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 星期三

優化技術移民引科創人才 申請程序資訊應公開透明 人才原則須獲得社會共識 2019年2月25日 |市民日報

優化技術移民引科創人才 
申請程序資訊應公開透明 人才原則須獲得社會共識   
【本報訊】政府計劃另推優才先導計劃引進科創人才惹社會質疑,當局至今未能解釋優才引入計劃如何有別於現時貿促局同類計劃。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澳門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制度千瘡百孔,在現有制度漏洞未堵塞前,又推出1個新的計劃,令人難以接受和沒有說服力。他促請政府暫停上述居留政策,目前首要工作是優化現有制度,包括令所有程序、計分標準、審批和申請個案資訊更公開透明,並設每年審批限額等。其中,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申請更可改為由僱員提出申請,科創人才可以透過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引入,毋需另設新制度。
日前人才發展委員會舉行2019年特別大會,探討建立優才引進制度。委員會秘書長蘇朝暉會後稱,會上達成共識,認為澳門需引入優才;秘書處將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研究引入優才制度。
林宇滔表示,過去社會質疑重大投資和技術移民制度上的種種問題已得到廉署調查報告證實,所以在上述兩居留制度的重大漏洞未得到堵塞前,應暫停申請和審批。因為儘管政府亡羊補牢,聲稱會徹查事件及過去批出的居留個案,惟他懷疑「係咪真係可以查得到呢?當局又係咪有認真調查呢?」之前政府也有就事件展開紀律程序,但後來內部調查結果卻沒有人違規,但不久廉署發現3人涉違規送交檢察院並停職處理等。
目前益自己友申請澳難引人才
他又提到,早在2007年政府停止置業移民申請,原因有關政策和澳門整體利益有衝突,故要取消置業移民。而在重大投資移民審批方面,當局竟在內部手則所設重大投資移民的門檻是150萬元,難免令人覺得相關部門有陽奉陰違之嫌。
他認為,政府應公開過去獲批個案和現時收到申請的基本資料,例如重大投資公司的名稱、哪間公司申請多少個技術移民、具體職位等都應讓公眾知道。現在1間企業聘請多少個技術外僱的資料都有在網上公布,為何這些涉及居留資格的重要資料卻仍然諱莫如深?他認為資訊公開是基本前提。
林宇滔指出:目前技術移民核心問題是由僱主提出申請。廉署調查報告已顯示,僱主從來不是從人才角度,只從是否「自己友」角度提出申請;所以透過這制度取得居留資格的人士未必是澳門實際需要的人。澳門需要的人才也沒有辦法透過技術移民制度留在澳門,獲得工作或逗留,他並不反對可以由僱員就技術移民提出申請,但前提是所有程序和資訊都應該公開透明,其次要遵循澳門的人才原則,這個原則需要取得社會共識,而非現時由僱主單方認為是人才便是人才。
技術移民應列清單訂每年限額
他表示,香港人才引入機制有自己的要求,首先,香港引入人才原則是公開的,有人才清單列出需要人才的類別,其次須具嚴謹的計分機制,羅列計分條件和加分要求、名額和限額等,包括國際知名藝人、取得諾貝爾獎、運動金牌等可以加分,所以香港沒有技術移民制度;每年訂定1000個名額供人申請,且在計分制中獲最高分者方可以進入香港。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投資移民方面亦已暫停,因為內地人到香港買1000萬元的住宅樓宇太容易。
林宇滔批評說,在現有制度漏洞未堵塞前,問題未釐清,又創造1個新的計劃,又沒有公開透明的機制,令人難以接受和沒有說服力。「舊制度由得佢繼續爛落去,新制度又見唔到有好大的理據支持。」澳門面對千瘡百孔的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政府首先要處理現有問題。「新制度有幾多限額?1年10個同1年100個有好大唔同,如果照香港按人口比例每年設1000個限額,咁澳門最多每年都係得100個限額。」然而現時本澳每年技術移民獲批個案由幾十至幾百個都有,這是由於當局沒有設定限額所致,隨長官意志,所以日後技術移民制度中都應列清每年限額。而科創人才可以透過優化的技術移民制度,制訂引入人才清單引入,毋需另設新制度。


