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 星期二

巴士補貼車資一味靠估 檢討合同模式資助制度 投放巴士公帑用得其所 2018年1月2日|市民日報

巴士補貼車資一味靠估 檢討合同模式資助制度 投放巴士公帑用得其所  

【本報訊】政府日前回應議員提問巴士加票價問題,一再強調加價主要原因是現時巴士票價成本6.6元,以及政府補貼巴士公司的支出增至三七比。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說,現時政府做法是「限米煮限飯」,完全有違公交優先和政府強調「不減民生開支」的承諾。他形容,現時巴士服務到達很混亂狀態,在多方不負責任下,政府對服務價值、服務單價的計算亦很混亂,完全「靠估」,因此所得出的成本價根本不科學亦不公平。巴士服務變得「四不像」,巴士合同將於今年7月到期,他認為現有合同模式不能繼續採用,促請當局盡快檢討巴士合同模式,包括巴士服務費計算、政府對巴士公司的援助制度等,令公帑真正用得其所。

提出公交優先 改作補貼模式對於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起初表示,現在巴士公司收入當中,車資和政府補貼的比例為37,有關比例太高是加價的主要原因。林宇滔對此表示不認同,政府補貼比例高只是其中一個問題,核心問題是政府對巴士服務預算、服務價值計算等才是社會要認真討論的。

過去巴士服務是市場主導,2008年政府提出公交優先政策,推出巴士2元優惠票價,2011年政府進一步將按人頭補貼車資,改為「政府主導模式」,巴士公司所收到的所有車資歸政府,政府以「包車」方式按每條巴士線的行走里程計算服務費,2013年維澳蓮運破產,由政府接管該公司巴士服務,同年廉署公布調查報告指巴士服務合同違法,指競價方式投標的服務不應存在中途可調整服務費,故此由2014年起政府再逐步將3間巴士公司合同轉為特許批給合同,變成巴士車資歸巴士公司,政府再以「財政援助」方式補貼巴士公司。

他批評這種特許批給加財政援助的合同模式更不負責任,政府向巴士公司補貼的金額,是以預計收到的巴士款項減去該條巴士路線預計會收到多少車資,即全部「靠估」,而合同亦設獎勵制度,但設有獎勵上限,而3間巴士公司的獎勵上限卻各有不同,新時代盈利上限為3%、澳巴為4%、新福利則沒有上限,新時代在去年續約後,上述上限被取消,反映政府對3間巴士公司態度各有不同,難免令人質疑公平性。要知道,3間巴士公司的平均人均車資各有不同,在全部都「靠估」情況下,政府只是用「巴士成本是6.6元」來「大市民」,其實並不科學。

強調嚴格監管 數據收收埋埋林宇滔續說,單看20163巴的業績報告,澳巴蝕341萬、新時代賺2092萬,新福利更賺4656萬的史上最高盈利(包括租車業務),他質疑為何均由政府補貼的3巴賺蝕如此懸殊,3巴「服務價值」差距多少,計算是否合理?政府一直只強調有嚴格監督,但詳細資料和數據卻「收收埋埋」,外界根本無從置喙!

他又提到,日前交通局局長林衍新在立法會上提到,政府話3間巴士公司每月收入1.1億元,其中目前巴士司機約有1300名,平均月薪2.8萬,1個月司機薪酬3600萬元;1300人開支則是3640萬元,按相關數字,司機人員開支只佔公司成本開支的33%,何來局長所說:「巴士司機人工佔成本六成?」他從善意角度,相信政府官員只是口誤,但這種「報大數」的做法卻容易誤導市民,他促請局長澄清,交代清楚正確數據。

削預算加票價 有違不減民生林宇滔直言,現時的巴士服務變得「四不像」,過去是服務創造需求,現在則因政府主導,效益優先,又再因預算問題「限米煮限飯」,政府一直強調不會因為財政問題削弱民生開支,但事實卻是交通局因預算問題令巴士服務受到限制,現在政府的做法完全有違公交優先和政府強調「不減民生開支」的承諾。

他指出:巴士合同將於今年7月到期,如果再沿用現行這種存在多種不確定因素的合同與3間巴士公司續約,公帑使用是否合理將成疑,他促請政府檢討巴士合同模式,包括政府資助制度等,令公帑真正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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