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

社諮委員籲當局設計規劃校巴線路 校車或可納入公交系統?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社諮委員籲當局設計規劃校巴線路
校車或可納入公交系統?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澳時訊】校車會否因為種種現實難題而被時代淘汰?有人就提出讓當局設計特定的“校巴”線路,即以學校為點,從一車對一校的傳統模式改成一車服務多校的新模式。由此一來,將各個學校需要搭乘校車的幼童從零散的個體變為集合的整體,讓校車不被淘汰之餘反而能更好地發揮效用。

    或淘汰一車一校

    記者聯繫到中區社會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早有關注到本澳校車問題的他認為,現時校車服務未得到社會應有的重視。他指出,現時許多學校的校車服務正在不斷萎縮,一架校車服務一間學校的模式未來極有可能被淘汰。
    林宇滔發現,校車行駛的路線迂迴,一架校車走完整個澳門,不僅耗費燃油多,還浪費大量時間。而各個地方的幼稚園和小學都有小部分學童需要搭乘校車,何以不能將這些學校連接起來,讓一架校車服務多個學校,規劃成一條公交路線呢?林宇滔認為,這樣能大大提升校車服務效率,且減少本澳路面繁忙時段的交通壓力。他舉例,如規劃中區的校車行駛路線,分成AB線,減少曲線距離,能有效地分配校車和乘客資源。

    籲納入公交系統

    林宇滔認為,本澳校車已經沒有優先避讓法規,希望可以在其他方面多一些權利,比如將其納入公交系統。“我一直都覺得校車就係公交一種,但實際上唔係,所以佢連嘉樂庇總督大橋都唔可以過,亦都唔可以去公交專道。”他促請政府針對這個行業,解決學童出行需要。他補充到,“當局亦可以考慮先與巴士公司合作,調配一些專線。”
    他稱,此前教育暨青年局就其提議回覆表示,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涉及技術上和操作上的問題,將會諮詢相關專家。林宇滔相信,根據本澳人口出生曲線的走向,未來5-10年間,澳門將會再現出生高峰,到時學童對校車服務的需求會更為凸顯,交通會更擁堵。他希望當局能未雨綢繆,去解決目前能預見的問題。

(記者 梁美婷)



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

社諮委員籲當局設計規劃校巴線路 校車或可納入公交系統?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社諮委員籲當局設計規劃校巴線路

校車或可納入公交系統?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澳時訊】校車會否因為種種現實難題而被時代淘汰?有人就提出讓當局設計特定的“校巴”線路,即以學校為點,從一車對一校的傳統模式改成一車服務多校的新模式。由此一來,將各個學校需要搭乘校車的幼童從零散的個體變為集合的整體,讓校車不被淘汰之餘反而能更好地發揮效用。

     或淘汰一車一校

記者聯繫到中區社會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早有關注到本澳校車問題的他認為,現時校車服務未得到社會應有的重視。他指出,現時許多學校的校車服務正在不斷萎縮,一架校車服務一間學校的模式未來極有可能被淘汰。
    林宇滔發現,校車行駛的路線迂迴,一架校車走完整個澳門,不僅耗費燃油多,還浪費大量時間。而各個地方的幼稚園和小學都有小部分學童需要搭乘校車,何以不能將這些學校連接起來,讓一架校車服務多個學校,規劃成一條公交路線呢?林宇滔認為,這樣能大大提升校車服務效率,且減少本澳路面繁忙時段的交通壓力。他舉例,如規劃中區的校車行駛路線,分成AB線,減少曲線距離,能有效地分配校車和乘客資源。

    籲納入公交系統

     林宇滔認為,本澳校車已經沒有優先避讓法規,希望可以在其他方面多一些權利,比如將其納入公交系統。“我一直都覺得校車就係公交一種,但實際上唔係,所以佢連嘉樂庇總督大橋都唔可以過,亦都唔可以去公交專道。”他促請政府針對這個行業,解決學童出行需要。他補充到,“當局亦可以考慮先與巴士公司合作,調配一些專線。”
    他稱,此前教育暨青年局就其提議回覆表示,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涉及技術上和操作上的問題,將會諮詢相關專家。林宇滔相信,根據本澳人口出生曲線的走向,未來5-10年間,澳門將會再現出生高峰,到時學童對校車服務的需求會更為凸顯,交通會更擁堵。他希望當局能未雨綢繆,去解決目前能預見的問題。

