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 星期一

保障業權應平衡整體業主利益 林宇滔:不降百分比都更難奏效 2019年9月22日 | 澳門日報

保障業權應平衡整體業主利益
林宇滔:不降百分比都更難奏效 
【本報消息】都市更新公開諮詢或最快年底啟動。都更會前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不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看不到都市更新有成效。認同應保障業權,但需要平衡整體業主的利益。提到未必參考香港強拍房屋的做法,可透過強制仲裁機制保障小部分小業主的權益。
促仲裁找合理價值
都更會二○一七年已就重建業權百分比達成共識,建議按樓齡等條件把重建業權的比例由百分百降至九成及八成五的方案。但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於競選期間卻提到“降低業權百分比易有爭議,強拍房屋又會衍生很多司法訴訟”,社會有聲音擔心在重建業權百分比上再拉鋸。
林宇滔認為,重建業權百分比可在公開諮詢時討論,但不降百分比,都市更新難以成功推動。他以過去幾年重建的大廈都有因未能取得百分百業權同意而拖拉的情況,認同應尊重小業主的權益,但當危樓亦需要百分百業權同意時,是否應思考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
“到底係一個小業主的利益大,還是其他九成業主的利益大?好多嘢唔可以就咁講話保障業權比例,呢個保障都有一定的限度。我同意權益應該充分保護,但當中亦要整體利益(其他業主)得到平衡。”他認同澳門可以不強拍房屋,但可透過強制仲裁程序找出合理的價值,嚴謹地保障小業主權益。
按地積比應分三類
都更公司日前提到舊區重建的建築費用者自付。林宇滔認為,只講建築費用者自付容易令人對舊區重整政策有誤解。重建項目按地積比使用應分為三類,分別是有剩餘地積比的重建項目。例如福寧大廈,因有剩餘地積比,重建項目有盈餘,可以增加電梯,甚至可換更大的單位。
當年都更會討論賠償等問題時,討論到有剩餘地積比的項目,最少應有樓換樓的選項,以及合理賠償讓業主可以選擇買其他樓。根據早年前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調查指出,住戶更願意有合理價格賣樓之後再買電梯樓。
等同地積比的重建項目,比如鉅富花園、明興樓,即使重建亦與原面積相若,需要給予建築費亦合理。按現時本澳最新的經屋項目計算,建築呎價為一千六百元,即一般五百呎單位的建築費為幾十萬元。
負地積比的重建項目,比如信達城商場新規劃條件圖的高度較現時低,林宇滔認為除非是強制重建,否則業主寧願繼續維修。對於等同地積比以及負地積比的項目,政府責任重大,要有誘因推動都市更新。
都更勿變地產項目
對於有剩餘地積比的重建項目,林宇滔談到,只要理順法律,已有業主及市場動力推動重建,都更公司應提供專業的顧問服務,包括協助制訂樓宇圖則、申請重建程序及招標等,以鼓勵業主自發重建。
他又相信地產商願意做有剩餘地積比的重建項目,但要留意避免都市更新日後成為地產項目。強調舊區重建以至都市更新唯一核心目標應是改善居民的生活質素。全球的都市更新項目佔整體樓宇市場比例亦不多,大部分樓宇仍需靠加強樓宇維修、安裝樓梯機及美化街區環境等優化。
他關注政府能否針對居住在唐樓的長者有特別的房屋政策。指出不少“三無長者”被排除在本澳公屋政策之外,批評政府邏輯有問題,政策應更多元。

2019年9月20日 星期五

舊區更新建築費業主自付 重建後單位 數量維持不變 2019年9月19日 | 力報

舊區更新建築費業主自付
重建後單位 數量維持不變
都市更新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昨(18)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未來舊區重建,業主需要負擔建築費用,因為都更公司並非一間盈利公司,是一間服務公司,都更公司會做好本分,做好舊區重建的規劃、建築設計。在記者會上,林金城提到社會所關注舊樓重建的建築費用,他稱:「 (業主)應該係好樂意 ,一間舊嘅屋,到時畀返一間新嘅你,有電梯嘅(屋)。」但他在會上並未有詳細解釋建築費是業主承擔全部或只承擔建築成本。
林金城續稱,重建舊區並非是政府沒收居民的業權,要遵守「一間換一間」的原則,同時重建後戶數並不會改變,「假如有1,000伙,重建後都係會有1,000伙,由三幢樓宇變為兩幢」。他重申重建區內的密度不會增加,「屆時樓宇建高一點,比如原來有三幢需要重建,或會興建高一些,未必三幢,可能會興建為兩幢,且增加停車場以及其他設施,同時亦會增加綠化從而令居住環境更加舒適。」林金城稱,都更公司會規劃建設「暫住房」供舊區重建居民暫住,待舊區重建完成後,業主再遷回舊址居住。他預計,黑沙環新填海區原海一居「P 」地段會分三期發展,首期會興建2,100多個「置換房」單位,供原海一居樓花買家購買,之後再興建「暫住房」,當重建某一區時,某一區的住戶可先在「暫住房」暫住,當重建完成後,相關住戶會搬回原來的地方。現階段工務局已發出初步的地段規劃條件圖並安排與都更公司在30天內進行商討。賀一誠提出屋主負擔建築費候任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圓圖)在上(8)月落區時曾向傳媒表示,計劃興建「置換房」及「暫住房」,並以周期方式運行,他當時指出,第一批用完(暫住房),第二批又可以入去,該項工作必須持續走下去,「置換房」或「暫住房」的興建及規劃亦需數年時間,距離實現階段仍有一段時間,他又認同以「置換房」方式,全面規劃,而屋主負擔一定的建築費用,並有決心下屆政府能逐步解決問題。房屋問題是賀一誠參選政綱的重點政策,而都市更新更是他在參加競選活動時多次提及的一環。林宇滔: 建築費用自付方案合理澳門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昨晚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按照都更公司所述內容,相信只是初步的原則,同時又認為建築費用自付可以說是合理。他稱,都更公司所謂的建築費用已包括所有的建築成本、人工等,如該費用全數由第三方或政府所處理及支付並不合理。林宇滔亦指出,「樓換樓」只是一個選項,居民亦可變賣樓宇等,但日後舊區重建的具體操作及選項仍需待「都更」法律出台及公開諮詢研究,相信都更公司只是按照法律而行,但現階段都更公司亦可向居民提供優惠,例如合理費用的豁免等,以及給予專業的法律意見,協助他們重建。他則期望在世遺的高度限制、不增加該區的人口條件下,建築商可適度加建樓宇高度,以作為停車場、社區設施及空間等,以給居民一個適舒的居住環境。

有意見批評巴士服務合同透明度不足 2019年9月18日 | 捷點資訊報

有意見批評巴士服務合同透明度不足

林宇滔:先滿足經屋需求再拓夾心樓 2019年9月17日 | 市民日報

林宇滔:先滿足經屋需求再拓夾心樓
【本報訊】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希望在年輕人「夾心」階層的房屋問題上加把力,讓他們安居樂業,才能形成和諧的社會。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現時不是適合時機,應先滿足居民對經屋的需求再去想其他。現時樓宇價格高企源於無論經屋和私樓供應量都不足,政府要制訂整體房屋規劃、土地儲備,確保每有穩定的公私樓供應,居民恐慌性需求便會逐步降低,樓市自然會健康發展。
賀一誠的《參選政綱》提及要加快公屋建設,研究構建合理的「夾心階層」置業階梯。如果新城A區 2.8萬個經屋單位可以滿足需求,其他土地便可分配給夾心階層。林宇滔直言,本澳土地資源「係得咁多」,客觀來說若推「夾心階層」置業階梯必會爭奪公屋資源。政府較早前公布未來已規劃了近4萬個公屋單位,包括新城A區已規劃了2.8萬個公屋單位,加上偉龍馬路的6500個單位、發電廠原址1000個單位,正規劃設計中的路?西側東亞運大馬路2000個單位等,現時政府有土地資源,只要當局肯集中精力建造經屋,並開展預售,經過一兩次「開隊」,讓居民重拾對政府的信心,相信無論對私人樓市或是經屋,居民恐慌性需求會逐步降低。
每年公私樓穩定供應利樓市健康
他指出:在有持續和穩定的經屋供應前提下,若政府再研究推出其他多元性房屋,滿足不同階層的房屋需求,他並不反對,「問題係要先解咗前面個結(經屋供應量不足),如果個結唔解開,你再講千萬個花款,有幾多類型房屋都係無謂!」過去社會跌入是否推新類型房屋爭拗,惟最基本的經屋供應政府都未能滿足社會需求,政府一直「只係得個講字」,不單令居民恐慌性需求增大,也進一步加劇社會怨氣。
為此,林宇滔認為政府應先落實較早前公布的近4萬公屋規劃,之後才有條件討論是否推「夾心階層」房屋。
在會否出手再調控私人樓宇市場問題上,賀一誠並沒有正面回應,只稱要避免出現負資產,林宇滔說,近幾年政府從來給市民感覺是以商為本,甚至有人講是「地產霸權」,要平衡樓市,關鍵是回應供應需求。澳門回歸祖國來,每年新增人口約1.3萬至1.4萬人,如以3人一個單位計,就需要4000至5000單位,不過實際上每年公、私樓供應只得2000個,明顯結構上欠缺樓宇,在市場供應不足情況下,政府再推更多辣招,猶如「食藥」一樣,治標不治本。更重要是政府要制訂整體房屋規劃、土地儲備,確保每年有穩定的公私樓供應,只要未來5年有穩定的公、私樓供應,每年有4000至5000個單位落成,其中六成是公屋,四成是私人樓宇單位,5年後樓市自然會健康發展。
他直言,樓宇單位供應是樓價高企根源,不優先處理而推出「辣招」只會火上加油,進一步推高樓價,吃力不討好。
況且,他強調,倘政府沒有恆常土地拍賣讓一些殷實的商人建造住宅樓宇,未來政府也應進行土地儲備規劃,以便訂定土地儲備拍賣計劃和時間表,為私樓有恆常供應提供條件。
至於負資產,林宇滔強調,制訂整體房屋規劃並不是要令樓市火上加油,或是「推冧樓市」,是為確定樓市重回健康軌道。樓市發展必然有周期,樓市重回健康軌道後,無論未來是升或跌都不會出現太極端的波動,透過提供穩定供應去避免樓市出現負資產,居民便不會因此受苦。

