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

憂高僅五點六五米難抵擋風暴潮 傳新協促公佈擋潮閘資訊 2019年4月20日| 澳門日報

憂高僅五點六五米難抵擋風暴潮 
傳新協促公佈擋潮閘資訊
【本報消息】內港擋潮閘的環評首階段公示周四結束。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政府去年四月提出擋潮閘的設計可抵擋五點八米高的水位,質疑為何連續兩年經歷逾五米高的風暴潮後,現時可禦二百年一遇潮水的擋潮閘設計高度卻“縮水”至五點六五米,要求政府清楚公佈擋潮閘資訊,前瞻設計保公衆安全。
傳新澳門協會昨日上午十一時在會址舉行記者會,林宇滔、該會副理事長甄慶悅主持。林宇滔表示,二○○八年颱風“黑格比”風暴潮高四點六三米,政府二○一五年提出興建擋潮閘,設計標準為二百年一遇、高度為五點六米,較歷史最高值的颱風“貝姬”的四點七八米還高八十二厘米。二○一七年颱風“天鴿”風暴潮高五點五八米,政府去年四月提出擋潮閘高度為五點八米。同年九月颱風“山竹”風暴潮高五點二一米,但政府今年公佈擋潮閘設計高度卻為五點六五米。
質疑縮水理據
林宇滔質疑為何擋潮閘由五點八米縮至五點六五米,留有餘量較二○一五年的八十二厘米大減至七厘米?本澳連續兩年經歷逾五米高的風暴潮,擋潮閘反較二○一五年提出的五點六米僅高出五厘米。“呢個閘一係唔起,一係起嘅時候必須夠高。因為風暴潮係海浪同埋氣壓降低,只要越過堤圍,海水好快就會淹沒低窪地區,沖擊力甚至比無潮還更高。”面對全球暖化加速,林宇滔指出,颱風能量來自海水溫度,海水溫度隨着全球暖化越來越高、風暴潮亦越來越強勁,認為設計應以更強的安全系數標準。
擋潮閘需要建多高值得社會討論,工務局亦應交代造價、工期及安全等。但現時設計僅高七厘米絕對不能接受。林宇滔批評工務局對於擋潮閘高度並無透明及合理的數據支撐,且迴避公衆質疑。擋潮閘年底將動工,認為現時高度不足夠,如何應付將來嚴峻的風暴潮及強颱風?要求政府交代。
盼規劃填海地
甄慶悅稱,不理解政府為何不開誠布公地清晰公佈掌握的資料、設計公司提供的數據,甚至連擋潮閘預算亦無交代,批評政府態度惡劣。
林宇滔提到,澳門水浸很多是源於當年填海區不夠深,存在工程缺陷。新的填海工程相對填得較深,故興建擋潮閘,澳門半島西區理論上可受到保障,但半島東北區、新口岸,氹仔市區和路環舊區等,一樣會受水患影響。


林宇滔期望特首選舉有競爭 2019年4月20日| 大眾報

林宇滔期望特首選舉有競爭   
【特訊】澳門特區第5任行政長官選舉將於8月舉行,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於本周四宣佈初步決定參選。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期望特首參選人士能提出貼地、接近民意的政綱,但他希望能再有其他人宣佈參選特首,不希望新一屆的特首選舉只有一人參選,相信有競爭的選舉,才能有更完善的政綱政策,令參選人士可以更謙卑積極地處理澳門將來面對的問題,同時期望新一屆政府能改變現有官場的氛圍,把官場改變成真正貼地、積極解決民生問題的政府。
林宇滔表示,現時特首選舉為間選,公眾參與度本身存在不足,期望有一日澳門能實現特首普選。他稱,即使現時為有間選,居民無投票權,但作為一個帶領澳門前進的領導人,特首候選人亦要面對公眾監督和民意洗禮、聆聽居民所需,以及作出積極回應,政綱上更要有具體承諾,讓公眾監督能否在任期內逐一落實。另一方面,他希望參選人士能更加積極主動、敢擔當的態度,接受公眾監督,認真提出涉及社會各方面的政綱,能就社會關注、政府能真正落實的民生議題作出承諾和方向。
林宇滔稱,不希望只有一人參選特首,因任何的候選人都要有競爭,都要經過競爭、充足的辯論完善政綱政策,才能令候選人可以更謙卑積極地處理澳門將來面對的問題。若只有一人參選,本身公眾就沒有投票權,或會讓公眾擔心候選人缺乏積極性,加上沒有競爭力,政綱有否經過辯論和討論而得出、是否符合澳門人所需等都會讓社會質疑。
對於有議員建議修法「禁止一人選舉」,林宇滔認為,尊重議員表達意見,但不贊成相關建議,客觀而言,世界上未見有地方會因只有一人參選而重新選舉的例子。他認為,相關建議某種程度反映社會對民主的訴求,但「無人競爭就要重來」,不是一個實現民主可行的辦法,更質疑是否任何一個人參選都可以。林宇滔則希望今屆選舉能再有其他人宣佈參選,成為有競爭的選舉,更希望這個有競爭的選舉能達致全民普選,相信由居民選出特首,經過公眾監督、競爭辯論能令其政綱更貼地、更符合民意,才是大家的期望。
對於新一屆的政府有何期望,林宇滔稱有很多期望,希望帶來更多正能量,更重要的是政府能夠真正做實事,「做得一件得一件」。他指出,澳門是一個小城市,且很多政策停滯了很久,但澳門有很多的資源,很多事情都可以做得很好,不過目前並未善用好資源,很多地方做好一件事情需要考慮是否有足夠的資金,但是澳門從來不缺資金,只是缺乏落實政策、落實民意有執行力的官員,希望新一屆政府能改變現有官場的氛圍,把官場改變成真正貼地、積極解決民生問題的政府,更期望能通過競爭選出一位能由上而下、改變澳門政府積弱的執行力的特首,帶動澳門更好地前進。

擋潮閘設計高度“縮水” 團體質疑難敵強颱風 2019年4月20日| 現代澳門日報

擋潮閘設計高度“縮水” 團體質疑難敵強颱風   
【本報訊】有團體質疑政府計劃在內港建造的擋潮閘設計高度。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擋潮閘的高度比政府去年提出的“縮水”,質疑一旦遇上“天鴿”級別的風暴潮,多區同樣會受水患。因此要求當局清晰交代相關設計,以保障公眾安全。
內港擋潮閘的環評作首階段公示,相應設計最高潮位高度為三點八五米,再加上本澳陸地與海平面的高度差距一點八米,即擋潮閘的高度為五點六五米;比政府去年提出的五點八米下降十五厘米。傳新澳門協會質疑擋潮閘的高度設計標準能否抵擋未來的風暴潮,該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二零一七年“天鴿”的風暴潮高度為五點五八米,而去年“山竹”風暴潮高度則為五點二一米,但預計在今年底動工的內港擋潮閘工程高度僅為五點五六米,較去年政府提出的高度下降。
林宇滔又指出,現時擋潮閘的設計僅比“天鴿”潮水高度僅多出七厘米,在全球氣候暖化加劇的情況下,未來的風暴潮可能會更加嚴重,質疑有關設計日後能否有效抵禦全球暖化下可能出現的風暴潮。
工務局日前書面回應稱,擋潮閘閘門高度,是以設計潮位高度為基礎,再加上安全系數及越浪等因素所需的額外高度;強調閘門高度一定會比設計潮位高度數值更高,以提供安全保障。
林宇滔批評有關的回應沒有透明數據支撐,屬迴避公眾質疑,但擋潮閘年底即將動工,他擔心高度如何應付將來嚴峻的強颱風。
他認為擋潮閘要起就必須起得足夠高,因為只要風暴潮越過堤圍的高度,海水很快就可以將低窪地區淹沒,衝擊力甚至會比原本沒有擋潮閘的時候更大。
林宇滔又認為,擋潮閘理論上可以抵擋澳門半島西岸的風暴潮問題,但若遇上“天鴿”級別的風暴潮,澳門半島東北區、中區和新口岸,以及氹仔市區和路環舊區等,同樣會受水患,因此建議政府應有前瞻性規劃設計,全盤解決各區因風暴潮的影響出現水浸等問題。
該會副理事長甄慶悅亦表示,政府對於擋潮閘的資訊,例如設計公司、顧問公司提供的數據,工程預算等都沒有向社會公佈,批評政府態度惡劣。

