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

升降機立法16年得個「吉」 監管闕失 釀密閉空間恐慌 2018年3月19日|力報

升降機立法16年得個「吉」 監管闕失 釀密閉空間恐慌

日前本澳發生幾宗升降機事故,其後有團體揭發隨機抽查的本澳七幢私廈升降機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中,只得一份可在工務局網站核查成功,有關證書亦涉嫌造假,引起社會關注升降機的檢查及事故通報制度。

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討論本澳升降機安全問題及監管工作,出席嘉賓及現場不少觀眾均贊同政府應盡快成立機電安全監督機構,並立法強制升降機每年檢驗。

發言嘉賓之一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於本月8日聯同協會兩名幹事,公布一項有關本澳升降機安全問題的調查報告,指全澳8,000多部升降機中,只有2,500部有向工務局作《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登記。

16 年不作為讓人氣餒
林宇滔昨早發言時一度頗為激動,他表示,早於2002年,當時的運輸工務司表明,已完成升降機安全規章、准照及資格認證等法律草案,但至今16年,草案仍在編制階段,狠批當局行政不作為。

他又稱,工務局推出的《指引》沒有法律效力,很多大廈升降機張貼的「安全證明書」及維修公司更新登記監管不足,市民容易被誤導,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監管。

升降機公司省錢不做認證
機電工程師學會電梯及電扶梯部部長杜偉奇稱,由於本澳目前沒有法律強制升降機年檢等事宜,不少升降機公司為省錢而無做「安全證明書」認證,但他同時認為,這並不代表會造成嚴重安全隱患,因大多數升降機也有做年檢。

杜偉奇又指,由於升降機「安全證明書」續期一般由每年12月開始,處理時間需要一至兩個月,因此早前有團體網上查詢不到,或是因為上載網頁的進度問題。他並提到,政府應盡快修法,建議可參考香港機電工程署的做法,一旦發現「安全證明書」過期,可勒令停止升降機運作,保障使用者安全。

乘客亂搞升降機禍端之一
有自稱是電梯維修從業員的現場觀眾指出,不少升降機的問題屬人為造成,如有居民經常強行把升降機門拉開,升降機門若被強行打開逾數秒,便會定性為故障,累計一定「故障」次數便會出現問題,故認為當局要加強向市民推廣正確及安全使用升降機的知識。電梯從業員協會副理事長黃金山認同應加強推廣升降機的正確及安全知識,同時又認同政府應盡快成立如香港機電工程署的機構,監管升降機安全質量,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則指出,過往曾有私廈的業主委員會已通過維修升降機工程方案,卻在申請政府資助時,因工程報價超出政府內部價錢而不獲審批,因資金不足而未能維修升降機。


程順明建議,大廈管委會和管理公司簽訂的管理合同,應包括升降機的定期檢查費用。他並希望當局可以完善升降機維修的資助制度,或公布每個維修項目的價錢,讓業主會可參照報價,以盡快完成升降機保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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