巴士服務合同下月到期 市民籲新合同增透明度 2019年9月17日 | 力報

巴士服務合同下月到期
市民籲新合同增透明度
政府與澳巴與新福利巴士的「巴士服務公證合同」將於下(10)月31日屆滿,但政府至今仍未透露新合同半點內容,在前天(15日)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有發言嘉賓擔心將致公眾被逼「硬食」不合理條款,質疑巴士合同「有沒有需要高度機密,不向社會透露」。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現時政府處理巴士服務合同做法欠透明度,巴士作為公共服務,理應受社會監督,而巴士服務合同將在下月到期,但政府仍未有任何消息公布,令人擔心會否再延長現有合同,巴士服務作為公共服務,無論調整價錢、路線訂價等政策,社會大眾都有知悉權利。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擔心公眾會被逼「硬食」不合理條款,巴士屬公共服務,應該很透明及有機制讓公眾參與討論,讓公眾給予意見,希望新一屆政府在相關方面多做工作。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指出 澳巴及新福利合同均不設財政援助上限,乘客愈多,巴士公司賺得愈多,這種形式並不理想。她主張設立財政援助上限,或回報予特區政府的機制。此外,她又關注雖然巴士不能用於其他業務,卻可出租,不算在財政收入的規定也備受批評,為此亦有需要調整。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希望政府詳細解釋巴士服務價格的計算方式,將服務人次、評鑑列入考慮。巴士續約是重大民生決策,然而政府不僅沒與交諮委商討,應有的總結報告也不見。多位發言市民批評政府對巴士服務合同續約一拖再拖,當局應要加大資訊透明度,認為巴士服務為公共事業,理應有公眾參與或諮詢,現時無公眾意見,恐怕政策或服務設計「離地」。

2019年9月16日 星期一

巴士服務須設獨立財政支付 價格調整路線單價要透明 林宇滔促設公眾監督機制 2019年9月16日 | 市民日報

巴士服務須設獨立財政支付 
價格調整路線單價要透明 林宇滔促設公眾監督機制
【本報訊】政府與兩巴士公司的服務合同今年10月底屆滿,政府至今仍未公布具體續約內容及進展,不少市民批評政府透明度不足,令市民有「硬食」。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現行巴士服務合同存在諸多問題,包括每年政府向巴士公司支付的財政援助「估估下」,兩巴合同又不設財政援助上限,巴士服務評鑑制度明存實亡,巴士服務援助更會受政府部門財政緊縮或開支影響等,總體未受市民監督。他促請政府設獨立財政預算處理巴士公司服務支出,在價格調整、路線單價上亦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澳廣視電視台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邀請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林宇滔、議員李靜儀、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出席,探討巴士續約問題。
新合同無風聲 公眾憂要硬食
期間,多位發言市民批評政府對巴士服務合同續約一拖再拖,當局應要加大資訊透明度,若然直接推出合同,應當問責。其中也有市民關注新時代和澳巴兩間巴士公司合併時,政府有權以公共利益為由不允許合併,認為政府不作為。
鄭仲輝擔心政府仍未透露合同半點風聲,將致公眾被逼「硬食」不合理條款。質疑巴士合同「有沒有需要高度機密,不向社會透露?」他認為新合同可能要「等埋輕軌」,因巴士與輕軌之間存在關係,但他形容現時社會就像「盲人摸象」般,對巴士新合同的詳情一知半解。巴士屬公共服務,應該很透明及有機制讓公眾參與討論,讓公眾給予意見,希望新一屆政府在相關方面多做工作。
現時政府明確表示新巴士合同以「公共合同」方式訂定,林宇滔指出:這是法律規定,並早於2011年時便由廉署予以糾正。
他指,問題是現時以財政援助方式處理服務價值,政府不用諮詢公眾,且今年估算明年的數,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扣除車資收入,政府補貼巴士公司其餘部分。由於提前1年估算票務收入,便存在自由裁量權,政府予人態度更是「既然唔需你監督,就唔向你交代」。
他認為,現時巴士財政援助屬於交通事務局部門預算的一部分,會受到部門開支緊縮影響,巴士服務最重要有獨立財政預算,並有機制接受公眾監督,當中巴士服務價格、票價調整等應公開透明。巴士新合同拖到今天仍未續期,不排除「陰謀論」,皆因巴士合同既可續約,也可重新招標,但今時今日明顯政府「招標唔切」,是否一定「米已成炊」直接續約,政府有責任要交代清楚。
巴士電子支付 讓公眾有選擇
他又提到,過去多年巴士合同愈趨秘密,而巴士服務評鑑制度又與利潤上限掛鈎,但兩巴士公司已沒有利潤上限,因為新福利合同沒有利潤上限,澳巴在上次續期時取消了利潤上限條文,巴士服務評鑑制度又明存實亡,只是花瓶,當局從來沒有向公眾交代上述問題。由2008年政府在巴士引入「澳門通」電子支付服務,以推行票價優惠,至今政府每年仍支付1400萬元服務費,他質疑「點解而家重係澳門通獨家提供優惠?政府畀錢買公共服務,應引入更多競爭。」他促請政府引入電子支付公司,讓市民有更多選擇。今日「澳門通」已變成市民不可或缺的服務,但其卻不受到公共服務監督。
李靜儀指出 澳巴及新福利合同均不設財政援助上限,乘客愈多,巴士公司賺得愈多,這種形式並不理想。她主張設財政援助上限,或回報予特區政府的機制。
此外,她又關注雖然巴士不能用於其他業務,卻可出租,不算在財政收入的規定也備受批評,為此亦有需要調整。
陳家良希望政府詳細解釋巴士服務價格的計算方式,並將服務人次、評鑑列入考慮。巴士續約是重大民生決策,然而政府不僅沒與交諮委商討,應有的總結報告也不見,社會缺乏充分討論,他擔心要被逼接受合同。