團體憂擋潮閘設計高程防唔住 較天鴿僅有7厘米緩衝區 難適應全球暖化嚴峻影響 2019年4月20日|市民日報

團體憂擋潮閘設計高程防唔住 較天鴿僅有7厘米緩衝區 
難適應全球暖化嚴峻影響
【本報訊】工務局公布內港擋潮閘設計,相應設計年最高潮位高程為3.85米,加上本澳陸地與海平面的高度差距1.8米,即擋潮閘的高度為5.65米。傳新澳門協會質疑最新設計比政府去年提出的5.8米「縮水」15厘米,現時設計僅比「天鴿」潮水高度多出7厘米,恐有關設計日後能否有效抵禦全球暖化下可能出現的風暴潮。該會促請政府清楚交代擋潮閘設計理據,確保公眾安全。
澳門內港擋潮閘工程位於灣仔水道出口,左岸為澳門半島,右岸為珠海市城區,擋潮閘設計標準為200年一遇,相應設計年最高潮位高程為3.85米,擋潮閘總淨寬300米,包括泄水孔、通航孔、排澇泵站、應急船閘及管理區。
須向公眾解釋設計理據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副理事長甄慶悅昨就內港擋潮閘設計高度舉行記者會。其中,林宇滔表示,翻查資料,特區政府2015年提出興建內港擋潮閘,當時因應2008年「黑格比」風暴潮而提出,那時2017年「天鴿」和去年「山竹」仍未出現,故內港擋潮閘高度最初設計是以200年一遇的歷史潮位,即1993年颱風「貝姬」的海平面水位4.78米為參考,將擋潮閘設計為5.6米,留有82厘米緩衝空間。
但當這個設計還在醞釀階段,在全球氣候暖化影響下,2017年「天鴿」帶來的風暴潮高度達5.58米,與擋潮閘原設計僅剩2厘米緩衝空間,故政府在「天鴿」襲澳後明確要加高擋潮閘,但一直未公布詳情。然而,根據早前公示資料,當局目前擋潮閘的設計僅為3.85米MSL,「天鴿」的最高潮高為3.78米MSL(氣象局「天鴿」最高潮高─澳門平均海面高度1.8米),即新擋潮閘設計對於「天鴿」級別的風暴潮僅預留7厘米緩衝空間,意味著今次設計的安全系數遠較首次設計的80厘米低。
林宇滔直言,更令人擔心的是,去年「山竹」帶來的風暴潮高度雖較「天鴿」低約37厘米,原因只是因為「山竹」襲澳時剛巧屬潮汐低潮位,若如「天鴿」同時夾著天文大潮襲澳,「山竹」的風暴潮高有可能再高逾1米,意味著足以越過最近設計的擋潮閘。
他說,儘管當局一直強調擋潮閘以200年一遇為設計標準,但「天鴿」證明這個標準根本不敷應用,連同「冧莊」襲澳的「山竹」,若僅僅以3.85米MSL作為擋潮閘的設計標準,僅7厘米的安全緩衝空間明顯是極不足夠和不合理的,當局有必要對此向公眾詳細解釋設計理據。
一係唔起起就要足夠高
對於工務局日前書面回應稱,擋潮閘閘門高度,是以設計潮位高程為基礎,加上安全系數及越浪等因素所需的額外高度,強調閘門高度一定會比設計潮位高程數值更高,以提供安全保障。林宇滔批評工務局的回應沒有透明數據支撐,迴避公眾質疑,但擋潮閘年底即將動工,他擔心高度如何應付將來嚴峻的強颱風,要求政府清楚交代。他說︰「呢個閘一係就唔起,要起就必須起得足夠高。因為只要風暴潮越過堤圍高度,海水好快就可以將低漥地區淹沒,衝擊力甚至會比原本沒有擋潮閘的時候更大。」甄慶悅表示,政府對於擋潮閘眾多重要的資訊,如設計公司、顧問公司提供的數據,工程預算等都不願向社會開誠布公討論,批評政府態度惡劣。
全盤解決各區大潮水浸
林宇滔又認為,擋潮閘理論上可以處理澳門半島西岸的風暴潮問題,但若遇上例如「天鴿」級別的風暴潮,澳門半島東北區、中區和新口岸,以及氹仔市區和路環舊區等,同樣會受水患影響。根據立法會專責委員會介紹,政府指路環西側治水方案起初沒有加入荔枝碗,但隨著荔枝碗片區被評為文物,路環的「一湖」治水方案範圍需要擴大至包括荔枝碗,因變化較大,需向城規會介紹後再進行方案比選。而內港向南段到司打口地底建蓄洪池以解決天文大潮,該處水浸問題正處於初步設計階段,仍要結合司打口周邊居民訴求;筷子基有堤岸加高工程的建議,現處於深化研究階段;外港堤圍加高方面,正開展初步設計,未有具體時間;很明顯政府對於有關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議,並未有認真統籌和協調,只是在被逼的情況下交代進度。
他促請政府對解決澳門半島東北區、中區和新口岸,以及氹仔市區和路環舊區等水浸問題,應有前瞻規劃設計,全盤解決各區因風暴潮影響下出現的水浸問題。

擋潮閘高度縮水僅高天鴿7厘米?傳新協會促政府解釋 2019年4月20日| 正報

擋潮閘高度縮水僅高天鴿7厘米?
傳新協會促政府解釋   
【本報訊】號稱設計標準為「二百年一遇」的內港擋潮閘環評首階段前日結束,傳新澳門協會指出,當中設計的最高潮位高程為海拔3.85米,換算即潮高5.65米,較政府過去提出的5.8米「縮水」,比造成傷亡的天鴿只多0.07米,質疑這樣標準能否應付日趨嚴重的風暴潮,促請當局清楚交代擋潮閘資訊。
該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政府天鴿後已提出內港擋潮閘可抵潮高5.8米,但環評公示資訊中則為海拔3.85米,若換回潮高實為5.65米,其計量單位改變令公眾混亂難以比較,更重要的是閘矮了0.15米,但當局並沒任何解釋和交代。
林宇滔指出,內港擋潮閘政府早在天鴿前的一五年提出,在當時歷史最高、九三年的貝姬(潮高4.78米)及○八年的黑格比(潮高4.63米)基礎下,方案同樣是二百年一遇的設計標準,建議擋潮高度為潮高5.6米。
天鴿後政府官員曾宣稱會調整方案高度,結果是提高0.05米。林宇滔問,為何經歷兩年內天鴿和山竹兩個逾5米高的風暴潮後,同樣是二百年一遇設計的擋潮閘,為何僅較舊的調高0.05米?為何閘高與歷史最高潮位戶所留餘量由0.82米大減至新的0.07米?
「究竟點解得出5.65米?佢冇任何的交代。點解唔起高啲呢?係起唔到還是怎樣?亦冇交代」林宇滔認為,有關方面應釋出數據去說服公眾,還是在迴避公眾的質疑、不敢回應,才「無回應、零數據」。
林宇滔強調,他們並非這方面專業人士,但閘高「返咗轉頭」等疑問政府顯然需要向大眾解釋,而且在全球暖化下,風暴潮將越趨強烈,閘的緩衝空間理應要越來越高,為何結果卻是不加反減。他們認為,現高度實非常不足。
林提醒,山竹風暴潮高為5.21米,專家已指其時屬低潮位,若發生在每日最高潮位甚或天文大潮時,潮高至少高多1米,意味這個擬年底開前期工程、工期四年的擋潮閘是擋不了,且當潮水越閘,其衝擊力會較沒有閘時更大。
副理事長甄慶悅表示,政府對於擋潮閘眾多重要的資訊,如設計公司、顧問公司提供的數據、理據,以至工程預算等都不願向社會開誠佈公,令人不解,其堅持選擇不與公眾討論或釋出更多訊息,態度甚為惡劣。
另澳門半島東北區、中區和新口岸,以及氹仔市區和路環舊區等,同樣會受風暴潮影響,他們亦促政府也交代說明治水方案和時間表。

內港擬興建擋潮閘團體質疑設計高度 2019年4月20日|新華澳報

內港擬興建擋潮閘團體質疑設計高度 
   【本報訊】 傳新澳門協會昨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政府計劃在內港建造的擋潮閘設計高度,要求當局清晰交代相關設計,保障公眾安全。
  內港擋潮閘的環評首階段公示,相應設計年最高潮位高程為 3.85米,再加上本澳陸地與海平面的高度差距 1.8米,即 5.65米。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稱,2017年颱風「天鴿」吹襲本澳帶來的風暴潮高度達 5.58米,在全球氣候暖化加劇下,未來的風暴潮可能會更加嚴重。他質疑擋潮閘的高度設計標準,能否抵擋未來的風暴潮。
  林宇滔並認為,擋潮閘理論上可以處理澳門半島西岸的風暴潮問題,但若遇上例如「天鴿"級別的風暴潮,澳門半島東北區、中區和新口岸,以及氹仔市區和路環舊區等,同樣會受水患影響。
  林宇滔表示,政府2015年提出興建擋潮閘,設計標準為200年一遇、高度為5.6米,較歷史最高值的「貝姬」4.78米高82釐米,而2017年「天鴿」風暴潮高5.58米,2018年4月政府提出擋潮閘高度為5.8米,同年9月「山竹」風暴潮高5.21米,但政府今年公佈擋潮閘設計高度為5.65米。
  林宇滔質疑擋潮閘為何由5.8米縮至5.65米,留有餘量由83釐米大減至7釐米,以及本澳連續兩年經歷逾5米高的風暴潮,但擋潮閘200年一遇設計為何較之前以4.78米為計算基礎的僅高出5釐米。
  他批評工務局對於有關疑問無透明數據支撐,迴避公眾質疑,但擋潮閘年底即將動工,擔心高度如何應付將來嚴峻的強颱風,要交政府作出交代。
  副理事長甄慶悅亦指政府無交代擋潮閘預算,批評政府態度惡劣。

傳新質疑內港擋潮閘高度下降欠缺前瞻性 要求交待理據保公眾安全 2019年4月20日|星報(澳門)