林宇滔:缺乏總體規劃 自然生態無法有效保育 2019年2月22日|訊報

林宇滔:缺乏總體規劃 
  自然生態無法有效保育   

都更會首任到期 落實都更關鍵政府議而實行! 2019年2月22日|訊報

都更會首任到期 
落實都更關鍵政府議而實行!   
三月一日將是首屆“都巿更新委員會 ”任期的最後一日,作為都巿更新委員,有責任向公眾交待過去三年都更的工作,以及目前的工作進度。無論續任與否,筆者也期望社會、政府和立法會真正認真看待都更議題,真正推動澳門的舊區重整及活化,改善澳門人、特別是長者們的居住環境。當然,在巿諮委引入自薦機制後,看不到理由政府不在都更會委任時接納自薦申請。
都更委任應有自薦機制
截至去年底,官方統計本澳三十年以上的舊樓達4,838幢,較七年前增加逾千幢,樓齡偏高加上不少樓宇缺乏足夠的維修保養,不少舊區的生活環境逐漸變差,不單影響居民生活質素,安全風險亦越來越高。
為此,特區政府早在2005年成立“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經委員會舉行近百次會議及對祐漢、下環等舊區進行了住戶調查、訪談及問卷等,制訂了《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及一系列的細則性行政法規,該法案在2011年提交立法會並獲得一般性通過,並交由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討論。不過,政府在2013年以配合土地、城規及文遺三大法的出台,宣佈撤回法案。現任特首在2014年競選連任政綱中提出“以都巿更新概念推動舊區重整”,並在2016年3月成立“都巿更新委員會 ”,筆者擔任委員,著力推動包括樓宇保養維修、重建樓宇免重覆徵稅、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及美化舊區的四個工作。三年後總結,前兩項已完成立法和推出,都更會也共識重建百分比,只是美化舊區因為部門間無溝通協調,確實無甚前進!
回顧過去三年的都更會工作,筆者上任之初已公開表示,應在原有《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及過去“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的工作基礎上,先找出一些爭議不大的內容,先易後難先行立法,推動舊區重整。推動樓宇保養方面,每個城巿都會進入樓宇老化的高峰期,只要進入此周期,再有效率的重整或更新,都追不上樓宇老化的速度,為此,支持和鼓勵業主做好樓宇保養維修,也是減慢樓宇老化,減少危樓或居住環境惡化的重要手段。2016年底,都更會同意和推動政府擴大樓宇維修基金的資助範圍,鼓勵大廈業主、特別是唐樓業主做好舊樓的檢測和維修保養。
三年僅落實重覆徵稅樓宇維修
稅務優惠方面,因出現殘危決定重建且已獲全部業主同意重建的福寧、鉅富及明興樓等幾個個案,政府不單未有簡化重建的行政程序,甚至因為重建時涉及戶主將業權交予發展商、建成後再交回業主,致使涉及兩次物業轉移印花稅及特別印花稅(短期轉讓),筆者形容若不修法處理這些重覆徵稅的問題,政府根本就是阻礙、甚至扼殺樓宇重建。為此,都更會成立不久,就已推動政府將《舊區重整法律制度》中有關避免重建樓宇重覆徵稅的法案提交立法會,該法名為《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上月亦已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和生效。
樓宇重建和都巿更新其中一個最大爭議點就是取得全部業權人的同意,降低重建業權比例在任何地方都是爭議的議題。但筆者認為,不降低重建比例,也難推行有效的都更,因為現實大部分個案中,很多時會由於業主無法聯絡,或因為繼承等複雜因素,某些單位無法集齊業權人簽名等,故任何地區要推動都更,降低百分比是必須處理的,問題降低多少?以及有否其他附帶限制。當然,如何保障少數業主的權益及不被壓價等,也是必須審慎處理的問題。
為此,經委員會討論,都更會在2017年8月已同意和向政府提出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建議:樓齡三十年以下,須全部業權人同意;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四十年以下,須百分之九十的業權人同意;樓齡達四十年或以上,須百分之八十五的業權人同意;基於重大公共利益(尤其是指生活環境及社會發展的利益)、妨害公共衛生、因被工務局確定為危樓並已拆卸的樓宇,須百分之八十五的業權人同意。因樓宇重建而受影響的業權人,可考慮提供現金或單位換單位作為補償,現金補償金額應不低於樓宇的市場價值,單位換單位指與業權人透過協議方式,在完成樓宇重建後,業權人可重新獲分配至少與原單位面積相當的新單位,有關意見已呈交政府。2017年10月都更會也通過了都巿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章程,交予政府展開成立公司程序,作為本澳推動都更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
比例應降關鍵保護少數權益
此外,政府在2011年推出“工廈活化計劃”,但該計劃根本是“改錯名”,因計劃只是工廈若重建成細面積單位住宅,便可縮短一半的行政程序申請時間,與工廈活化根本沒有很大關係。但筆者必須指出,本澳工業雖已式微,但工廈空置率並不高,因為工廈的租金相對便宜,現已有大量非工業用途進駐工廈,例如教學培訓中心、健身中心及辦公室等,甚至有政府指定的國家職業認證的場所亦設於工廈內,相關操作明顯已違反工廈用途的規定,加上與其他工業用途共用工廈,確實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為此,筆者所在的都更第二專責小組,就此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一般而言,工廈本身的防火條件確實比住宅和商廈高,其目的是應付工廈可能存在的涉及易燃及危險品的工業運作。故小組提出,可考慮以先導計劃有限期准照的模式,若大廈所有業主向政府申請承諾不從事高風險的工業運作,理論上工廈是可安全地作其他用途,肯定較目前更安全、更規範,但政府卻一直沒有正面回應。
支援舊樓裝電梯便長者出入
隨著本澳已踏入老年化社會,不少居住在舊區的老人家均向筆者表示,生活本來過得不錯,亦習慣了社區的生活環境,但隨著年紀漸大、行動越見不便,每天上落舊樓樓梯已成為他們日常生活最大的挑戰和困擾,甚至有長者如非必要的覆診等,寧願長期不出門,生活質素、身心均大受影響。這類長者因擁有物業,不能申請公屋,更沒有能力購買有電梯的私人樓。故不少地區亦會有政策協助舊區低層樓宇加裝垂直電梯或新型自動上樓梯設備(目前上樓設備完全可無縫安裝在本澳的舊樓),且取得不錯的成效,筆者早在2016年已向當局建議,但至今仍不見有任何行動。
都更會提多項建議石沉大海
筆者感受到社會對都巿更新期望極高,但社會普遍感覺十年多來工作都停滯不前。但作為諮詢機構,都更會過去三年已按職能就重點議題,包括:擴展樓宇維修基金範圍、重建樓宇稅務優惠、降低重建業權百分比、都更公司運作模式、工廈活化等都有共識方案及提出具體建議,但除前兩項落實執行外,其他建議的跟進態度感覺十分消極,甚至在最後一年會期,才提出要將都更會建議作公開諮詢。儘管經委員會努力下,由諮詢招標研究製作文本、公眾諮詢到完成總結報告大大壓縮到兩百日,按工程進度,初期報告應在去年十一月就可提交,但至今仍未有任何蹤影,一拖十四年的舊區重整能否落實,關鍵是政府議而實行!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9年2月20日 星期三

慳逾億公帑增車資未如預期 傳新協倡公開監管巴士費用 2019年2月13日|澳門日報

慳逾億公帑增車資未如預期 
傳新協倡公開監管巴士費用   
【本報消息】政府去年打着“慳公帑”旗號,向搭公交的基層“開刀”,增加巴士車資。然而,去年節省的巴士援助金額並未如預期。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質疑局方當初有否為求通過加價方案而堆砌數據?又指巴士加價機制“有問題”,出發點非為改善巴士服務,亦非財儲滿瀉的庫房真需該筆公帑,只是因局方內部預算緊張要加價。
巴士財援欠透明
政府當年與三巴公司簽署的提供勞務合同,被廉署揭發有“瑕疵”,後改為“公共服務批給合同”,並推出財政援助新制度,即巴士每月行使總里程數的服務費,減去實收車資後的差額,就是政府須補貼的巴士財援金額。
政府去年提出的巴士加價方案,預估每月約節省財政援助一千多萬元,每年慳逾億元。然而,有網上爆料稱,一八年政府支付的巴士財援僅較一七年減少六百萬元,即每月約慳五十萬元,與原預計有較大落差。林宇滔對於“慳公帑”未如預期並不意外,指現時巴士財政援助制度“不健康”、缺乏透明度。
他重提去年巴士加價理據不充分,故一直極力反對加價。“不是政府整體財政預算需要這筆錢,不是為了改善巴士服務,而是交通局內部預算受壓,須緊縮財政或嚴控不增加預算等而增加巴士車費。”
他建議巴士費用應撥為獨立預算,而非部門預算。加價與否應公開討論,亦應受議會及社會監督。
政府數據不全面
林宇滔發現,加價後,官網公佈巴士營運數據及資訊亦不足。如財援僅有一八年數據,沒有過往歷年數據。又如巴士載客量僅有去年第三季,沒有首兩季數據,難以對比。質疑政府公佈數據不全面,是否真的有意開誠佈公,方便公衆監督?
巴士加價後,澳巴財援大減,但新福利卻增加逾千萬元。林宇滔亦感“有點不正常”。
截至去年九月,全澳有八十二條巴士路線,澳巴佔五十四條、新福利佔廿八條。新福利負責巴士路線較澳巴約少一半,為何財援卻大幅增加?他估計會否與新福利增購部分昂貴又低效的新巴士車種,如增程巴士、鉸接巴士,且新福利負責路線行駛里程數多等相關。
林宇滔指出,政府在黃金周試行點對點巴士,如關閘至亞馬喇、關閘至離島的直通快線巴,有效快速疏導大批旅客,質疑政府為何不在平日亦推行點對點巴士,如增設專走外圍的關閘至亞馬喇或皇朝直達快線巴,即可在繁忙時間佔用最少路面,用最少時間、司機及巴士、運載最大量乘客。


