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 星期三

泊位車輛差距大 想方設法不違規 電單車橫泊嚴重 2019年2月10日|澳門日報

泊位車輛差距大 想方設法不違規 
電單車橫泊嚴重   
【本報消息】本澳電單車數量與泊車位差距甚大,雖然政府近年在新建的公屋等增設電單車位,但違泊、濫泊亂象未有減少。電單車“一位難求”,不少駕駛者藉橫泊、雙排泊,想方設法把車輛泊在泊車區。
直泊超白線慘被罰
《道路交通法》明確雙排泊車屬違例,橫泊違例與否卻一直存在灰色地帶。近月有市民反映,因部分電單車橫泊在合法位內,直泊的電單車因超出白線,以違規出界的原因被開罰單,橫泊電單車卻因沒有超越白線而沒有被罰。
市諮委、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本澳電單車泊車方式一向是直泊,若政府部門認為橫泊不屬違法,應把車位劃成橫泊。認為橫泊沒有違法的說法站不住腳,因橫泊是要經行人路泊車或取車,行為已明顯違法,警方應該執法。現時橫泊現象越來越嚴重,警方不積極執法,反而原本合法直泊的電單車因超出少許白線而被檢控違法似乎說不通。
裝欄位須平衡需求
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兩個部門應清晰協調,建議在泊車符號上寫明電單車需要直泊,有助消除矛盾,清晰執法。建議藉修訂《道路交通法》條文清晰準則,令警方日後可以針對打擊橫泊行為,理順秩序。橫泊不僅阻礙正常使用者合法使用電單車位,更令直泊電單車超出白線,阻礙私家車通行。
近年不少電單車泊位加設欄區,但沒有同步安裝咪錶。林宇滔批評,設欄區後不管理,最終只是“劣幣驅逐良幣”,濫泊車輛無法流動,促請政府清晰方向。認為在車位相對充足的地方加設欄區可以理順秩序,但要視乎地區,因設欄便會減少車位,需要平衡。
質疑車位為減而減
車輛遠多於車位,泊車管理十分重要,只要有效打擊濫泊的“殭屍車”,電單車泊位才會相對鬆動。林宇滔質疑交通局的做法只為削減車位而減車位,不是為了暢順交通。批評政府無魄力改善車位的真正需求。政府有很長的時間沒有在非公屋、人工島以外的基建興建停車場,只是被動式興建停車場,不是因為該區有需求而增設。
設月票引上停車場
政府經常指個別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位泊車率甚低,林宇滔亦質疑政府有否認真想辦法提供相對優惠予駕駛者。反對已滿的停車場有終身制的月票位,但建議未滿的停車場可以有月票位吸引電單車駕駛者以一張月票任泊澳門所有公共停車場,已滿的停車場可以不生效。相信只要制度公平、透明,不會有人質疑,反而可增加停車場的使用率及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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