傳新質疑內港擋潮閘高度下降欠缺前瞻性 
要求交待理據保公眾安全

傳新協會質疑擋潮閘高度設計標準促交代理據及公開資料 2019年4月20日|華僑報

傳新協會質疑擋潮閘高度設計標準促交代理據及公開資料   

  【專訪】政府去年提出內港擋潮閘為五點八米,但當局的內港擋潮閘環評首階段公示顯示,擋潮閘高度卻降低至五點六五米,較政府去年提出的高度「縮水」了。傳新澳門協會昨日舉行記者招待會,質疑擋潮閘的高度設計標準能否抵擋未來的風暴潮,促請政府清楚交代相關設計的理據及公開更多的資料,確保公眾安全。
 內港擋潮閘的環評首階段公示,相應設計年最高潮位高程為三點八五米,再加上本澳陸地與海平面的高度差距一點八米,即為五點六五米。而內港擋潮閘工程預計今年底動工。
 傳新理事長林宇滔指出,二0一七年「天鴿」襲澳,風暴潮高度為五點五八米,在二0一八年「山竹」風暴潮高度則為五點二一米(當時沒遇天文大潮)。然而,現時的設計僅比「天鴿」潮水高度多出七厘米,但在全球氣候暖化加劇下,未來的風暴潮可能會更加嚴重。他質疑此擋潮閘的高度設計標準,日後能否有效抵禦全球暖化下可能出現更大的風暴潮?
 翻查資料,政府在二0一五年計劃建擋潮閘,其設計標準為二百年一遇、高度為五點六米。其後經過二0一七年「天鴿」及二0一八年「山竹」,政府去年公開指出,將內港擋潮閘提高到五點八米。但現在公佈擋潮閘設計高度為五點六五米,即退回約近二0一五年時設計的高度。
 林宇滔認為,內港擋潮閘要不就不建,要建就必須有足夠的高度。因為如若風暴潮越過堤圍高度,海水會好快就可以將低洼地區淹沒,衝擊力甚至會比原本沒有擋潮閘的時候更大。而沒有擋潮閘,海水是逐漸滲浸。
 傳新副理事長甄慶悅指出,政府對於擋潮閘眾多重要的資訊,如設計公司、顧問公司提供的數據,工程預算等都不願向社會開誠佈公討論,批評政府態度惡劣。
 另外,林宇滔認為,擋潮閘理論上可以處理澳門半島西岸的風暴潮問題,但若遇上例如「天鴿」級別的風暴潮,澳門半島東北區、中區和新口岸,以及氹仔市區和路環舊區等,同樣會受水患影響。建議政府應有前瞻性規劃設計,全盤解決各區因風暴潮的影響出現水浸等問題。◇


澳門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正式宣佈參選行政長官的士規章六月生效 補充法規應儘快出台 2019年4月19日|訊報

澳門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正式宣佈
參選行政長官的士規章六月生效
 補充法規應儘快出台
本澳的士問題一直為社會詬病,也是澳門旅遊形象的一大污點,歷經十多年的討論,被一拖再拖的第三╱二0一九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下稱《的士規章》),將於今年六月三日起正式生效。客觀而言,新法作出多項改革,除將過去的士違規罰款一千元大幅調三千至三萬外,的士司機倘五年內四犯如拒載、揀客、議價、濫收車資、兜路等較嚴重違規行為,司機將被釘牌,且要三年後才能重新考牌。
罰金大增程序簡化五年四犯釘牌
《的士規章》亦將違法行為分為一般違規行為及較嚴重的違法行為,前者由交通局負責監察及處罰,後者由治安警察局負責。法案亦建議援引「道路交通法」(下同),採用更快捷行政違法行為的特別程序,即增設「即時票控」的處罰程序,以減省處罰的流程,避免過去完成一宗處罰動輒需要數月的情況,增加處罰的阻嚇力。
至於坊間甚為關注的「被動式放蛇」,法案最初文本原建議當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監察人員,成為的士違規的受害人時,可視為公共當局。但因立法會擔心執法人員既是受害人、又行使執法權會存在角色衝突。最後,法案決定交通局及治安警的監察人員成為本法律所訂的行政違法行為的受侵害對象時,無論是否在執行職務,均可視為行政當局,但有關人員不得就該行政違法行為提起行政處罰程序及編製控訴書,作為折衷。
在舉證方面,法律亦要求所有的士安裝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錄音及錄影設備,若設備未能有效運作,甚至被刻意破壞,可罰款一萬五千元或三萬元,甚至被扣車。
的士車廂私裝設備可判刑
然而,近日香港媒體曝光藝人在的士車廂內的錄影片段,也令社會關注的士錄影的私隱問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就此表示,根據本澳現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士司機或車主均不能自行在的士車廂內裝設錄音錄像系統,否則最高可判處兩年徒刑或二百四十日罰金;若有關人士將資料放在互聯網傳播,最高可處罰三年徒刑或三百六十日罰金。而即將生效的《的士規章》要求在所有的士車廂內強制安裝的錄音及錄影系統,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須對有關的資料安全負責。
新《的士規章》強制要求所有的士安裝全球衛星定位、錄音、錄像系統,且系統的安裝、維護、檢定、校準及拆除均必須是獲交通事務局核准的實體負責,但它也無權查閱或讀取資料(前者是翻看,後者是記錄低檔案),只有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局長及其授權人員,因工作需要才可查閱及讀取相關資料,且必須製作筆錄留底,以便作事後監督。
強制錄影系統應貼封條資料須加密
要確保的士的錄音、錄像系統的安裝、保養及資料讀取,完全符合《個資法》的相關要求,筆者可簡單總結為,的士有關設備必須貼上封條,確保設備及當中的記憶卡等不可被人取走或篡改內容,由於系統安裝及保養實體也無權讀取有關數據,意味著資料必須被加密,只有持有密碼的政府部門才能解密查閱和讀取,有關的操作亦必須有不可被篡改的系統紀錄和筆錄,確保事後監督。如能確保上述機制有效運作,筆者相信錄音和錄像系統能夠作為打擊的士違規的有效佐證,同時亦要確保乘客的私隱得到有效的保障。
儘管上述的要求並非新科技,但以政府複雜的行政程序,從制訂系統和數據標準、核准安裝保養實體等,相信費時絕不少,故《的士規章》亦訂明安裝限期是補充法規生效後十八個月,但當局若不及早公佈《的士規章》的補充法規,能否如期在十八個月內在所有的士安裝GPS、錄音及錄影系統,筆者有相當大的疑問。
此外,補充法規還規範的士駕駛員證的考核的專門培訓及考試內容,以及所有《的士規章》的執行細則,但當局至今仍未公佈補充法規的詳情。
令人憂慮的是,補充法規拖延出台,似乎已成慣例,如去年生效的《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要強制醫療人員購買保險,但強制保險保險費率表及條件的行政法規,要到法律生效前一個星期才刊登公佈,業界根本無合理時間準備。二0一五年生效的《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其相關民事責任保險的補充性行政法規,甚至到今日仍未出台!
補充法例遲成慣例
從立法邏輯而言,法律的補充法規,理應在立法時就已完備,並要向立法會詳細解釋配套法規的具體執行,法律在細則性審議獲通過後,理應同步出台,確保持份者及早作好準備配合法律生效。但在實際操作上,現時政府在細則性審議法律時,往往說具體問題由補充法規處理,但如何處理卻又說不清,甚至被議員批評,只要法律獲通過,行政法規就由政府話事,不需再理會立法會意見。不諱言,法律生效前才匆匆推出、甚至生效後也不推出補充法規,變相令法律無法切實執行,明顯是僭越立法會的立法權!
《的士規章》法案細則性討論當日,討論最激烈的條文,是第五條規定今後的士只容許公司競投的士牌照的條文,多名議員激辯,認為只容許以公司形式競投的士准照會造成壟斷,同時只接受有五百萬註冊資本公司競投明顯是投資化及影響自僱的士司機生計,條文最後被要求獨立表決,惟仍獲通過。
政府認為,的士經營注重資金及管理,沒有合適資質對市民服務沒有保障,市民現階段亦滿意公司所提供的服務。筆者對此不能苟同,雖然從交通事務局的管理角度而言,發公司的士牌的確較發個人牌易於管理,但公司制就能提供滿意服務?兩者間根本沒必然關係,至少巿民對過去電召的士服務就非常不滿,現時電召的士服務雖有改善,但投訴仍然不斷,且如台灣也非公司制,只要符合資格的車輛就能經營的士,同樣也可提供優質服務。
新牌只有公司制爭議大成敗筆當然,筆者認同,包括電召的士等特別的士服務,因業務性質和運作,以公司制競投會更合適,但今後除六百五十個永久的士牌照外,所有年限的士牌照完全排除個人的士競投的做法,實在不可取,甚至有機會熾熱原有六百五十個永久牌的投機,令想租車自僱的司機選擇更少、租金更貴。
令人驚訝的是,負責細則性審議的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卻為公司制辯護,稱個人亦可透過參與公司形式經營,即使一人公司也可參加競投,同時成立公司的成本較低,公司註冊無需驗資。若政府想法如是,則反證公司制和五百萬註刪資本根本是形式主義,更不合理!

