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 星期一

兩巴新服務合同弊端 論壇倡公開交代細節 2019年9月16日 | 新華澳報

兩巴新服務合同弊端 論壇倡公開交代細節  
【本報訊】政府與2間巴士公司的短期續約合同將於下月(10月)31日屆滿,但政府至今仍未公佈新合同的內容,僅稱會以「公共合同批給」方式進行。澳門論壇昨日探討相關議題,有意見擔心要被迫接受合同,認為政府應公開透明向社會交代巴士合同細節。
出席論壇的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當局透露以「公共合同」的方式處理新巴士合同問題,其實是法律的規定,並早於2011年由廉署糾正。問題是現時以財政援助方式處理服務價值,政府不用諮詢公眾,予人態度是「既然唔需你監督,就唔同你交代」。另一方面,由於巴士財政援助屬於交通事務局部門預算的一部分,會受到部門的開支緊縮影響。他認為未來應當要有獨立的財政預算來處理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在價格調整、路線單價上亦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並要釐清巴士公司「飛單頭」、「插鐘」班次的計算方式。他更質疑政府至今未公佈巴士新合同的詳情,是「等到米已成炊才向公眾交代」。
立法議員李靜儀指出,現時政府對兩巴的財政援助均未有設置上限,乘客越多,則巴士公司賺得越多,這種形式並不理想。主張設財援上限,或設回報予政府的機制。她亦稱,雖然巴士不能用於其他業務,卻可出租,而巴士公司出租巴士的收入並不計算在財政收入的規定,這種情況備受社會批評,認為需要作出調整。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同樣質疑,「合同有冇需要咁高度機密?」巴士屬公用事業,政府須公開透明,希望政府正視社會的訴求,加大公眾參與度,公眾的意見若能對決策起到一定影響作用,才能有強烈的訊號督促巴士服務運營商提高服務質素。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提出,政府應詳細解釋巴士服務價格的計算方式,並將服務人次、巴士服務評鑑制度列入考慮。巴士續約是重大民生決策,然而政府不僅沒與交諮委商討,應有的總結報告也不見,社會缺乏充分討論,擔心要被迫接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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