打擊零團費騰籠換鳥推旅遊 應積極與內地部門合作 以澳改變內地旅遊文化 2019年2月11日| 市民日報

打擊零團費騰籠換鳥推旅遊 應積極與內地部門合作 
以澳改變內地旅遊文化 

【本報訊】本澳2018年全年入境旅客3580萬人次,創記錄新高,龐大旅客量再度考驗澳門的城市承載力。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直言,內地自由行確對澳門經濟有一定推動作用,惟現時九成以上訪澳內地團客都是零負團費,無疑殺雞取卵,不利澳門旅遊業健康發展,倘解決零團費問題,澳門城市承載力和很多問題自能迎刃而解,騰籠換鳥便有更多空間容納其他旅客,以利居民會有更大包容度。他促請政府更積極與內地部門合作,有效打擊零團費,透過澳門這個試點,改變內地旅遊文化。
根據旅遊局資料,單是今年春節黃金周5日(年卅至年初四),訪澳旅客較去年同期升逾26%,龐大旅客量令新馬路至大三巴一帶每日均要實施人潮管制措施,同時亦嚴重影響區內居民生活,令他們出行舉步維艱,居民批評政府只顧追求亮麗旅客數字,卻忽略甚至犧牲區內居民權益。
零負團費 政府業界同採鴕鳥政策
林宇滔表示,澳門旅遊業發展沒有一個整體規劃,旅客不斷增加,但本澳各軟硬件設施未能應付需求,令旅客的感受體驗變差,這與澳門希望發展成為休閒旅遊城市、吸引更高端旅客、延長旅客留澳時間等發展方向相違背。更重要的是,無序的旅遊業發展,或是無序的旅客量增加,會導致居民與旅客間的矛盾愈來愈激烈,政府應思考如何面對和處理。當然,旅遊業是本澳經濟支柱,沒有旅遊業,博彩業也發展不起來,居民並不反對發展旅遊業,問題是如何才可持續發展?如何發展才是適度,惟很明顯現在政府並不重視。
他指出︰曾多次強調,本澳旅遊承載力,以及澳門居民對旅客的包容度,都被零負團費旅客消耗至盡。他謂:「大家可以諗下,只要零團費啲車開到邊度,嗰啲零團費舖頭就開到邊度,嗰區啲居民就會叫苦連天。」根據統計局資料,本澳2018年全年入境旅客3580萬人次,其中全年參團旅客共909.6萬人次,當中710.3萬人次,即九成來自內地,而當中又有九成是零負團費旅行團,甚至央視也在澳門拍到多次澳門有零負團費強調購物消費行為,國家旅遊局也強調要加強打擊,但時至今日,特區政府和本澳旅遊業卻一直不肯正視和真正打擊,甚至否認有零負團費旅行團存在;惟事實勝於雄辯,業界很清楚來澳九成以上的內地團客都是零負團費旅客。
只旺人頭 無助景點周邊店舖生意
林宇滔認為,如果能解決這些零團費,澳門城市承載力和很多問題自然能迎刃而解,騰籠換鳥便有更多空間容納其他旅客,以利居民會有更大包容度。無可否認,內地有很多自由行旅客在方方面面推動經濟,居民在不同層面受惠,然而零團費行為殺雞取卵,且這些團客由進入澳門至離開,除了一條龍的旅行社服務、地接社、相關手信店舖有得益外,從來不會發揮乘數效應,「佢擠滿大三巴都唔會幫襯到大三巴周邊的舖頭,因為佢哋根本無時間走一走,景點周邊舖頭都係靠一啲深度遊,真係睇景點的旅客做生意。」深度遊的旅客在大三巴下車後,會走下去議事亭前地,再去到南灣區,甚至步行到媽閣。今日由高園街步行到塔石的團客,均是零負團費旅行團,他們沒時間行景點,只有時間購物和到指定收費景點,居民大部分對遊客的不滿都來自零負團費旅行團。
劣幣逐良 真正帶團導遊青黃不接
他解釋說,內地市場是培養零團費的沃土,所以內地團到很多地方都有零團費旅行團。他一直收到不少導遊反映,有些人可能會因為零負團費旅客有很高的收入,幾十萬收入也可能會有,不過有更多業界認為,被這些零負團費旅行團劣幣驅逐良幣,令真正帶旅行團遊覽澳門景點的導遊青黃不接,「深度遊導遊700至800蚊一日,做足10個鐘,已經無年輕人入行,除非你真係諗住帶零負團費去攞佣金就會有囉!帶呢啲零負團費做幾個鐘,300蚊一團,唔收佣金食乜嘢?甚至有導遊可能要買人頭。」林宇滔指出︰要改變現時的旅遊文化,甚至為了澳門旅遊業可持續發展,澳門特區作為與內地關係非常緊密的地區,特區政府應更積極與內地政府合作,有效打擊零團費行為,透過澳門這個試點,改變內地旅遊文化。儘管真正打擊零負團費後,訪澳旅客可能減少一半,但對整個社會、旅遊業都會更好。至於有意見提出透過與內地合作,藉控制來澳旅遊簽註來控制訪澳內地旅客數量,林宇滔對此並不贊成,因為現在影響本澳旅遊的是零負團費旅客,是以團客身分來澳,他們透過旅行社申請簽註來澳,比自由行簽註更容易申請,若以硬性手段限制自由行來澳,而不限制零負團費,可能令旅客結構變得更差。


大橋「漏斗型」入澳苦了旅客 大數據應善用 促增巴士快線 2019年2月11日|力報

大橋「漏斗型」入澳苦了旅客 
大數據應善用 促增巴士快線   
昨日大年初六雖是春節長假期最後一天,惟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入境人流繼續擠擁,有遊客指過關順暢,但等候巴士時間較長,且候車線路指示不夠清晰。上午時段進入澳門的兩條巴士專線101X 及102X,均出現長長人龍,巴士公司即使加開班次及推出「移動錢箱」方便及縮減乘客上車時間,仍難解久候上車之苦。
來自香港的歐先生首次與家人經港珠澳大橋來澳門遊玩,他表示口岸的入境區面積較大,但指示路線分布的標誌不夠顯眼,「有種茫然感」。歐先生先是等候酒店接駁巴士,等了約20 分鐘後仍未能上車,無奈下選擇乘坐的士,但的士等候區一樣要大排長龍。
內地遊客李先生則表示,春節出遊已預計到會人流擁擠,經過詢問現場工作人員才得知巴士路線安排,認為「這麼大(口岸)地方,兩條路線太少」,他建議增加路線、並設置更多上車點,避免候車人龍混亂。
有新福利巴士公司員工稱,昨日人流已較春節首兩日略減,仍繼續加開班次疏導,平均約五分鐘開出一班,公司同時推出「移動錢箱」,方便乘客在中門處付款,縮短上車時間。
傳新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事件顯示當局對大橋口岸交通配套以及人流壓力欠缺規劃。他指出,雖然交通部門連日推出不少臨時措施疏導旅客,例如調配更多巴士班次、取消停靠人流擁擠站點等,但兩條巴士路線仍然是「架架迫爆」,現時人流、車流量還未達到預計水平已如此,未來又如何能應付日漸增大的需求?
短期改善措施方面,林宇滔建議,可考慮利用現有空間,增加巴士上車點位置,緩解「打蛇餅」狀況。長遠而言,當局應利用旅客人數、出行時段等監察數據加開班次,研究增加不經市區的點對點巴士快線,並思考未來輕軌系統如何整合。