2019年4月14日 星期日

預售經屋牴觸樓花法立法精神 無樓供應用奇怪手段充撐 政府純粹為服務政治需要 2019年4月12日|市民日報

預售經屋牴觸樓花法立法精神 
無樓供應用奇怪手段充撐 政府純粹為服務政治需要   
【本報訊】政府計劃在今年中重開4000經屋申請,但當中1房單位(T1)佔1000個,惟上樓無期。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說,政府在整個房屋政策上缺乏短、中、長期穩定和清晰的供應目標,且因為沒有供應而不斷在經屋和社屋政策中展開枝枝節節的修補,相關修改亦缺科學性和合理性,造成社會對經屋恐慌性需求。政府斷錯症,後續又不斷落錯藥,甚至用更多奇怪手段充撐有經屋供應。他認為政府今次預售經屋樓花的做法,有牴觸《樓花法》立法精神之嫌,純粹為服務政治需要,應付今年重開經屋申請的「口號」。
政府公布今年中開放申請的新城A區4000個經屋單位,T1佔25%、T2佔33%、T3佔42%。社會質疑4000個經屋單位中,T1單位佔1000個,比例過高,憂慮再出現經屋錯配。且新城A區第一期工程今年內並無條件招標動工,未來3年都未能有經屋落成,相關工程相信要交由下屆政府跟進,申請人上樓無期。
戶型規劃缺客觀數據科學分析
林宇滔表示,相信T1房型主要針對獨居長者,但這些人士對房屋的需求究竟是需要經屋或是社屋,現時相關人士有何選擇趨勢,以致政府得出最後結論等,政府根本就沒有相關數據;另外,現行經屋法「鋪鋪清(隊)制度,也會令不確定因素加劇,由於舊經屋法有排隊輪候制度,有客觀需求數據助政府對經屋需求和戶型作規劃,但現行政府卻一直不肯恢復排隊制度,缺客觀數據,且沒有對社會對公屋的需求作科學分析,從而得出科學推測,倘社會不給予政府壓力,可能今次4000個經屋單位中會有3000個會是1房廳單位。
他直言,政府過去無論在經屋和社屋中均出現過1房單位過剩情況,當局知道問題所在,惟仍不肯汲取教訓,只從數字上回應居民需求,並非從源頭根本解決居民住屋需要。
林宇滔批評說,現在政府只是「劃餅充飢」,聲稱今年會重新開放經屋4000個單位申請,但發現可能3、4年內都沒有任何經屋供應,擺明是為應付政治需求。
他又質疑,這種預約買賣經屋樓花的行為,與當年「海一居」有何分別?過去卻是批出經屋興建工程後才開始預售經屋,現行經屋法規定有設計圖則就可以預售,中間可能出現工程拖拉情況,小業主上樓無期,根本不合理。
欠缺供應引發更多恐慌性需求
根據《樓花法》規定,發展商在預售「樓花」時必須獲得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預先許可,才可以銷售,否則買賣合同無效,發展商亦會被罰款。獲發預先許可須同時符合3個條件,包括:1.已獲發整體建築工程准照;2.已完成地基工程,如有地庫層,則包括地庫及地面層樓板的結構工程;3.完成分層所有權臨時登記;屬非分層所有權的在建樓宇,則需有物業登記局作出「在建樓宇」的附註。林宇滔指出︰或許《樓花法》不包含經屋,但他質疑,現時政府預售經屋樓花的做法,牴觸《樓花法》立法精神。政府做法純粹只為服務政治需要,應付今年重開經屋申請的「口號」。
他又批評說,「在無供應情況下,任何限制只會令大家更加恐慌。啲樓都未有,就話搞咁多嘢,任何討論都無法回歸理性,而且只會引發更多恐慌性需求。」經屋法是1980年制訂的法律,實施至今逾30年,期間政府多次修法,他認為法律本身沒有問題,反而是政府有問題!
他解釋指,政府發現經屋供應量不足,於是修訂法律,並因此衍生很多問題,部分條文更未正式生效,便要面對新一輪修改,例如經屋轉售制度,由2010年修改經屋法,至今未到16年禁售期,現在政府又再提出新轉售制度。
他強調立法應是嚴謹的事,「呢件事都未發生,你又再妄想猜測未來可能會發生好多問題,其實庸人自擾。」倘有穩定供應,經屋未必會成為炒賣工具。當年經屋和私樓價格相近,甚至即買即上樓,他質疑私人樓宇可以升值,為何經屋價格不能升?
樓市瘋癲因缺乏整體房屋政策
林宇滔又表示,由過去的經屋到現在的經屋,政府興建經屋從來都不是補貼,過去經屋用發展合同,政府建經屋「唔使錢」,今天政府出售經屋單位,除地價,亦完全收回了成本,造成今日樓市瘋癲、民怨沸騰狀態,他指出歸咎於政府缺乏整體房屋政策,而非經屋條例不夠嚴。政府在問題上斷錯症,後續又不斷落錯藥。
他認為,目前本澳公共房屋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思考問題只是「枝枝節節、條條規規」,所以結果永遠治標不治本;他多次強調本澳需要一個整體的房屋規劃,公、私樓要有平衡和穩定供應,只有穩定、持續的供應量,包括每年5000新建單位量,當中至少3000公屋,其餘是私樓,只要政府堅持落實相關供應量,相信持續10年,澳門樓市就會重回健康軌道。他希望新一任行政長官必須有清晰的房屋政策、整體房屋策略,否則任何候選人都不會得到公眾支持。


澳門溫室氣體排放大增四分一無視國家減排計劃近五年? 2019年4月12日|訊報

澳門溫室氣體排放大增四分一無視國家減排計劃近五年?  
上兩周,敝欄都講及關於擋潮閘工程一拖再拖,及設計抗洪能力過低的不合理情況。近年風暴潮越演越烈的核心原因,關鍵是受全球暖化的影響,一方面暖化導致全球海水平持續上升,另一方面,海水升溫也為颱風提供更大能量,超強颱風更易形成,超高風速加上其形成的超低氣壓,令風暴潮高度不斷創歷史新高。
中國承諾新能源佔兩成減排六成
針對全球暖化,二0一五年簽定的《巴黎協定》,各國同意將二一00年全球平均氣溫升幅限制於2度內,但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去年十月在韓國仁川發布了《IPCC全球升溫1.5度特別報告》,建議將升溫收窄至1.5度以內,即在二0三0年前減少45%二氧化碳排放量,並在二0五0年達至「碳零排放」。
不說不知,根據第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由於中國是《巴黎協定》的簽署方,協定同樣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生效,中國在《協定》提出在二0三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二00五年下降60%至65%等。儘管澳門排放非全國大戶,同樣有責任履行國家的承諾,甚至應訂出更嚴格的標準作為對國家支持的回饋。
二0一五年三月,特區政府成立了一個由運輸工務司司長任主席、成員包括民航局、海事及水務局、交通事務局、經濟局、統計暨普查局、教育暨青年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環境保護局、旅遊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運輸基建辦公室、民政總署、房屋局及衛生局共十四個公共部門代表,並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協助統籌的「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工作。
澳人均耗電五年升一成
小組工作主要分成兩部份,國際上要求發展中國家也需為減排行動適當地制定具「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機制,讓減排承諾能更具體、更有效地達至目標;故正與內地研究、評估和制定澳門減排政策。同時,特區政府需配合國家定期向聯合國提交《中國氣候變化國家信息通報》及《兩年期更新報告》。但筆者翻查公開資料,除了數場講座和研討會外,未見小組有更多具體實質工作向公眾交待,也未有公佈任何有關減排工作成效的統計數字。
為此,筆者只能自行翻查資料,二0一八年本澳耗水量為9,094萬立方米、耗電量為55.6億度(千瓦時) 及人均耗電量為8342度,若以簽訂巴黎協議前一年二0一四年作為基準,三者分別錄得8.9%、17.5%及9.6%的明顯升幅,意味著近年本澳的能源和資源消耗持續上升,更重要是,國際上用作衡量減排的重要標準——“能源消費強度”(即每單位本地生產總值所消耗之能源消耗量)二0一八年較二0一四年更大升25%。本澳能源消絕大部份均屬化石燃料,這意味著我們溫室氣體排放量在《巴黎協定》簽署後不單沒有減少,甚至較之前大增四分之一,與減排背道而馳!
五百大戶用電佔澳
逾半筆者認為,澳門在減排“肥佬”實屬意料中事,因為多年來政府從未認真作出統籌和落實工作,其中階梯電費胎死腹中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早在二0一一年能源辦推出《電費制度與電價釐訂》公眾諮詢,目的是為推動節能和減輕家庭和中小企的電費壓力,政府當時提出的三個方案,主要方向都是上調五百戶B、C、D組商業用電大戶的電費,藉以下調A組的住宅和中小企的電費,三個方案中,廿二萬A組住宅及中小企用戶獲得的減幅或會有所分別,或通過階梯收費鼓勵節能,但無論哪個方案,都基本能體現「少用者付更少、多用者付更多」的環保節能原則,故內地、港、台,以及日本、韓國、澳洲、美國等地區或國家均已實行階梯電費。
根據當時資料,澳門用電戶超過廿二萬,但當中用電最多的五百戶B、C、D組商業用戶,用電量竟佔全澳用電量逾一半,且其平均每度電價較一般用戶更平。第一次諮詢時,顧問研究甚至認為:「澳門電費存在大型用戶補貼小用戶的情況。」但筆者當時就公開批評有關結論,因為分析只從經濟角度考慮供電的固定成本和零售成本,並沒有考慮產電期間無形的環境成本(如污染物排放、溫室氣體排放等)。
不推階梯電費明顯偏袒大商戶
很明顯,包括六大博企各個度假村在內的用電量大企業,其安裝節能設備的效益更大,鼓勵其安裝節能設備及更平均地分時段用電,不單可更高效地實現節能減排,亦可以減輕電網負荷,以高電費槓桿推動大企減排節能,確實更具經濟和環保效益。而根據政府的計算,約五百戶B、C、D組商業用電大戶,電費只會增加數千元或不高於百分之八,這仍未計算投資節能設備的電費減少,實屬可接受的合理範圍。
能源辦當年曾表示「階梯電價」最快可在二0一三年實施,但跳票後,時任能源辦主任山禮度在二0一四年一月時表示,階梯式電費制度最終方案亦已做好,正進行立法程序,短期內有好消息。二0一五年六月,山禮度再表示:「當初的階梯式電費屬於交叉補貼,即增加用電量大的工商用戶電費,用於補貼用電量小用戶,但現時整個經商環境都進入新階段,能源辦需要研究是否適當時間大幅增加工商業界經營的電費成本。」口風一轉,就將經兩次諮詢的「階梯電價」打入冷宮,將當初推行電費制度改革和節能減排的初衷忘記得一乾二淨,更充分印證,特區政府以大商戶為本的施政邏輯!
太陽能發電未普及竟降上網電價
推動使用再生能源減少使用化石燃料而產生溫室氣體是《巴黎協定》的核心方向。澳門在二0一五年制訂了《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及上網電價,推動和鼓勵增加太限能發電設施,雖然上網電價相對進取,但因安裝成本高、天台業權分散和消防安全等問題,僅有十宗申請個案,能源辦去年七月,更以太陽能發電設備成本下降為由,將上網電價由三點九至四點八元,大幅下調至二點八元至三點七元,平均減幅逾兩成,變相放棄在本澳推動太陽能發電。
當局在無替代方案下,澳門如何配合中國在《協定》提出在二0三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的目標?政府必須向公眾交待。
霓虹光管電費竟然還有資助?
回歸初期,本澳經濟環境甚差,二00二年政府推出「使用霓虹光管招牌電費援助計劃」,為A組用戶的霓虹招牌提供電費約兩成的折扣。但時移勢逆,有關計劃在今日的環境下不單有違環保節能原則,霓虹招牌產生的光污染亦令不少居民受到困擾,計劃早應該取消!
這個「古老」和違返潮流的資助計劃至今能原封不動,正好是反映當局從未重視和認真落實本澳減排責任的最佳典型!無論是為下一代、還是要對國家和《巴黎協定》負責,社會和特區政府必須重新檢視現行的節能減排政策,先從用電大企、特別是藉賭牌續期的契機,要求六大博企自行提出具誠意、可量度的節能減排計劃,並應交由環保局負責統籌「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制訂整體的節能減排目標和 ,以便監督包括六大博企在內的各項政策和工作成效,並應每年向社會公佈工作成效,確保減排工作有序、有效地展開,做好自己的減排承諾!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林宇滔:生活噪音非修法可處 延伸噪音時段標準需社會討論 2019年4月8日|澳門日報

