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

全面檢討和清晰熱帶氣旋信號定義 議程前發言 2016/08/03

全面檢討和清晰熱帶氣旋信號定義
議程前發言
2016/08/03
    颱風“妮妲”吹襲本澳期間,本澳不少地區受到強風影響,交通廳亦呼籲電單車不應過橋,本澳多處亦受強風和風暴潮影響,居民頂著狂風暴雨上班甚為狼狽,社會普遍批評氣象局不發八號風球未有顧及公眾安全。但氣象局回應時一再強調本澳處於大風區外,決策符合傳業決定。
    2006年在熱帶氣旋派比安吹襲香港,雖然當時作為香港掛風球指標的「維港風力」不大,但不少偏遠地區卻錄得烈風、暴風,甚至颶風的風速,機場所有航班停飛,超過10萬旅客受影響,香港天文台同樣因未有發出8號風球備受社會批評,但事後天文台並未堅持「維港風力」符合專業,而是汲取經驗和社會意見,全面檢討熱帶氣旋警告系統,以便更有效反映不同地區的風力情況(註1)。此前,香港考慮發出3號和8號風球時,僅以「維港風力」作標準,在全面檢討後,改為會參考八個涵蓋全港並接近海平面的參考測風站所組成的網絡所錄得的風力資料,現正或預料至少四個站的風速達到每小63117公里(十分鐘平均風速),就會發出8號風球,俗稱「八中四」。此外,亦實施加強地區風勢資料的發放,即在廣播熱帶氣旋報告時會特別指出風速顯著高於全港普遍風勢的地區。上述措施,既為天文台今後的工作,制訂更客觀全面的科學標準,亦考慮到不同地區居民受到的風力影響和感受。
   但回看本澳沿用超過16年的16/2000號行政命令有關《熱帶氣旋信號》的定義(註2),當中確實存在很多不合理和不清晰的地方,必須即時作出全面檢討和修訂。
    首先,氣象局承認前日早上先後在及西灣及嘉樂庇大橋的不同時段,錄得「一小時平均風速」符合八號風球的標準,剩餘的友誼大橋測風點損壞而無法測速,但當局認為只屬個別情況,故認為維持三號風球的決定正確。本人認為,跨海大橋昨為本澳居民重要的主要交通幹道,在兩次錄得多次得「一小時平均風速」和「十分鐘平均風速」均達到八號風球風速時,明顯會對使用跨海大橋大量居民構成嚴重危險,當局理應懸掛八號風球並且封橋以策安全。
    第二,雖然各地氣象機構採用的「平均風速」時長有所不同,台灣、香港和日本使用「十分鐘平均」;中國則使用「兩分鐘平均」;美國更使用「一分鐘平均」。但本澳法例規定,澳門在掛八號風球時是以「一小時平均」風速作標準,較香港或大部分地區都更為嚴格,簡單的說,雖然港澳地區對掛八號風球的風速要求相同,但因澳門平均風速定義更嚴,即使本澳錄得較香港八號風球更高的風速,也未必符合本澳懸掛八號風球的標準。
    值得留意的是,本澳法例確有要求八號風球時:「風力平均時速由每小時六十三公里至每小時一百一十七公里」(註3),即八號風球風速應以「一小時平均風速」作標準,但三號風球時僅要求熱帶氣旋中心可能產生風力,而非本澳測得的風力,而十號風球定義卻只是寫出「平均風力」要求,而沒有明確以「一小時平均風速」作標準(一號和九號風球均沒有風速要求),法例定義複雜且模糊,與其地地區所有風球沿用統一平均風速定義明顯不同,當中看不出有任何專業考量,更大可能時回歸前條文不嚴謹或翻譯錯誤而沿用下來。
    本人認為,有關條文定義不清,亦明顯離地,但執行部門回歸十多年來卻因循守舊,全無修訂之意,實在不可思義!本人在此認真促請當局應該儘快全面檢討和修訂相關條文,既然當局目前向社會公佈的風速數據均為「十分鐘平均」,故應改以此作為本澳風速標準定義,此外,當局亦需要明晰和制訂本澳風速的測量點,並參考香港以「現在或預料多少個測量點風速達標」,作為懸掛風球的標準,以便能以更客觀和全面的科學數據,作為今後掛或落風球的指標,免除目前定義模糊不清,減少目前因所謂專業判斷和居民感受之間鴻溝!此外,更應在今後廣播熱帶氣旋報告時,特別指出風速顯著高於全澳普遍風勢的地區,如大橋等,讓居民作好應對和準備。
    氣象局近年在暴雨或颱風的預警表現確實乏善足陳,早已累積相當怨氣,本人亦期望,氣象局在作出天氣預報和警示時,除要以科學數據為基礎,更應該以服務人為目的,訊號理應兼備預警性、準確性和易明性,更應以巿民生命安全作優先考慮。如氣象局昨解釋前日下午颱風「妮妲」有充足水氣供應,發展良好,但到昨日凌晨於廣東西岸登陸前,「妮妲」結構開始減弱,但當局卻沒有即時新聞中提及或解釋,甚至在「妮妲」登陸後,仍表示「未來數小時視乎情況考慮改掛 8號西北風球」,說法明顯不合格!
   此外,昨日颱風期間友誼大橋測速點無法運作更是不應發生的。首先,作為本澳重要的風速測量點,設備理應考慮到設有後備系統,當局亦應在颱風季節前加強保護維修,雖然當局表示今次故障是供電問題,但作為重要的測量設施,即使供電出現問題亦應有後備或臨時供電系統確保設備在關鍵時候正常運作,當局必須作出改善。
 