論壇關注巴士服務新合同 促增透明提升服務 2019年9月16日 | 大眾報

論壇關注巴士服務新合同 促增透明提升服務
【特訊】政府與澳巴、新福利兩間巴士公司的服務合同將於10月31日屆滿,距今僅剩一個半月,但政府仍未公佈具體續約內容和進展。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圍繞有關議題展開討論,市民強烈要求巴士服務合同細節、訂定準則乃至巴士服務評鑒均需要增加透明度。
據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早前引述政府的意見指出,當時已確定與巴士公司擬定的新合同會以「公共合同」批給方式進行,但具體運行模式未必有大變動;市民對維持現時以「政府主導」巴士服務,並以財政援助結合巴士「服務價值」的方式作為巴士公司收入意見不一。有出席昨日論壇時發言的市民質疑,在公共事務上政府的透明度非常低,坊間不瞭解續約合同的細節,定期的調整方案更沒有公開;記憶中巴士服務有社會評鑒制度,但不為人所知且數據鮮有公開,所得服務評價必然不夠「接地氣」。亦有意見質疑巴士公司的廣告、承接下酒店接載員工服務及巴士退役後轉售等,當局並未明晰相關收益的誰屬。更有聲音稱,若公交服務收費足夠低,市民肯定會願意搭乘公交巴士出行;相關意見指責政府「講一套做一套」,一方面提倡公交出行,同時又允許巴士加價一倍的做法等同於擾民。
出席昨日論壇的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希望政府正視社會的訴求,尤其是新一屆特區政府更需要在有關方面著墨更多。他認為公共政策需要一定的透明度和完善的機制,當中若有公眾參與,以及公眾的意見能對決策起到一定影響作用,才能有強烈的訊號督促巴士服務運營商提高服務質素。立法議員李靜儀同樣認為,無論票價高低,現時的巴士服務普遍偏差。她又質疑巴士公司能否承接其他接載乘客服務,包括日常市民所見,一輛公交式樣的巴士駛過,但顯示的卻是酒店員工接駁巴士等;李靜儀因此促請政府公開當局對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上限。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呼籲當局儘快公佈巴士合同的方向,雖然所剩時間無幾,但亦要聆聽和整合市民的意見,回應公眾的需求。他並呼籲增加多一些不僅限於關閘作為終點的「點對點」線路,認為其他口岸亦可以設置連接商業中心、旅遊景區等地方的專線;減少站點可以舒緩道路擠塞的情況,而接駁至其他口岸,久而久之讓有需要的人士習慣後,亦可以有助舒緩關閘口岸的壓力。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公共交通批給合同具獨立的財政預算,有必要讓公眾參與監督,此外判給價格等均需要公開透明。他直言,巴士批給服務此前未能談妥,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簽署15個月臨時合同後,至今有關批給合同再次陷入停滯,當中不排除存在「陰謀論」的可能。他抨擊政府工作越趨不透明,兩間巴士公司的利潤上限相繼取消,而政府「俾錢買公共服務」,理應加入公平、合理的競爭,市場才能獲得良性的發展。他促請政府考慮,在商家滿足一定條件後,允許其入場參與競爭公共巴士服務。另一方面,公共巴士服務自2013年開始有評鑒系統,但相關指標有必要公開標準,包括怎樣會構成不合格的情況;而巴士公司既然接受政府的主導和資助,在發生事故時亦需要接受懲罰。
冀引入環保巴士據瞭解,現時澳巴天然氣巴士比例佔一成四,正研究購入更多天然氣巴士;而新福利則正在陸續更新近400部巴士,另外亦引入兩部內置少排放發動機的增程式電動巴士。陳家良同意有必要在環保上多下工夫,其中天然氣巴士同樣會排放溫室氣體,因此建議提高增程式電動車的比例。
林宇滔認同有關講法,指本澳溫室氣體排放量已增加四分之一,環保問題值得關注。相信使用新能源巴士是現時比較可取的做法,但現時特區政府需要從內地購買電力,本澳與內地一衣帶水,若內地生產電力的過程同樣不夠潔淨,澳門早晚亦會受到影響。林宇滔希望當局前瞻性地看待問題,積極引用更先進環保的能源。

巴士新合同內容「神秘」 公眾無法參與服務評鑑被指致政策離地 2019年9月16日 | 正報

巴士新合同內容「神秘」
公眾無法參與服務評鑑被指致政策離地   
【本報訊】巴士服務合同將於下月(十月)底屆滿,政府對於新巴士服務合同內容依然守口如瓶,有市民批評,政府在相關政策上透明度不足,無交代未來對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調整幅度,公眾亦無法參與巴士服務評鑑,無公眾參與的評價和政策「好離地」。
「澳門論壇」昨邀請議員李靜儀、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錫、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就巴士續約問題發表意見。
李靜儀表示,政府到立法會回應十月到期的巴士合約問題時,表示不便披露新合約內容。陳家良指,他向交諮委委員了解,政府未就此向交諮委收集意見。鄭仲輝提出疑問,是原有合約太完美,新合約無需修改?還是政府與兩巴就新合約上存在意見分歧?又或是否在等輕軌?外界無從得悉。
基於政府每年花在巴士服務上涉及龐大公帑,而且影響到四成二居民出行,四名出席論壇的嘉賓中有憂慮,再推臨時合同,認為政府有必要公開新合同的方向。林宇滔批評,政府在臨近合約到期仍未公布新合約,是否米已成炊?批評態度存在問題。四人建議,政府需要交代未來對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調整幅度、以及將服務評鑑制度與財政援助掛?,按服務評鑑得分提供分級財政援助,並設上限,取消目前無上限的財政援助模式。李靜儀提出,需要設財政回報特區條款,讓巴士公司回饋社會。陳家良認為,政府需要好好考慮公帑使用的合理性,建議考慮按服務人次、公里數等提供財政資助。
有出席市民批評,政府在相關方面的政策透明度不足,市民和社會對於巴士服務合約內容知悉甚少;在新合約中,政府亦無交代財政資助的調整幅度。她認為,公眾應該可以參與服務評鑑,無公眾參與的評鑑制度和政策會「好離地」。另有市民批評,政府直接拋出方案無諮詢社會。有市民關注到,巴士公司接受政府財政資助,但巴士租車服務收益郤收歸巴士公司,未來對於巴士廣告收益、出租服務收益等是歸公(政府)還是歸私(巴士公司)?
陳家良、鄭仲輝另建議,未來在新合約中,要求引入更多新型巴士。

論壇上有指巴士服務費計算方式欠透明度 有認巴士環保化刻不容緩 2019年9月16日 | 華僑報

論壇上有指巴士服務費計算方式欠透明度
有認巴士環保化刻不容緩   

【專訪】《澳門論壇》昨日探討巴士服務續約問題,兩間巴士公司服務合同並將於下個月到期,但至今仍未公佈新合同的內容令市民憂慮,有意見認為政府應盡快公開透明向社會交代巴士合同內容。
澳門論壇昨日舉行,邀請立法議員李靜儀、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及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等出席,探討有關巴士續約問題。其中,李靜儀表示,現時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的短期續約快到期,她認為政府應更公開透明向社會交代巴士合同細節。同時又強調當局應設立財政援助的上限,或設回報予政府的機制等。
林宇滔指出,現時巴士服務費計算方式缺乏透明度,他認為,巴士作為公共服務,未來巴士合同應接受公眾監督,包括調價、每條路線的單價等均應向公眾交代。他更質疑政府至今未公佈巴士新合同的詳情,是「等到米已成炊才向公眾交代。
陳家良則認為,政府按巴士服務價值差額計算補貼巴士公司,包括巴士公司營運的公里數等,他認為應同時把「人頭補貼」和巴士評鑑制度等作為計算補貼的考量。
鄭仲輝表示,巴士環保化刻不容緩,最理想是全面採用電動車,但本澳受各方面限制較多,因此建議可以電動車及天然氣車輛同時採用。

論壇講者憂約滿再延不合理條款耗公帑 巴士合同財援欠透明 2019年9月16日 | 澳門日報

論壇講者憂約滿再延不合理條款耗公帑
巴士合同財援欠透明   
【本報消息】經臨時續約十五個月,政府與兩巴公司的服務合同將於下月底屆滿。有講者昨出席《澳門論壇》時,擔心政府仍未透露合同半點風聲,將致公眾被迫“硬食”不合理條款。現存的財政援助、不透明的價格調整方式等弊端不應延續。有市民指政府要加大資訊透明度,若然直接推出合同,希望問責。
出租不算收入惹議
《澳門論壇》昨上午十一時假綜藝二館舉行,探討巴士續約。立法議員李靜儀、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擔任嘉賓。
李靜儀指出,澳巴及新福利合同均不設財政援助上限,乘客越多,巴士公司賺得越多,這種形式並不理想。主張設財援上限,或回報予特區政府的機制。此外,雖然巴士不能用於其他業務,卻可出租,不算在財政收入的規定也備受批評,需作調整。
估算收入自由裁量
現時政府僅明確表示新合同以“公共合同”方式進行,林宇滔指出,這是法律規定,並已於一一年由廉署所糾正。問題是現時以財政援助方式處理服務價值,政府不用諮詢公眾,而且今年估算明年的數,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
他指出,扣除車資收入,政府補貼巴士公司其餘部分。由於提前一年估算票務收入,故中間存在自由裁量,政府予人態度又是“既然唔需你監督,就唔同你交代”。另一方面,在這種模式下,巴士援助受政府部門的財政緊縮或開支影響。
服務評鑑名存實亡
他主張有接受公眾監督的獨立財政預算,判斷價格調整要公開透明,需清晰巴士公司“飛單頭”、“插鐘”等的計算方式。政府本可選續約或重新招標,卻拖到今時今日,不能排除陰謀論,“係咪一定要米已成炊,先同公眾交代?”有感近年巴士服務合同越趨秘密,另新福利及澳巴均無利潤上限,因此巴士服務評鑑已名存實亡。
鄭仲輝同樣質疑,“合同有冇需要咁高度機密?”巴士屬公用事業,政府須公開透明,加大公眾參與度,來屆政府應對此多下工夫。
缺乏諮詢擔心硬食
陳家良提出,政府應詳細解釋巴士服務價格的計算方式,並將服務人次、評鑑列入考慮。巴士續約是重大民生決策,政府不僅沒與交諮委商討,該有的總結報告也不見,社會缺乏充分討論,擔心要被迫接受合同。
有發言市民建議增設“點對點”快線,以及將巴士服務評鑑制度引入公眾評鑑,加大資訊透明度;有人擔心政府會直接推出合同,希望有問責。亦有市民提出,政府應思考巴士廣告收益、承擔賭場社團接載服務收費、車輛退役後的費用是歸公或歸私的問題。

