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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0日 星期五

舊區更新建築費業主自付 重建後單位 數量維持不變 2019年9月19日 | 力報

舊區更新建築費業主自付
重建後單位 數量維持不變
都市更新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昨(18)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未來舊區重建,業主需要負擔建築費用,因為都更公司並非一間盈利公司,是一間服務公司,都更公司會做好本分,做好舊區重建的規劃、建築設計。在記者會上,林金城提到社會所關注舊樓重建的建築費用,他稱:「 (業主)應該係好樂意 ,一間舊嘅屋,到時畀返一間新嘅你,有電梯嘅(屋)。」但他在會上並未有詳細解釋建築費是業主承擔全部或只承擔建築成本。
林金城續稱,重建舊區並非是政府沒收居民的業權,要遵守「一間換一間」的原則,同時重建後戶數並不會改變,「假如有1,000伙,重建後都係會有1,000伙,由三幢樓宇變為兩幢」。他重申重建區內的密度不會增加,「屆時樓宇建高一點,比如原來有三幢需要重建,或會興建高一些,未必三幢,可能會興建為兩幢,且增加停車場以及其他設施,同時亦會增加綠化從而令居住環境更加舒適。」林金城稱,都更公司會規劃建設「暫住房」供舊區重建居民暫住,待舊區重建完成後,業主再遷回舊址居住。他預計,黑沙環新填海區原海一居「P 」地段會分三期發展,首期會興建2,100多個「置換房」單位,供原海一居樓花買家購買,之後再興建「暫住房」,當重建某一區時,某一區的住戶可先在「暫住房」暫住,當重建完成後,相關住戶會搬回原來的地方。現階段工務局已發出初步的地段規劃條件圖並安排與都更公司在30天內進行商討。賀一誠提出屋主負擔建築費候任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圓圖)在上(8)月落區時曾向傳媒表示,計劃興建「置換房」及「暫住房」,並以周期方式運行,他當時指出,第一批用完(暫住房),第二批又可以入去,該項工作必須持續走下去,「置換房」或「暫住房」的興建及規劃亦需數年時間,距離實現階段仍有一段時間,他又認同以「置換房」方式,全面規劃,而屋主負擔一定的建築費用,並有決心下屆政府能逐步解決問題。房屋問題是賀一誠參選政綱的重點政策,而都市更新更是他在參加競選活動時多次提及的一環。林宇滔: 建築費用自付方案合理澳門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接昨晚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按照都更公司所述內容,相信只是初步的原則,同時又認為建築費用自付可以說是合理。他稱,都更公司所謂的建築費用已包括所有的建築成本、人工等,如該費用全數由第三方或政府所處理及支付並不合理。林宇滔亦指出,「樓換樓」只是一個選項,居民亦可變賣樓宇等,但日後舊區重建的具體操作及選項仍需待「都更」法律出台及公開諮詢研究,相信都更公司只是按照法律而行,但現階段都更公司亦可向居民提供優惠,例如合理費用的豁免等,以及給予專業的法律意見,協助他們重建。他則期望在世遺的高度限制、不增加該區的人口條件下,建築商可適度加建樓宇高度,以作為停車場、社區設施及空間等,以給居民一個適舒的居住環境。

2018年3月31日 星期六

政府將招標研究都市更新 都更委:唔覺政府想做嘢 2018年3月31日|澳門日報

政府將招標研究都市更新 都更委:唔覺政府想做嘢

【本報消息】舊區重整嗌足十年無寸進,換上都市更新名目,也不見得脫胎換骨。吸納都市更新委員會兩年意見後,政府近期公佈將外判都市更新研究及諮詢服務。

都更委林宇滔有感政府太遲諮詢,從僵化的行政效率來看,亦質疑當局是否有意推動都市更新,還是在玩程序,消磨時間。

轉換概念仍無寸進
政府二○○五年成立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該會經年做了大量工作,二○一一年《舊區重整法律制度》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惟政府於一三年撤回法案。後來委員任期屆滿,舊諮委無聲無息地成為歷史。特首崔世安於一四年競選連任的政綱中,換上都市更新概念,經當選、組班、草擬行政法規,至一六年三月,首屆都更會委員才正式成軍。及後該會就重建樓宇稅務優惠、樓宇的保養和維修、重建業權百分比等提出了立法建議。轉眼又過兩年,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城規會後,才對外宣稱將招標研究都市更新。

到底多年來舊區重整、都市更新研完又諮、諮完又研,意義何在?社會不滿有關工作無實質進展,甚至都更會委員亦著急非常。林宇滔指出,自都更會成立以來,便希望首先處理不存爭議的工作。組隊不久,委員會便討論了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業主與發展商間的業權轉移稅及特別印花稅動輒數十萬,有關制度避免重複徵收冤枉稅其實唔算係咩優惠,只係掃除重建障礙。委員一六年底已取得共識,財政局亦曾作出立法承諾,惟一次次跳票,政府當時講舊年(一七年)上半年會立法,唔見咗;下半年,亦都唔見咗,而家都唔知去咗邊。

三組完成六項
工作先易後難,仍然極慢,碰上較複雜的內容,則更前路茫茫。林宇滔提到,都更會去年已就重建業權百分比達成共識,按樓宇條件降成九成、八成五等不同方案。然而,委員近期才突然被政府告知,要來一場諮詢。頭嗰年幾就要求我哋做方案。好,特區政府唔做我哋做。
三個小組做完六項工作,你又話要更詳細嘅研究,咁點解唔一早就搵家公司嚟呢?點解唔一早講要諮詢?

根據《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重大政策須諮詢。回顧該範疇過去十多年的工作,確無進行過正式的公衆諮詢,故林宇滔接受諮詢都更政策。然而,不少委員均力促縮短研究諮詢期,從而及早立法。政府工作能否加快?有人說我哋可以要求壓縮顧問服務嘅時間,但政府嘅行政程序呢?佢哋就話冇得減。部門內部的招標、開標、判標行政程序,隨時較研究諮詢服務期長得多。他批評如此重要的都更政策已研究了十三載,行政部門是否仍要如此僵化?研究後的立法時間表當局亦無任何承諾。


資源非用在刀刃上
林宇滔有感從委員會成立至今,政府一直無積極處理都市更新問題,要同時兼顧城規會、都更會的工務局輔助人員僅提供行政、會議記錄工作,並非專門協助都更研究、討論,百分比方案由委員會寫出嚟,點解要咁?我哋畀意見咋喎,咁不如我哋入嚟收人工?城規、都更涉及公衆重大利益,呢個唔係精兵簡政,而係冇將資源用在刀刃上。到底政府是否有意欲推動都市更新?佢唔會公開講唔想做,但我作為都更會委員,可以好肯定咁講一句,我唔覺得佢想做。林宇滔深感都更委有意推動社會向前走,政府則一直留後,都更會想行、想變,我唔覺得都更會有拖,但唔覺政府有積極落實,純粹繼續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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