12006 2006 2007
 

2
更正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第十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附於16/2000號行政命令內之《熱帶氣旋情況的指示》及《熱帶氣旋信號》
 
 
3
http://bo.io.gov.mo/bo/i/2000/18/rectif02_cn.asp三、各熱帶氣旋信號的意義
(一)一號風球-凡一個熱帶氣旋中心集結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八百公里範圍內,而其情況足以於稍後可能影響本地時,即懸掛此風球。因此,是一個警告信號。
(二)三號風球-此信號指熱帶氣旋中心可能產生風力平均時速由每小時四十一公里至每小時六十二公里,有達至每小時約一百一十公里的陣風。
(三)八號西北、八號西南、八號東北及八號東南風球- 所稱西北、西南、東北及東南,是指在未來數小時內的可能風向。八號風球表示熱帶氣旋繼續移動,而可能引致天氣情況惡化,風力平均時速由每小時六十三公里至每小時一百一十七公里,陣風約達每小時一百八十公里。
(四)九號風球-當熱帶氣旋中心繼續接近澳門特別行政區範圍內,並按照具體資料而判斷澳門特別行政區將受嚴重影響時,即懸掛此風球。
(五)十號風球-當觀察到熱帶氣旋中心已接近,將引致澳門特別行政區亦被包括在受影響最大的區域內,而平均風力超過每小時一百一十八公里及吹強烈陣風時,即懸掛此風球。
熱帶氣旋之風力突然減弱,通常表示熱帶氣旋中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上空。此一短暫平靜時刻之後,隨之而來的是風速突然增強,帶有強烈陣風,其風向與平靜之前所錄得的大有不同。
 





2016年7月20日 星期三

互聯網流動電訊不屬特許合同賠償範圍 林宇滔:電信毀約毋須賠卅億 澳門日報 2016-07-20 B07

 
互聯網流動電訊不屬特許合同賠償範圍
林宇滔:電信毀約毋須賠卅億   
澳門日報       2016-07-20  B07

【本報消息】電信服務特許資產屬於政府,但是CTM更新及優化後特許資產誰屬再現爭議。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更新及優化後特許資產仍屬於政府。並指若特許合同有不合理之處,政府及CTM雙方可協議修改,否則枉為“五加五”合約。
“冇條件檢討”存疑
政府於今年六月底終於明確電信服務特許資產屬於政府,CTM代管,但雙方在特許資產優化、更新方面的投資歸屬又現分歧,究竟更新後的特許資產誰屬?林宇滔表示,CTM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開始代為管理政府的特許資產,特許合同已要求CTM有必要更新及確保特許資產網絡的運作正常,故任何更新均不影響政府對特許資產的擁有權,這是毫無疑問的。
林宇滔不同意“政府冇條件檢討合同”一說,他反問:“如果完全沒有檢討空間,就毋須今年續期(‘五加五’年合約),而是當初直接簽署十年合約。”直指合同列明只要政府及CTM雙方協議並同意就可修改合同,即使行到最後一步毀約亦毋須賠償三十億元。
林宇滔引用特許合同“特許之贖回”條款,指贖回特許資產其中一點,是“按照相等於至贖回之日前三年的資產負債表中,就專營制度內所發展的業務而產生的除稅前之年平均利潤的兩倍半作出補償”。認為社會單純按CTM每年純利乘以二點五倍,故得出三十億元數值,但忽略了合同規定,只須特許資產的專營制度內的業務,即指固定電話、電報等。他認為,互聯網、流動電訊及其他商業服務均由其他牌照規管,應該不屬於特許合同賠償範圍,故即使毀約賠償金額亦毋須三十億元,希望政府及早向社會交代實際情況,不好誤導社會。
市場假開放真壟斷