(記者 梁美婷) 

建築廢料盡快徵費源頭降減 澳照搬香港10年前收費 政府未能收回處理成本 市民日報 2017-02-19 P01 | 要聞 | 頭條

建築廢料盡快徵費源頭降減澳照搬香港10年前收費 政府未能收回處理成本   


市民日報       2017-02-19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建築廢料收費制度一拖多年未能落實,環保局日前始姍姍來遲公布《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總結報告,並提出建議收費。有團體指出:此次總結報告提出的建議收費,基本照搬香港10年前,明顯偏低未能補回政府處理建築廢料的成本,且總結報告還未提出具體落實時間表,本澳建築廢料堆填區早已爆滿,建築廢料收費刻不容緩,促請當局盡快實施收費制度,以經濟手段從源頭減少廢料。
     環保局早於2015年11月就《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開展為期45天公開諮詢,惟事隔至今1年多才公布諮詢總結報告,建議按數量及質量釐訂兩級收費,分別是:混有雜物的惰性拆建物料,以及海泥、塘泥、瀝青等非惰性拆建物料,每噸收費不少於130澳門元;已妥善分類的砂土、石塊、混凝土塊等惰性拆建物料,每噸收費不少於30澳門元。同時,諮詢文本亦建議增加胡亂棄置建築廢料的相應罰款。
     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指出:環保局此次明顯違反公眾諮詢指引,因按規定在完成諮詢後須於180日內完成總結報告。他續說,是次諮詢總結報告提出的建議收費,水平與香港收費相若,香港的收費為惰性物料每噸收費27港元、非惰性物料每噸收費125港元,本澳的收費根本就是按港元「補水」後得出。

     廢料堆高至廿米 堆填區遲早出事

     惟香港的收費於2005年12月實施,意味本澳收費基本「照搬」香港十多年前的,香港方面將於今年4月實施新收費,費用調升逾倍,反映本澳建築廢料收費起步點較低,相信未能收回政府處理建築廢料的成本,意味即使實施收費,政府仍然以公帑資助大型項目處理建築廢料。
     但林宇滔直言「遲到好過冇到」,即使收費偏低,仍希望盡快實施,總比因收費爭議問題遲遲未能落實好,因香港自2005年實施建廢收費後,建築廢料目前大減超過一半,成效顯著,本澳建築廢料堆填區早已爆滿,廢料堆高至20米,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亦明言「遲早出事」,故本澳實施建築廢料收費刻不容緩。
     他慨嘆,遺憾總結報告未有具體落實時間表,他希望政府盡快實施收費制度,且不應再設過渡期,目前暫未知道有關制度以行政法規或一般法律處理,如果是行政法規則可以很快落實推出,倘以一般法律處理,雖然立法會換屆在即,亦希望立法會彈性處理,始終建築廢料涉及民生問題。他倡議待收費制度落實後,可每3年檢討收費,長遠而言收費應與成本掛鈎,以經濟摃桿令建築廢料進一步減少。

     巡查處罰應加強 遏胡亂棄置情況

另外,林宇滔提醒,建築廢料棄置由免費變為收費,必然會令違法棄置建廢情況增加,希望收費制度實施後,當局聯同其他部門加強巡查和處罰,更應制訂有效和具阻嚇力處罰措施,雙管齊下,確保建築廢料收費制度得以有效落實。 

