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委第三方調查供應商服務質素 林宇滔:立消保法保障用戶
澳門日報 2016-11-27 A02
【本報消息】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認同消委會公佈4G服務收費問卷調查報告的做法,應更多就公共服務作類似調研,將訊息發放,至少將行業收費或易墮的誤區列出,讓消費者可更謹慎消費。但報告中四家電信供應商僅三家提交資料,再次反映“消保法”立法的急切性,冀政府決心將“消保法”在今屆立法會期內完成立法。
監管服務良性競爭
林宇滔指出,由於現時消委會無權強制要求企業提供資訊,故就出現中國電信未提交資料而無法全面比較。事實上,政府去年已有“消保法”立法計劃,並將較複雜的競爭部分剔除,爭議性理應減少,看不到有立法難度,但當局仍以“盡量爭取”回應,令人不滿。希望政府決心在今屆立法會期內完成立法。
林宇滔提到,雖然政府調查4G收費,但公眾要求的網絡服務質素調查,如網速穩定性、服務速度是否達標等,一直欠奉。電信管理局聲稱會要求供應商自行提交報告,但始終不及第三方評價。當局應每年委託第三方就電信供應商的服務質素調查,讓居民科學客觀比較,才能推動良性競爭。
計劃模糊易墮陷阱
他提醒居民注意現時4G“限速不限量”計劃,即數據流量達到某一水平後便會降速的問題,供應商對不同計劃、簽約與否的用量水平寫得不清楚,往往易發生爭議,供應商有責任向用戶清楚說明。同時,居民亦應留意“三地共用”計劃的制式問題,可能誤墮陷阱,這點連調查報告亦未有清楚指出。
另外,他反映收到不少消費者指3G服務網速大不如前,或因供應商將資源投放在4G方面有關,但不應因此令3G用戶受影響,當局應加強檢測及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