            林宇滔:生活噪音非修法可處
           延伸噪音時段標準需社會討論
【本報消息】市政署諮詢委員會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生活噪音並非修法後就可處理,未必能簡單地把禁止發出噪音時間延伸至二十四小時就解決問題;騷擾噪音較主觀,無辦法僅以分貝作為標準,故仍需先勸喻再處罰來處理。
實際操作有困難
政府指生活噪音因執法部門到場後噪音已消失,無法檢控,故是次修改噪音法未有檢討生活噪音。坊間有意見認為應制訂生活噪音的標準,建議把禁止發出噪音的時段增加。林宇滔不反對,但認為要設定客觀測量標準,如達到多少分貝屬違規則較難做到,因一般測量背景噪音需要半小時,加上當知道騷擾他人後一般不會再發出生活噪音,故實際操作困難。
澳門是二十四小時運作社會,輪班工作者多,故何時產生騷擾他人的噪音都是不合適的,“(噪音法)夜晚十點至朝早九點係更嚴謹嘅標準,但係唔通朝早九點後就可以有噪音?”操作上未必能簡單地把禁止發出噪音的時間延伸至二十四小時就可以解決問題。
日夜標準要考量
雖然可以修改噪音法調整至任何時候都不可以發出噪音,但要考慮是否日間及夜間的標準都是一致,林宇滔質疑“如果日間同夜間都係同一個標準,到底係日間太嚴定係夜間太寬?”他不反對把騷擾他人的定義延伸至不以時間作限制,認同是公民社會、先進社會的方向,但是否意味任何時段都不可以打麻將、拉小提琴等,執行時又會產生另一種爭議,故在延伸噪音時段及標準仍需要社會討論。他相信生活噪音是可透過溝通來解決,尤其鄰舍之間的噪音是要將心比己及加強溝通。
去年四月,祐漢街市公園發生氣槍傷人事件,社會廣泛關注使用擴音設備器等噪音問題。
林宇滔認同要更進一步管理, 現時只有休憩區禁止使用擴音設備,指出公共地方的噪音存在執法及操作上的灰色地帶,建議修訂限制使用擴音設備。雖然《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在公共地方內不可發出滋擾他人安寧及休息的噪音,是沒有指定時段,但由於只是義務,故他認為生活噪音仍需先勸喻再處罰。


全球暖化颱風威力趨強須留足緩衝空間 傳新協質疑擋潮閘唔夠高 2019年4月6日|澳門日報

全球暖化颱風威力趨強須留足緩衝空間 
傳新協質疑擋潮閘唔夠高   
【本報消息】內港擋潮閘工程建設專案現正進行環評第一階段公示,工程設計年最高潮位高程三點八五米。按照本澳平均海面高度一點八米計算,擋潮閘建成後可抵禦五點六五米風暴潮,但是否夠用?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達強烈質疑,“天鴿都已五點五八米,將來得五點六五米,即僅七厘米緩衝空間,安全系數太低,可能未建完已有更強風暴潮超越這個高度,變得冇意思,咁嘅高度不如唔好起。”
安全系數遠較前低
林宇滔指出,○八年“黑格比”重創本澳後,政府曾於一五年提出興建內港擋潮閘,最初設計是以二百年一遇的歷史潮位,即一九九三年颱風“貝姬”的海平面水位四點七八米為參考,將擋潮閘設計為可抵禦水位五點六米,留有八十二厘米的緩衝空間。但當這個設計還在醞釀中,在全球氣候暖化的加持下,一七年“天鴿”帶來的風暴潮高度就達五點五八米,原設計僅剩二厘米的緩衝空間,故政府在“天鴿”襲澳後已明確要加高擋潮閘,但一直未公佈詳情。然而,根據今次公示資料,最新擋潮閘的設計僅為年最高潮位高程三點八五米,“天鴿”的最高潮高為三點七八米,即新擋潮閘設計對於“天鴿”級別的風暴潮僅預留七厘米的緩衝空間,意味着今次設計的安全系數遠較首次設計的八十二厘米為低。
必須解釋設計理據
林宇滔認為僅得七厘米“走盞”,嚴重不足和不合理,“睇返雖然‘山竹’水位高度五點二一米,但只因為‘山竹’並非最高風力時登陸,亦剛巧屬潮汐低潮位,若‘天鴿’同時夾着天文大潮襲澳,‘山竹’的風暴潮高有可能再高逾一米,意味着足以越過最新設計的擋潮閘。”當局有必要認真向公眾詳細解釋設計理據。
他稱,擋潮閘的興建起碼要四、五年時間,更需要大量資源及公帑,“安全系數咁低,可能未建完已有更強風暴潮超越這個高度,不如唔好起。因為洪水若湧過擋潮閘,可以瞬間將整個低窪地區淹沒,造成的危機較不建擋潮閘更大。”他認為擋潮閘起碼在設計上要保障未來數十年的安全,故設計時不能再按過去統計數據,需要更強大的新趨勢系數,因為隨着全球暖化,颱風威力只會越來越強,本澳過去五十年僅出現六次十號風球,但過去兩年就連續受到風力最強和懸掛時間最長的十號風球吹襲,澳門確實難以有效預測天氣極端的惡化程度,故在這個重要的防洪工程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全球暖化這個因素,並在設計上留有足夠的緩衝空間。
司打口蓄洪池存疑
另外,他對於內港向南段到司打口地底建蓄洪池的方案亦存有疑問。他稱,本澳過去多個天文大潮期間容易因大雨水浸的黑點,包括新橋、高士德及氹仔黑橋,都是分別靠林茂塘及氹仔排角雨水泵房解決水浸問題,證明做法行之有效,故剛動工的“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建造工程”也是用雨水泵房解決問題,加上內港一帶地質要在地底建設蓄洪池工程耗時且所費不菲,蓄洪池或泵房對風暴潮也是沒有任何作用,何以工務局建議今次要在司打口地底建蓄洪池解決天文大潮的暴雨水浸問題?實在不明所以。

