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

校車難題催生各式接送中心 上落堂需求猶在灰色私托存隱患 2017-02-20 |澳門時報

校車難題催生各式接送中心 上落堂需求猶在灰色私托存隱患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澳時訊】在校方囿於養校車難的現實下,圍繞於學校尤其是小學、幼稚園周邊的接送中心應運而生,它們成為不少家長解決孩子接送問題的後備選項。但市面上的接送中心良莠不齊,除有出現保姆車超載的情況,更有一些沒有相關准營牌照的私托擅自開通補課服務,種種問題引憂。

私托接送安全堪憂
有些家長便將接送年幼孩子上落堂的任務交付於有接送功能的督課中心、學童中心、甚至是私托。離島社諮委員陳冰冰表示,她身邊就有家長會為小孩選擇督課中心,除了有接送功能外,還提供功課輔導和午餐膳食。她認為,“作為家長,重點考慮的是督課中心的環境和安全問題。”

然而,某些接送中心的接送車因存在超載問題,其安全性亦受質疑。林宇滔對家長選擇督課中心是否有效持保留態度,“因為冇校巴而送細路去接送中心,尤其是會有超載情況的中心,對佢哋身心發展,唔會係好事。”他直指曾接到居民投訴,包括自己亦曾親眼目睹過個別接送中心,7座設計的van仔坐十多個學童,希望政府可以多注意這些問題。

監管存在灰色地帶
此外,曾經在私托做過兼職的市民鮑小姐告訴記者,私托常見於學校附近的街道一角,其管理和運作往往處於灰色地帶。她表示,不論是私托還是督課中心,一般都會專門做幾所學校的生意,接送在附近學校上學的學童。但兩者不同的是,督課中心是掛牌兼做補習社的生意,政府對店址的消防設備和學歷認證都有法律規定。而私托卻是處於監管灰色地帶,有些會私下開設補習課程,環境上和保姆車的配置亦與正規的督課中心有一定落差。
(記者 梁美婷)


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

林宇滔倡制定驗樓程序指引 2017-02-14 A02 | 澳門新聞 | 濠江日報

林宇滔倡制定驗樓程序指引   


濠江日報       2017-02-14
A02 | 澳門新聞     
  

【特訊】近年樓宇失修、大廈外牆石屎剝落的事件屢見不鮮,日前亞利鴉架街豐榮大廈發生一宗外墻石屎剝落擊傷途人事故,令社會再度關注舊樓維修保養問題。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認為,要加強樓宇管理及法律的宣傳和推廣,提高居民樓宇維修管理的意識,推動大廈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以及未來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擴寬至外墻及結構安全檢測的同時,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協助舊樓業主進行檢修樓宇工作。

林宇滔受訪時表示,本澳大廈外牆剝落傷人的事故時有發生,主要是三十年或以上樓齡的低層樓宇大廈;事實上,香港於2011年修訂《建築物條例》引入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要求樓齡三十年以上的樓宇業主每十年檢驗樓宇公用地方、外牆及伸出物,並要求樓齡十年以上的私人樓宇的業主每五年檢驗和維修樓宇所有窗戶。雖然本澳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明確規定建築物需要每五年作檢驗維修及保養,但由於宣傳不足、亦沒有嚴格執法,令到大部分小業主均不知悉此責任,加上本澳沒有驗樓標準,驗樓師對驗樓收費及項目不一,目前很少低層樓宇有驗樓,他希望盡快完成《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立法,規範大廈公共地方的管理事宜,同時政府要加強樓宇管理及法律的宣傳和推廣,提高居民樓宇維修管理的意識,推動大廈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

他指出,政府過去推出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但只局限於低層樓宇鐵閘、排污、水、電等範疇的維修,並不涉及樓宇外墻、機構安全檢測等,都市更新委員會曾舉行會議就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進行討論,委員會認為應推出鼓勵措施,推動低層樓宇做好樓宇檢測工作,政府認同並決定擴大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的資助範圍,包括增加資助三十年樓齡以上大廈驗樓等,細節部分待相關部門研究;他希望未來計劃擴大資助範圍至外墻及結構安全檢測的同時,要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