特許資產長期由一家電訊公司持有,造成市場的“假開放真壟斷”,政府如何推動市場更公平利用特許資產?林宇滔表示,政府發出新固網牌照多時,但仍未完成建網、形成競爭,原因是現實限制。因政府規定兩年內不可重複開挖路面,導致新固網公司出現“差條馬路”,無法接通網絡。他認同新固網公司須自行挖路建網,但當出現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無法貫通網絡時,建議政府協調CTM臨時借出地下管道其中一段,允許新固網公司接通網絡,待他日能挖路鋪線就停用。強調只有新固網公司早日完成鋪網,加入市場競爭,才能令社會多一個選擇。 


2016年7月18日 星期一

公民圓桌討論環保能源政策 2016-07-18 P01 | 澳門新聞|大眾報

公民圓桌討論環保能源政策 

大眾報       2016-07-18
P01 | 澳門新聞     


【特訊】澳門公民力量昨舉辦「公民圓桌:澳門需要怎樣的環保與能源政策」,與會的澳門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指,本澳人均耗電量持續上升,主要來自商業用電部分,政府應積極採取各種措施,推動企業減少不必要耗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節約能源。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希望政府盡快推出階梯式電費制度,落實多用者付更多、少用者付更少的用電收費原則,促進節電環保。

澳門公民力量昨日下午假華士古公園舉辦「公民圓桌:澳門需要怎樣的環保與能源政策」,邀請澳門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及澳門公民力量理事長林玉鳳為嘉賓,討論本澳環保與能源政策的發展方向。

陳俊明表示,近年本澳居民節能意識有提升,居民都較注重節約用電,然而澳門用電需求量一直增大,過去十年用電量增加一倍,但人口沒有增加一倍,反映本澳人均耗電量持續上升,主要來自商業用電部分,尤其博彩產業規模擴大,酒店外牆燈光、霓虹燈及電子顯示屏等使用,不僅令耗電量不斷增加,亦對周邊環境產生光污染,政府應積極採取各種措施,推動企業減少不必要耗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節約能源。他又指,天然氣發電並不是可持續發展的方法,但對於土地資源缺少的澳門來說,在發電方面可選擇的方法不多,唯在減少耗電量方面多做功夫。

林宇滔表示,特區五年發展規劃提及2014年澳門減排已提早達到國家減排目標,這是受惠於博彩旅遊帶動社會經濟發展,令澳門單位GDP能耗有較大降幅,但隨著博彩業進入調整期,可預見未來本澳人均GDP能耗將飆升,據數據顯示2015年本澳人均GDP的耗能量大幅增長兩三成,值得社會關注;他稱,面對全球暖化,應思考用更多再生能源及減少耗能節約能源,政府更應做好帶頭和示範作用,同時盡快推出階梯式電費制度,落實多用者付更多、少用者付更少的用電收費原則,利用價格誘因推動用電量大的用戶、以及大型企業用戶,透過使用更多節能產品和改變用電習慣或改善工作流程等措施,減少用電量。他稱,據資料,本澳近五百個用電大戶佔本澳整體用電量一半,且電費較一般住戶便宜,從環保的角度上,用電量大的用戶應對用電產生的環境成本負上更大的責任,當局在檢討電費制度時,有必要將供電產生的環境成本一併列入考量,從而更全面公平地計算電費價格,用電大戶的電費至少不能較一般住戶便宜。


