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

E1區應從速建永久危險品倉 2018年9月7日|市民日報

E1區應從速建永久危險品倉   

【本報訊】政府計劃在新城E1區建造永久危險品儲存倉,但政府解釋因是填海土地需等23年時間才可發展利用,故認為仍有需要興建臨時儲存倉,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若政府要做,就一定可以辦到,政府相關言論是砌詞狡辯。自2003年青洲發生非法危險品倉庫爆炸事件,至今15年仍未有集中存放危險品的永久地方,危險品儲存倉比燃料中途倉更有必要和急切性,他促請當局盡快在新城E1區興建永久危險品儲存倉,及早處理危險品分散在社區的問題。

林宇滔直言,現時大家都對危險品儲存倉和燃料儲存倉有混淆,就如2003年青洲發生爆炸的是非法危險品倉庫,因為事發地點位於多座合法的中途儲存倉之間,而這些倉庫儲存的易燃品主要為石油氣,很多人都誤解以為是燃料儲存倉發生爆炸,惟事實上並無任何合法倉庫發生過爆炸,當年出事的是非法危險品倉庫內的危險品,因為天氣炎熱產生化學反應,繼而發生爆炸引發大火。

青洲中途倉存不公平競爭
他提到,青洲燃料中途倉很有問題,該中途倉由政府興建,再由7間公司營運,但這7間公司可以再分租予其他人,某程度上製造不公平競爭;而該中途倉也只是純粹擺放石油氣,並不會處理石油氣入罐,「中途倉由7個人管理再收租,本身就係不公平競爭,當無呢個中途倉,大家就要在九澳攞石油氣,中途倉係政府畀,但業界唔可以公平使用。」青洲燃料中途倉由於政策造成分配不公平,存在也未必是必需。

他表示,15年過去,政府在青洲設置燃料中途倉,也在九澳設置油庫,但至今危險品儲存倉仍一個都沒有,社會一直不重視危險品儲存問題,各類危險品分散儲存在社區,更加危險,幸好澳門是蓮花寶地,「好彩一直無事」,所以設立統一、有嚴格管理的危險品儲存倉有必要性,這比燃料中途倉設置更急切。

政府上月24日公布,將聯生海濱路附近(西堤馬路)及蓮花海濱大馬路兩個臨時危險品儲存倉建設規劃交工務部門做環境評估,令人覺得政府興建兩個臨時危險品儲存倉事在必行,林宇滔指出:現時社會爭議的問題在於選址如何令居民有共識,由於之前政府從來沒有提供科學數據說服居民,令大家形成主觀印象,從而使問題難以處理。

任何事情都難以做到零風險,長遠新城E1區應盡快興建永久危險品儲存倉,盡早處理危險品分散在社區的問題。倘真的要建臨時存倉,則應選擇較遠離民居的選址,並向公眾清楚交代會「臨時」到何時,設備、監控上如何讓居民有信心等。


無提供科學數據說服居民
政府計劃於氹仔北安對出的新城E1區建設危險品儲存倉,日前工務局局長李燦烽表示,E1區基本露出地面,惟包括路網、水電等基建未完成,相信要待23年後才有條件利用土地,不會太長時間,但要視乎工程進度,不同的應用需求,有不同的規劃和工作量。林宇滔批評當局說法是砌詞狡辯,他舉例:「當年金沙塊地都可以23年起好」,緊急問題應不受時間限制,相信若政府要做,就一定可以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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