2017年2月13日星期一

船廠業權早屬政府 林宇滔:保與不保 政府一念之間 即時報道╱荔枝碗舊船廠發展及保育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7年02月12日 21:21

船廠業權早屬政府 林宇滔:保與不保 政府一念之間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7年02月12日 21:21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日前回應荔枝碗船廠規劃時指,工務局與海水局拆卸危樓無須諮詢,而相關驗樓報告屬內部、技術文件,亦不會公開。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認為,荔枝碗11間船廠自當局2015年底不續水位紙開始,業權已屬政府,質疑政府一年多來未有維修船廠,以至今日變成「危樓」。「你叫人維修,你自己又不維修,接着用這理由來拆船廠,那是否由始至終想拆了它就算?」又指荔枝碗船廠的去留,全在政府的「一念之間」。
業權屬政府 存留一念之間
林宇滔表示,根據海事局發出的新聞稿,當局於2013年至2015年期間「先後至少5次以公函通知上述11個地段的佔用人,要求儘快對設施進行維修,然而相關佔用人沒有履行維護相關設施的責任,亦沒有按照《臨時佔用准照》所指定的用途利用有關地段,故其臨時佔用准照之有效期於2015年12月31日屆滿後,未獲特區政府續期。」他指,這顯示由2016年1月1日開始,11間船廠的業權已屬政府,質疑政府部門任由船廠情況變差,未有屢行維修的責任。「你叫人維修,你自己又不維修,接着用危險這理由來拆船廠,那是否由始至終想拆了它就算?」
他強調,荔枝碗船廠的重點並非「危樓」,而在於業主,即政府的一念之間。
「危樓不危樓,業主覺得要保育,即使它是危樓也可以救回來。」


「因為看危樓報告的話,鄭家大屋就不需要保留。我印象中鄭家大屋、盧家大屋等古跡如單從建築角度,修復是不符合成本效益。」而現時11間船廠的業權均屬政府,荔枝碗船廠是去是留,全在政府的一念之間。「你要做活化,要做重新規劃,完全有條件。政府不去做,由它腐爛,藉口都好堂而皇之,沒甚麼道理。」
他認為,荔枝碗承載住幾百年漁村和造船文化,有條件成為本地教育、歷史教育,甚至吸引遊客的景點。而從工務局2013年的規劃可以看出,當局認同保育的方向,但新官上場後,先前的計劃便在政府沒交代的情況下被推翻。「他可以有新的規劃,但問題是他沒有。他用了最簡單的方法,塌了就拆。對於荔枝碗這甚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地方,這做法絕對不合適,亦不應該。」林宇滔指,危樓要拆是因為影響到公共安全,但船廠已經圍封,沒急切需要清拆。「除非有另一個公眾利益凌駕這公眾利益,例如它有其他用途,但現時看不到有其他用途。」又指運輸工務司司長完全沒文化保育思維,是比較可惜、遺憾。
文化局應啟動評定程序
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日前則表明,當局當年提出荔枝碗船廠整個片區做保育,而現在政府決定拆卸其中11個地段,並沒再徵詢他們的意見,文化局亦未能入內觀察情況,但認為現階段無急切性進行文物評定。林宇滔質疑,既然文化局贊成片區保育,何以一直沒將荔枝碗納入文物評定,質疑文化局未有完全行使《文遺法》賦予的職權。「如文化局認同是片區保育,有保育價值時,為何它不在清單之中,或已進行評定程序中?」認為如荔枝碗船廠被納入清單之中,運輸工務司亦會尊重。
他補充,工務部門過去的規劃及文化局的意見均認同保留船廠,現時情況拆射部門各自為政。「如荔枝碗沒辦法保育,責任由始至終都在政府,亦反映不同部門間互相推卸責任。」

