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舉報方可取締非法旅館
林宇滔:增廉價酒店無助解決問題 需針對性打擊
【本報訊】政府建議修改現行核准酒店業及同類行業新制度,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可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將之出租,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對減低非法旅館需求幫助不大,皆因入住非法旅館的大部分是活躍賭場周邊人士,很難從增加廉價酒店入手打擊非法旅館(右下圖),但政府需要研究更多方法和手段針對性打擊,包括修法打擊非法旅館時引入污點證人制度,鼓勵單位業主作出舉報。
豪華酒店扭曲經營原則
有意見指本澳過度發展旅遊業,令社會配套跟不上,致使衍生一系列旅遊業問題,包括的士亂象和非法旅館等。林宇滔對此表示不認同,的士問題與旅客無關,的士亂象頻生是因為現行法規罰則過輕,沒有法律工具可以有效規管的士行業,加上政府執法不力所致,大量旅客訪澳,只是更多「水魚」被劏,他希望能盡快處理的士修章。
至於非法旅館,他同意澳門確實較少價格較廉價、衛生、安全的簡約型酒店供旅客選擇,根據統計局資料,至去年12月底全澳有營業的酒店及公寓共116間,較2017年同月增加5間;五星級酒店客房有2.5萬間(佔總供應量63.1%)。由於市場力量,令本澳豪華酒店愈來愈多,這正是因為澳門經濟是旅遊業主導,「一間賭場可以所有嘢都蝕錢,但只要賭場起得夠大,就可以吸引旅客入去賭錢,從而賺到更多的錢。」林宇滔透露,不單酒店業,不少飲食業人士投訴,酒店內的賭場令他們「無啖好食」,因為酒店食肆是「蝕住做」,格價較酒店外的平。他坦言這種格局難以改變,政府可以在法律上、程序上對一些經濟型,或商務型,即簡約型的酒店作出傾斜,吸引投資者經營,內港近年亦增加了較多簡約型酒店,惟相關酒店房價格亦未必特別便宜,只是較豪華酒店便宜而已。
多元化住宿無礙非法旅館
日前政府建議修訂現行核准酒店業及同類行業新制度,制訂了《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建議修訂酒店場所的分類及要求,酒店房間最低數量由現行的40間減至10間;將公寓式酒店級別分為三星及四星,並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經濟型住宿場所可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將之出租,林宇滔認為,此舉有助開拓多元化旅遊住宿,但卻無助解決非法旅館問題,社會對非法旅館有誤解,「大家成日以為啲旅客會嚟住非法旅館」,而據他向前線執法人員、出租單位業主了解過,租住非法旅館的多為活躍賭場周邊人士,這些人雖是以旅客身分來澳,但從事賭場周邊業務,品流複雜,所以才衍生一系列問題,故即使有些價格便宜的旅館,這些人也不會入住。
林宇滔指出,現時的非法旅館模式有幾種,一是整個單位出租給旅客,這種確有旅客會租住,不過真正困擾公眾的卻是分租床位那種,相信真正的旅客也不會入住,從源頭也很難打擊,不可能透過酒店需求去杜絕,要從多種手段去打擊,而刑事化和非刑事化並非關鍵,同時又認為倘若經營非法旅館列為刑事後,取消現有的行政手段,包括封屋斷水斷電,則恐怕回到過去,沒有阻嚇作用。大部分經營非法旅館的人都是熟悉法律,走法律罅的人,例如「有晒租屋人士微信,當朋友住又唔受法律限制」,所以是否刑事化都不能定罪,政府需要有更多辦法,更多法律工具去杜絕非法旅館的問題。
應引入污點證人制度
他又提到,過去也有業主向他求助,發現自己單位被出租為非法旅館,業主也願意配合作出舉證,但單位同樣要被封鎖半年,現行法律難鼓勵業主作出舉報,政府在修法時應考慮如何鼓勵業主積極作出舉報,「廉署查案和有組織法都可以鼓勵人做污點證人,點解呢啲制度又唔引入去打擊非法旅館法律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