兩巴新服務合同弊端 論壇倡公開交代細節 2019年9月16日 | 新華澳報

兩巴新服務合同弊端 論壇倡公開交代細節  
【本報訊】政府與2間巴士公司的短期續約合同將於下月(10月)31日屆滿,但政府至今仍未公佈新合同的內容,僅稱會以「公共合同批給」方式進行。澳門論壇昨日探討相關議題,有意見擔心要被迫接受合同,認為政府應公開透明向社會交代巴士合同細節。
出席論壇的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當局透露以「公共合同」的方式處理新巴士合同問題,其實是法律的規定,並早於2011年由廉署糾正。問題是現時以財政援助方式處理服務價值,政府不用諮詢公眾,予人態度是「既然唔需你監督,就唔同你交代」。另一方面,由於巴士財政援助屬於交通事務局部門預算的一部分,會受到部門的開支緊縮影響。他認為未來應當要有獨立的財政預算來處理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在價格調整、路線單價上亦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並要釐清巴士公司「飛單頭」、「插鐘」班次的計算方式。他更質疑政府至今未公佈巴士新合同的詳情,是「等到米已成炊才向公眾交代」。
立法議員李靜儀指出,現時政府對兩巴的財政援助均未有設置上限,乘客越多,則巴士公司賺得越多,這種形式並不理想。主張設財援上限,或設回報予政府的機制。她亦稱,雖然巴士不能用於其他業務,卻可出租,而巴士公司出租巴士的收入並不計算在財政收入的規定,這種情況備受社會批評,認為需要作出調整。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同樣質疑,「合同有冇需要咁高度機密?」巴士屬公用事業,政府須公開透明,希望政府正視社會的訴求,加大公眾參與度,公眾的意見若能對決策起到一定影響作用,才能有強烈的訊號督促巴士服務運營商提高服務質素。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提出,政府應詳細解釋巴士服務價格的計算方式,並將服務人次、巴士服務評鑑制度列入考慮。巴士續約是重大民生決策,然而政府不僅沒與交諮委商討,應有的總結報告也不見,社會缺乏充分討論,擔心要被迫接受合同。

論壇議巴士服務新合同冀開誠佈公 2019年9月16日 | 澳門時報

論壇議巴士服務新合同冀開誠佈公 
【本報訊】去年7月政府與澳巴、新福利兩巴士公司臨時續約15個月,合約將於下個月屆滿,但政府至今仍未公佈新合同的內容,僅稱會以“公共合同批給”方式進行。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討論有關議題,有嘉賓憂慮公眾將被迫“硬食”不合理條款,促政府應更公開透明向社會交代巴士合同細節,並建議未來巴士服務在價格調整、路線單價上亦要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監督。
出席節目的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表示,現時政府對兩巴的財政援助均未有設置上限,當乘客愈來愈多,巴士公司則賺得愈多,強調當局應設立財政援助的上限,或設回報予政府的機制。她指,雖然合同規定巴士不能用於其他業務,但卻能出租,而巴士公司出租巴士的收入並不計算在財政收入的規定,亦備受社會批評,認為應當作出調整,促政府應公開透明地交代巴士合同的細節。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當局透露以“公共合同”的方式處理新巴士合同問題,其實是法律的規定,並早在2011年經廉署作出糾正。問題是現時以財政援助方式處理服務價值,政府不用諮詢公眾,“既然毋須你監督,亦不用向你交代”。他指,由於巴士財政援助屬於交通事務局部門預算的一部分,會受到部門的開支緊縮影響,強調未來應當要有獨立的財政預算來處理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在價格調整、路線單價上亦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並要釐清巴士公司“飛單頭”、“插鐘”班次的計算方式。他更質疑政府至今未公佈巴士新合同的詳情,是“等到米已成炊才向公眾交代”。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同樣質疑,“合同有冇需要咁高度機密?”巴士屬公用事業,政府須公開透明,加大公眾參與度,來屆政府應對此多下工夫。他又指,巴士環保化急不容緩,在無條件限制下全面採用電動車當然最理想,但本澳正正在環境上限制較多,因此建議可以電動車及天然氣車輛同時採用。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認為,政府按巴士服務價值差額計算補貼巴士公司,包括巴士公司營運的公里數等,他認為應同時把“人頭補貼和巴士評鑑制度等作為計算補貼的考量。他同時呼籲增加包括接駁至其他口岸的“點對點”巴士線路,透過減少站點舒緩道路擠塞情況,而接駁至其他口岸未來則有助舒緩關閘口岸的壓力。

倡完善道路警示設施 2019年9月15日 | 濠江日報

倡完善道路警示設施  
【特訊】現代人離不開手機,經常有低頭族過馬路時,仍然邊走邊看手機,險象環生,馬路低頭族漸成交通治理新問題。為破解治理低頭族過馬路難題,溫州出台相關政策,今年元旦起對斑馬線上的低頭族開出罰單。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馬路低頭族問題值得探討,強調立法罰款應是最後的手段,更重要鼓勵及提醒行人的道路安全意識,認為可在宣傳教育工作及道路警示設施方面多做工作。
隨著智能手機成為日常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具,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卻由於部分人的使用不夠科學、過度依賴,患上手機依賴症成為低頭族;近年經常有低頭族過馬路時,仍然邊走邊看手機,險象環生,漸成交通治理新問題。手機低頭族已成為交通意外的高危人士,造成交通意外事故的增加。根據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數據,2009年至2016年間,行人死亡人數增加了46%,2017年有近6000名行人死於車禍。美國高速公路安全協會指出,導致行人死亡的因素之一是全國智能手機使用率的增長。
林宇滔表示,現時全世界都存在這個問題,需要面對及思考;世界大部分國家都不容許駕駛者在開車時使用手機,至於是否需要禁止行人過馬路看手機值得研究;無論駕駛者、行人及所有道路使用者,不僅要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任,亦要避免因自己的大意疏忽導致交通意外發生;行人過馬路不注意,亦會引發交通意外及導致其他道路駕駛者受傷,若有科學數據反映宣傳教育無效的情況下,他不反對立法處罰行人過馬路看手機,但他強調立法罰款應是最後的手段,更重要的要鼓勵及提醒行人的道路安全意識,認為可在宣傳教育工作及道路警示設施方面多做工作。他稱,近期澳門政府擬禁止重型汽車駕駛員在駕駛時使用藍牙耳機接聽電話,認為有矯枉過正之嫌,希望當局要拿出具體數據及依據,否則擔憂措施會造成反效果。
林宇滔指出,本澳居民的道路安全意識較鄰近地區好,行人亂過馬路情況並不比鄰近地區多,但仍需要再加強宣傳教育,並建議參考外地守護低頭族安全的做法,研究在人多路面或路口設置警示標誌,提醒低頭族過馬路時注意車輛,如韓國在路口設置閃燈裝置和激光束,提醒低頭族抬頭看路,歐洲在道路上印有停止使用手機的符號標示等。
他表示,事實上,本澳的交通配套較落後,以斑馬線為例,近年雖然有改善,但仍不夠,如斑馬線塗料褪色、路口燈光不夠、落雨時斑馬線反光等問題仍存在,過往不少的交通意外個案,斑馬線及其他過路設施材質問題是造成事故原因之一,他批評有關當局在斑馬線材料上至今未有統一清晰的指引標準,亦未對斑馬線附近路燈制定統一的燈光要求。
他稱,雖然本澳道路都有街燈,但部分街道因廣告牌或綠化樹遮擋,導致燈光較暗,尤其在夜間落雨視野不良的情況下,行車容易發生嚴重意外,認為有需要制定統一的道路照明標準及要求,尤其是過路設施,包括在斑馬線上設置反光標識及主動式燈光等,確保所有過路設施有足夠的照明,對警示司機有好的效果,保障行人及道路駕駛者的安全。