2017年2月7日星期二

高園街旅巴只落客新措再惹議 旅局:持續完善整體旅遊線路 澳門時報 2017-02-06 P02 | 澳聞開講

高園街旅巴只落客新措再惹議
旅局:持續完善整體旅遊線路
  

澳門時報       2017-02-06  P02 | 澳聞開講

    【澳時訊】大三巴附近高園街旅遊巴只准落客禁止上客措施開始恆常化試行,昨日出席澳門論壇的嘉賓及居民紛紛就此發表各自看法。
    不可否認,措施施行後,有效緩解了區內交通壓力,然而業界批評政府在措施實施前無前瞻性規劃。有前線導遊直言,該措施沒有考慮到夏季天氣炎熱時的步行環境。旅遊局則回應表示,收到很多旅客對措施的正面回應,政府會不斷完善澳門整體旅遊路線。澳時記者 唐文艷

    交通緩解 業界壓力增

    對於高園街旅遊巴只准落客措施恆常化試行,旅遊業議會副理事長黃輝表示,業界體諒區內居民的訴求。他坦承區內交通得到一定程度緩解,措施實施對旅遊及前線導遊造成一定壓力,且塔石停車場設施也並非為旅遊巴停放而設計,停車位亦較緊張。但旅遊巴車輛集中,車位有壓力,亦需要在附近兜圈,或會增加荷蘭園周邊交通壓力。他又批評政府無前瞻性規劃,希望在旅遊區附近增設旅遊巴停車場。
    又有自稱前線導遊的觀眾稱,她平均每個團約45個客人,現時天氣步行尚可,但到暑假旺季,天氣炎熱步行環境堪憂。春節期間,年初三落雨,已經收到投訴。

    大三巴亦應禁上落客

    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則指出,大三巴周邊一直有交通問題,但卻無一個政府部門牽頭解決,希望政府反思旅遊景點周邊配套應由哪個部門負責。他表示,高園街旅遊巴只准落客禁止上客措施可以一定程度緩解區內交通壓力,長遠來講,大三巴附近上落客都應該禁止,可以在瘋堂一帶增加升降機或扶手電梯,方便旅客居民步行。
    林宇滔並不讚成在大三巴、白鴿巢等重要景點一帶增加旅遊巴停車場,認為應該考慮提供一個較好的上落車地點。他認為塔石停車場各方面配套環境確實較差,認同需要改善周邊配套。他建議在士多鳥拜斯大馬路和塔石廣場之間劃分部門空間,作為旅遊巴的上落區,在士多鳥拜斯大馬路直接上落,可以減少旅遊巴在塔石停車場之間迴旋。

    政府漸完善旅遊路線

    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現場回應表示,措施施行後,旅遊局會到現場了解實際情況,不少遊客反映正面,表示可以看到澳門不同的風土人情。且在措施實施前已經與內地旅遊主管部門溝通,向遊客發佈資訊,希望遊客在澳門前已經清楚到大三巴牌坊有一段步行路段。她又表示,政府不斷思考如何完善澳門整體旅遊路線,包括業界及遊客反映的道路及停車方面的問題,都會逐步推進。
    陳露又稱,現時由大三巴落來,不止步行經婆仔屋至塔石,還有經噴水池至南灣,交通事務局現正研究路線配置及巴士路線。

    旅遊局監察處處長梁寶祿表示,澳門的步行路線對內地旅客來說相對較短,又稱旅客來澳前,應要清楚自己的身體狀況。 


用2年電纜三連爆 隔5年掘路再鋪設 澳門時報 2017-02-06 P01 | 要聞

用2年電纜三連爆 隔5年掘路再鋪設

澳門時報       2017-02-06   P01 | 要聞  

    【澳時訊】本澳一條投資2.4億、運作不足兩年的電纜,在2014年的一個月內接連發生爆裂,導致了三次電壓波動,事件一度令坊間嘩然。雖然事後能源辦和澳電都表示已經將三段受損的電纜送到第三方實驗室研究,不過據團體昨日介紹,直至現時,政府及澳電均未將詳細報告及後續跟進向公眾交待,反而要在今年至明年的450天內,再掘路、進行電纜的鋪設工程。

    澳時記者 黃心頂

    一個月三連爆非常罕見

    三次電壓波動發生在2014年2月15日、26日及3月12日,引致不足一秒的電力閃爍。能源辦事後介紹,雖然後備線路自動發揮作用,立即補上而沒有停電,但一些敏感設備可能會出現短暫停頓或需要重新啟動。經初步調查後,已找出前兩次的故障點是位於北安碼頭新路近友誼大橋側,第三次故障點則位於黑沙環污水處理廠附近。而造成三次電壓波動的原因是由於連接鴨涌河站和蓮花站的一條220千伏主幹電纜,先後發生三處爆裂受損引致接地故障,因而產生電壓波動。

