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轟經屋錯配應減建一房單位
【本報訊】2013年底接受申請的多戶型經屋,經過多年的審查後,合資格的家團已陸續安排上樓,惟近日不少5人甚至6人家團反映,接到房屋局通知獲分配到1房單位,他們面臨的只有放棄和選擇。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經屋的分配採用抽籤的形式,加上政府為了「交數」而建了不少一房經屋單位,令經屋戶型錯配的問題非常突顯,完全沒有考慮已上樓家庭將來的發展。他促請政府盡快修改《經屋法》提供分組抽籤,將來規劃新的經屋項目時,絕對應減少一房單位的供應。
林宇滔表示,幾個原因令經屋戶型錯配的問題非常突顯,最大問題是現行《經屋法》於2011年修改後,經屋的分配採用抽籤的形式,尤其不設輪候隊伍,每次申請結束後就「散隊」,令政府不能掌握房屋需求的客觀數據。另一問題是回歸後公屋基本停建多年,後來復建的公屋為了「交數」而建了不少一房經屋單位。
是次多戶型經屋申請中,當二、三房經屋全數被揀選後,餘下的3人甚至以上家團,林宇滔說面對政府表明未來幾年經屋幾乎零供應,不少家團只能無奈選擇一房經屋單位。相比過去一人家團可以申請二房經屋單位,是考慮到可能會結婚和組織家庭,他狠批政府現在的做法,完全沒有考慮已上樓家庭將來的發展,「畀咗層樓你就算」。
促考慮家團結構改變對於政府修改《經屋法》的進度一再拖延,林宇滔促請政府必須盡快修改《經屋法》,且7條輪候隊伍都應該各自提供一定比例的經屋單位進行分組抽籤分配,特別個人申請可分配更多一房單位,以減少戶型錯配的問題,當將來土地供應穩定後,應該要重新採取計分輪候制度,讓政府掌握社會真實的住屋需要,從而作出合適的規劃。
配合優生多育建多戶單位林宇滔又提到,另一問題是,多人家團申請一房經屋,當成功上樓後,每個家團成員將來都沒有資格再申請經屋,除了下一代申請資格受影響,甚至連下一代將來的伴侶都會受影響,除非由房屋局局長以酌情權作例外許可,方可脫離家團。他認為例外許可的操作應該有清晰的規範,尤其是已上樓家團成員再組織家庭,法律上就應該明晰可脫離已上樓的家團。
最後,林宇滔促請政府將來規劃新的經屋項目時,絕對應減少興建一房經屋單位,特別是現在政府提出鼓勵「優生多育」,除了調升出生津貼外,根本沒有其他配套,倘若政府為市民提供更多二房甚至三房單位,當有好的居住環境,自然會「優生多育」,若果沒有在房屋政策上作出配合,顯示政府根本沒有心去推動所提出「優生多育」的社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