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 星期二

盡快立法賦消委會來貨調查權 | 2020-05-03 市民日報


2020-05-03 市民日報 P01  |   要聞  | 盡快立法賦消委會來貨調查權

【本報訊】電子消費卡前日起正式使用後,不少市民投訴超市暗地加價。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政府的監管力度肯定不夠,亦沒有甚麼條件監管。他促請政府和立法會盡快完成《消保法》立法,賦予消委會對來貨環節資料具強制調查權,調查是否真的來貨價大幅升高,及徹查超市是否真的每半個月將減價貨品的價錢回復為正常價,否則,消委會一直沒有調查權,只能收到投訴後聽商家的解釋了事。
林宇滔表示,政府的監管力度肯定不夠,例如前日消委會公布枇杷果的例子,即使市民提供清晰資訊,或者當局自己在網上看到疑似加價的情況,經調查後,超市聲稱「標錯價」,將價錢下調便了事,超市方面亦有很多理由,包括舊有的優惠已經結束,每周要更改價格等等。他指「標錯價」事件過去於不同超市都經常發生,過去不少超市亦有暗地加價的情況,相信市民肯定不接受超市有關解釋,但亦不排除可能真的因來貨價上升而令超市加價,問題是現時沒有清晰的法律監管有關問題,消委會亦沒有調查權,只能在收到投訴後聽商家的解釋。
料消費卡不會推升通脹
他強調,《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去年3月20日在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至今超過1年,為何還未完成修法?社會要推動消委會、立法會盡快完成《消保法》立法,透過《消保法》賦予消委會對來貨環節資料的強制調查權,調查是否真的來貨價大幅升高,若果是因供應商加價,超市加價無可厚非。而超市亦經常強調價格是「至抵價」,《消保法》可調查超市的營銷記錄,徹查超市是否真的每半個月將減價貨品的價錢回復為正常價。他直言當加價的真正原因曝露後,倘若真的有不合理加價,相信社會會有公眾的力量,以消費者行為去抵制不良超市。
另外,林宇滔直言,客觀來說,電子消費卡推出後,不少原來依靠旅客市場的商戶,例如食店、波鞋運動用品店,都推出不少消費卡的折扣優惠,吸引本地人消費,真的起到刺激消費,發揮限時消費的作用,確保本地經濟不會出現衰退,但當然不少市民在網上投訴超市暗地加價,他相信電子消費卡對通脹不會有太大的升高,始終旅客數字跌至谷底,沒有旅客對經濟造成很大打擊,居民使用消費卡難以取代原來旅客的需求,當政府公布5、6月的通脹數字後,應再視乎情況,對下一期消費卡的操作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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