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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 星期四

水質指標沿用廿年未達世衛要求 團體促更新供排水規章 澳門日報 B05 | 澳聞 | 2017-06-15

水質指標沿用廿年未達世衛要求
團體促更新供排水規章  
 


澳門日報  B05  |   澳聞  |   2017-06-15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7-06/15/content_1185968.htm


    【本報消息】水公司因建設石排灣淨水廠而增加供水服務費,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同有助保障供水平衡,但本澳供排水規章的更新、大廈水質安全、更換石棉水管等均急需關注。

    林宇滔表示,本澳供水比例不平衡,儘管有青洲、大水塘、路環三個淨水廠,但路環水廠規模細,離島九成用水要由澳門半島供應,衍生風險及浪費能源。他建議石排灣淨水廠如澳門大水塘般,在水庫外環建步行徑,供周邊居民使用。

    二次供水質量欠佳他提到,在衆多公共事業機構來說,自來水公司盈利相對不算高,為保持供水穩定,水公司因應通脹、投資而調整服務費無可厚非。基於本澳原水費以及供水服務費由政府負擔,並根據用水量的多寡提供補貼,以固定水價售予居民,相信此“多用者多付”原則有助推動節水。

    林宇滔指出,本澳的供排水規章自一九九六年後無再修改,水質指標停留在二十年前,未有隨世衛要求更新,飲用水含鉛量標準,較世衛每公升十微克的標準寬鬆五倍。雖然自來水公司自身依世衛標準執行,但當政府要處罰時,亦是以不合時宜的標準處理。

     同時,屋界以外的水質受保證,“至少監察公開”,但屋界之內的水質則未必達標,尤其經水箱、水泵作“二次供水”的高層大廈,水質甚至會較低層大廈差,呼籲各界加強注意。政府推動民間加強維護管理樓宇自來水系統,但他對民間能否做好有關工作存在疑問,過往水公司曾提供洗水箱服務,認為此可作為其中一種選擇,當出現問題時易於追查原因。

    本澳的石棉水管一早已過更換年期,容易爆水管,儘管水公司冀加快更新,但審批部門未必能配合,按規劃要到二○二○年才能全部完成更換,主張應加快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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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 星期一

船廠業權早屬政府 林宇滔:保與不保 政府一念之間 即時報道╱荔枝碗舊船廠發展及保育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7年02月12日 21:21

船廠業權早屬政府 林宇滔:保與不保 政府一念之間

文:論盡採訪組
時間:2017年02月12日 21:21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日前回應荔枝碗船廠規劃時指,工務局與海水局拆卸危樓無須諮詢,而相關驗樓報告屬內部、技術文件,亦不會公開。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認為,荔枝碗11間船廠自當局2015年底不續水位紙開始,業權已屬政府,質疑政府一年多來未有維修船廠,以至今日變成「危樓」。「你叫人維修,你自己又不維修,接着用這理由來拆船廠,那是否由始至終想拆了它就算?」又指荔枝碗船廠的去留,全在政府的「一念之間」。
業權屬政府 存留一念之間
林宇滔表示,根據海事局發出的新聞稿,當局於2013年至2015年期間「先後至少5次以公函通知上述11個地段的佔用人,要求儘快對設施進行維修,然而相關佔用人沒有履行維護相關設施的責任,亦沒有按照《臨時佔用准照》所指定的用途利用有關地段,故其臨時佔用准照之有效期於2015年12月31日屆滿後,未獲特區政府續期。」他指,這顯示由2016年1月1日開始,11間船廠的業權已屬政府,質疑政府部門任由船廠情況變差,未有屢行維修的責任。「你叫人維修,你自己又不維修,接着用危險這理由來拆船廠,那是否由始至終想拆了它就算?」
他強調,荔枝碗船廠的重點並非「危樓」,而在於業主,即政府的一念之間。
「危樓不危樓,業主覺得要保育,即使它是危樓也可以救回來。」


「因為看危樓報告的話,鄭家大屋就不需要保留。我印象中鄭家大屋、盧家大屋等古跡如單從建築角度,修復是不符合成本效益。」而現時11間船廠的業權均屬政府,荔枝碗船廠是去是留,全在政府的一念之間。「你要做活化,要做重新規劃,完全有條件。政府不去做,由它腐爛,藉口都好堂而皇之,沒甚麼道理。」
他認為,荔枝碗承載住幾百年漁村和造船文化,有條件成為本地教育、歷史教育,甚至吸引遊客的景點。而從工務局2013年的規劃可以看出,當局認同保育的方向,但新官上場後,先前的計劃便在政府沒交代的情況下被推翻。「他可以有新的規劃,但問題是他沒有。他用了最簡單的方法,塌了就拆。對於荔枝碗這甚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地方,這做法絕對不合適,亦不應該。」林宇滔指,危樓要拆是因為影響到公共安全,但船廠已經圍封,沒急切需要清拆。「除非有另一個公眾利益凌駕這公眾利益,例如它有其他用途,但現時看不到有其他用途。」又指運輸工務司司長完全沒文化保育思維,是比較可惜、遺憾。
文化局應啟動評定程序
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日前則表明,當局當年提出荔枝碗船廠整個片區做保育,而現在政府決定拆卸其中11個地段,並沒再徵詢他們的意見,文化局亦未能入內觀察情況,但認為現階段無急切性進行文物評定。林宇滔質疑,既然文化局贊成片區保育,何以一直沒將荔枝碗納入文物評定,質疑文化局未有完全行使《文遺法》賦予的職權。「如文化局認同是片區保育,有保育價值時,為何它不在清單之中,或已進行評定程序中?」認為如荔枝碗船廠被納入清單之中,運輸工務司亦會尊重。
他補充,工務部門過去的規劃及文化局的意見均認同保留船廠,現時情況拆射部門各自為政。「如荔枝碗沒辦法保育,責任由始至終都在政府,亦反映不同部門間互相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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