天眼加人臉識別解說混亂矛盾 個資辦僅批警方事後辨識輔助 2019年9月16日 | 訊報

天眼加人臉識別解說混亂矛盾
個資辦僅批警方事後辨識輔助
內地城市監控鏡頭已超過一億支,且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廣泛,也令內地人臉識別技術一直領先全球,人工智能的人臉識別準確率早在二零一四年已超越人類的97.5%。不僅在預防和打擊犯罪方面成效顯著,亦有效改善交通管理、應急指揮、防災預警和市政設施搶修等工作效率,故得到一定的社會需求和支持。
內地人臉識別準繩勝人眼
然而,最近開始有城市將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在公共秩序管理,如監控拍到有人違規過馬路,人臉識別技術會自動找出其身份開出罰單,甚至在現場展示其個人資料,以及在其社會信用系統扣分,儘管其效用不容置疑,但以澳門個資法的標準,有關做法明顯屬於過度收集和濫用個人資料。
必須指出,內地和澳門的治安環境不同,加上本澳一直執行以歐盟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為基礎框架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故社會對保安當局擬在天眼系統加入人臉及車牌識別技術,自然會有不少憂慮和質疑,筆者也因此收到不少意見,認為此舉侵犯個人私隱!
當局稱個別鏡頭加裝試驗
按照保安當局的說法:“天眼”系統增加人面識別和車牌識別是為了提高打擊犯罪的執法效率;因現時警員是使用人手逐段和逐格翻看監控錄像找出可疑人士和車輛,需時較長,故會先在本澳首三階段已投入使用的 “天眼”中(主要道路及交通樞紐;旅遊景點、重要設施、以及各區的治安黑點等),選取各 50支符合要求的鏡頭加入人臉和車牌識別,並會在明年首季測試檢視效果;若成效理想,會於第四階段 (僻靜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天眼”中各再選取 50支加裝。
當局強調:明白會有市民擔憂增人臉識別涉及個人資料問題,“天眼”鏡頭面向的角度和範圍均需向個資辦報備,會在符合現行法律並取得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同意後,才選取部分鏡頭作人面識別及車牌識別。
但筆者必須指出,當局的陳述不單未能清楚解釋系統的實際運作原理,甚至存在邏輯矛盾。因當局若想通過人臉識別技術,取代目前人手逐段和逐格翻看監控錄像找出可疑人士和車輛,提升偵查案件的效率,理論上該技術應安裝在有權調用及儲存天眼錄像資料的伺服器。
實際可辨識全部天眼影像
若當局只在個別天眼鏡頭加裝人臉及車牌識別,一方面未必能夠有效找出可疑人士或車輛,故合理的推測,當局是指安裝了人臉及車牌識別的天眼鏡頭會直接對其攝得的影像進行識別,並生成涉及個人資料的記錄及作儲存,此做法與之前提及內地人臉識別違規過馬路市民相類似,明顯有過度收集個人資料之嫌。
為此,個資辦日前發出新聞稿解釋,保安當局在天眼系統中應用面容識別技術主要是作三個輔助警方工作的功能:一、在已攝錄影像中尋找特定嫌疑人的位置及相應時間;二、在已攝錄影像中,在特定懷疑人物中,對嫌疑人身份進行識別或認證;三、在已攝錄影像中,分析可能有犯罪行為或預備犯罪行為特徵之嫌疑人,在事發後尋找出現頻率高之人物,提示警方分析其是否有俗稱“踩點”之預備犯罪行為等。
個資辦曾不同意方案已棄用
個資辦強調,上述輔助功能即使沒有人臉識別技術也可以人工方式進行,故實質僅屬提高工作效率、減省人力資源,並向操作人員發出提示,非代保安當局作出專業的判斷;加上需由操作人員輸入嫌疑人或其特徵進行比對,過程中需要無差別地分析已攝錄影像中出現的所有人的面容特徵,但僅會就符合配對要求的情況做出提示,對不符合配對要求的個人之面容特徵等資料,會即時刪除或在完成工作後刪除。
個資辦更透露,曾否決了一些方案或方案內的部份內容,並對一些方案內容表達了保留意見或修改意見。在這個過程中,保安當局一直保持尊重、合作與務實之態度,基本上按個資辦之意見和建議推進工作。對於個資辦曾反對之方案,甚至是有保留之方案,均已經放棄採用。
筆者認為,個資辦的回應意味天眼系統中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並非如內地天眼系統將攝得的影像作主動識別,表面不屬過度收集個人資料;但也意味著,全澳天眼鏡頭攝得的影像都可能因罪案偵查需要,事後被用作人臉及車牌識別,故也非保安當局所指,人臉及車牌識別僅加裝在個別天眼鏡頭。
保安當局解釋與事實不符
個資辦的回應更變相證實保安當局“在個別天眼鏡頭加裝人臉及車牌識別技術”的陳述與事實不符,這到底是無心之失?還是有意誤導公眾?交由公眾自行判斷,但重要技術的解說不清,肯定令公眾對有關技術應用的信心大打折扣!
此外,筆者亦已去信個資辦要求向公眾解釋清楚以下幾點疑問:《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未見有任何條文,明確容許保安當局能夠在天眼系統加裝人臉識別技術,個資辦須清晰向眾交待基於甚麼法律條文及見解,容許保安當局在天眼系統加裝人臉識別技術,法律對此技術應用有否明確和具體的限制?
此外,個資辦按慣例會在網站公佈不同部門、機構就個人資料使用問題之意見書、許可等,但至今仍未見公佈天眼系統加裝人臉識別技術的意見書,實有打破慣例之嫌!筆者認為,個資辦應公開就天眼系統中應用人臉識別技術的詳細意見書及指引,讓公眾知悉具體內容及作監督。
提升查案效率也降濫用門檻
不容否認,在天眼系統中加人臉識別技術後,雖可提升保安當局偵查和預防罪案的效率,但同樣大大降低濫用天眼資料侵犯個人私隱的違法門檻,保安當局有否制訂更嚴謹的監督機制?
根據個資辦第 0005/P/2012/GPDP 號意見書,雖有要求天眼系統的任何操作,均要留有不可篡改的系統使用紀錄,以便具權限監察機構能夠事後翻查相關使用記錄,確保天眼系統使用合法、合規和不被濫用。
但必須指出,法律上雖有違法罰則,但卻沒有明確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對天眼系統的使用紀錄進行恆常檢查及突擊抽查,確保天眼系統不被濫用,不單難以讓公眾對天眼系統使用的監督建立信心;反過來,保安當局也難以證明自己在使用天眼系統上沒有違規。
社會信用系統明顯違反個資法
故此,筆者一直倡議,為使公共安全和個人私隱保護中取得更合適的平衡,本澳應設立類似香港“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的第三方專員監督機制,確保本澳在截取通訊、監察事務(跟?)、天眼資料及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均受到獨立第三方機制的恆常有效監督,每年通過年報公佈有關統計數字,違規情況之處理及就相關守則的持續完善提出建議等,並對相關的使用規範和守則作持續的完善,以便在公共安全和個人私隱保護之間取得平衡點 ,以加強公眾對有關制度的信心。
天眼系統加上人臉識別技術是內地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建設”,近期特區政府一再強調不會在本澳執行內地的“社會信用系統”,但社會似乎仍有不少憂慮,筆者必須指出,只要本澳以歐盟GDPR為基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仍然生效,社會信用系統是否可能在澳門實施,這方面大家不用過份擔心!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林宇滔倡第三方監督機制 2019年9月16日 | 澳門日報

