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 星期一

論壇議巴士服務新合同冀開誠佈公 2019年9月16日 | 澳門時報

論壇議巴士服務新合同冀開誠佈公 
【本報訊】去年7月政府與澳巴、新福利兩巴士公司臨時續約15個月,合約將於下個月屆滿,但政府至今仍未公佈新合同的內容,僅稱會以“公共合同批給”方式進行。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討論有關議題,有嘉賓憂慮公眾將被迫“硬食”不合理條款,促政府應更公開透明向社會交代巴士合同細節,並建議未來巴士服務在價格調整、路線單價上亦要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監督。
出席節目的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表示,現時政府對兩巴的財政援助均未有設置上限,當乘客愈來愈多,巴士公司則賺得愈多,強調當局應設立財政援助的上限,或設回報予政府的機制。她指,雖然合同規定巴士不能用於其他業務,但卻能出租,而巴士公司出租巴士的收入並不計算在財政收入的規定,亦備受社會批評,認為應當作出調整,促政府應公開透明地交代巴士合同的細節。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當局透露以“公共合同”的方式處理新巴士合同問題,其實是法律的規定,並早在2011年經廉署作出糾正。問題是現時以財政援助方式處理服務價值,政府不用諮詢公眾,“既然毋須你監督,亦不用向你交代”。他指,由於巴士財政援助屬於交通事務局部門預算的一部分,會受到部門的開支緊縮影響,強調未來應當要有獨立的財政預算來處理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在價格調整、路線單價上亦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並要釐清巴士公司“飛單頭”、“插鐘”班次的計算方式。他更質疑政府至今未公佈巴士新合同的詳情,是“等到米已成炊才向公眾交代”。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同樣質疑,“合同有冇需要咁高度機密?”巴士屬公用事業,政府須公開透明,加大公眾參與度,來屆政府應對此多下工夫。他又指,巴士環保化急不容緩,在無條件限制下全面採用電動車當然最理想,但本澳正正在環境上限制較多,因此建議可以電動車及天然氣車輛同時採用。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認為,政府按巴士服務價值差額計算補貼巴士公司,包括巴士公司營運的公里數等,他認為應同時把“人頭補貼和巴士評鑑制度等作為計算補貼的考量。他同時呼籲增加包括接駁至其他口岸的“點對點”巴士線路,透過減少站點舒緩道路擠塞情況,而接駁至其他口岸未來則有助舒緩關閘口岸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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