2016年7月6日 星期三

落實停車場咪錶拍卡收費 制訂標準推電子貨幣兼容便民 林宇滔 2016年7月6日 社諮委議程前發言

落實停車場咪錶拍卡收費

制訂標準推電子貨幣兼容便民

林宇滔
2016年7月6日

使用小額電子付費,不單方便居民減少携帶輔幣,亦有助商戶減輕處理現金的成本和縮短交易時間,在周邊地區已相當普及,但因沒有制訂相應政策,本澳電子貨幣發展遠遠落後其他地區,僅在政府提供車資優惠的“拍咭搭巴士”得到較普及的應用。

  以公共停車場為例,二○一一年七月,藝園公共停車場率先使用“拍咭”收費,但五年過去,至今仍僅有三分之一的公共停車場安裝了“拍咭”收費,其餘廿多個仍要車主到收費處繳費,部分停車場繳費處繁忙時間更大排長龍。不小車主一直期望當局能儘快在所有公共停車場引入拍咭”收費,當局雖已承諾,在公共停車場管理未來招標時,會要求安裝電子收費系統,亦會兼容本澳主流電子貨幣以方便居民,但至今仍未肯承諾明確全面使用拍卡收費的時間表。

  此外,不少車主均向本人反映,今年五月起街道咪錶轉換公司後,原有接觸式泊車卡已停用,平時自備大量輔幣入錶,十分不便。但當指按合同新經營者只須在明年第四季才須完成更換八成五以上的咪錶至可使用兩款或以上電子貨幣(必須包括一款非接觸式),餘下後年中才全數完成更換,一個僅七年的合同過渡期卻長達兩年進度明顯過慢,本人促請當局應促請新公司儘快完成更換新咪錶的同時,亦應盡力協調新舊營運商協商可否暫時使用原有泊車卡作過渡,亦應在下次招標時制訂機制避免再因更換公司而影響到正常服務提供。

  另一值得關注的是,政府部門在數年前開始引入小額電子付費服務,但卻政出多門,如民署“城市指南”接受澳門通交水費,但民署其他服務點則接受銀聯閃付繳費;財政局亦只接受閃付而不能使用澳門通,公共停車場僅有個別可同時接受澳門通和閃付,大部分只接受澳門通,但氹仔黑橋停車場又只可用閃付,意味著巿民要隨身帶備兩張不同電子貨幣咭才能使用所有服務,公共服務電子貨幣不統一、不兼容,不單不方便居民,亦反映當局政策混亂。
更令人不解的是,年前政府招標的小額電子付費服務,並未要求承辦商能兼容本澳使用最廣泛且唯一享有巴士車資優惠的澳門通,變相對巿民使用造成不便,更不利電子貨幣間的良性競爭,亦局限了市民的選擇。

  小額電子付費在周邊地區發展相當普及,內地甚至進一步已普遍使用手機付費,大大縮短交易成本和時間,方便巿民和商戶。但本地小額電子付費明顯落後周邊地區,本人期望當局應該盡快制訂本澳電子付費、網上或手機支付的發展政策,以減省本澳中小企的營商成本,亦為自助服務和網上商務發展創設空間。

  此外,為鼓勵和方便市民使用電子方式繳費,並推動不同電子貨幣間的良性競爭,短期而言,當局有必要在未來公共服務的小額電子付費系統招標時,要求承投人系統能兼容本澳主流電子貨幣,中長期而言,當局亦應制訂制訂一套本澳電子付費系統的技術標準,讓本澳不同電子付幣均遵照統一標準,確保電子貨幣間的有效競爭和方便居民使用。


2016年7月3日 星期日

活化龍環葡韻恐破壞氛圍 林宇滔指不宜吸引大量旅客 市民憂好心做壞事 市民日報 2016-07-03 P01 | 要聞 | 頭條

活化龍環葡韻恐破壞氛圍林宇滔指不宜吸引大量旅客 市民憂好心做壞事 市民日報       2016-07-03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政府近日宣布正計劃將龍環葡韻打造成為另一個文創休閒的新景點,又透露將九澳村打造「古村遊」,惟市民擔心政府又「好心做壞事」,為旅遊犧牲居民生活空間。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為,龍環葡韻本身已有足夠的吸引力,不宜大張旗鼓去吸引大量旅客。旅遊區的形成應由居民需要帶動區內發展,如果單是為了旅客而打造某些區,按很多地區的經驗,最後必定會失敗。他又再次促請政府應優先將路環定位為市肺並劃為保護區。

