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

澳電梯監管法草案空置16年太荒謬 2018年3月19日|市民日報

澳電梯監管法草案空置16年太荒謬   

【本報訊】月初有大廈電梯夾傷男童致右腳骨折,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探討電梯監管,不少與會者關注電梯檢驗問題,有建議實行電梯年檢制度化,亦有電梯從業員建議應清楚規範哪些情況下停止電梯運作,如需要定期更新、年檢的守則。不少與會嘉賓促請政府加快立法,亦建議參考香港成立如機電工程署的專門機構去監管電梯。

電梯從業員協會副理事長黃金山、機電工程師學會電梯及電扶梯部部長杜偉奇、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及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擔任主講嘉賓。不少與會者關注電梯檢驗問題,認為電梯年檢應制度化,立法強制年檢。有電梯從業員反映,工作首要是注重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電梯公司會定期開會,從業員希望與政府部門多溝通,建議清楚規範哪些情況下停止電梯運作,及制訂定期更新、年檢的守則。

亦有電梯從業員反映電梯故障不少是人為使用不當,例如用手推電梯門人為阻止電梯關門達一定秒數便會記錄為故障,多次故障便會壞。亦有不少有與會者關注維修電梯基金及政府資助問題,有與會者質疑為何16年來尚未立法,關注政府制訂的電梯指引會否定期更新。

林宇滔批評立法緩慢是不作為
林宇滔批評電梯安全相關立法進度「驚人」,政府表明2002年已完成電梯監管法律草案,但至今16年仍未立法,笑指可列入世界紀錄,批評此乃行政不作為而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的經典例子,批評工務局疏忽職守。他認為應將人命安全放於首位,批評本澳沒有清晰制度,應強制立法當電梯出意外時要停運。他又指出,既然政府有「指引」,要跟進沒有登記的電梯安全運行證明書不可張貼在電梯,而有張貼的要加強抽檢監管,並要盡快立法強制檢驗,亦要有專責監管部門,亦促請立法會發揮監督作用,包括全澳所有電梯的恆常監管。

對於傳新澳門協會日前抽查本澳7個有張貼電梯安全運行證明書的私人大廈,發現當中僅有1份「證明書」在工務局網站核實成功,其餘6份均是「查詢的編號不存在」。杜偉奇解釋說,電梯公司安全證明書續期一般由每年12月開始,而處理需時約12個月,故有團體指於網上查詢不到,認為可能是網頁上載進度問題,相信電梯公司一般可準時入表,否則不能承接工程。他又表示,由於政府制訂的電梯指引不是強制性,可能會令部分業主想節省檢驗電梯費用而不做電梯安全證明書認證;他又建議政府立法規範誰是電梯出現問題的第一負責人。

黃金山表示,在政府未推出電梯指引前,業界是按國際標準去做,又認為行業標準高於政府指引。他希望政府繼續加強合作電梯從業員培訓工作,逐步認證從業員的資格,同時培訓電梯檢驗人才;他又希望政府加強推廣使用電梯安全的知識,亦有助市民監督行業工作;亦希望政府優化證明書檢驗程序;他又建議參考香港成立如機電工程署的專門機構去監管電梯。

程順明表示,當業主大會通過維修,但集資不足時,可與電梯公司商量逐步維修,合同規範先維修一部,再有資金時再維修第二部。他又希望政府完善資助制度,公布維修資助項目的「底線」,他又指出「查封電梯」涉及私人財產,反響較大,希望政府完善制度才推動強制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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