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廢料盡快徵費源頭降減澳照搬香港10年前收費 政府未能收回處理成本
市民日報 2017-02-19 P01 | 要聞 | 頭條
【本報訊】建築廢料收費制度一拖多年未能落實,環保局日前始姍姍來遲公布《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總結報告,並提出建議收費。有團體指出:此次總結報告提出的建議收費,基本照搬香港10年前,明顯偏低未能補回政府處理建築廢料的成本,且總結報告還未提出具體落實時間表,本澳建築廢料堆填區早已爆滿,建築廢料收費刻不容緩,促請當局盡快實施收費制度,以經濟手段從源頭減少廢料。
環保局早於2015年11月就《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開展為期45天公開諮詢,惟事隔至今1年多才公布諮詢總結報告,建議按數量及質量釐訂兩級收費,分別是:混有雜物的惰性拆建物料,以及海泥、塘泥、瀝青等非惰性拆建物料,每噸收費不少於130澳門元;已妥善分類的砂土、石塊、混凝土塊等惰性拆建物料,每噸收費不少於30澳門元。同時,諮詢文本亦建議增加胡亂棄置建築廢料的相應罰款。
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召集人林宇滔指出:環保局此次明顯違反公眾諮詢指引,因按規定在完成諮詢後須於180日內完成總結報告。他續說,是次諮詢總結報告提出的建議收費,水平與香港收費相若,香港的收費為惰性物料每噸收費27港元、非惰性物料每噸收費125港元,本澳的收費根本就是按港元「補水」後得出。
廢料堆高至廿米 堆填區遲早出事
惟香港的收費於2005年12月實施,意味本澳收費基本「照搬」香港十多年前的,香港方面將於今年4月實施新收費,費用調升逾倍,反映本澳建築廢料收費起步點較低,相信未能收回政府處理建築廢料的成本,意味即使實施收費,政府仍然以公帑資助大型項目處理建築廢料。
但林宇滔直言「遲到好過冇到」,即使收費偏低,仍希望盡快實施,總比因收費爭議問題遲遲未能落實好,因香港自2005年實施建廢收費後,建築廢料目前大減超過一半,成效顯著,本澳建築廢料堆填區早已爆滿,廢料堆高至20米,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亦明言「遲早出事」,故本澳實施建築廢料收費刻不容緩。
他慨嘆,遺憾總結報告未有具體落實時間表,他希望政府盡快實施收費制度,且不應再設過渡期,目前暫未知道有關制度以行政法規或一般法律處理,如果是行政法規則可以很快落實推出,倘以一般法律處理,雖然立法會換屆在即,亦希望立法會彈性處理,始終建築廢料涉及民生問題。他倡議待收費制度落實後,可每3年檢討收費,長遠而言收費應與成本掛鈎,以經濟摃桿令建築廢料進一步減少。
巡查處罰應加強 遏胡亂棄置情況
另外,林宇滔提醒,建築廢料棄置由免費變為收費,必然會令違法棄置建廢情況增加,希望收費制度實施後,當局聯同其他部門加強巡查和處罰,更應制訂有效和具阻嚇力處罰措施,雙管齊下,確保建築廢料收費制度得以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