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7日 星期六

審計揭公職招聘越改越錯核心原因值反思 2019年9月6日 | 訊報

審計揭公職招聘越改越錯核心原因值反思  

審計署日前公佈《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審查截至2018年10月行政公職局對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所執行的改革,報告批評,公職局並未針對原有招聘制度的問題作出針對性處理和糾正,甚至令制度越改越錯,且多年來在推動公共行政改革時一直邊學邊做,統籌工作亦有欠積極,甚至文過飾非、扭曲事實、重蹈覆轍,工作效率低得有違常理,最終演變成各部門合力協助公職局完成職責,本末倒置。報告特別指出,該局在2011年率先透過改組而擴大編制,增加人手,但多年來卻未能妥善協助其他部門及時完成招聘工作,更因其對公共行政的認知與現實存有落差,致使所設定的機制及草擬的法例在執行階段都遇上不同程度的問題。
舊問題新制任由繼續
報告指出,澳門公務員招聘制度自1989年開始沿用多年,確實未能滿足社會的發展需要,公職局在2006年進行諮詢的總結,指出 1989 招聘制度容許以自行管理或集中管理模式進行招聘,當年自行管理的公職招聘,出現招聘成本高、應考人重複、人員聘用標準不一、透明度不足及欠缺公平競爭機制等問題;而集中管理的公職招聘,就出現人員錯配及時間冗長的問題,必須加強公職局與用人部門的協調。當年部分自行招聘公職人員是主流模式,而集中管理模式只曾用於非專業技術範疇的職程,如助理技術員及行政文員,特區成立前只進行數次,且特區成立後就再沒有集中管理的公職招聘。當局在2007年的行政法務施政方針中,提出研究“中央招聘及晉升機制”,建議以集中管理模式作為改革招聘制度的方向。
當局在2011年推出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中央開考,同年公職局完成擴編重組配合有關工作。但報告批評,公職局為提出“2011招聘制度”前,已明確指出“1989 招聘制度”兩個開考形式各自存在的問題,其中集中開考就算用在非專業技術範疇的助理技術員及行政文員職程,就已出現人員錯配和時間冗長等問題,按照正常邏輯,就算要推動中央招聘,也應從三十四個職稱中,選取一些技術要求較低的職程先作試行;但公職局對過去教訓竟視而不見,甚至先難後易地在專業性更複雜的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職程實行中央招聘,且綑綁多個職缺方面需求極為不同的部門一併進行,更以抽籤方式分配人員,令人員錯配問題較過去更嚴重,加上沒有針對性措施簡化程序、提升效率,新制度重蹈原制度招聘時間冗長的覆轍,甚至令人員錯配情況較原制度更嚴重。
補鑊補出更多問題
由於制度廣受批評。為解決“2011招聘制度”的問題,當局又推出 “2016招聘制度”開展高級技術員、技術輔導員及勤雜人員職程的三個開考,每個職程的開考分別涉及一個綜合能力考試,以及同時進行13至100個不等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但當局對於職務內容共通性較高、無細化專業分工的職程,沒有進行合作開考。加上大部分考生重複投考多個部門,但實際可甄選考生並沒增加,令開考資源嚴重重疊浪費。另一方面,綑綁式開考使報考人數較正常大增,每個環節投入的時間資源更多。加上各部門開考時間相若,公職局未有全力協調,連考試場地也要部門自行尋找,為租用可供數千考生考試的場地加上要不“撞期”,用人部門更傷透腦筋。
電子報考學歷竟不能電腦篩選
報告亦批評,公職局在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容許報考人“一鍵全選”,令大部分考生都全選所有部門考試,但當局並未有電子化分類報考人學歷資料,用人部門需要人手打印逐一篩選考生學歷是否符合要求,最後更發現有逾半考生根本不合資格,大大浪費部門資源;更可笑的是,公職局同樣負責推動本澳電子政務發展!
審計局揭示,2012-2016年間,僅有15%及44%的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空缺被填補;“2016招聘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試的出席率僅三、四成,較過往公職開考逾六成的出席率低一半。報告亦披露以“2011招聘制度”於2012至2014開考費用為五百五十萬元, “2016招聘制度” 三個職程開考費用截至2018年上半年就高達三千一百六十多萬元 (僅計算限開考相關的直接額外開支),簡而言之,繼“2011招聘制度”重蹈覆轍後 ,“2016招聘制度”更是越改越錯的做法!
限面試人數非對症下藥
針對審計報告,公職局表示正積極研究研究限制面試人數,以及壓縮報考期及補交文件的期限、推行合作考試和改進開考資訊系統等,加快招聘時間。
但筆者認為,限制面試人數並非關鍵,加上筆試分數差距不大,限制面試人數甚至有影響報考人權力之嫌!筆者認為,針對一些複雜性較低的工種,如雜項人員、助理技術員及行政文員等,通過中央開考的一次性考試方式聘用並無不妥,只要當局認真善用整合資源、減省不必要程序,以及和用人部門認真坦誠溝通和提供協助,落實恆常的考試機制,理應可提升招聘效率。
然而,對於一些專業要求較高的職程,如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等,相關的綜合考試應該定期開考,連同各部門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試,也應使用公職局統籌的固定場地及監考人員等,相信可大大節省資源時間和提升效率。而針對社會批評不少部門任人唯親的質疑,筆者建議政府大可化繁為簡,只要引入適當的第三方監察機制和上訴機制,以確保所有開考的典試委員會客觀公平考核投考人和評分,就可有效回應社會對任人唯親的質疑,而不需在原有機制上不斷架床?屋,去實現所謂公平公正公開的目標。
審計折射官僚思維根深蒂固
為此,筆者在去年五月就此去信要求審計署按職能對「中央招聘(“2011年招聘制度”)」和現行的「統一招聘(即“2016年招聘制度”)」 作適時和全面的衡工量值式審計,讓社會了解「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招聘公務人員的成本效益,供社會客觀詳細的數據和資訊,以便對有關招聘制度的改善作出客觀全面的討論,確保公帑的合理運用,同時令公務人員的招聘制度更公平和更具效率。
但筆者更關心的是,審計報告將問題全面揭示後,問題會得到真正的重視和徹底改革?真的有官員需要為此問責嗎?
筆者認為,由2007年當局向各政府部門諮詢公務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再到 “2011年招聘制度”推出,社會各界、乃至政府部門都早已對制度運作低效提出眾多意見,何以當局在“2016年招聘制度”時會越改越差,這更折射本澳官僚思維和體系的根深蒂固!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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