    在當時的新聞稿中,能源辦都主動向公眾交待,表示電纜壽命一般30年,是次受損毁的220千伏主幹電纜總投資近2.4億元,於2012年6月始投運,至事故發生時運作不足兩年,排除是老化破損。當時的負載亦非常輕(首兩次故障發生時,負荷僅佔總傳輸容量的4%),因此非超負荷引起。此外,從故障的現場情況觀察,附近沒有工程掘路、白蟻和沉降的跡象,亦排除受這些環境因素的影響。故在短期內連續發生3次故障,原因未明。能源辦總結,這個情況非常罕見。

    查三年報告未公佈再鋪

    事件發生後,能源辦已經責成澳電儘快將發生故障的三段受損電纜截件,送往國際獨立第三方顧問公司進行詳細的分析和調查。顧問公司的專家還截取一段沒有損毀的完好電纜一併送往實驗室作詳細分析和質量檢測。能源辦同一時間將事故的一些相關數據資料送往清華大學的顧問團隊作分析調查,以全面多方位查找原因。

    而澳電在當年的3月31日亦表示,委託第三方顧問公司研究,並將初期報告交予政府,相信與電纜鋪設過程出問題有關,下月會有詳細結果。澳電會根據初期報告、廠家及政府的意見,就發生事故的全條電纜重新檢查。

    昨日,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表示,距離事件發生已經將近3年了,現時政府及澳電均未有就事故詳細報告及後續跟進再向公眾交待。協會發現,當局不僅未交待,還要掘路施工再鋪電纜。林宇滔介紹,這兩個工程為“CEM-220KV高壓電纜重建工程(澳門區)”和“CEM-220KV高壓電纜重建工程(離島區)”,預計工期由2017年第一季至2018年第二季,合共450天(15個月)。
2.4億誰來埋單?

    協會認為政府及澳電均必須向公眾清晰交待,為何正常可用30年的主幹電纜,使用不到兩年就出現多次故障,五年內就需要重鋪?重鋪造價2.4億元的澳門至路氹220千伏主幹電纜費用由誰負責?在今後電纜工程招標、施工監管和驗收時,有何新措施避免再有類似情況出現?此次原本不需要的重鋪電纜工程涉及多條主要幹道,工期長達1年零3個月,責任方會有何措施縮短期及將對交通的影響減到最低?

    林宇滔亦表示,有些公眾或者會有誤解,重鋪費用澳電埋單而已,與自身的利益無關。他不認同這種說法。林宇滔介紹,根據專營合同,澳電的准許利潤投資(固定資產淨值)回報率為9.5%,每年多出的利潤會撥作穩定電費基金作為將來用作調減和穩定電費之用。而今次重新鋪設主幹電纜的費用若全數由澳電負責,變相令澳電額外增加2.4億元的固定投資(未計工程費用因通漲上升),社會將會為此額外付2千多萬元電費。

    重建工程已展開預明年完成

    【澳時綜合訊】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根據澳電的調查報告,有關連接鴨涌河及路氹城蓮花變電站之間電纜故障的原因,是供應商的生產質量出現問題,有關維修費用由供應商承擔。能源辦稱,政府未來將加強監督,並要求澳電在採購過程中,提高對供應商及物料的質量要求。

    澳電則表示,有關連接鴨涌河及路氹城蓮花變電站之間電纜重建的氹仔區工程已開展,預計明年完成,會配合政府或其他機構有關電纜的沿綫維修工作,減少對交通的影響。
據了解,有關電纜於 2012年起投入運作,運作後曾出現 3次故障,不足 5年需要重建原因,澳電聲稱,由於供應商生產質量出現疏漏,造成部分電纜在運行中出現問題,有關維修費由供應商承擔,澳電已委派技術人員與第三方顧問針對供應商的技術標準及生產要求改進,同時加強物料採購監管,避免發生同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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