冀政府積極推動活化 吸引文創業界進駐 2019年2月10日|濠江日報

冀政府積極推動活化 吸引文創業界進駐
   
【特訊】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表示,都更會已完成討論工廈再利用多時,政府應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去推動工廈活化,將現時在工廈內開展非工業活動等現象加以規範。他又建議政府利用工廈活化的契機,主導部分工廈改建成為大型文創中心,形成良好的文創環境,相信可更有效推動文創產業發展。
於2016年成立的都市更新委員會下設3個專責小組,其中第二專責小組主要負責研究都市更新推動模式和工廈再利用。作為小組成員之一,林宇滔表示都更會早於去年3月已完成對工廈再利用設想的討論,並已將相關意見提交給政府,包括修改現行法律容許工廈更改至用作非工業用途,以及建議工廈更改用途時減免溢價金和發出臨時准照等。但政府對於都更會的意見一直未予明確表態,只表示需要時間再作研究,至於對意見的分析理據、開展研究的時間表等一律欠奉。他認為政府應及早向都更會以及市民交代政府取態,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去推動工廈活化,將現時已普遍存在的一些不規範行為,例如在工廈內開展非工業活動等現象加以規範化。至於未來工廈具體可用作哪些非工業用途,雖然政府希望可放寬至文創活動、體育活動場所或培訓地點等,不過他認為不應特別惠及部分行業,只要是不會增加大廈消防安全的行業都應予以准入。
消防安全是否符合標準,一直是工廈活化最難通過的一關。林宇滔對此指出,現時必須正視的一個現象是本澳很多工廈早已並非純工業用途,很多不同性質的非工業活動都已通過各種方式規避了相關規則並進入工廈開展,甚至有部分政府部門的辦公室或培訓中心亦都位於工廈內。單獨來看,此類非工業活動其實絕大多數並不會對工廈消防安全造成隱患,但若工廈內仍有人從事高風險行業或工業活動,才是最大的安全隱憂。他透露都更會曾建議政府採用臨時准照的形式,由工廈業主自行商議,若可一致協定不會再在工廈內從事高風險行業或工業活動,則可獲發准照,讓大廈可以擴展至非工業用途。雖然有關設想肯定不完美,可能有很多細節或利益取捨都需要斟酌,但至少可以「先行一步」,既規範了工廈內開展非工業活動的行為,亦可盡量降低有關風險。但政府在處理相關問題上一直「隻眼開隻眼閉」,任由工廈安全隱患繼續發酵,反而才是最危險的做法。
政府當年推出工業大廈活化措施期間,工廈租金即時大幅飆升,現時不少文創界人士進駐工廈,業界擔心日後重提舊話又會令工廈單位加租,扼殺文創生存空間。林宇滔對此認為,其實現時文創界進駐工廈的情況只是「有好過冇」,不少文創人士都反映,其實他們不單需要有進行創作的地方,更需要有一個與同行思維碰撞,以及與受眾面對面交流的開放空間。他建議政府可利用工廈活化的契機,參考包括北京的798藝術區等成功例子的做法,主導部分工廈改建成為大型文創中心,吸引不同類型的文創人士或藝術家進駐,如此一來業界既有自己的創作空間,又能夠與鄰近的同行互相交流學習、彼此促進,而文創愛好者亦能入內感受文創氛圍或者選購文創產品,逐漸形成良好的文創環境,甚至有機會發展成為一大特色景點,相信能更有效地推動文創產業發展。


泊位車輛差距大 想方設法不違規 電單車橫泊嚴重 2019年2月10日|澳門日報

泊位車輛差距大 想方設法不違規 
電單車橫泊嚴重   
【本報消息】本澳電單車數量與泊車位差距甚大,雖然政府近年在新建的公屋等增設電單車位,但違泊、濫泊亂象未有減少。電單車“一位難求”,不少駕駛者藉橫泊、雙排泊,想方設法把車輛泊在泊車區。
直泊超白線慘被罰
《道路交通法》明確雙排泊車屬違例,橫泊違例與否卻一直存在灰色地帶。近月有市民反映,因部分電單車橫泊在合法位內,直泊的電單車因超出白線,以違規出界的原因被開罰單,橫泊電單車卻因沒有超越白線而沒有被罰。
市諮委、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本澳電單車泊車方式一向是直泊,若政府部門認為橫泊不屬違法,應把車位劃成橫泊。認為橫泊沒有違法的說法站不住腳,因橫泊是要經行人路泊車或取車,行為已明顯違法,警方應該執法。現時橫泊現象越來越嚴重,警方不積極執法,反而原本合法直泊的電單車因超出少許白線而被檢控違法似乎說不通。
裝欄位須平衡需求
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兩個部門應清晰協調,建議在泊車符號上寫明電單車需要直泊,有助消除矛盾,清晰執法。建議藉修訂《道路交通法》條文清晰準則,令警方日後可以針對打擊橫泊行為,理順秩序。橫泊不僅阻礙正常使用者合法使用電單車位,更令直泊電單車超出白線,阻礙私家車通行。
近年不少電單車泊位加設欄區,但沒有同步安裝咪錶。林宇滔批評,設欄區後不管理,最終只是“劣幣驅逐良幣”,濫泊車輛無法流動,促請政府清晰方向。認為在車位相對充足的地方加設欄區可以理順秩序,但要視乎地區,因設欄便會減少車位,需要平衡。
質疑車位為減而減
車輛遠多於車位,泊車管理十分重要,只要有效打擊濫泊的“殭屍車”,電單車泊位才會相對鬆動。林宇滔質疑交通局的做法只為削減車位而減車位,不是為了暢順交通。批評政府無魄力改善車位的真正需求。政府有很長的時間沒有在非公屋、人工島以外的基建興建停車場,只是被動式興建停車場,不是因為該區有需求而增設。
設月票引上停車場
政府經常指個別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位泊車率甚低,林宇滔亦質疑政府有否認真想辦法提供相對優惠予駕駛者。反對已滿的停車場有終身制的月票位,但建議未滿的停車場可以有月票位吸引電單車駕駛者以一張月票任泊澳門所有公共停車場,已滿的停車場可以不生效。相信只要制度公平、透明,不會有人質疑,反而可增加停車場的使用率及流動性。