林宇滔倡第三方監督機制
【本報消息】警方擬在街設的錄像監視系統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以維持治安。傳新澳門協理事長林宇滔認為,警方尚說不清楚使用人臉識別技術的方式,亦可能帶來被濫用的風險,需要監管應對,主張設獨立的第三方監督機制。
人臉識別技術的實用性毋庸置疑,但從資料被蒐集到應用過程存在隱患,尤其牽涉個人私隱、自由等,在全球引發不少爭議。澳門保安當局曾指,會在符合現行法律及取得個資辦同意後,“選取部分鏡頭加入人臉識別及車牌識別”。
現行法律容許刑事或輕微違反案使用車牌識別技術(《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六條第三款及第十條),但人臉識別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的法律?
個資辦日前的新聞稿提到,在天眼系統中應用面容識別技術,主要起輔助警方工作的功能,包括在已有某人資料的情況下,可在已攝錄影像中尋找此人的位置。這些應用亦需由操作人員輸入比較確定的嫌疑人或嫌疑人特徵,選定為分析目標的已攝錄影像。
林宇滔指出,如是在個別鏡頭加裝人臉及車牌識別,極可能意味鏡頭會對其錄影影像直接進行人臉識別,並生成個人資料及用作儲存,有過度收集個資之嫌。按照個資辦的說法,則為事後收集個資,理論上為將技術安裝在有權調用及儲存天眼錄像資料的伺服器,而非加裝在部分天眼鏡頭,即所有天眼鏡頭的資料都可能會被用作人臉識別。
越是神通越要監督
他批評保安當局的說法語焉不詳,未能清楚解釋系統的實際運作原理,令公眾誤解,“唔係五十支、一百支鏡頭問題,而係全部”。個資辦亦未有清楚說明法律上是否容許使用人臉別技術,“係根據邊一條呢?”
使用識別人樣技術,確可提高打擊犯罪的執法效率,警方不用人手逐段和逐格翻看監控錄像找出可疑人士和車輛,然而伴隨的是被濫用的風險,“將來有咗呢種技術幫助下,操作更加方便、用更少人手,更加凸顯監督機制、防止被濫用的機制的需要”。
個資辦於一二年發出關於“天眼”系統應遵守基本原則的意見書。即將使用新技術,卻未見相關意見書,缺乏公開的清晰標準。之後的監督,他主張設立類似香港“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的第三方監督機制,確保包括本澳在截取通訊、監察事務及天眼資料的使用,均受到第三方的恆常有效監督,並對相關的使用規範和守則作持續的完善工作,令公共安全和個人資料保護有最佳平衡。
監控鏡頭越來越多,他還擔憂一旦引入智能系統,便容易掌握個人行蹤,“你要做呢件事(引入人臉識別),就要令公眾有信心。應該要做好監督機制,去監督自己,唔係自己同自己講監督”。

2019年9月9日 星期一

中央招聘官僚思維根深蒂固 林宇滔促特首認真追究責任落實問責制 2019年9月8日 | 市民日報

中央招聘官僚思維根深蒂固 
林宇滔促特首認真追究責任落實問責制   
【本報訊】審計報告揭發「統一管理開考」出現眾多問題,然而相關官員卻「死撐」,強調中央招聘在其他國家行之有效。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中央招聘制度問題是一面鏡,官員聽之任之,官僚思維和體系的根深蒂固的態度更解釋了為何一直以來特區政府推行電子政務進度不理想、高官問責一直未能形成,他促請特首必須認真追究責任,落實問責制。中央招聘制度非一文不值,一些複雜性較低的工種通過中央開考的一次性考試方式聘用並無不妥,但一些專業要求較高的職程,則應定期開考綜合試,連同各部門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試,也應使用公職局統籌的固定場地及監考人員等,以節省資源時間和提升效率。
林宇滔表示,自政府推行中央招聘後,他收到不少投考人及政府新門人員投訴和存在諸多疑問,為此,他曾於去年5月就此去信要求審計署按職能,對「2011年招聘制度」和現行的「2016年招聘制度」 作適時和全面的衡工量值式審計,讓社會了解「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招聘公務人員的成本效益,供社會客觀詳細的數據和資訊,以便對有關招聘制度的改善作出客觀全面的討論,確保公帑的合理運用,同時令公務人員的招聘制度更公平和更具效率。
他續表示,正如審計報告批評,公職局在2011年推出中央開考,但報告批評,公職局為提出「2011招聘制度」前,已明確指出「1989招聘制度」兩個開考形式各自存在的問題,但公職局對過去教訓竟視而不見,甚至將原有問題「發揚光大」,令人員錯配問題較過去更嚴重,加上沒有針對性措施簡化程序、提升效率,「2016年招聘制度」則繼續重蹈原制度招聘時間冗長的覆轍,甚至令原制度問題更嚴重。
林宇滔說,報告提到,公職局在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容許報考人「一鍵全選」,令大部分考生都全選所有部門考試,其實問題關鍵是當局只是將投考人學歷資料「圖片化」,並未有電子化分類報考人學歷資料,更妄論透過電腦篩選投考人學歷資料,「假電子化」令用人部門需要花大量人手和時間打印、逐一篩選考生學歷是否符合要求,故而最後更發現有逾半考生根本不合資格的情況,大大浪費部門資源。
他批評,由2007年當局向各政府部門諮詢公務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再到「2011年招聘制度」推出,社會各界、乃至政府部門都早已對制度運作低效提出眾多意見,惟當局聽之任之,他質疑:「點解成個特區政府體系容忍到呢個錯誤咁多年,而且愈改愈錯?」中央招聘制度問題是一面鏡,從中折射本澳官僚思維和體系的根深蒂固,更解釋了為何一直以來特區政府推行電子政務進度不理想、高官問責一直未能形成。皆因公職局是負責推動本澳電子政務發展的政府部門,而其監管上級,行政法務司司長則是負責研究和制訂高官問責制度的官員,他們的不聽意見、對問題視而不見的態度已說明一切。
中央招聘適合簡單工種
林宇滔認為今次事件,不單公職局,其監管上級,乃至特首都要全面反思整個制度改革,如何才能有效落實。同時促請政府必須認真追究責任,落實問責制。
至於針對審計報告,公職局日前表示正積極研究研究限制面試人數,以及壓縮報考期及補交文件的期限、推行合作考試和改進開考資訊系統等,加快招聘時間。林宇滔認為,限制面試人數並非關鍵,加上筆試分數差距不大,限制面試人數甚至有影響報考人權力之嫌。
他認為,中央招聘制度非一文不值,針對一些複雜性較低的工種,如雜項人員、助理技術員及行政文員等,通過中央開考的一次性考試方式聘用並無不妥,只要當局認真善用整合資源、減省不必要程序,以及和用人部門認真坦誠溝通和提供協助,落實恆常的考試機制,理應可提升招聘效率。
然而,對於一些專業要求較高的職程,如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等,他建議相關的綜合考試應該定期開考,連同各部門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試,也應使用公職局統籌的固定場地及監考人員等,相信可大大節省資源時間和提升效率。而針對社會批評不少部門任人唯親的質疑,他建議政府大可化繁為簡,只要引入適當的第三方監察機制和上訴機制,以確保所有開考的典試委員會客觀公平考核投考人和評分,就可有效回應社會對任人唯親的質疑,而不需在原有機制上不斷架床疊屋,去實現所謂公平公正公開的目標。
他又提到,人員規劃很重要,事實上,現時每個部門都有其編制,但「無人重視,部門亂咁嚟,實位未滿,就不停咁請好多編制外合同(人員),就好似某啲部門編制只有200幾人,但用編制外合同人員數目就增加到1200人咁多!」這樣除了令部門架構膨脹,亦形成了不同的人員聘用制度,產生人員不公,影響士氣。未來政府應認真檢討各部門組織編制,並對各部門人力資源和人力需求進行調查、分析,以做日後更好地對政府人員需求作規劃,為實現人員平調提供參考數據。

