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4日 星期日

澳門溫室氣體排放大增四分一無視國家減排計劃近五年? 2019年4月12日|訊報

澳門溫室氣體排放大增四分一無視國家減排計劃近五年?  
上兩周,敝欄都講及關於擋潮閘工程一拖再拖,及設計抗洪能力過低的不合理情況。近年風暴潮越演越烈的核心原因,關鍵是受全球暖化的影響,一方面暖化導致全球海水平持續上升,另一方面,海水升溫也為颱風提供更大能量,超強颱風更易形成,超高風速加上其形成的超低氣壓,令風暴潮高度不斷創歷史新高。
中國承諾新能源佔兩成減排六成
針對全球暖化,二0一五年簽定的《巴黎協定》,各國同意將二一00年全球平均氣溫升幅限制於2度內,但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去年十月在韓國仁川發布了《IPCC全球升溫1.5度特別報告》,建議將升溫收窄至1.5度以內,即在二0三0年前減少45%二氧化碳排放量,並在二0五0年達至「碳零排放」。
不說不知,根據第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由於中國是《巴黎協定》的簽署方,協定同樣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生效,中國在《協定》提出在二0三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二00五年下降60%至65%等。儘管澳門排放非全國大戶,同樣有責任履行國家的承諾,甚至應訂出更嚴格的標準作為對國家支持的回饋。
二0一五年三月,特區政府成立了一個由運輸工務司司長任主席、成員包括民航局、海事及水務局、交通事務局、經濟局、統計暨普查局、教育暨青年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環境保護局、旅遊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運輸基建辦公室、民政總署、房屋局及衛生局共十四個公共部門代表,並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協助統籌的「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工作。
澳人均耗電五年升一成
小組工作主要分成兩部份,國際上要求發展中國家也需為減排行動適當地制定具「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機制,讓減排承諾能更具體、更有效地達至目標;故正與內地研究、評估和制定澳門減排政策。同時,特區政府需配合國家定期向聯合國提交《中國氣候變化國家信息通報》及《兩年期更新報告》。但筆者翻查公開資料,除了數場講座和研討會外,未見小組有更多具體實質工作向公眾交待,也未有公佈任何有關減排工作成效的統計數字。
為此,筆者只能自行翻查資料,二0一八年本澳耗水量為9,094萬立方米、耗電量為55.6億度(千瓦時) 及人均耗電量為8342度,若以簽訂巴黎協議前一年二0一四年作為基準,三者分別錄得8.9%、17.5%及9.6%的明顯升幅,意味著近年本澳的能源和資源消耗持續上升,更重要是,國際上用作衡量減排的重要標準——“能源消費強度”(即每單位本地生產總值所消耗之能源消耗量)二0一八年較二0一四年更大升25%。本澳能源消絕大部份均屬化石燃料,這意味著我們溫室氣體排放量在《巴黎協定》簽署後不單沒有減少,甚至較之前大增四分之一,與減排背道而馳!
五百大戶用電佔澳
逾半筆者認為,澳門在減排“肥佬”實屬意料中事,因為多年來政府從未認真作出統籌和落實工作,其中階梯電費胎死腹中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早在二0一一年能源辦推出《電費制度與電價釐訂》公眾諮詢,目的是為推動節能和減輕家庭和中小企的電費壓力,政府當時提出的三個方案,主要方向都是上調五百戶B、C、D組商業用電大戶的電費,藉以下調A組的住宅和中小企的電費,三個方案中,廿二萬A組住宅及中小企用戶獲得的減幅或會有所分別,或通過階梯收費鼓勵節能,但無論哪個方案,都基本能體現「少用者付更少、多用者付更多」的環保節能原則,故內地、港、台,以及日本、韓國、澳洲、美國等地區或國家均已實行階梯電費。
根據當時資料,澳門用電戶超過廿二萬,但當中用電最多的五百戶B、C、D組商業用戶,用電量竟佔全澳用電量逾一半,且其平均每度電價較一般用戶更平。第一次諮詢時,顧問研究甚至認為:「澳門電費存在大型用戶補貼小用戶的情況。」但筆者當時就公開批評有關結論,因為分析只從經濟角度考慮供電的固定成本和零售成本,並沒有考慮產電期間無形的環境成本(如污染物排放、溫室氣體排放等)。
不推階梯電費明顯偏袒大商戶
很明顯,包括六大博企各個度假村在內的用電量大企業,其安裝節能設備的效益更大,鼓勵其安裝節能設備及更平均地分時段用電,不單可更高效地實現節能減排,亦可以減輕電網負荷,以高電費槓桿推動大企減排節能,確實更具經濟和環保效益。而根據政府的計算,約五百戶B、C、D組商業用電大戶,電費只會增加數千元或不高於百分之八,這仍未計算投資節能設備的電費減少,實屬可接受的合理範圍。
能源辦當年曾表示「階梯電價」最快可在二0一三年實施,但跳票後,時任能源辦主任山禮度在二0一四年一月時表示,階梯式電費制度最終方案亦已做好,正進行立法程序,短期內有好消息。二0一五年六月,山禮度再表示:「當初的階梯式電費屬於交叉補貼,即增加用電量大的工商用戶電費,用於補貼用電量小用戶,但現時整個經商環境都進入新階段,能源辦需要研究是否適當時間大幅增加工商業界經營的電費成本。」口風一轉,就將經兩次諮詢的「階梯電價」打入冷宮,將當初推行電費制度改革和節能減排的初衷忘記得一乾二淨,更充分印證,特區政府以大商戶為本的施政邏輯!
太陽能發電未普及竟降上網電價
推動使用再生能源減少使用化石燃料而產生溫室氣體是《巴黎協定》的核心方向。澳門在二0一五年制訂了《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及上網電價,推動和鼓勵增加太限能發電設施,雖然上網電價相對進取,但因安裝成本高、天台業權分散和消防安全等問題,僅有十宗申請個案,能源辦去年七月,更以太陽能發電設備成本下降為由,將上網電價由三點九至四點八元,大幅下調至二點八元至三點七元,平均減幅逾兩成,變相放棄在本澳推動太陽能發電。
當局在無替代方案下,澳門如何配合中國在《協定》提出在二0三0年使用非化石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佔「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約20%的目標?政府必須向公眾交待。
霓虹光管電費竟然還有資助?
回歸初期,本澳經濟環境甚差,二00二年政府推出「使用霓虹光管招牌電費援助計劃」,為A組用戶的霓虹招牌提供電費約兩成的折扣。但時移勢逆,有關計劃在今日的環境下不單有違環保節能原則,霓虹招牌產生的光污染亦令不少居民受到困擾,計劃早應該取消!
這個「古老」和違返潮流的資助計劃至今能原封不動,正好是反映當局從未重視和認真落實本澳減排責任的最佳典型!無論是為下一代、還是要對國家和《巴黎協定》負責,社會和特區政府必須重新檢視現行的節能減排政策,先從用電大企、特別是藉賭牌續期的契機,要求六大博企自行提出具誠意、可量度的節能減排計劃,並應交由環保局負責統籌「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制訂整體的節能減排目標和 ,以便監督包括六大博企在內的各項政策和工作成效,並應每年向社會公佈工作成效,確保減排工作有序、有效地展開,做好自己的減排承諾!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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