林宇滔指擋潮閘緩衝空間明顯不足指當局有必要解釋設計理據 2019年4月5日|華僑報

林宇滔指擋潮閘緩衝空間明顯不足
指當局有必要解釋設計理據
【專訪】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若僅僅以3.85MSL作為擋潮閘的設計標準,僅7cm的安全緩衝空間明顯是極不足夠和不合理的,當局有必要對此向公眾詳細解釋設計理據。
林宇滔表示,應對風暴潮的關鍵防洪基建──「內港擋潮閘」終有進展——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內港擋潮閘開展環評第一階段公示」將至本月十八日,及後還要進入第二階段為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初稿和徵求意見公示。最終完成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亦要公開。
他稱,環看整份環評公示,只有三版內容,基本沒有任何新內容,一個當局承諾爭取今年下半年動工的工程,既然去年十二月初已獲中央批覆內港擋潮閘的可行性報告,當局為何要拖延四個月才公示第一階段環評。
他又稱,安全系數遠較首次設計為低,因翻查資料,特區政府於2015年已提出興建內港擋潮閘,當時是因應2008年「黑格比」風暴潮提出,「天鴿」(2017)和「山竹」(2018)仍未出現,故內港擋潮閘高度最初設計是以200年一遇的歷史潮位,即1993年颱風「貝姬」的海平面水位4.78米為參考,將擋潮閘設計為5.6米,留有80cm的緩衝空間。但當這個設計還在?釀當中,在全球氣候暖化的加持下,2017年「天鴿」帶來的風暴潮高度就達5.58米,原設計僅剩2cm的緩衝空間,故政府在「天鴿」襲澳後已明確要加高擋潮閘,但一直未公佈詳情。但根據今次公示資料,當局目前擋潮閘的設計僅為3.85米MSL,「天鴿」的最高潮高為3.78米MSL(氣象局「天鴿」最高潮高──澳門平均海面高度1.8米),即新擋潮閘設計對於「天鴿」級別的風暴潮僅預留7cm的緩衝空間,意味著今次設計的安全系數遠較首次設計的80cm為低。
林宇滔還提到,較叫人憂慮的是,去年「山竹」帶來的風暴潮高度雖較「天鴿」低約37cm,原因只是因為「山竹」襲澳時剛巧屬潮汐低潮位,若如「天鴿」同時夾著天文大潮襲澳,「山竹」的風暴潮高有可能再高逾1米,意味著足以越過最近設計的擋潮閘。儘管當局一直強調擋潮閘以200年一遇為設計標準,但「天鴿」已證明這個標準根本不敷應用,連同「冧莊」襲澳的「山竹」,若僅僅以3.85MSL作為擋潮閘的設計標準,僅7cm的安全緩衝空間明顯是極不足夠和不合理的,當局有必要對此向公眾詳細解釋設計理據。◇

澳門治水根本無人統籌 擋潮閘僅高天鴿七厘米? 2019年4月5日|訊報

澳門治水根本無人統籌 
擋潮閘僅高天鴿七厘米?  
日前,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跟進防災減災公共工程的規劃及建設事宜。議員普遍不滿政府防災基建的工程進度,作為抵擋風暴潮關鍵的內港擋潮閘工程,目前仍在設計研究,甚至未能有明確的工程預計時間;委員會亦批評,其他區域如路環、外港等一帶的加高堤圍及排澇設施根本欠缺統籌,要求特首明確由誰人揹起統籌擋潮閘及其他防洪排澇基建的責任,確保能更有效協調和盡快落實。
立會要交統籌人揹治水責任
翻查資料,去年十二月中同一事務委員會已跟進此問題,但對比兩次內容,除了筆者上周提及巿政署二0二一年完工的「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建造工程」,以及聊勝於無的「在內港沿岸現有的矮牆加裝十多個單向退水拍門,以便積水能盡量和潮水同一時間消退,將水浸時間縮短」的工程爭取在今年六月完工外,其他所有基本上是零進展!
幸好,昨日筆者執筆之時,應對風暴潮的關鍵防洪基建──「內港擋潮閘」終有進展--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內港擋潮閘開展環評第一階段公示」將至本月十八日,及後還要進入第二階段為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初稿和徵求意見公示。最終完成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亦要公開。
環看整份環評公示,只有三版內容,基本沒有任何新內容,一個當局承諾爭取今年下半年動工的工程,既然去年十二月初已獲中央批覆內港擋潮閘的可行性報告,當局為何要拖延四個月才公示第一階段環評?
安全系數遠較首次設計為低
翻查資料,特區政府於二0一五年已提出興建內港擋潮閘,當時是因應二00八年「黑格比」風暴潮提出,「天鴿」(二0一七)和「山竹」(二0一八)仍未出現,故內港擋潮閘高度最初設計是以二百年一遇的歷史潮位,即一九九三年颱風「貝姬」的海平面水位四點七八米為參考,將擋潮閘設計為五點六米,留有八十二厘米的緩衝空間。但當這個設計還在?釀當中,在全球氣候暖化的加持下,二0一七年「天鴿」帶來的風暴潮高度就達五點五八米,原設計僅剩二厘米的緩衝空間,故政府在「天鴿」襲澳後已明確要加高擋潮閘,但一直未公佈詳情。
然而,根據今次公示資料,當局目前擋潮閘的設計僅為三點八五米 MSL,「天鴿」的最高潮高為三點七八米MSL(氣象局「天鴿」最高潮高──澳門平均海面高度一點八米),即新擋潮閘設計對於「天鴿」級別的風暴潮僅預留七厘米的緩衝空間,意味著今次設計的安全系數遠較首次設計的八十厘 米為低。
更令筆者擔心的是,去年「山竹」帶來的風暴潮高度雖較「天鴿」低約三十七厘米,原因只是因為「山竹」襲澳時剛巧屬潮汐低潮位,若如「天鴿」同時夾著天文大潮襲澳,「山竹」的風暴潮高有可能再高逾1米,意味著足以越過最近設計的擋潮閘。
儘管當局一直強調擋潮閘以二百年一遇為設計標準,但「天鴿」已證明這個標準根本不敷應用,連同「冧莊」襲澳的「山竹」,我們若僅僅以三點八五MSL作為擋潮閘的設計標準,僅七厘米的安全緩衝空間明顯是極不足夠和不合理的,當局有必要對此向公眾詳細解釋設計理據。
全球暖化標準宜鬆不宜緊
對於一個政府曾承諾今年下半年會動工、單是水底工程可能四、五年時間的民生工程,筆者本來不想就細枝末節糾纏,但這個重要防洪工程的安全系數若真是如此低,確實有可能引起災難性的後果,甚至令整個工程投放白費,當局必須要面對和向公眾交待!
筆者在此引用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立法會的一段回覆:羅立文舉例,在他上任前政府曾託內地一間顧問公司為內港擋潮閘(筆者按:應指防洪堤)做研究,當時有關公司稱可抵擋十年一遇的潮水,但他形容現時「咪撞哂大板」,現時再委託同樣公司來澳,有關公司的建議是做抵擋二十年一遇潮水的擋潮閘(筆者按:應指防洪堤)。
颱風的威力源自溫暖的海水(廿六度以上),隨著全球暖化,颱風威力只會越來越強,正如上周專欄所言,全球暖化令極端天氣頻發,澳門過去五十年僅出現六次十號風球,但過去兩年我們就連續受到風力最強和懸掛時間最長的十號風球吹襲,澳門確實難以有效預測天氣極端的惡化程度;長遠而言,單靠興建更高的擋潮閘去抵擋風暴潮,未必是好辦法,但在可行且選擇有限下,擋潮閘是短中期內治理內港水患的有效方案,故在這個重要的防洪工程設計時,必須充份考慮全球暖化這個因素,並在設計上留有足夠的緩衝空間。
雨水泵房有效何費周章建蓄洪池
內港擋潮閘理論上可以處理澳門半島西岸的風暴潮問題,但若遇上「天鴿」級別的風暴潮,澳門半島東北區、中區及新口岸,以及氹仔巿區、舊城區,以及路環舊區一帶同樣會受水患影響。根據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昨日會後介紹,政府指路環西側治水方案起初沒有加入荔枝碗,但隨著荔枝碗片區被評為文物,路環的「一湖」治水方案範圍需要擴大至包括荔枝碗,因變化較大,需向城規會介紹後再進行方案比選。而內港向南段到司打口地底建蓄洪池以解決天文大潮該處水浸問題正處於初步設計階段,仍要結合司打口周邊居民訴求;筷子基有堤岸加高工程的建議,現處於深化研究階段;外港堤圍加高方面,正開展初步設計,未有具體時間;很明顯政府對於有關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議,並未有認真統籌和協調,只是在被逼的情況下交待進度。
上述工程中,筆者對內港向南段到司打口地底建蓄洪池的方案有所疑問,因為本澳過去多個天文大潮期間容易因大雨水浸的黑點,包括新橋、高士德及氹仔黑橋,都是分別靠林茂塘及氹仔排角雨水泵房解決水浸問題,證明做法行之有效,故剛動工的「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建造工程」也是用雨水泵房解決問題,加上內港一帶地質要在地底建設蓄洪池工程耗時且所費不菲,蓄洪池或泵房對風暴潮也是沒有任何作用,何以工務局建議今次要在司打口地底建蓄洪池解決天文大潮的暴雨水浸問題?筆者實在不明所以!
新特首應提前做好治水功課
如果要問一個社會公認要做的民生工程,擋潮閘和一系列的防洪排澇工程肯定是老百姓心中的首要民生項目,但對於已經歷過「天鴿」和「山竹」兩次嚴重風暴潮慘痛教訓的特區政府,在此方面工作多年來竟然仍一籌莫展,至今仍由政府不同部門負責不同防洪排澇工程,根本沒有認真統籌,只是繼續官腔回應稱正有序跟進,甚至在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要求下,三個多月仍未交出清晰的治水規劃、藍圖和時間表。
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必須明確治水的統籌負責人物和部門,並定期向社會公眾發佈相關工作進度和最新資訊,也寄語有意參選新一屆特首選舉的候選人,要就治水做好功課,並通過向中央有關部委反映和積極爭取配合支持,將擋潮閘的安全系數提升到足夠高,並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將工程盡快完工,真正為澳門低窪地區的巿民和商戶擺脫風暴潮影響的威脅和陰霾。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保安司怒斥機場保安現漏洞 「睇漏眼」不能接受 惟僅罰數千元 2019年4月3日|力報

