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5日 星期一

舊區重建都市更新醞釀十多年只聞樓梯響│2020-04-09 │市民日報-


2020-04-09 市民日報  P03  |   專題  | 

舊區重建都市更新醞釀十多年只聞樓梯響

林宇滔︰都更政策核心改善居民生活

特區政府10多年來推動舊區重整工作備受社會關注,從「舊區重整」到「都市更新」,過程障礙重重,一波三折。都更會前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都市更新進度緩慢,關鍵在於政府有否決心去做,政府應「先易後難」,先從優化社區環境、減緩樓宇老化問題入手,逐步提高澳門市民的綜合生活素質,善用土地資源並推動各城區的協調發展,才是都市更新的政策核心。
  舊區重整15年前提出
  林宇滔表示,特區政府早在2005年提出「舊區重整」的概念,2006年成立「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期間分小組召開逾百次會議,啟動《舊區重整法律制度》的起草工作,並於2011年交立法會討論,直至2013年,由於相關法案不合時宜,當局宣布撤回方案並建議重新再做。再到2015年,政府提出以都市更新概念推動舊區重整,及後解散「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並在2016年3月轉為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
  隨後,「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成立,專責協調和推動都市更新的,近期更將業務擴展至境外,負責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林宇滔表示,有關項目採取融資方式,不會使用公帑,並以限價方式出售住宅單位,這對於在內地經商的澳門居民、長者養老有多一個選擇,市民固然不會反對,但他認為這不是都市更新將來的重點工作,也更不可能是公共房屋的替代品,都更公司應集中力量處理澳門的項目。
  先易後難立法推動重整
  林宇滔指出:雖然《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成為廢案,應有框架性的條文可繼續討論,惟政府積極性不高,他形容「好似坐咗喺度等運到」,一直停在「紙上談兵」階段。雖然制訂舊樓重建百分比、賠償機制等仍需考慮社會各方面因素,相信當中較難平衡各持份者的利益,但當局應「先易後難」,先落實爭議不大的法案,推動舊區重整。
  他回顧過去3年都更會的工作,不少危樓獲得全部業主同意重建,但他們還要為同一物業單位繳納雙重或三重物業轉移印花稅,認為根本不合理,為此,都更會參考《舊區重整法律制度》中有關避免重建樓宇重複徵稅條文,在去年出台《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豁免繳交財產轉移印花稅、取得印花稅等稅務優惠。在推動樓宇保養方面,任何地方樓宇老化的速度都較重建速度快,為此,都更會過去推動房屋局實施《樓宇維修資助計劃》,鼓勵業主做好樓宇保養維修,以減慢樓宇老化及成為危樓的風險。
  釋放誘因鼓勵業主重建
  林宇滔介紹指,都市更新分為不同層面,包括剩餘地積比、等同地積比及負地積比的重建項目。負地積比是指重建後的樓宇高度較原本低,業主大多不願意重建,只會繼續做好樓宇保養維修,故非一個重建可行的方案;等同地積比項目,即重建後與原面積相若,如新橋區的鉅富花園及青洲區的明興樓,業主需支付建築費也算合理,但每個人都要出錢,要取得共識較難;剩餘地積比則為重建後的高度較原本高,如本澳首個自發重建、位於大纜巷逾50年樓齡的福寧大樓,原先出現明顯的傾斜以致住戶窗門自行開關,重建後由原本4層放高至7層,變相住戶毋需支付建築費,更可轉為電梯樓。
  目前都市更新正有序推進,除已將原海一居土地(P地段)劃分為置換房、暫住房等用地、發展「澳門新街坊」項目外,林宇滔認為當局應盡快協助單幢式重建的措施,尤其是等同地積比以及負地積比的重建項目,只要理順法律,釋放誘因予業主或發展商自發性有動力參與重建,並由都更公司提供專業的顧問服務,包括協助業主申請重建程序、招標或制訂圖則等,相信都市更新能有效推動。
  盡快落實新城總體規劃
  「沒有任何一樣嘢都得,但無政府的決心就一定唔得!」林宇滔坦言,2014年3月出台的《城市規劃法》生效後,特區政府需在3至5年內完成城市總體規劃,其後才能展開分區詳細規劃,從而進一步了解各區地積比率及用途的情況,惟現時總體規劃遲遲未出台,變相拖慢都市更新進度。即使現時政府已對個別單幢式樓宇制訂規劃條件圖,逐個申請,但缺乏法律效力,只能作內部參考之用,成為不公開透明的資訊。
  近期為配合「祐漢7幢樓群」的規劃研究,都更公司委託第三方展開為期10個月的調研工作,期望透過收集數據以掌握居民意願等方式,有序落實都市更新工作,回應社會對改善舊區環境及提升居民生活質素的訴求。林宇滔表示,「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在2007年已做過同類入戶的調查,至2011、2012年都有回顧,現時由於多年環境的變化,需要重新調研。
  「重點唔係在於再做幾多個調查,而係做完調查後點樣落實」。他指出:過去委員會曾先後委託調研機構對下環街區、高樓街區、媽閣街區、司打口等舊區進行住戶調查,全面了解區內居住環境、居民需求及重整意向,但有關重整規劃至今仍未落實。他認為,「舊區重整」已經包含「都市更新」大部分,不只是拆卸重建,亦包括美化舊區、活化舊區古跡、推動樓宇保養維修,增添無障礙出行設施、安裝樓梯機等一系列工作,重點都是希望改善整體居民生活質素,因此,他認為即使未能推動重建,仍可先行處理優化社區的工作。
  制訂人均社區設施指標
  林宇滔強調,特區政府一直未有全面回應各區居民需求,如南區至今一直沒有公共泳池,他舉例說,香港每85名居民就要有1平方米的泳池面積,在10多層高的社區大樓內包含街市、圖書館、籃球場、泳池等,雖然澳門未必適合,但城市規劃應要有人均社區設施的標準,了解各區所缺乏的設施,有效利用現有閒置土地;他又指,新城A區不單要滿足居住需求,也要讓人均社區面積的比率得以提升,只要優化交通,興建大型城市級的設施如中央圖書館也可行,繼而分擔舊區無法滿足的功能。
  他又指,現時特區政府用地較原始,「邊個部門大聲啲,咁就搶到資源」,以善意角度看,每個部門的設施都有逼切性,但這與居民的真正需求未必一致。他又舉例說,林茂塘區是近年人口增長最快的區域,人口密度排全澳第二、三位,該區高樓大廈密集,更有很多年輕家庭搬入,可見該區最缺乏的是托兒所,狗場早前規劃興建4間學校,他認同學校缺乏,具逼切性,但其餘地方未有遵從該區人口特徵及實際需求而增添托兒所,實有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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