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指引阻嚇不足 團體督促盡快立法 七成𨋢無運行證明書
【澳時訊】上周本澳發生多起電梯事故,其中一宗更致使一名12歲男童下半身被夾住、懸吊半空,右腳骨折。頻發的事故,再次敲響電梯運行安全的警鐘。昨日就有團體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截至去年5月,本澳約8000部已登記的升降機中僅有2500部登記“升降機類設備安全運行證明書”(下稱證明書),約佔總數三成。更有部分私廈升降機所張貼的證明書,無法在工務局網站核實對應的編號,疑未向工務局申報。
昨日會上,發佈數據的傳新澳門協會批評本澳升降機指引混亂,監管欠奉,讓有關營運實體有空可鉆,以致大部分升降機存在未知的安全隱患。他們促請政府加快立法,盡快將成立機電安全處的計劃落到實處。
證書過期名存實亡
電梯是便利市民日常工作、出行的常見載具,需要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安全運行。土地工務運輸局於2013年推出的《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下簡稱《指引》),訂出五方面規範,包括推出行業標準、設立維修公司登記及申報制度、設立資料庫系統、要求公示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抽查維修公司的檢測質量。
傳新澳門理事長林宇滔指出,三成具有證明書電梯中,有按指引作安全檢測的電梯絕大部分屬公共機構或須領有准照(牌照)的公共或商業場所。這意味著本澳近七成、約5500部私人大廈或商業場所的升降機類設備中,多數沒有按指引進行安全檢測,或未有嚴格按指引年檢,同時又不在當局5%的抽檢範圍內,儘管有關電梯並非完全無保養,但在缺乏統一規範下,本澳電梯安全存在重大隱憂。
他又稱,曾有居民反映,上周導致男童嚴重受傷的同一大廈的其他升降機,其證明書在2月底過期後並沒更新。為了確認大廈電梯張貼的證明書是否仍有效,該會隨機抽查了本澳7個有張貼證明書的私人屋苑,發現當中僅有一個私人屋苑的證明書在工務局網站核實成功,其餘六份均是“查詢的編號不存在”。
指引失效亟需立法
林宇滔續稱,早於2006年,政府表示會藉工務局改組完善相關架構,成立“機電工程處”,以規管機電安全,但立法從提出至今已逾十六年仍未落實。2013年當局推出的《指引》屬於非強制性且無罰則,當局只可對不遵守指引的登記保養維修公司作出公開警告或除名處分。而有關申報證明書數量由《指引》執行之初時的近九成,急跌至目前僅約三成,足見《指引》已失效。
該會認為,要確實保障升降機類設備的安全,當局必須立即檢視目前執行混亂的指引,確保指引得到嚴格執行,絕不能再出現張貼未經申報的證明書的情況,對不按指引的保養商亦必須作出相應的除名處理及公開警告。
當局還應盡快完成升降機、機電及大型遊樂類設備的審批、驗收及營運監管制度的立法,確保所有升降機、機電及大型遊樂類設備均能得到有效的恆常檢查和監管,以保障公眾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