保安司怒斥機場保安現漏洞 
「睇漏眼」不能接受 惟僅罰數千元   
兩名分別是內地和韓國的女子日前涉嫌擅闖機場客運大樓禁區,坊間強烈質疑機場保安形同虛設,禁區如「無厴雞籠」。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回應時強調,對涉事機場保安公司有員工「睇漏眼」的說法不能接受,事件明顯是保安出現漏洞及過失。警方已要求保安公司作出解釋,若無法作出合埋解釋會依法作出處分。警方日後會公布相關資訊。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受訪時稱,機場作為本澳重要門戶,安全工作非常重要,事件最大問題是機場保安公司沒有做好自身工作。他希望相關保安公司做好檢討,加強監督,履行其職責。保安範疇亦會督促治安警及海關加強自身工作。他亦於昨日下午統籌民航局和保安公司開會,要求正視問題。
治安警策劃行動廳公共關係處警司李德輝(圓圖)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已要求機場保安公司就事件提交報告,若未能合理解釋會作出處罰,可被科處罰款。
事件嚴重但僅罰數千元
李德輝稱,機場是本澳重要設施,保安公司應做好保安工作,以上兩件強闖機場禁區事件不應該出現,包括有人進入離境大堂中央安全檢查區,以及有人經中央門口進入入境大堂。治安警察局冀機場保安公司能做好自身保安工作,對事件作出檢討並加強溝通和協調,正視保安問題,亦已要求保安公司提交報告給警方,否則根據《私人保安業務法》進行處罰,是次事件可被科處2,000至7,500元不等。
對此,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法律規定只是最底線,更重要的是針對機場、口岸、碼頭等敏感區域,在判給保安合同時對於保安公司的背景和能力應有更高要求,並帶有具阻嚇力的罰款,甚至最嚴重的終止合同處罰。
短期公布兩關員違規罰則
另外,就有關近日有兩名男女爬上南灣中華廣場樓頂部的金屬球自拍。黃少澤表示,該大廈只是政府部門租用,整幢大廈屬私人物業,其保安工作亦不是警方負責。他又指,據悉該大廈的門禁失效,呼籲本澳所有大廈做好管理及安全措施。他強調,警方只限在有問題時執法,「私人場所冇可能伸隻手入去!」至於廉署報告揭發兩名海關關員涉詐騙公帑,其中一名關員申請1,200日有薪病假但兼職的士司機賺外快。黃少澤指,該個案已進行紀律及刑事程序,紀律程序最高的處罰是撤職,短期內會公布。
至於另一宗退休關員懷疑隱瞞資產騙取房屋津貼,黃少澤指,該名人士實施違法行為是退休後詐騙退休基金會款項,與海關的管理工作無關,但他強調,海關會以此個案作為反面教材,督促轄下所有部門以此為借鑑,做好管理工作。

公共工程規劃離地忽視集體需求 2019年4月2日|市民日報

公共工程規劃離地忽視集體需求    
【本報訊】工務局日前表示舊澳氹大橋旁計劃興建的澳氹第五條跨海通道,該海底隧道不建議電單車通行消息傳出引起社會爭議。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說,從第四通道沒預留輕軌通行,到第五通道不讓電單車通行,內港擋潮閘動工無期等,均凸顯政府在公共工程上沒有認真考慮社會訴求,工程設計閉門造車,領導和長官意志決定工務的快與慢,並非從社會集體需求出發,最核心問題是官員毋需向公大眾交代和問責,所以才致決策或工程計劃離地。
工程設計無思考平衡整體利弊
在去年11月,工務局把第五條跨海通道的初步設計、工程勘察及專題研究判給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公司負責,判給價9927萬元,工期800天。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去年12月在立法會上表示,第五通道正處於設計階段,通道長約2公里,會興建兩條管道,來回各3條車道,走線基本確定。日前,工務局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則透露,按照研究單位的分析,嘉樂庇總督大橋旁計劃興建的海底隧道(澳氹第五條跨海通道),將不建議電單車通行。
林宇滔批評說,政府在公共工程設計上從未有認真思考和平衡整體利弊,與社會有充分溝通,以便最後作出最合理的選擇。除第五通道,第四通道設計也令人質疑,相關大橋設計完全沒有考慮預留輕軌通行空間,以致政府日後在興建輕軌東線時,需要額外再建跨海大橋讓輕軌通行,變相增加東線建造成本,令東線造價貴過氹仔線和媽閣、石排灣線總和。
與社會無溝通部門間各自為政
他認為,事實上,無論澳氹第五條跨海通道是否可以行電單車,還是澳氹第四條跨海通道是否可以預算輕軌通行空間,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只是設計的問題,是技術和造價的取捨。可能澳氹第五條通道要讓電單車通行,在造價上會比現時方案高,政府應讓市民選擇,第四通道設計亦面對同樣情況,惟政府在公共工程上從來都閉門造車,不會將這些內容向社會詳細說明和交代,「第四通道嗰陣時就話趕啫,但趕到而家都重未招標開工,而輕軌東線又話2020年先展開,咁點解唔考慮埋輕軌(東線)呢?」他質疑指政府當年建西灣大橋時也有考慮預留輕軌,為何第四通道卻沒考慮?
林宇滔更批評說,除沒考慮社會訴求,沒有與社會溝通,部門和部門間各自為政缺乏溝通協調,工務局設計第四通道時,運建辦有否向工務局反映預留輕軌通行的問題?如果有,工務局為何沒有預留?又例如A區連接澳門半島的通道為何沒有立交橋,要拖到最近才由交通事務局研究規劃?上述情況均明顯反映部門間沒溝通,官員在制訂政策上的思維、視野不夠前瞻性,而最核心問題是官員毋需向公大眾交代和問責。
政府完全有空間基建上加把勁
林宇滔指出︰很多國家地區的政府在決定一項工程時,往往由下而上收集很多社會意見,前線政府人員、業界等,可能因此而令政策出台時間較長,但至少政策或工程出台後更貼合社會訴求。澳門部門決策則較為上級主義,領導和長官意志決定工務的快與慢,並非從社會集體需求出發。
他又不認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多次在立法會上稱人手不足,令工程「做唔切」或「做唔到咁多」的言論,內港擋潮擋提出興建多年,去年12月中央已批覆興建,至今政府仍未公開招標,動工無期,「有啲乜嘢緊要過擋潮擋」?即使多多錢都要投放,最近幾年本澳連續遇到兩個10號風球,沒有人知第三個何時會吹襲澳門,政府被動式應災有進步,惟本澳應有防洪基建主動應對颱風,擋潮擋應是民生優先工程。
林宇滔說,特區政府有資源,除財力,公務員總數3.8萬人,不計外判,今年公務員薪酬預算支出為417億元,倘若工務範疇人手不足,可以向其他部門借調,在不請人情況下就可以解決人手不足問題,或是將「做唔切」工作外判也可以。
他指出:政府完全有空間在基建上加把勁。從工程項目前瞻性設計到官員人力資源的分配等,政府都沒有以民為本和沒有由下而上真正收集社會意見。