校車難題催生各式接送中心 上落堂需求猶在灰色私托存隱患 2017-02-20 |澳門時報

校車難題催生各式接送中心 上落堂需求猶在灰色私托存隱患   

澳門時報       2017-02-20
P01 | 要聞    

【澳時訊】在校方囿於養校車難的現實下,圍繞於學校尤其是小學、幼稚園周邊的接送中心應運而生,它們成為不少家長解決孩子接送問題的後備選項。但市面上的接送中心良莠不齊,除有出現保姆車超載的情況,更有一些沒有相關准營牌照的私托擅自開通補課服務,種種問題引憂。

私托接送安全堪憂
有些家長便將接送年幼孩子上落堂的任務交付於有接送功能的督課中心、學童中心、甚至是私托。離島社諮委員陳冰冰表示,她身邊就有家長會為小孩選擇督課中心,除了有接送功能外,還提供功課輔導和午餐膳食。她認為,“作為家長,重點考慮的是督課中心的環境和安全問題。”

然而,某些接送中心的接送車因存在超載問題,其安全性亦受質疑。林宇滔對家長選擇督課中心是否有效持保留態度,“因為冇校巴而送細路去接送中心,尤其是會有超載情況的中心,對佢哋身心發展,唔會係好事。”他直指曾接到居民投訴,包括自己亦曾親眼目睹過個別接送中心,7座設計的van仔坐十多個學童,希望政府可以多注意這些問題。

監管存在灰色地帶
此外,曾經在私托做過兼職的市民鮑小姐告訴記者,私托常見於學校附近的街道一角,其管理和運作往往處於灰色地帶。她表示,不論是私托還是督課中心,一般都會專門做幾所學校的生意,接送在附近學校上學的學童。但兩者不同的是,督課中心是掛牌兼做補習社的生意,政府對店址的消防設備和學歷認證都有法律規定。而私托卻是處於監管灰色地帶,有些會私下開設補習課程,環境上和保姆車的配置亦與正規的督課中心有一定落差。
(記者 梁美婷)


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

林宇滔倡制定驗樓程序指引 2017-02-14 A02 | 澳門新聞 | 濠江日報

林宇滔倡制定驗樓程序指引   


濠江日報       2017-02-14
A02 | 澳門新聞     
  

【特訊】近年樓宇失修、大廈外牆石屎剝落的事件屢見不鮮,日前亞利鴉架街豐榮大廈發生一宗外墻石屎剝落擊傷途人事故,令社會再度關注舊樓維修保養問題。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認為,要加強樓宇管理及法律的宣傳和推廣,提高居民樓宇維修管理的意識,推動大廈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以及未來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擴寬至外墻及結構安全檢測的同時,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協助舊樓業主進行檢修樓宇工作。

林宇滔受訪時表示,本澳大廈外牆剝落傷人的事故時有發生,主要是三十年或以上樓齡的低層樓宇大廈;事實上,香港於2011年修訂《建築物條例》引入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要求樓齡三十年以上的樓宇業主每十年檢驗樓宇公用地方、外牆及伸出物,並要求樓齡十年以上的私人樓宇的業主每五年檢驗和維修樓宇所有窗戶。雖然本澳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明確規定建築物需要每五年作檢驗維修及保養,但由於宣傳不足、亦沒有嚴格執法,令到大部分小業主均不知悉此責任,加上本澳沒有驗樓標準,驗樓師對驗樓收費及項目不一,目前很少低層樓宇有驗樓,他希望盡快完成《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立法,規範大廈公共地方的管理事宜,同時政府要加強樓宇管理及法律的宣傳和推廣,提高居民樓宇維修管理的意識,推動大廈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

他指出,政府過去推出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但只局限於低層樓宇鐵閘、排污、水、電等範疇的維修,並不涉及樓宇外墻、機構安全檢測等,都市更新委員會曾舉行會議就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進行討論,委員會認為應推出鼓勵措施,推動低層樓宇做好樓宇檢測工作,政府認同並決定擴大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的資助範圍,包括增加資助三十年樓齡以上大廈驗樓等,細節部分待相關部門研究;他希望未來計劃擴大資助範圍至外墻及結構安全檢測的同時,要制訂明晰的驗樓程序指引,並將驗樓項目表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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