    政府近日為搞好旅遊想法多多,較早前透露除了南灣雅文湖畔作為首個文創休閒區,正計劃將龍環葡韻打造成為另一個文創休閒的新景點,之後又稱將九澳村打造「古村遊」,成為旅遊景點或路線之一,加上近期再惹爭議的荔枝碗發展規劃,以及民署宣布計劃重啟在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附近興建停車場的方案,令市民擔心政府又「好心做壞事」,為旅遊犧牲居民生活空間和本地特色文化保育。

     促進旅遊宜有總體規劃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明白社會對旅遊開發始終會有憂慮的心態,其實只要善用僅有的休憩空間,在現有基礎上完善周邊環境,令居民多一個休閒選擇是好事,例如南灣雅文湖畔,增設有文創商店、藝墟、文娛和水上活動等設施,這是居民多年來的訴求,開幕至今市民反映不俗,故關鍵是控制好開發力度、發展取向、定位。惟現時本澳欠缺一個總體規劃,令開發強度是否合理難以拿捏,正如做生意的人會希望多些遊客,但作為居民則會有排斥的心態。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日前表示正計劃將龍環葡韻打造成為另一個文創休閒的新景點。他認為,龍環葡韻本身已有足夠的吸引力,平時周末已擠滿本澳居民和旅客,毋須再特別開發去吸引旅遊,「就算政府乜都唔做,周末無論本地人定遊客都迫爆(龍環葡韻)」。但如果活化龍環葡韻幾棟葡式建築內的設施,令它們更物盡其用,則無論對居民和遊客都是好事,但不宜大張旗鼓,着力去吸引大量旅客。

    旅遊區自由形成忌過於着意林宇滔指出,在澳門這麼有限的環境,其實毋須要特別去打造甚麼旅遊區,只要令本地居民生活得開心,對本地居民有吸引力,便可以帶動中、高端旅遊到該區感受本地文化,他個人並不贊成為了旅客特別去建一個夜市或一個旅遊區,他說:「旅遊區是自由形成,本身應由居民需要帶動區內發展,如果單是為了旅客而打造某些區,按很多地區的經驗,最後必定會失敗。」而荔枝碗船廠亦是值得大家討論的案例,其發展方向應是保留原有發展特色、盡量保留現狀,如果適當引入其他元素,完善周邊配套,這些都需要政府作出思考。現時該處交通不方便,船廠殘舊,確實需要面對活化,惟政府過去一提到活化就是大拆大建,無章無法,有時操作過程中過於急進,令市民對政府的活化工作有所保留,難免令居民產生擔憂。任何的東西都要充分利用,適度活化,他建議盡量修復船廠原貌,配合文化創意有效利用其空間,例如可以鼓勵船廠負責人轉型做體型較小的船隻,既配合到市場實際需求,又可以保留原有特色。

    他又提醒,若九澳、黑沙村若要活化,則要解決相關居民對現有居所的居住和使用權問題,令居民有合法的身分去修復原有殘舊的村屋、古屋問題,有潛在危險的則要按政府規劃去重建,政府適當的扶持,加上市場的推動,自然有其發展空間。惟路環土地發展存在歷史的問題,過去政府在路環舊市區有活化計劃,當局對第一沙紙契問題也早有定奪。上述土地屬特區政府所有,而為了保障原居民的居民權利,即使土地屬政府所有,居住用途土地可以用批租地方式繼續讓相關居民繼續使用,黑沙和九澳村同樣需要上述規劃,令居民可以維修保養現有樓宇,「連呢塊地嘅使用權都無,點做活化、做民宿?」

     建議先將路環劃為保護區

    民署計劃重啟在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附近興建停車場的方案,合理設停車場他並不反對,但要符合環境保護,應在敏感地區做環評。總體來說,政府已制訂了《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對本澳進行了環境功能劃分,根據不同地區的環境特性,將澳門劃分為環境嚴格保護區、環境引導開發區及環境優化控制區三大類,但政府總是以現時未有總體規劃為藉口,拒絕對路環進行優先保護規劃。路環本身是一個市肺,對此社會早有共識,未來亦不應有所改變,而路環本身亦分有不同區域,政府應做好相關分區規劃,將路環定位為市肺保護區後,政府就可以在規劃時明晰其作用,若不對路環進行率先保護,日後總體規劃會更難落實。以澳門的密度和空間,以澳門僅有的綠化率,路環這個市肺都應該得到保護。政府應優先將路環定位為市肺並劃為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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