制度著手致公僕不能貪不敢貪 公開採購招標及判給結果 供市民監督杜絕尋租行為 2019年3月30日|市民日報

制度著手致公僕不能貪不敢貪 
公開採購招標及判給結 供市民監督杜絕尋租行為
【本報訊】廉署工作報告揭示去年公職人員涉及詐騙、偽造文件、濫用職權等犯罪有所增加,當中特別是個別公共部門領導利用職位以權謀私而觸犯刑法。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要令公務員「不能貪」和「不敢貪」,要從制度著手,建立公開資訊機制。他促請政府把所有公共採購服務招標資料,包括公開招標、書面標、非書面標的招標結果、價錢、資訊等系統化上網,有利市民查閱和監督,杜絕尋租行為出現。
林宇滔表示,過去廉署、審計署揭示很多公務員違規或部門對公帑運用和監管的問題,但政府給社會的感覺是「高高拿起,輕輕放下」或者「意見接受,態度照舊」。他舉例說,如震驚社會的疊石塘山土地被非法霸佔事件,以及投資居留政策被揭發存很大漏洞,都是大事,惟在投資居留制度上政府只是修改內部指引,沒有從制度上作出改善;而被定義為國有土地的疊石塘土地不知為何至今仍未收回?這些都反映出了事後政府沒有積極處理,執行力差,對被揭露的重大問題,政府對社會更是零交代。
發放訊息機制須公平公開透明
他又質疑,前環保局領導涉嫌以權謀私、前駐京辦主任「呃」津貼兩個較嚴重個案早在2018年12月偵破,為何沒即時公布?而市政署1名處長在處理格力犬過程中涉嫌濫用職權案卻即時公布,廉署在公布訊息上是否因人而異?他強調,廉署作為把關部門,做事應一視同仁,要有清晰制度,不能讓人感到因人而有差別待遇。
他又提到「雙陳司長」推薦親屬入公職事件廉署已完成調查,並將調查報告和完善高官問責建議送交行政長官,但廉署卻沒有公布相關報告和改善建議內容讓公眾監督。廉署是監督政府的重要力量,大家應尊重,但更需公平、公開、透明的發放訊息機制,以免市民對廉署調查結果產生疑問和不必要猜測。「查完後個案要一視同仁處理、嚴格執法,唔理大老虎同蒼蠅都要查,唔好中間有裁量權去處理呢啲事,令到廉署威信受到損害。」林宇滔指出:眾所周知,新加坡政府採取「高薪養廉」公共行政管理邏輯,給部長和高級公務員高薪,當地政府廉政建設是為著令公務員「不想貪、不敢貪、不能貪」。澳門公務員整體薪酬算高,各級之間薪酬差距不大,單是2019年公務人員薪酬預算開支417億元,難怪坊間戲言「要參與政府最大嘅財富分配就要加入公務員隊伍」。他相信,大部分公務員都「唔想貪」,因為貪腐誘因不多,惟「不能貪」則要從制度著手,最簡單的做法便是公開資訊。
究責懶慢市民感政府包庇縱容
他又以市政署為1位處長長期利用職權,在7年內超過120次獲得採購判給予自己暗中持股的貿易公司案件為例,未來市政署先行先試,把所有招標資料,包括公開招標、書面標、非書面標的招標結果、價錢、資訊等系統化上網,方便市民查閱和監督。若可以實現資料透明公開化,就可以杜絕市政署處長濫用職權事件再次發生。由於現時招標資訊不公開,往往會造成尋租行為出現,即使有人想揭發,由於舉報成本高,令查處困難。長遠而言,他促請政府將各部門的所有採購資訊上網,公開讓公眾查閱。
而「不敢貪」則要懲教和阻嚇兼備。林宇滔認為,社會,特別是司法界要認真研究,澳門的刑法有足夠社會阻嚇力,以及能否達到懲教阻嚇性兼備。就如政府建議修改《道路交通法》,倡議加重醉駕、毒駕處罰,但卻允許違法者可以緩刑,即最後可以罰錢了事,毋需坐監,因而起不到懲教作用。現在本澳在「不敢貪」方面做得不好,除了處罰,官員有否被起訴是核心問題,過去廉署揭發不少違規事件,涉案官員不是退休離開了公職,就是案件過了追溯時效,政府態度不積極,修補漏洞速度緩慢,難免令市民覺得政府有包庇縱容之感。倘若政府有完善制度避免公務員以權謀私,且一旦發現就即刻嚴格查處,加上有一定懲罰的話,相關公務員涉案的情況就可以減少。
林宇滔直言,最近公布的「雙陳司長」事件,廉署指出兩位司長的做法雖不違當時法律,但難以令社會接受,他對此有保留。首先,法律是否繼續容許這種事情發生,法律有否彰顯公義?從一個高級官員的政治問責,應就事件向公眾作出鄭重道歉,否則如何給公眾信心?行政長官應認真思考如何建立有效的高官問責制度。他直言,在外國,官員發生大事,不論責在不在他,問責辭職是件很普遍的事情,相關官員辭職後仍可在政府擔任其他公職;不過澳門的官場文化卻是「落台就是永不超生」,故而「死不認錯,死不落台」,最後「死撐」不認錯。他慨嘆現時本澳官場唯上主義比澳葡時代更嚴重,這並非好事。林宇滔強調,改變官場文化需要從上而下,而關鍵是行政長官有沒有魄力去改變。

中央去年底批覆擋潮閘至今仍然零進展交待? 2019年3月29日|訊報

中央去年底批覆擋潮閘至今仍然零進展交待?   
市政署將在四月六日開展“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建造工程”, 工程包括於內港北、即25號與26號碼頭之間水域建造雨水泵站、沿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建造箱涵渠、鋪設排水渠道、封閉沿岸9個舊有出水口及抬升路面等工作。
去年底,海事及水務局亦提出“內港防洪潮排澇優化及應急方案”在內港沿線建造在內港路面計高約1.5米高防洪牆,以及設置泵井加強排澇能力,但因內港的地質複雜且水土流失情況嚴重,防洪牆工程預計需要打一百多支迷你樁以及進行灌漿防滲,因此遷移超過兩公里的地下管線,加上23至26號碼頭之間的防洪牆,要待巿政署內港北雨水泵站箱函渠建成後才開始施工,意味2021年前不可能完成,且此工程亦未列入運輸工務司司長超過一億元的工程項目清單,即連計劃招標工作亦未開始。
內港泵房防洪牆僅能應對天文大潮
內港一帶多年來每逢農曆初二、十六的天文大潮均會出現海水倒灌,若同時遇上大雨更會出現嚴重水浸,再加上2008年黑格比的風暴潮教訓,政府經數年的研究,本在2012年已提出上述計劃,但當年民署泵房因為23號碼頭文物保護問題拖延,加上2015年完工的內港臨時防洪工程(即在內港路面計高約0.8米高防洪牆),因地基裂縫、止回閥失修及水土流失等出現嚴重滲漏,內港每逢天文潮必水浸的情況多年來沒有任何改善,加上近年全球暖化加劇,水浸情況越演越烈!
一般公眾或會以為,上述兩個工程完工後將可減少風暴潮對低窪地區的影響,但正如本專欄多次提及,按照政府的工程規劃,只有完成位於灣仔和媽閣間的大型擋潮閘工程,才能有效抵擋“天鴿”、“山竹”等強颱風級別的風暴潮。
故就算上述所有工程如期完工且能發揮預期實效,也僅代表要到2021年方能根治內港一帶因天文潮時出現的輕微海水倒灌或暴雨造成的水浸問題,對於強颱風級別的風暴潮根本不會有任何作用。唯一短期可見的改善是海事局承諾在今年中前,在內港沿岸現有的矮牆加裝十多個單向退水拍門,以便積水能盡量和潮水同一時間消退,將水浸時間縮短,只能說聊勝於無。
客觀而言,相對於過去根本不承認“內港臨時防洪工程”出現嚴重滲漏,今次海事局的優化方案確實承認了之前的工程錯失,有針對性的作出改善。
連續兩年十號波擋潮閘仍嘆慢板?
坦白講,對於天文大潮的水浸,主要影響內港沿岸商鋪,但由於水位不高,受影響地區不大,經常受影響的商舖早已習慣和有所應對,例如將地台和電掣升高。但無論是內港一帶,還是整個內港、筷子基沿岸低窪地區的居民,如何抵擋“天鴿”、“山竹”級別的風暴潮,才是社會最關心的。
但令筆者甚為擔憂和不解的是,本澳已連續兩年受到超強颱風引發的嚴重風暴潮影響,儘管在“山竹”一役,政府的被動式災難應對確有長足的進步,但我們在主動式應對,即因應風暴潮的防洪基建上,至今仍然是零進展,當局唯一能抵擋強颱風級別的擋潮閘工程,至今仍在紙上談兵,未有任何動工計劃的階段,難度真的想每年廣泛低窪地區均受風暴潮影響成為慣例?
討論多年的內港擋潮閘設計方案,本在去年底已獲中央政府正式批覆,工務局長李燦烽當時表示,內港擋潮閘設計方案與以往公佈的相似,維持設活動式擋潮閘,寬度為650米,會兼具防災、景觀及維持通航條件的要求,估計單是水底工程需時就要近4年,要等到完成整體工程設計後,才有較準確工期。但近四個月過去了,當局至今仍未有任何具體的工程項目計劃,更令人擔憂的是,社會或輿論對此討論甚少。
羅司億元工程清單竟不見擋潮閘
翻查過去的資料,當局曾公佈計劃在灣仔水道近媽閣河口,建設寬六百五十米,包括三個通行閘和三個非通行閘的活動式擋潮閘,屆時抵擋五點八米潮高的風暴潮(“天鴿”最高潮位五點五八米),相當二百年一遇的標準,並指最樂觀的預期,是在2019年第四季動工。不過,在早前公佈的運輸工務司範疇超過一億元的工程項目清單中,擋潮閘工程仍未上榜,似乎連初步工程計劃也未展開,這是立法會應該主動跟進的項目,工程的儘快開展和完工,更是下任特首候選人必須向公眾承諾和交待的民生項目。
根據澳門氣象局預計,今年受“厄爾尼諾現象”影響,估計今年約有 4 至 6 個熱帶氣旋進入本澳 800 公里範圍內,數量屬正常,但當中可能有強颱風或以上級別,預料首個影響澳門之熱帶氣旋在 6 月 中旬或以後,而整個颱風季約於 10 月上旬結束。但翻查本澳歷史資料,過去五十年本澳僅懸掛了六次十號風球,且“天鴿”及“山竹”是本澳唯一一次連續兩年懸掛十號風球,前者是平均和陣風風速都打破紀錄,後者則是懸掛時間最長的十號波。按照工程學預計,“天鴿”及“山竹”等均屬百年一遇級別的風暴潮,但我們卻幸運地兩年兩遇,在目前的防洪基建零進展下,筆者實在亟為擔心會否三年三遇嚴重的風暴潮。
下任特首要承諾擋潮閘何時落成!
筆者認為,要真正為澳門治水,社會各界均應共同關注,特別是在中央已正式批覆後,政府更有責任主動向公眾詳細交待工程方案、施工計劃、工程設計的擋潮高度、工程期和造價等;在澳門政府財政充裕的條件下,政府部門間也必須充分溝通,確保這個民生優先工程獲得足夠的資源儘快開展,並且在保質、保量、不超支、不延期下完工。更重要是,不要有意無意將成因不同的天文大潮海水倒灌和暴雨排澇問題,與風暴潮問題混為一談誤導社會以為已開始抵擋風暴潮的防洪工程。因為擋潮閘工程一日未建成,面對強颱風級別的風暴潮,澳門根本是不堪一擊,本澳數以萬計的低窪地區居民商戶只能自求多福,期望下一個強颱風和嚴重風暴潮,不要再來了!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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