2019年9月7日 星期六

審計揭公職招聘越改越錯核心原因值反思 2019年9月6日 | 訊報

審計揭公職招聘越改越錯核心原因值反思  

審計署日前公佈《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審查截至2018年10月行政公職局對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所執行的改革,報告批評,公職局並未針對原有招聘制度的問題作出針對性處理和糾正,甚至令制度越改越錯,且多年來在推動公共行政改革時一直邊學邊做,統籌工作亦有欠積極,甚至文過飾非、扭曲事實、重蹈覆轍,工作效率低得有違常理,最終演變成各部門合力協助公職局完成職責,本末倒置。報告特別指出,該局在2011年率先透過改組而擴大編制,增加人手,但多年來卻未能妥善協助其他部門及時完成招聘工作,更因其對公共行政的認知與現實存有落差,致使所設定的機制及草擬的法例在執行階段都遇上不同程度的問題。
舊問題新制任由繼續
報告指出,澳門公務員招聘制度自1989年開始沿用多年,確實未能滿足社會的發展需要,公職局在2006年進行諮詢的總結,指出 1989 招聘制度容許以自行管理或集中管理模式進行招聘,當年自行管理的公職招聘,出現招聘成本高、應考人重複、人員聘用標準不一、透明度不足及欠缺公平競爭機制等問題;而集中管理的公職招聘,就出現人員錯配及時間冗長的問題,必須加強公職局與用人部門的協調。當年部分自行招聘公職人員是主流模式,而集中管理模式只曾用於非專業技術範疇的職程,如助理技術員及行政文員,特區成立前只進行數次,且特區成立後就再沒有集中管理的公職招聘。當局在2007年的行政法務施政方針中,提出研究“中央招聘及晉升機制”,建議以集中管理模式作為改革招聘制度的方向。
當局在2011年推出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中央開考,同年公職局完成擴編重組配合有關工作。但報告批評,公職局為提出“2011招聘制度”前,已明確指出“1989 招聘制度”兩個開考形式各自存在的問題,其中集中開考就算用在非專業技術範疇的助理技術員及行政文員職程,就已出現人員錯配和時間冗長等問題,按照正常邏輯,就算要推動中央招聘,也應從三十四個職稱中,選取一些技術要求較低的職程先作試行;但公職局對過去教訓竟視而不見,甚至先難後易地在專業性更複雜的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職程實行中央招聘,且綑綁多個職缺方面需求極為不同的部門一併進行,更以抽籤方式分配人員,令人員錯配問題較過去更嚴重,加上沒有針對性措施簡化程序、提升效率,新制度重蹈原制度招聘時間冗長的覆轍,甚至令人員錯配情況較原制度更嚴重。
補鑊補出更多問題
由於制度廣受批評。為解決“2011招聘制度”的問題,當局又推出 “2016招聘制度”開展高級技術員、技術輔導員及勤雜人員職程的三個開考,每個職程的開考分別涉及一個綜合能力考試,以及同時進行13至100個不等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但當局對於職務內容共通性較高、無細化專業分工的職程,沒有進行合作開考。加上大部分考生重複投考多個部門,但實際可甄選考生並沒增加,令開考資源嚴重重疊浪費。另一方面,綑綁式開考使報考人數較正常大增,每個環節投入的時間資源更多。加上各部門開考時間相若,公職局未有全力協調,連考試場地也要部門自行尋找,為租用可供數千考生考試的場地加上要不“撞期”,用人部門更傷透腦筋。
電子報考學歷竟不能電腦篩選
報告亦批評,公職局在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容許報考人“一鍵全選”,令大部分考生都全選所有部門考試,但當局並未有電子化分類報考人學歷資料,用人部門需要人手打印逐一篩選考生學歷是否符合要求,最後更發現有逾半考生根本不合資格,大大浪費部門資源;更可笑的是,公職局同樣負責推動本澳電子政務發展!
審計局揭示,2012-2016年間,僅有15%及44%的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空缺被填補;“2016招聘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試的出席率僅三、四成,較過往公職開考逾六成的出席率低一半。報告亦披露以“2011招聘制度”於2012至2014開考費用為五百五十萬元, “2016招聘制度” 三個職程開考費用截至2018年上半年就高達三千一百六十多萬元 (僅計算限開考相關的直接額外開支),簡而言之,繼“2011招聘制度”重蹈覆轍後 ,“2016招聘制度”更是越改越錯的做法!
限面試人數非對症下藥
針對審計報告,公職局表示正積極研究研究限制面試人數,以及壓縮報考期及補交文件的期限、推行合作考試和改進開考資訊系統等,加快招聘時間。
但筆者認為,限制面試人數並非關鍵,加上筆試分數差距不大,限制面試人數甚至有影響報考人權力之嫌!筆者認為,針對一些複雜性較低的工種,如雜項人員、助理技術員及行政文員等,通過中央開考的一次性考試方式聘用並無不妥,只要當局認真善用整合資源、減省不必要程序,以及和用人部門認真坦誠溝通和提供協助,落實恆常的考試機制,理應可提升招聘效率。
然而,對於一些專業要求較高的職程,如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等,相關的綜合考試應該定期開考,連同各部門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試,也應使用公職局統籌的固定場地及監考人員等,相信可大大節省資源時間和提升效率。而針對社會批評不少部門任人唯親的質疑,筆者建議政府大可化繁為簡,只要引入適當的第三方監察機制和上訴機制,以確保所有開考的典試委員會客觀公平考核投考人和評分,就可有效回應社會對任人唯親的質疑,而不需在原有機制上不斷架床?屋,去實現所謂公平公正公開的目標。
審計折射官僚思維根深蒂固
為此,筆者在去年五月就此去信要求審計署按職能對「中央招聘(“2011年招聘制度”)」和現行的「統一招聘(即“2016年招聘制度”)」 作適時和全面的衡工量值式審計,讓社會了解「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招聘公務人員的成本效益,供社會客觀詳細的數據和資訊,以便對有關招聘制度的改善作出客觀全面的討論,確保公帑的合理運用,同時令公務人員的招聘制度更公平和更具效率。
但筆者更關心的是,審計報告將問題全面揭示後,問題會得到真正的重視和徹底改革?真的有官員需要為此問責嗎?
筆者認為,由2007年當局向各政府部門諮詢公務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再到 “2011年招聘制度”推出,社會各界、乃至政府部門都早已對制度運作低效提出眾多意見,何以當局在“2016年招聘制度”時會越改越差,這更折射本澳官僚思維和體系的根深蒂固!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9年9月6日 星期五

林宇滔:典試會加獨立第三方政府上至下反思制度改革落實問責 2019年9月6日 | 澳門日報

林宇滔:典試會加獨立第三方
政府上至下反思制度改革落實問責
【本報消息】繼電子政務,審計署再批評行政公職局負責的公務員招聘制度。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當局越改越錯,卻屢獲容忍,必須認真追究責任,落實問責制。
協會去年五月去信審計署要求審計統一招聘制度,林宇滔認為,今次報告比較全面、客觀反映中央招聘眾多問題,揭示了當局推進中央招聘、統一開考過程中沒有認真聆聽社會,尤其是政府部門的意見。
批評當局聽之任之
他批評當局聽之任之,不僅沒有針對改善過去請人龜速、錯配人員問題,還重蹈覆轍,統一開考制度更越改越錯,令時間、成本大增,“點解成個特區政府體系容忍到呢個錯誤咁多年,而且越改越錯?”認為不只公職局,其監管上級,乃至特首都要全面反思整個制度改革,如何才能有效落實。
公職局事後提出的改善措施之一,是限制面試人數,以加快整體招聘進度。然而,這再次反映當局迄今仍然是未知問題所在的局外人狀況,這完全解決不到效率低下、浪費資源、人員錯配等問題。
他指出,公職局有研究及發展公務人員的規劃、統籌及發展入職與晉級的招聘及甄選程序的中央管理等法定職能,縱使本澳公務員不少,但如何令公務員各展所長,用人唯才,善用人力資源,才是首要處理的問題。招聘制度上,則要做到提高效率、簡化程序、公開透明。
他認為,對技術要求較低的職程,通過中央招聘已可發揮效益。技術要求較高例如高級技術員職程,不反對設綜合能力試,但須恆常化,在典試委員會中加入獨立第三方人士,包括其他部門人員、乃至社會人士,從而避免用人唯親,以至人員錯配。
問責關鍵官員決心
公職局大打推行電子政務旗號,卻遭部門批評典試委員會專用系統不便使用,如系統未能把所有資料電子化,需耗用大量時間列印投考學歷資料,以便核對;也有很多部門反映尋找考場困難。林宇滔建議公職局事先將文件分類,另可與高教局合作,設置固定的考試場地,由公職局負責統籌。
面對審計署批評,他有感當局態度“非常官員”,有人批評“今日澳門推唔到問責制,核心原因是負責問責制的是公職局,無論電子政府、公開招聘都無認真面對問題和落實執行”。要真正落實問責制,首要通過這件事認真追責,才可作為推動問責制的好開始。強調問責關鍵取決於官員決心,而非制度本身、條文是否完美。

市政諮委會召特別大會 2019年9月5日 | 星報(澳門)