倡食肆新春期間適度經營 2019年2月10日| 濠江日報

倡食肆新春期間適度經營   

【特訊】農曆新年期間,不少中小食肆選擇休息暫停營業,對外出就餐的市民及來澳旅遊的遊客帶來不便,有意見憂慮此舉將會影響本澳旅遊城市形象。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認為,在自由市場體制下,食肆可考量生意額與人工成本,理性選擇開業適度經營。
林宇滔表示,新春期間不少中小食肆選擇休業,主要由於一年到頭,希望可以在新春期間適當地讓員工休息一下,同時基於經營成本,食肆新春期間多會加收服務費,此舉會造成市民遊客反感,認為食肆“趁機發新年財”而失去口碑,故此休息謝客。他認為,大年初一至初三為法定假期,不少食肆僱主擔憂開業需支付員工“三工”,導致經營成本增加,而加價恐會“嚇走”熟客之餘,又未能吸引新客,生意額也未必能應付開支,得不償失。但他指出,食肆僱主要對“三工”條例清晰,即使休業放假,員工一樣是帶薪休假,即仍要“出糧”。在自由市場體制之下,食肆可考量生意額與人工成本,理性選擇開業適度經營。據他了解,近年選擇在新年期間營業的店舖比例有所上升,證明市道趨於好轉,而破紀錄的入境遊客量,可為各區帶來穩定的人流量。此外,隨著社會發展,本澳的“無飯家庭”亦有所增加,市民更趨於一家大小外出用膳而不願意在家裡折騰煮食,他鼓勵食肆參考有關形勢和市場因素,在新春期間適度營業。
而為避免引起誤會,他建議食肆在節假日經營時須注意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若需調整價格或加收服務費,須清晰列明調整日期,並提前向市政署提出申報。調整價格或加收服務費後,須在價目表上顯示並於門口及場所當眼處貼出標示,以便顧客知悉有關資訊,調整價格期間,亦需提醒顧客加價情況,並備充足零錢,以免結帳時引起不必要紛爭。

業主舉報方可取締非法旅館 林宇滔:增廉價酒店無助解決問題 需針對性打擊 2019年2月17日|市民日報

業主舉報方可取締非法旅館 

林宇滔:增廉價酒店無助解決問題 需針對性打擊   

【本報訊】政府建議修改現行核准酒店業及同類行業新制度,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可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將之出租,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對減低非法旅館需求幫助不大,皆因入住非法旅館的大部分是活躍賭場周邊人士,很難從增加廉價酒店入手打擊非法旅館(右下圖),但政府需要研究更多方法和手段針對性打擊,包括修法打擊非法旅館時引入污點證人制度,鼓勵單位業主作出舉報。
豪華酒店扭曲經營原則
有意見指本澳過度發展旅遊業,令社會配套跟不上,致使衍生一系列旅遊業問題,包括的士亂象和非法旅館等。林宇滔對此表示不認同,的士問題與旅客無關,的士亂象頻生是因為現行法規罰則過輕,沒有法律工具可以有效規管的士行業,加上政府執法不力所致,大量旅客訪澳,只是更多「水魚」被劏,他希望能盡快處理的士修章。
至於非法旅館,他同意澳門確實較少價格較廉價、衛生、安全的簡約型酒店供旅客選擇,根據統計局資料,至去年12月底全澳有營業的酒店及公寓共116間,較2017年同月增加5間;五星級酒店客房有2.5萬間(佔總供應量63.1%)。由於市場力量,令本澳豪華酒店愈來愈多,這正是因為澳門經濟是旅遊業主導,「一間賭場可以所有嘢都蝕錢,但只要賭場起得夠大,就可以吸引旅客入去賭錢,從而賺到更多的錢。」林宇滔透露,不單酒店業,不少飲食業人士投訴,酒店內的賭場令他們「無啖好食」,因為酒店食肆是「蝕住做」,格價較酒店外的平。他坦言這種格局難以改變,政府可以在法律上、程序上對一些經濟型,或商務型,即簡約型的酒店作出傾斜,吸引投資者經營,內港近年亦增加了較多簡約型酒店,惟相關酒店房價格亦未必特別便宜,只是較豪華酒店便宜而已。
多元化住宿無礙非法旅館
日前政府建議修訂現行核准酒店業及同類行業新制度,制訂了《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建議修訂酒店場所的分類及要求,酒店房間最低數量由現行的40間減至10間;將公寓式酒店級別分為三星及四星,並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經濟型住宿場所可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將之出租,林宇滔認為,此舉有助開拓多元化旅遊住宿,但卻無助解決非法旅館問題,社會對非法旅館有誤解,「大家成日以為啲旅客會嚟住非法旅館」,而據他向前線執法人員、出租單位業主了解過,租住非法旅館的多為活躍賭場周邊人士,這些人雖是以旅客身分來澳,但從事賭場周邊業務,品流複雜,所以才衍生一系列問題,故即使有些價格便宜的旅館,這些人也不會入住。
林宇滔指出,現時的非法旅館模式有幾種,一是整個單位出租給旅客,這種確有旅客會租住,不過真正困擾公眾的卻是分租床位那種,相信真正的旅客也不會入住,從源頭也很難打擊,不可能透過酒店需求去杜絕,要從多種手段去打擊,而刑事化和非刑事化並非關鍵,同時又認為倘若經營非法旅館列為刑事後,取消現有的行政手段,包括封屋斷水斷電,則恐怕回到過去,沒有阻嚇作用。大部分經營非法旅館的人都是熟悉法律,走法律罅的人,例如「有晒租屋人士微信,當朋友住又唔受法律限制」,所以是否刑事化都不能定罪,政府需要有更多辦法,更多法律工具去杜絕非法旅館的問題。
應引入污點證人制度
他又提到,過去也有業主向他求助,發現自己單位被出租為非法旅館,業主也願意配合作出舉證,但單位同樣要被封鎖半年,現行法律難鼓勵業主作出舉報,政府在修法時應考慮如何鼓勵業主積極作出舉報,「廉署查案和有組織法都可以鼓勵人做污點證人,點解呢啲制度又唔引入去打擊非法旅館法律度呢?」

