到2013年的95%,澳門博彩業已重新步入穩定期。

根據財政局數字,最近五年,賭博專營權之直接稅(下簡稱博彩稅),為博彩毛收入35%;過去五年,佔政府財政收入介乎76.9%-81.5%。若以實際收支計,博彩稅基本已能應付政府全年開支,但這個平衡很大機會在今年被打破。因為根據2018年預算,政府今年開支達984億,但預計博彩稅824億,近年政府財政開支急升勢頭亟待關注!

博彩業無論在澳門整體經濟還是政府稅收的影響力均舉足輕重,筆者因應賭牌重新競投開始蘊釀的階段,決定在專欄簡介本澳博彩業、稅制及專營合約的情況,以便?磚引玉,讓社會有更多資訊就賭牌重新競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澳門六個賭牌若要細分,可分為三正三副。在政府的允許下,200212月,銀娛將賭牌轉批威尼斯人;有此先例,20054月澳博將賭牌轉批美高梅,20069月永利將賭牌轉批新濠,這個轉批過程中包括理據及博彩公司為何可出售賭牌,當年備受社會爭議,今日先不作詳述。

毛利稅三成九等同大股東
另外,政府年前先後豁免六大博彩企業的利得稅,同樣曾引起社會爭議。目前澳門賭場的稅賦,主要包括四種:第一是博彩毛收入35% 博彩稅,去年約930億,2013年最高曾達1,263億;第二是毛收入1.6 %的澳門基金會撥款,去年近43億;第三是2.4%毛收入用作城巿建設、旅遊推廣及社保(澳博負責疏濬,比例為1.4%),去年近64億;最後是賭枱每張30萬(貴賓廳)及15萬(中場),以及角子機每部1,000元的年溢價金,以目前6,000多張賭枱及15,000部角子機計,每年溢價金約十多億。前三項稅率為毛收入的39%,故一般說澳門博彩稅約四成;而平均稅率38.5%之說,是因澳博38%與其他公司39%除二得出。

過去曾經有意見提出,博彩業利潤豐厚,政府應成立全民博彩公司與民分享利益,但此意見明顯是對博彩業目前的稅收機制不了解,因為澳門博彩稅是以毛收入徵收,簡單來說賭場每贏一百元,政府就可收取39元稅收,當中不用扣取任何成本,故有研究博彩業的學者形容,澳門政府根本是六家博企的優先股大股東,故政府根本毋須和不應落場經營博彩,即使真的要全民分紅,將博企毛收入一定的百分比作分紅才是最高效。

牌照期滿賭場連設備歸公
另一個較鮮為人知的賭牌規定,是賭場在牌照期滿後需歸還政府,一如其他專營合同,博企經營的所有賭場及其所有設備用品,在專營期滿後須無條件歸還特區政府。目前所有博彩合同均要求六家博企將旗下所有賭場作獨立單位登記,以便牌照期滿後歸還政府。舊葡京娛樂場便在2001年年底合同到期後已歸還政府,現在只是由政府租用給澳博經營。故理論上,若現有賭牌經營者未能投得新賭牌,政府可將其賭場交予其他投得賭牌經營者經營,但從實際角度,這是近乎不可能的操作,故現有賭牌經營者在新賭牌競投中確實存在先天優勢。有意見認為,應該要發新賭牌引入新的競爭,但礙於本澳土地空間已不多,客觀而言,要有新經營者,再增發賭牌最多也只能一個起兩個止。

加大社會責任專營模式不應變
一個意見是認為澳門賭牌不需要再專營批給,只要符合要求就可申請准照經營博彩,筆者對此明確反對。首先,法律對專營批給的承批人的限制和規範,遠較准照持有人多。現在社會應思考如何推動博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包括為本地人和中小企提供更多多元發展和向上流動的空間,以及投放足夠資源推動產業多元等;若取消專營制度,只會令博企承擔社會責任的壓力大減,博彩巿場的過度競爭對社會治安和其他行業的衝擊必然更大,甚至會有減賭稅的壓力。對澳門百害而無一利。

政府於2016年曾作中期檢討,當時社會不少意見要求政府為博企訂立包括社會責任在內的明確指標,但檢討似乎又虎頭蛇尾,沒有下文。筆者認為,就博企社會責任,不需由政府提出明確要求,而應由六家博企自行提出對關顧員工和社會責任的方案,才是最有效的。這些計劃的執行成效,包括員工及社會對博企的評分,同樣應作為未來賭牌競投的重要參考。
筆者嘗試翻查六家博企合同要求的投資金額,以及去年博企年報盈利表現,讓大家了解目前六家博企在為期20年的賭牌中承諾的投資原來低得難以想像。

澳博(合同要求投資金額47/2017年利潤21億,下同);銀娛(88/114億);永利(40/47.9億);威尼斯人(44/135億);美高梅(40/27億);新濠(40/39億);單在去年,六家博企的利潤為384億,但六家賭牌公司當年承諾的投資計劃僅299億,意味著六家博企一年的利潤已超過六家博企持牌二十年的投資承諾,數字明顯遠於合理水平。

博企一年利潤多過投資承諾
當然,有博企累計在澳投資金額已達一千億,是合同要求的廿六倍,但這也再次反映特區政府當年對承批人的要求實在嚴重偏低,這或與當年澳門博彩業前景未明有關,但現時澳門作為全球賭收最高的巿場,新賭牌競投人的投資金額不單要大幅提高,更重要是應有更詳細和可持續的投資計劃讓特區政府持續監督落實。新加坡的做法是承批人要將所有賭場建成並獲營運許可後,才正式獲發賭牌。

賭牌競投,無論從澳門哪個方面去看都是舉足輕重,也勢將影響澳門未來十多二十年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筆者期望通過這篇文章,能夠喚起社會對賭牌重新競投的關注,同時也提供大家一些基本資訊,作為今後參與賭牌競投討論的客觀基礎。政府也有責任及早公佈未來博彩業重新競投的框架方案,供社會認真討論及提出意見,並逐步將規則細化,為澳門持續發展和多元化發展選擇最合適的賭牌競投和經營監管模式,為本澳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居民生活質素創造條件和打好基礎。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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