市政諮委會召特別大會

林宇滔︰需求大地方應增電單車泊位 2019年9月3日 | 市民日報

林宇滔︰需求大地方應增電單車泊位
【本報訊】據交通事務局資料顯示,將繼續在澳門半島刪減約75米電單車位及84個電單車位。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交通局一味推出「反智」的泊車政策,促請當局在泊車需求大的地方,增設電單車停車場、機械式收費泊車設置。
對於交通局繼續刪減路邊電單車泊車位,包括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及羅保博士街70個咪表位,林宇滔表示,目前本澳最少尚欠5萬多個電單車泊車位,交通局由始至終都沒有積極增設合理的車位,包括栢寧停車場已設有電單車入閘閘位,但最後沒有開放電單車位。
他指出︰栢威、栢寧、栢港停車場在不需減少私家車位的情況下,仍有空間增加電單車位,當局應該思考,並在車位緊張的地區增加更多電單位。
至於交通局強調本澳車位有增加,林宇滔說,不能作為交通局的政績,因所有公共停車場新增的車位都是由新建公屋及基建項目而產生,「一個交通事務局因應市民需求的停車場都沒有見過,交通事務局在交通規劃上,為市民做了甚麼工作?除了從官僚角度減少車位。」
他又指出︰交通局逼於無奈受社會壓力才去做「禁止電單車橫泊」的標誌,而當局過去設立毋需入表的電單車架,已淪為「殭屍車」泊位,反映當局沒有決心處理問題,沒站在居民角度思考如何吸引居民使用泊車設施,他促請當局在車架中加入咪表。
籲善意原則提醒咪表位違泊
「有不少居民想畀錢泊車,但想搵個位都泊唔到,(交通局)從來只批評違法人士,卻沒考慮如何配合希望守法的居民。」
林宇滔批評說,當局在泊車政策上「反智」、「與居民鬥氣」、「欺善怕惡」,是引起居民最大怨氣的來源,他促請當局在泊車需求大的地方,增設電單車停車場、機械式收費泊車設置。
另外,早前治安警公布今年首7個月罰款總額為1.1億,共檢控13萬宗收費 咪表違法泊車,對比去年同期輕微下降4%,但在公共道路鎖車及收費 咪表鎖車數字整體升幅21%及33%。林宇滔表示,數字符合實際預期。
他指出︰倘出現其他交通違例行為,當局可以10分鐘內發短訊提示駕駛者,但並不包括咪表違例泊車,從公共行政的善意原則角度,應及早通知駕駛者處理。他表示,釋放路面車位、停止違法行為是合理的,但不能接受咪表位無法做到10分鐘內發短訊通知駕駛者,該會一直要求同步發放通知,惟治安警回應時堅持目前做法。
林宇滔表示,違例者反映,收到違法通知時已被鎖車,該局應循善意原則提醒,減少駕駛者被罰款,亦能起到盡快釋放車位的作用。該會已將有關信件轉介廉署展開合法性調查,「服務本身是合理,只是實際所有的違法行為上,要從善意原則提醒違法者。」

2019年9月2日 星期一

新屆政府施政應重視居民獲得感 2019年8月30日 | 訊報

新屆政府施政應重視居民獲得感  
周日,賀一誠在無競爭下以三百九十二票當選澳門第五任行政長官。正如筆者之前所言,沒有任何競爭的特首選舉,對澳門政制的健康發展不是好事,不單會影響候選人的社會認受性。但選舉已塵埃落定,今日筆者先與大家討論來屆政府的施政期望和輕重緩急。
回歸初經濟起飛民生問題未處理
今年是回歸二十周年,客觀而言,澳門經濟、居民生活和收入水平,確實較回歸前有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必須承認,特區政府在過去二十年的施政,明顯未能及時回應眾多因經濟過急發展引起的各種問題,造成民怨長期累積,只是在財政資源豐厚,包括現金分享和各項福利措施不斷加碼的緩解下,民怨未致爆發。
回歸頭十年,特區政府處理了博彩業開放的關鍵問題,並在內地開放「自由行」政策的東風下,令澳門博彩業出現井噴式的發展,各行業或打工仔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惠,特別是與回歸前治安不靖、百業蕭條相比,當時社會和特區政府間確曾經歷一段蜜月期。
不過,在經濟過急發展下,政府未有及時處理和回應發展過快過程中產生的眾多如樓價、交通、基建不足等民生問題,導至民怨開始累積,加上長期行政效率低下、跨部門工作缺乏整體協調,以及法律滯後等眾多問題,連同歐文龍案重創政府的管治威信,特區政府的管治開始急走下坡,到第二、三任政府,基本上除延續和加碼福利政策,過去十年以無甚作為總結,實不為過。但近十年本澳公共開支猛升已破千億,單是公務員薪酬每年就達三百多億,公共開支瘋狂增長是下屆政府必須著手處理的問題。
澳門財政豐厚解決民生問題不難
客觀而言,澳門地小、人不多,加上擁有豐厚公共財政資源,要做好管理和民生工作其實並沒難度。筆者認為,下屆政府的施政必須更多思考居民的感受,真正以民為本解決積累已久的民怨問題,尤其是香港今日的現況,更警惕了澳門不要少看民生問題的長期積累,隨時可能會引發難以想象的社會動盪。
本澳的民生問題,離不開房屋、交通、旅遊承載力等,新一屆政府須真正反思過去廿年所存在的問題,且應該有新的思維,要以實際行動令市民真正感受到政府施政風格的實際改變,套用內地術語,就是施政要令居民有「獲得感」!
房屋問題就是關鍵之一,筆者印象最深的是,十年前到中學、大學與學生接觸,不少年輕人都向筆者反映高樓價和房屋政策是他們最關心的社會議題,年輕人在求學時期,本應有自己的追求與夢想,過早憂心樓價問題本已不正常。但近一、兩年筆者與在學年輕人接觸,不少青年人對於房屋問題甚至已經死心,這種絕望絕不應輕視!
定房策保供應五年可大減樓市恐慌
筆者一直強調,目前本澳有逾四萬個公共單位的土地儲備,且興建經屋至今仍非需補貼項目,如最近落成的氹仔經屋日昇樓,政府招標的顧問及建築成本大約僅千六元每平方呎,目前的經屋樓價即使不計算十六年後出售要補回的一半差價,也完全能承擔所有建築及顧問費用,故變相是經屋住戶夾錢送群樓停車場社會及商業設施給政府,何來補貼?
根據統計局資料,由二000年至二0一八年,本澳人口年均增長約一萬三千人,以現時本澳平均每住戶為三人計算,每年約需求約四千三百多個新住宅單位,但同期每年僅新增不到二千二百個住宅單位(已包括公私樓)。故筆者多次指出,今日本澳樓價高不可攀的核心原因,是整體供應持續不足,加上炒賣和恐慌性需求疊加導致的!若政府能夠下定決心,規劃未來十年每年供應四到五千個住宅單位,當中六成約三千個屬公屋單位,只要堅持落實四到五年,本澳房屋巿場自然能夠重回健康軌道。
繁忙時間點對點巴士解巴士困局
交通方面,巴士去年的臨時續約一直不公開透明,由2011年政府主導巴士服務後,經歷維澳破產、廉署質疑巴士服務合同違法等風波,目前政府每年補貼逾十億的巴士服務資助已經成「四不像」,純粹靠交通局及巴士公司估算上年乘客量,再補差價。實質補貼和增加無須向公眾交待,補貼多少全憑官員意志和裁量。
筆者認為,今年十月底巴士到期後,必須改變目前「一味靠估」、不用向公眾交待的機制;針對目前本澳日間由北往南、晚間由南往北的瞬時單向人流,當局在每日的繁忙時段應開設更多點對點、走外圍的巴士路線疏導瞬時人流,釋放繁忙路段壓力,令巴士的流轉率更快,以解決繁忙時間中途站上車難的問題。
治水執行應有統籌部門及問責官員
另一個筆者關心的議題是治水問題,由提出至今已四年的媽閣至灣仔擋潮閘工程,仍未交待何時能完工,但過去兩年本澳已先後受天鴿及山竹影響,造成低窪地區嚴重的風潮,筆者認為當局目前治水的首要工作,是要明確治水的統籌負責人物和部門,並定期向社會公眾發佈相關工作進度和最新資訊,應是筆者也寄語新任特首,要向中央有關部委反映和積極爭取配合支持,確保擋潮閘的安全系數提升到足夠高,並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將工程盡快完工,並加快其他治水配套的建設,以及提升水、電、電信等公共服務災難應變能力,真正為澳門低窪地區的巿民和商戶擺脫風暴潮影響的威脅和陰霾。
處理零負團費推動旅遊轉型減磨擦
旅遊承載力累積的民怨也絕不容忽視,筆者一直批評,當局從來不肯認真面對和處理內地「零負團費」問題,不單造成大三巴等旅遊點的過分擠擁,位置居民區的團客購物及進餐點對居民生活影響更深,加上內地多次明令嚴打零負團費行為,當局若肯下決心,處理每年五六百萬的內地零負團費旅客,澳門旅遊業才能有喘息空間,並進行產業結構轉型,減少對居民的直接影響。
近年承載力另一個問題,就是黃金周等尖峰時間的自由行旅客數字飇升,故此社會才會有提出徵收旅遊稅民意,但筆者認為,旅遊稅操作複雜,若當局肯與內地部門直接商討,限制尖峰時間的內地簽註人數,肯定更直接有效。筆者必須強調,操作不是歧視內地旅客,正如內地很多地區都會有旅客人數限制,這對旅客、對本澳都屬雙贏。
筆者認為,新屆政府應該優先處理上述民生問題,只要肯面對和處理,居民將可以有明顯的獲得感,創造和爭取更多社會互信的空間,從而再推動公共行政、跨部門協調、法律滯後等一些需要時間體現的複雜改革。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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