石排灣商業氛圍不足 冀市場化運營增活力 2019年2月17日|濠江日報

石排灣商業氛圍不足 冀市場化運營增活力

【特訊】石排灣購物中心(現百佳超級市場)於今日結束營業,據瞭解,自石排灣公屋入伙以來,先後有8間商舖結束營業,另有一商戶經營至2月底退場。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區內商舖管理制度不夠靈活,使整體的營商環境缺乏商業氛圍,建議政府改變管理模式,考慮以承包制的方式或整體以商場形式來招標,同時要確保租金在可調控的範圍內,相信可令商戶能以合適的租金和經驗模式完善社區需求,形成一種商業市場環境,保障區內居民生活質素。
林宇滔表示,由於現時石排灣公屋的商舖管理制度較為死板,使整體的營商環境缺乏商業氛圍,加上商舖和區內設施未能有效回應居民需求,區內居民寧願到市區購物都不在樓下消費,以致區內人流少,客源不足。此外石排灣公屋一帶商舖每次續約,都是參考當時的消費物價指數調升租金,令部分商戶經營壓力增加,最終選擇結業。若有商舖退場,就需要重新招標,可能要等幾個月空窗期才有新的商舖進駐,加上現時商舖的使用由房屋局管理,從權責方面而言未必適合,若交由熟悉市場的部門管理相信會更貼地。
林宇滔指出,除了石排灣外,青洲一帶亦有不少公共房屋,未來還會有更多公共房屋落成,無論從法律上還是管理上而言,政府都應積極思考如何令公屋商舖可以真正回應社區需求,需要有新的思維作出改變。他認為,本澳公屋的公共空間將來都應以靈活的辦法在經營管理上市場化,令商戶能以合適的租金和經驗模式完善社區需求,形成一種商業市場環境,例如可考慮以承包制的方式由第三方公司靈活處理,又或者整體以商場形式來招標,甚至由政府公開透明地成立公司管理亦可。不過無論以哪種形式,都需在租金上有所調控,確保承包商不抬升租金壟斷市場。林宇滔續稱,若一直以政府主導的方式經營,缺乏靈活性,商戶很難形成良好的營商環境,而真正的市場需求會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改變,公屋商舖由商業管理形式的營運可能會更靈活,此一形式在澳門雖是一個新嘗試,但相信靈活的手段才能使商業區形成有效的氛圍,才能保障區內市民生活質素。
對於有意見指出進駐石排灣的社團比商舖要多,林宇滔認為,社團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有些功能性的中心如托兒所、長者院舍、日間老人中心等雖由社團承擔,只要賬目得到有效監管、公開透明,事實上此類外判服務可以減輕政府開支,但重點在於民間社團在該處設點是否能真正發揮到服務社區的功能性,回應居民需求,否則只會造成資源浪費,政府在分配上亦要檢討。



國際駕駛執照漏洞須填補 保額過低墊支安排要檢討 2019年2月15日|訊報

國際駕駛執照漏洞須填補 

保額過低墊支安排要檢討

氹仔盧廉若馬路上月底發生一宗嚴重交通意外,有私家車逆駛與電單車猛烈碰撞,導致電單車司機嚴重受傷。警方公佈,涉事私家車駕駛者持內地通行證和韓國駕駛執照。事件揭示出國際駕照在本澳使用存在明顯漏洞,當局除要明晰國際駕照持有人,必須持有相同國家地區發出之有效證件,駕照才有效的規定,更應藉《道路交通法》修法契機,要求國際駕照持有人必須在澳作登記才可駕駛。同時,事件亦衍生關注交通意外賠償拖延的問題,須全面檢視汽車第三保額及墊支等內容,以及外地人若在澳門涉及嚴重交通意外應禁止離境等司法安排。
內地人韓國考牌數日搞掂?
眾所周知,澳門屬《道路交通公約》(下簡稱《公約》)的締約地區,但內地目前並無加入《公約》,其駕照並不可在本澳駕駛,內地人若在澳門駕駛,必須先按正常程序考取澳門車牌方向。為此,有不少人通過不同的方式,包括香港與內地互換駕照的安排,或到其他《公約》締約地區考取車牌,直接在澳門駕駛。
以今次氹仔交通事故為例,持內地通行證的男子持有韓國駕照在澳駕駛,除非證明其有在韓國工作、讀書等合理理由,否則很大機會是通過不正規途徑,在當地“考取”駕照,以獲得在《公約》地區駕駛的資格。
值得留意,根據香港有線電視去年七月“內地有韓國考車團僅數天成功考牌”的報道:“中國駐日本大使館近日發通知,指有多名中國公民因為持有網上購買的國際車牌在日本駕車,而涉嫌無牌駕駛被捕。”記者追查發現:“原來內地網購平台可買到偽造的國際牌,或者走法律罅安排考車團去韓國濟州島,用五日完成學車、考車和申請國際車牌的一條龍服務,代理更指必要時會放水,不用怕考不到車牌。而根據統計,單在2011年至2014年三年間,近七萬名中國公民取得韓國駕照。
很明顯,內地人持有韓國駕照屬於高危人群,當局理應採取措施加強規管內地人士持第三地區發出駕照在澳門駕駛的不規則行為,多年來一直沒有正視,甚至有明顯放水之嫌!
早在2002年,廉署破獲一宗涉嫌貪污及偽造文件案,發現大批本澳居民通過不法方式以菲律賓駕照換取澳門駕照,其犯案手法是由一批中間人向一些貪圖方便或不合考牌資格人士兜售菲律賓駕駛執照,每個駕照索價由1千元至2萬元不等,中間人會透過任職民政總署的公務員安排一切換領澳門駕照的手續,另方面透過在菲律賓活動的一些幕後人取得菲律賓的駕駛執照,故此當民政總署去信菲律賓當局查詢有關人士駕照資料,回覆均是依法取得。
澳人持韓牌換牌要居住證明
廉政公署在菲律賓調查機關協助下獲得的資料指出,非菲律賓國民如要領取當地駕駛執照,必須符合數項條件,一為懂英語或菲律賓語,二須在菲律賓居留滿一個月,三是擁有菲律賓居留簽證5個月,四須通過菲律賓的駕駛考試。接受廉署調查的其中600多人不具備上述條件,大部分人未有前往菲律賓和不懂英文,部分人更屬文盲,部分人有多次在澳門考車失敗的紀錄。417名嫌犯中包括有講師、執法人員、職業司機和從事駕駛工作的公務員。
為了針對有本地居民以不法渠道濫用此機制,政府多年前已明確要求:“若持菲律賓、台灣及南韓簽發之駕駛執照人士想換取本澳駕駛執照,必須遞交一份證明其在執照簽發地居住不少於六個月之文件”,確保其駕照是當地合法獲取,但令人奇怪的是,針對持有相關地區駕照的外地人士在澳駕駛,當局卻視而不見,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確保本澳交通安全。
為此,針對目前國際駕照在澳駕駛存在的漏洞,當局應藉《道路交通法》公開諮詢,把“逗留超過十四天後於澳駕駛才要登記”的規定,改為必須先登記才可駕駛,讓當局有機會核實其駕照的真偽,向駕駛者提供本地安全駕駛資訊,確保本澳道路環境安全。同時,亦應明確提醒和要求,所有國際駕照持有人須持相同地區的有效證件,其駕駛資格才獲承認。
公約不承認與常居地不同地區之駕照
有意見認為,上述限制或抵觸《公約》互惠互利的平待原則,但筆者必須強調,根據《公約》第四十一條第六款的規定, “發證時駕駛人的常住地不在發證國境內,或發證後已將其常住地遷至另一領土。”締約地區可以不承認此駕照的效力,明顯公約亦已考慮有人或濫用相關機制,並且容許締約地區因實際情況作出限制;此外,《公約》沒有明確限制締約地區承認國際駕照的具體行政安排。
以澳門目前超負荷的交通狀況,再加上複雜的道路環境,筆者認為,將現時國際駕照“逗留超過十四天後於澳駕駛才要登記”的規定,改為必須先登記才可駕駛,讓當局有機會核實其駕照的真偽及是否持有相同地區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絕對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且當局亦要藉此機會,向外地駕駛者提供本地駕駛資訊及安全提示,確保駕駛者和本澳道路環境安全。
港第三車保傷亡額最低一億
此外,澳門交通事故賠償額過低也極需關注,本澳2011年才把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調整,把輕型電單車每宗事故的最低保險金從50萬元調至75萬元,把輕型私家車及重型電單車的每宗事故的最低保險金從100萬元調升至150萬元,保額已包括所有人命傷亡及財產賠償。但香港法例規定,私家車第三保的傷亡額最低為1億元,目前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最少亦包括200萬的財產意外損失。值得留意的是,以普通千五CC以下的私家車計算,本澳保費每年約600、700元,但香港同樣車型的每年保費約為1700港元,兩地保額差天共地!且實際上,本澳保險選擇有限,即使車主願意自行增加投保額,也不一定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故當局有責任加強監管,確保公眾可按意願增加保額。
必須強調,作為強制性的汽車第三保保額過低,不單會令交通意外後,傷者有可能得不到足夠的賠償,而肇事者亦可能因而傾家蕩產,近年亦有多宗交通意外的賠償額遠超150萬,故提升保額亦是一個急須社會關注的議題。
汽車保障基金應設緊急墊支機制
另一個要關注的是,本澳汽車第三保法例(第57/94/M號法令),已明確規定成立一個“汽車保障基金”,並要求保險公司將車輛強制保險保費的百分之二點五存入該基金,以保障即使找不到肇事者或無保險,以及保險公司破產的情況下,交通事故傷亡者可得到賠償。但目前交通意外更常見是,雙方口供不一,無法達成意外責任共識時,往往要經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才作出賠償,令意外受害人無法得到及時的賠償,有違法律原意。故筆者認為,汽車保障基金應發揮墊支作用,在責任仍待法院判決時,應先墊支受害人的醫療及生活開支,待判決後由相應的保險賠償及責任人追討。
□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 林宇滔

