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探討監管電梯安全質量 講者促立法強制年檢
【本報消息】本澳早前發生數宗升降機事故,引發社會關注升降機的檢查和通報制度。工務局雖有推出升降機類設備指引,要求年檢並張貼安全證明書,惟相關制度非強制性;更有團體揭發部分私廈涉嫌偽造電梯安全證書,誤導居民。有意見認為政府應盡快立法強制電梯年檢,並成立專責部門監管電梯安全質量。
電梯保養三方有責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在黑沙環公園舉行,邀請機電工程師學會電梯及電扶梯部部長杜偉奇、電梯從業員協會副理事長黃金山、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以及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出席,與公眾探討升降機監管問題。
杜偉奇表示,由於現時未有法律監管電梯,不少大廈管委會為節省簽發電梯安全運行證明書的費用,未有進行電梯檢測及續證,業主、物管公司及電梯公司都有責任做好電梯的保養和維修工作。電梯安全證明書續期一般由十二月開始,且需時一至兩個月處理,若證明書未能在工務局網頁查核成功,可能是資料上載的進度問題。
程順明稱,過往曾有私廈的業主委員會已通過維修電梯工程方案,卻在申請政府資助時,因工程報價超出政府內部價錢而不獲審批,結果因資金不足無法維修電梯。建議大廈管委會和管理公司簽訂的管理合同應包括升降機年檢和月檢費用,並希望政府可推動樓宇維修計劃資助,公佈電梯維修項目的價錢,讓業主會可參照報價,盡快完成電梯保養工作。
法案難產拖十六年
林宇滔批評,政府早於○二年時表明已完成升降機安全規章、准照及資格認證法律草案,至今十六年仍未見法律出台,質疑當局不作為;工務局推出的指引沒有法律效力,不少大廈電梯張貼的安全運行證明書以及維修公司更新登記監管不足,市民容易被誤導,促政府盡快立法,並專責監管部門,確保所有升降機、機電及大型遊樂類設備均能得到有效的恆常檢查和監管。
黃金山認為,政府可與業界合作,開設培訓課程,增加專業認可資格的前線人手;並成立如香港機電工程署的專責機構,監管升降機安全質量,同時加強向大眾推廣正確及安全使用升降機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