2019年2月8日 星期五

市政署為提升服務及有效回應社會訴求各部門向市政諮委介紹職能 2019年02月04日| 華僑報

市政署為提升服務及有效回應社會訴求各部門向市政諮委介紹職能
【特訊】為讓市政諮詢委員更深入認識市政署各項職能工作,市政管理委員會與市政諮詢委員會經協調後,陸續安排市政署各職能單位向市政諮詢委員會作介紹並進行互動交流,助市政署提升市政服務水平以及更有效地回應社會訴求。
 首次介紹會於上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時在市政署大樓禮堂召開,出席者包括市政諮詢委員會代主席鍾國榮、委員柯清煌、何敬麟、陳家良、梁頌衍、辜文達、何凱玲、趙蘭瑛、余健楚、莫子銘、陳溥森、何觀倫、邢榮發、梁鴻細、李煥江、盧偉樂、林宇滔、李良汪、黃淑筠、張嘉敏及李兆祖;同時,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副主席羅志堅、委員關施敏、馬錦強及相關部門主管列席會議。
 會上,分別由綜合服務及質量監察廳、文康及公民教育廳及園林綠化廳的負責人介紹部門的主要職能、日常工作亮點以及本年重點工作項目。市政諮詢委員就有關內容踴躍發表意見,涉及「市政在線」的運作及操作、優化市政服務「一窗式」及跨部門對外服務、市政署網上服務整合、設立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增設自由波地、公民教育、基本法和憲法的宣傳推廣、個人資料保護、跨部門服務及外借場地等網上資訊統合等。園林綠化工作方面,市政諮詢委員分別對綠化設施如郊野公園和行山徑的交通配套、樹種及城市綠化景觀營造、山林重植規劃、公園及綠化設施優化、石排灣郊野公園與輕軌站的連接以及增加動物元素、增加行山徑以及利用輕軌連結離島休憩設施提出建議,並對綠化廢棄物再利用、飲水機設置、路樹補植、動植物導賞服務、對瀕危動植物及有害物種的入口監管、生物多樣性宣傳教育等方面發表意見。
 是次會議後將繼續舉辦不同場次的職能工作介紹會,內容涵蓋衛生監督、食品安全、環境衛生及執照、化驗、市政建設、道路渠務及內部技術支援等工作範疇。鍾國榮冀藉有關會議,加深市政諮詢委員會對市政署工作的了解,有助委員積極參與,推動本澳民政民生工作。

改變出行習慣始解交通死結 林宇滔:取消路邊車位擴闊路面無助解決問題 2019年02月03日| 市民日報

改變出行習慣始解交通死結 

林宇滔:取消路邊車位擴闊路面無助解決問題

【本報訊】交通局再計劃取消龍園麥當勞附近私家車和約80至90個電單車的車位,理由是緩解該區一帶交通堵塞和附近兩個公共停車場泊車率低,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交通局局長官本位,從來不理會民間需求和實際需要,予人感覺是與市民對著幹,而且往往只從表面看問題,邏輯錯誤。不斷取消路邊車位擴闊路面,無助疏導交通樽頸和提升停車場使用率,改變居民繁忙時間出行習慣,提高公交在繁忙時間效率,方是改善交通擠塞關鍵,例如增加點對點走外圍巴士線班次,以及推出優惠鼓勵居民使用公共停車場等。
交通局局長林衍新日前表示,計劃取消龍園麥當勞附近約12個私家車車位和長60米的電單車車位(約80至90個電單車車位),騰出空間,由慕拉士馬路至漁翁街方向的路段擴闊多一條馬路,當局預計會增加每小時800輛車的行車量,希望加快行車速度和流量,緩解龍園一帶交通堵塞。他續稱,上述路段附近有兩個公共停車場,使用率僅30%,相信能替代取消的電單車車位。同時又指有10條巴士線途經上述地方,更舉例指17路巴士線每年客流量極大,希望居民體諒云云,惟17路巴士線根本完全不經龍園。
疏導交通樽頸提升車流量林宇滔表示,客觀而言,道路愈闊,車流量可以加快,但若局長再深入些研究交通的時候,就會發現一條道路的車輛行駛速度,其中最影響因素就是車長和司機反應,所以較早前交通局引入鉸接車,除了在澳門狹窄的道路中轉不到彎,更會危害到電單車安全,是一款阻塞道路的車型,最後胎死腹中,「大巴唔鉸接仲好,一鉸接就會塞死電單車流,局長永遠都唔會考慮呢啲嘢。」疏導交通樽頸,才能提升車流量,例如引入智能交通燈號,惟政府一直都不作為。
林宇滔指出:「唔係不斷開闊條路就可以解決到問題。」現時問題是交通局局長不理會民間需求和實際需要,予人感覺是與市民對著幹,而且思維太過書生氣和理論,例如當局計劃增加電單車考牌難度,目的是為提高考取電單車牌照的技術水平,達至提升交通安全的目標。然而打8字是考驗駕駛者低速平衡能力與電單車嚴重交通意外多沒有直接的關係,反而增加了打8字,可能會好心做壞事,令學車人士放更多時間在車場練習打8字,而到道路上實練習路面反應時間反而會減少,「第日出到去仲危險囉?」完全無助提升道路安全意識。他質疑,現時有幾多宗電單車意外是因為低速平衡能力差而產生的?從新聞上可以看到,大部分電單車嚴重意外,都是高速行駛時發生,可能是駕駛者安全意識,或是被重型車輛撞倒,所以他個人是支持引入扣分制,扣到一定分數就要去重新上駕駛安全改善課程。
林宇滔謂:「局長從來淨係表面上去思考問題,無諗核心嘢,交通局應該有好多專業人士提出意見,究竟是所有專業人士失聲,還是局長一意孤行呢?」他形容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交通局局長本身不是這方面專業,局長似乎很重視數據,但看的不是專業的數據,只看表面的數據,邏輯有問題。他形容:「當考高級技術員430條邏輯題,局長就會答錯。表面好似啱,但深入諗下,就會發現邏輯有問題。」包括在取消路邊電單車位問題上都一樣,附近是有停車場,而且未泊滿,不過政府從來沒有鼓勵措施,例如推出優惠計劃或電單車月票吸引市民泊入停車場,當停車場出現泊滿情況後,便可以取消月票計劃,現在官員的態度是官本位,擺明與市民對著幹,作為一個善治年代,政府是否應多些與市民溝通,軟硬兼施。
倡停車場推優惠增使用率林宇滔強調,澳門今日的交通不會因為車輛零增加而得到解決,澳門道路只得400多公里,除埋啲車擺唔落條路,本澳道路根本容納不到那麼多車,單是追求車輛數字減少無助紓緩繁忙時間交通擠塞。如何改變居民繁忙時間出行習慣,提高公交在繁忙時間效率,方是改善交通擠塞關鍵,他認為,這可以透過點對點巴士解決,惟現時巴士點對點走外圍,例如3BX可以有效疏導旅客,只有在某些節日才有,為何平日則不提供相關服務?「點對點走外圍擺明有效,大家都上到巴士,交通局都知有效,啲快線擺明呃鬼人,停少幾個站,繼續行返舊線,繼續塞車,浪費乘客時間!」他認為,政府應研究如何令市民少用車。
車位供應與需求出現錯配他又批評,政府在增加車位方面從來沒有針對性和規劃角度去考慮,只是「硬式回應」車位不足問題,所以車位供應往往與居民需求出現錯配,即「根本就唔理果度係咪唔夠車位,有基建咪有幾千個車位囉,去年增加的3000多個泊車位就是港珠澳人工島口岸停車場泊位,今年幾千個車位則是來自青洲坊入伙,如果青洲坊幾年前入伙,今年分分鐘無車位增加。」對於那些泊車率低的停車場,當局為何不推出月票鼓勵附近居民使用?當相關停車場泊車率高企時,便可以取消月票,令大家可以公平使用公共停車場之餘,也令公共資源可以得到善用而不是「空置」,不會出現栢湖車位長期被月票車霸佔,日間有車位無人泊,停車場外又排長龍等車位的情況。
林宇滔又反問:「當局聲稱增加了車位的同時,又取消了多少路邊車位?」全澳合法電單車位遠不及需求,與實際電單車數目差5萬個泊車位,「咁果5萬個政府幾時補返嚟?」政府完全沒有目標和針對性分析市民對各區泊車位的需求。官員角度純粹是:「我做官駛你教?你跟我就係啦!」

涉事駕駛者持通行證及韓國駕駛執照 林宇滔:證照同國籍方允駕 2019年2月3日|澳門日報

涉事駕駛者持通行證及韓國駕駛執照

 林宇滔:證照同國籍方允駕

氹仔盧廉若馬路周四凌晨發生的嚴重交通意外,涉事私家車駕駛者持通行證以及韓國駕駛執照。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事件反映駕照互認的問題,促當局藉道路交通法修法一併檢視,應規定駕駛者須出示與駕駛執照相同國籍的護照才認可該駕駛執照;同時事件亦衍生關注交通意外賠償拖延的問題,須全面檢視保險法當中的保額及墊支等內容。
修訂交通法堵漏洞
林宇滔指出,不少人利用國際駕駛執照的操作灰色地帶從而濫用制度,對澳門交通安全產生很大威脅。他認為從事件反映本澳要完善道路交通法的漏洞,如現時道路交通法第八十條關於證明駕駛資格的其他文件的條文規定,相關執照持有人在澳逗留超過十四天後於澳駕駛才要登記;又如是次事件中駕駛者以與國籍不符的駕駛執照在澳駕駛,應否等同有在本澳的駕駛資格?
本澳根據國際公約認可國際駕駛執照,但本澳仍可因應自身情況而設一些限制。既然現時道路交通法將修訂,應透過修法去解決灰色地帶,切勿忽視本澳駕駛環境安全。他建議當局藉道路交通法修法一併檢視第八十條條文,應規定駕駛者須出示與駕駛執照相同國籍的護照才認可該駕駛執照,以及把逗留超過十四天後於澳駕駛才要登記的規定,改為必須先登記才可駕駛。
港人命傷亡可賠億
林宇滔認為,是次事件衍生關注交通意外賠償拖延的問題,以及交通事故的賠償額過低,二○一一年才把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調整,把輕型電單車每宗事故的最低保險金從五十萬元調至七十五萬元,把輕型私家車及重型電單車的每宗事故的最低保險金從一百萬元調升至一百五十萬元。但香港每宗意外賠償給人命傷亡第三者的最高金額為一億元。
歸責無共識靠法院
他說,面對賠償金額過低,發生交通意外後,傷者得不到合理的賠償,而肇事者亦可能因而傾家蕩產。當意外發生時,雙方口供不一,無法達成意外責任的共識時,往往要經法院判決,此舉完全違反第三者保險的立法原意,不能確保傷者得到合理與合時的賠償;汽車保障基金應發揮墊支作用,促政府全面檢視保險法當中的保額及墊支等內容。
基本補償都做不到
林宇滔提到,事件引伸關注到生命權的問題,根據二○○四年法院一宗交通意外的民事損害賠償的判決,被訴人被判予向死者家屬支付一百萬元,過後亦有很多判決的生命權賠償僅為一百萬元。
林宇滔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相關判決亦表明人的性命無價,賠償屬安慰性質,但他認為此金額已不符合現今社會的量度標準,且沒有阻嚇性,甚至連對家屬的基本補償亦做不到,應重新思考數字的釐訂,令公義得到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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